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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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毓春、张嘉实: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作者简介:姚毓春,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吉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社科管理分会副理事长,第十一届、十二届吉林省政协委员。兼任中国《资本论》研究会理事、吉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

摘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是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要决策,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能够促进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数字经济赋能收入分配能够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数字经济赋能平台高效率交换能够促进乡村在线交易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赋能城乡居民数字化消费能够促进供需两端协同发展。当前,数字经济推动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缓解了城乡资源分配不公难题、促进了乡村交换模式的转型、助推城乡消费新模式的形成,但还存在城乡要素流动受阻、城乡生活体验差距不断扩大、乡村基础设施资源交换不充分、乡村数字化消费模式发展不完善等现实问题。应进一步整合数字农业生产体系,实现农业数字化融合发展;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强化资源分配均等化;完善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建设乡村在线交易平台;推广乡村线上消费,助力乡村消费升级换代。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这为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经历了从“分割”到“统筹”,再从“一体化发展”到“融合发展”的过程。站在新的发展节点上,我们需要在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立足本国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对城乡融合发展的本质进行深入剖析和探索。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关系存在生产要素流动困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显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乡村产业发展不充分、农民收入增加不持续等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产物,数字经济正在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各领域、各部门、各种关系发挥着积极的“赋能”作用。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数字经济的赋能过程即是一种以数据为核心,通过数据要素与劳动力、资本、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的结合,形成新的要素表现形式和新的要素组合,进而达到提高社会生产力和改善生产关系的最终目的的过程。相对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来说,数字经济是一种更高级、更可持续的经济形态,其以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手段对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都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学界对数字经济相关理论及其如何赋能城乡融合发展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既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数字经济在城乡融合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原因及实现路径的分析,而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框架深入剖析数字经济如何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系统分析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机理的文献并不多见。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立场和研究方法,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出发,对数字经济与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希望能够得到有用的结论,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二、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逻辑与实现机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城乡关系变化是一个动态的自然演进过程,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城乡关系表现为不同状态。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个条件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城乡劳动关系表现为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分离,形成城乡分离的状态。随着资本作用的持续加大,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社会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总结出了城乡关系运动的历史规律,认为城乡融合“将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生产关系的进步,城乡对立的畸形结构成为影响经济社会进步的桎梏,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终结城乡的分离与对立,实现城乡融合。马克思指出,他的研究对象是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共同组成的社会生产和社会再生产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单方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以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为研究主线,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内涵的理论逻辑。

(一)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促进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

马克思认为,“生产既支配着与其他要素相对而言的生产自身,也支配着其他要素。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从农业经济到工业经济再到数字经济,从本质上来说,每一次经济社会变革都是生产力进步带来的生产方式变革。马克思指出:“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技术与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的结合不断催生新一代数字技术,成为这个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为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数字化建设提供了新动能。

第一,数字经济赋能城乡生产要素形成要素自由流动机制。

首先,数字经济赋能人才要素是核心。通过数字经济赋能,乡村人才需求和城市人才供给的信息数据可以在平台上有效汇集,为各类人才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在“新冠”疫情时期,人们愈加习惯使用云端和网络虚拟空间进行交流,越来越多的乡村也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对城市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消弭了制约城市人才下乡的空间阻碍,数字经济赋能乡村人才要素的潜能日趋显现,并催生出能够将互联网和现代数字知识应用于农业农村生产的“新农人”群体,有效推动了人才要素的数字化配置。其次,数字经济赋能土地要素是基础。数字经济能够为土地要素的产权保护和合理流动提供技术性条件。农村土地数据库为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用地的有效流转过程提供基础保障,能够促进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数据要素加速融合,完成土地要素的数字化配置。最后,数字经济赋能资本要素是动力。数字经济具有的交易流程可追溯、交易信息可公开、交易内容可保存的特征,有效解决了资本要素在乡村产业发展过程中投资风险大、信息识别难、资本回报率低等问题,能够积极引导资本要素敢于和善于进入回报率更高的乡村产业。

第二,生产要素双向流动促进乡村产业形成多元化发展机制。

通过发挥“乘数效应”,将数据要素与劳动力、资本、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相结合,能够形成乡村产业发展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打造数字农业产业链。具体而言,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对供给和需求的中介作用,能够改善城乡之间传统资源的配置方式,打破城乡之间传统产业发展边界,降低交易成本。一方面,数字经济对乡村产业供给端赋能,能够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激活并延伸乡村产业链,助力产业升级和结构转型,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经济发展质量,为乡村内部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对乡村产业需求端赋能,能够打破供需两端信息不对称的壁垒,提升乡村产业流通效率,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推动乡村经济新旧动能转换,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数字经济赋能收入分配,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对于生产与分配的关系,马克思认为,“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地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他们的人类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相互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数字经济在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生产环节中,通过对生产方式的数字化赋能引发生产关系的局部变化,催生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分配环节的数字化变革。这种变化具体体现为数字经济赋能带来的农民收入分配的数字化改变。农民收入的数字化分配是在数据生产要素、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生产方式的共同作用下对社会财富进行的重新分配。参与分配是数据要素所有权的经济实现,是通过数据要素创造出的价值在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的分配。“这个价值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地产的所有者。”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分配观为指导,生产要素是决定分配的最重要因素,在数据成为生产要素并赋能传统生产要素的过程中,自然就有价值的第四部分属于或归于数据的所有者。因此,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这部分数据所带来的额外价值就归农民所有,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对于数据要素来说,各类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参与分配是为了实现要素所有权的诉求,具有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合理性和客观必然性。

第一,数字经济赋能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有助于实现长效增收机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首先,数字经济赋能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有助于增加乡村集体经济总量,提高乡村总体收入,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基础。在数字经济赋能作用下,数据要素将企业、乡村政府与农民个体连接在一起,以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农民初始投资,形成基于数字平台的“线上指导+线下操作”的数字化畜牧业和特色农作物生产加工模式,提高乡村总体收入。其次,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有助于农民获得公平合理的收入。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乡村产业在数字经济的推动下,减少了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助力更多收益留在生产端,既能够推动存量财富的合理分配,也能够促进增量财富的优化调整。在再分配过程中,数字经济具有过程精准、结果可追溯的特性,可以更有效地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缩小初次分配收入差距和存量财富的分配差距,进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三次分配过程中,数字经济赋能作用将促进公益力量更加便捷地为城乡低收入者提供帮助和支持,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第二,数字经济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能够更加均衡地分配城乡资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长期以来,受乡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制约,我国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方面存在较严重的资源错配问题。在数字经济赋能作用下,依托5G网络与大数据的结合,在乡村构建并完善数字医疗、数字教育、文化资源信息库、乡村数字文化站和乡村数字化阅览室等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通过互联网将各级乡镇与城市连接在一起,共享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能够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科学均衡分配。

(三)数字经济赋能平台高效率交换,促进乡村在线交易高质量发展

对于生产与交换的关系,马克思认为,“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例如,城乡之间的交换,乡村中的交换,城市中的交换等等。可见,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之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商品到货币是一次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碎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的所有者。”数字经济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赋能作用也影响了交换关系。随着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乡村地区生产力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农产品量质齐升,传统收购—批发—零售模式难以满足海量优质农产品交易的需求,迫切需要一种新的交换方式。以数字平台为代表的新型交换方式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数字平台是以大数据为基础,以人工智能为手段,以互联网技术和现代通信网络为条件,以缩短流通时间、减少流通环节、增加流通效率为目标的新型组织。数字平台通过数据控制网络内部生产与再生产环节,重构现实世界交换的流程、环节与模式,大大提高了城乡之间要素交换的效率。

第一,数字经济助力构建乡村线上交易平台。

与传统城乡间的商品流通模式相比,数字经济赋能下流通环节的最核心的改变在于,数字平台减少了城乡之间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在丰富农民消费内容的同时也提高了商品流通效率。通过在乡村内部建立起农村电商服务站,有效解决了商品下乡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城市工业制成品能够以更低的价格,通过更加顺畅的渠道抵达乡村,既缓解了因相对过剩而带来的库存压力,也满足了乡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乡村居民在供给侧可以更便利地为城市居民提供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及相关衍生品,提升了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基于数字技术建立起来的商品采购、储藏、物流、商贸和支付体系,深刻改变了传统城乡之间产品服务的交互方式,也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让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产品与服务,有力地拉动了乡村内需。

第二,数字经济能够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打通流通堵点。

随着线上业务监管和支付手段的不断完善,城市居民通过数字平台享受高品质农村产品与服务的方式更加便捷、渠道更加畅通。在数字经济赋能下,淘宝村、直播带货等新兴业态方兴未艾,城市居民无需经过商贩收购、厂商批发、商店零售等传统交换环节,就可以直接下单自己青睐的农产品及其衍生品。长期以来,在以小农模式为主的经营模式下,农民个体的生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较小,抵抗风险能力较弱,在农产品收获时期容易面临农产品积压、流通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数字经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供需两端的信息壁垒,改变传统的交换方式,精准对接供需双方,使农产品从滞留于田间地头转变为供不应求,破解农产品滞销困境。

(四)数字经济赋能城乡居民数字化消费,促进供需两端协同发展

对于生产与消费的关系,马克思认为,“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他的对方”。消费从两方面进行着生产,一是“产品只在消费中才成为现实的产品”,二是“因为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因而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后者是生产的前提”。房屋只有在人居住时才是现实中的产品,数据也只有在被使用时才能变成数字产品。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物质消费“是在把产品消灭的时候才使产品最后完成”,数字产品不会被消灭,只要互联网和数据库存在,数据就可以永远被消费。这种以数据为核心要素、以数字平台为消费中介的数字化消费,进一步打通了生产与消费的边界,在消费过程中融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消费。

第一,数字经济对城乡供需两端的匹配机制能够满足乡村消费升级的现实要求。受限于城乡之间的空间隔阂与信息不对称的差距,在以往消费过程中,城市与乡村往往作为两个单独的个体,无法发挥协同作用。数字经济能够有效改变上述问题。首先,数字经济能够有效衔接城市与乡村供需两端,强化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数字经济不仅能够帮助城乡消费者扩大消费产品的选择范围,增强消费黏性,还能够提升城乡两端企业知名度,帮助企业拓展线上市场,强化数字经济对消费的赋能作用。其次,数字经济能够有效解决城乡两端消费者信息不对称问题,整合数字消费市场信息,形成新的消费核心节点,推动城乡之间的消费融合,优化城乡之间供需双方的匹配路径,强化市场价格信号对城乡消费市场的主导作用。

第二,数字经济成为驱动城乡消费升级的增长动力。数字经济的普及不仅大幅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线上消费热情,还有效带动了原本需求不旺的乡村市场,线上消费内容和消费规模持续扩大。首先,在数字经济驱动下,城乡两端的个性化、特色化消费需求有所增加,数字平台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直播带货线上引导和物流便捷高效送达,有效推动了市场需求直接转化为真实消费。其次,在数字经济赋能下,社交消费、共享消费、体验消费等新消费模式日渐普及,使得城乡居民消费空间障碍不断被突破。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用户消费黏性持续增强、服务消费链条有效延展持续为城乡消费融合升级提供动力。

数字经济赋能消费环节,是赋能生产、分配、交换环节的综合体现。数字经济对于乡村生产的赋能提高了乡村总体经济水平,数字要素助力收入公平分配为农民提供了增加消费的现实基础,数字平台的推广和普及创新了农民消费的方式,最终农民消费的升级又有助于乡村产业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从生产开始、以分配和交换为中间环节、以消费为目的、最终回到生产的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机理的全过程。


三、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成就

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对经济体系中的生产生活、制度安排的各个维度、各个阶段都产生重要影响:既有效延伸了数字产业功能,赋能农业生产现代化,又改善了数字化服务供给,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分配均等化;既降低了城乡交易成本,赋能城乡生产要素高效交换,又联通了城乡供给需求,赋能城乡居民高质量消费。

(一)数字经济有效推动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生产方面,数字经济赋能产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使乡村生产过程从以往的单一模式逐步转变为基于数字平台的协同式发展模式,打破了城乡之间的信息壁垒和乡村产业单一发展困局。基于数字平台的数字化农业更加注重体验感与参与感,通过线上数字平台为城市居民提供认领农作物的机会,以线上施肥、浇灌、培育为主要方式亲身体验农作物生长过程,参与农作物从生长加工到农产品流通再到最终消费的全过程。以线上体验带动线下参与,以数字农业带动乡村旅游,数字农业农产品不再局限于粮食、食材等初级产品,转而以数字化新农村为发展基地,提供包括绿色有机食品、休闲旅游、绿色康养、采摘体验、农村文化等具有地方农村特色的复合产品。农村产品从“需求取向”转变为“供给取向”,推动农产品附加值有效增加,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流通成本。同时,数字经济的范围经济与长尾经济属性也有助于传统农村的手工业和加工业获得新的发展空间。2009年至2020年,我国淘宝村数量由3个增加到5425个,淘宝镇数量从0个增加到1756个,网店交易额突破1万亿元。1淘宝村的普及为城乡之间的产业衔接提供了更多机会,数字经济赋能作用有效弥合了城乡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和空间距离,以互联网为载体,将城乡产品置于同一平台进行平等交易,使农村手工制成品和加工品能够有效满足城市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推动了传统农村手工业获得新生。

(二)数字经济有效缓解了城乡资源分配矛盾

在分配方面,数字经济正在通过催生大量新型就业岗位助力城乡居民实现收入的均等分配。网约车、外卖小哥已经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不可或缺的重要职业,这种低门槛的新职业与农民在农闲时寻找兼职职业获得额外收入的需求相契合,有助于打破城乡壁垒,助力农民融入城市生活。在再分配过程中,数字经济通过税收和转移支付的方式,调节初次分配收入差距和存量财富的分配差距,鼓励农民勤劳致富。同时,借助VR、AR等虚拟现实技术提升农民对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的感知,缩小农民对数字技术认知的距离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居民之间的信息获取差距问题。作为在城乡之间传播信息的重要工具,数字化技术消除了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感,整合利用了碎片化时间,使文字、图片和语音等数据信息能够通过互联网在城乡之间高速传播。乡村数字医疗体系将全国优秀医疗资源纳入数字医疗平台,在线对接农民诊疗,能够更及时地解决乡村医院无法处理的疑难杂症。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论城市还是乡村学校均无法正常进行课业活动,数字教育平台将乡村与城市学生汇聚于同一平台之中,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解决了因疫情导致的课业活动无法开展的难题。在数字经济赋能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区块链技术使服务过程更清晰透明,有效缓解了城乡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城乡资源分配更加公平。

(三)数字经济有效促进了乡村交换模式转型

在交换方面,各大电商平台逐步推进乡村交换模式转型。阿里巴巴通过与各级乡村政府合作,建立乡村数字化电商服务站,吸引乡村青年人回乡创业,将电商平台模式渗透进乡村;京东以“京东帮”“京东家电”等自建仓库的模式,缩短商品流通时间,大幅提高了乡村在线购物的效率;苏宁通过在乡村直接建立商品直营店、代理点和授权服务站等方式,将家用电器、智能手机等数字化产品真正落地乡村。这些基于数字经济的流通方式有效提升了乡村的电子产品、智能终端、互联网的普及率和使用率,增加了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可接入性,有效缩小了城乡鸿沟,助力城乡融合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幅度大、频率高,“谷贱伤农,谷贵伤民”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降低了城市消费者的消费热情,最终导致社会的整体流通效率放缓,不利于城乡融合发展。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主要代表的数字技术能够精准预测城市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预期需求,使农民不因农产品价格变动而盲目生产,最大限度地确保农产品供需平衡,从源头上解决了农产品生产信息不对称问题。数字平台推进了农产品供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对农产品质量、物流、消费者需求意愿等各类数据信息的集成处理、分析,公开农产品价格信息,辅以基于数字技术分析的反周期性价格调控,减少了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提升了农产品流通的质量与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

(四)数字经济有效助力了城乡消费新模式的形成

在消费方面,基于数字平台的线上消费有效推动了城乡消费新模式的形成。大连海参、赣南脐橙、四川粑粑柑等网红农产品的成交额在2021年全国各类农产品成交额中位居前列,农产品线上消费的增长带动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同时也改变了农村地区的消费习惯,农民开始注重线上服务、健康消费、休闲娱乐等数字化消费。例如,近三年江西省赣州市乡村地区的健康服务在线消费年均增长123%,医药卫生、营养保健品在线消费年均增长65%。2由此可以看出,不论是农产品服务贸易,还是为乡村农业生产过程提供的农业服务指导,抑或是自媒体、在线理财等数字化新消费,都是通过数字平台为城乡居民提供相同的消费内容,这充分体现了数字经济赋能城乡居民消费融合的积极促进作用。农业电子商务和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的应用与推广,使农产品能够真正走出农村,打破城乡贸易壁垒,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四、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阻碍

(一)城乡要素流动受阻,数字化产业发展不畅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2012年的11.2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45.5万亿元,占GDP比例从20.8%提升至39.8%,发展速度迅猛。3但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数字经济对第一产业的赋能作用远小于第二、第三产业。截至2021年,数字经济对第一产业的赋能作用仅为第二产业的50%、第三产业的25%4,县域电子商务零售额比重也仅占到全国网络零售额的33.5%5,与城市相比差距显著。从生产要素角度来看,当前数字经济在赋能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资本要素投入主要依赖地方政府,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与应用严重不足,缺乏资金流动的主动性,进而影响劳动力要素与技术要素的双向流动,无法将乡村自身的环境优势、资源优势发挥出来,难以形成与城市之间的产业协同效应。具体来说,一方面在于数据要素与资本要素的协同作用无法发挥。数据要素与资本要素在城乡产业链中的协同发展是基于数据要素在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高度流动性,而我国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始终存在数据要素无序流动和数据冻结无法流动的困境,尤其是难以获得乡村各级政府的合规数据,这也导致了数据要素与资本要素的结合难以发挥数字经济的乘数效应,进一步限制了要素之间的协同作用。另一方面在于数字经济与城乡产业链有效衔接困难。数字经济与乡村产业的数字化衔接并不是将数字经济与乡村产业进行简单叠加,而是将数字经济赋能于乡村产业全产业链的各个阶段,引导乡村产业深层次变革。目前来看,乡村产业与数字经济的结合主要体现为通过在线销售和短视频平台带货等方式来改变传统销售模式,尚未形成数字化、系统化、智能化的数字产业管理模式,更难以通过农产品的在线销售实现与城市产业的协同发展,无法建立起城乡之间的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模式。

(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城乡生活体验差距不断扩大

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长期错配,导致城乡生活体验差距不断扩大。从乡村教育角度来看,一方面,乡村师资力量构成不合理,乡村教育数字化人才缺失。数字化教育在乡村基础教学中的妥善应用离不开乡村教师对数字技术的掌握。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受到地区偏远、待遇偏低等因素制约,乡村教师队伍的组成结构不合理、年龄普遍偏大,对数字知识与数字技能的掌握情况较差,阻碍了乡村基础教育数字化改革的进程。另一方面,与城市相比,长期以来乡村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受到的重视程度明显不够,乡村教育资金投入不足,且很难吸引社会资本的投入,数字化建设进展缓慢,严重阻碍了城乡教育均等化的发展进程。

从乡村医疗角度来看,一方面,我国乡村分级诊疗体系面临高成本、低价值困境。目前我国乡村医疗数字化体系实行的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模式,这种模式的选择与当前我国公共医疗服务体系、乡村人口的分散化特点和我国人口空间分布格局有着密切关系。但城乡融合进程的加快、乡村人口的持续减少和结构性变化为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如果追求乡村医疗数字化体系的全面覆盖与全面均等化,那么在医疗服务总资源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单个乡村或单个地区的医疗规模扩大必然会导致医疗均衡性的下降和乡村医疗服务可达性的降低。另一方面,我国乡村医疗体系面临着效率低下的问题,体现在乡村地区的医疗服务成本较高以及医疗服务质量不足等方面。我国乡村人口结构老龄化问题凸显,由于老年人口的留守与青壮年人口的外迁,以适老性为主的乡村医疗体系尚未建立。医养结合不足、适老性医疗人才缺失、老年病防治理念不普及以及老年人健康数据库并还建立等已经成为乡村医疗数字化的难题。

(三)乡村基础设施资源交换不充分,数字化改革进程缓慢

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石,也是衡量城乡发展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重要指标。长期以来,乡村地区经济发展缓慢、资本要素难以下乡、财政转移与人均收入水平持续偏低、乡村居民对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接受程度低和接受能力差等多方面问题,导致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难以发挥公共服务的数字化普及作用,各类生产要素难以在乡村中发挥作用,阻碍了城乡融合发展。截至2022年6月,我国乡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8.8%,与城镇地区相比落后24.1%6,城乡差距依然显著。在经济发展落后地区,尤其是西部乡村地区,仍然存在移动互联网信号不好、网络资费标准高等情况。在乡村政府、公共活动等网络必备地区仍然存在WiFi未能全面覆盖的情况,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在线公共服务难以推广和普及,阻碍了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发展。

首先,乡村地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缺少资金投入。单纯依靠转移支付来建立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体系容易形成“易开始,难完工”的困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收回初始投入成本的系统性工程,难以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阶段已建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基础设施基本都在城市,乡村地区运营效率低、区域差距大的问题始终难以解决。其次,已建成的乡村地区数字化网络基础设施存在重复建设现象。各大运营商通常选择人口较聚集、产业较发达的地区集中建设,使得不同地区的承载能力与运营能力存在显著差异,无法满足广大地区的城乡一体化互联网络部署和跨越城乡地区距离的实际需求。最后,已建成的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养护难、易损耗,加大了城乡之间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实际使用体验差距。硬件维护能力和数字化人才的缺失导致乡村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过程处处受阻,城乡之间的要素流通依然不畅。

(四)乡村数字化消费模式发展不完善,消费安全难以保障

一方面,广大农民的数字消费思想观念落后,难以接受乡村电商模式。随着乡村劳动力要素的外流,乡村留守人员多以老年人和儿童为主,对乡村地区的购物消费模式仍保持传统、陈旧的思想观念。既对互联网经济和线上消费抱有一定新鲜感,也对“看不见、摸不着”的购物方式保持怀疑态度。尤其是线上消费先付费后收货的消费模式存在交易风险,难以深度构建乡村电商消费体系。另一方面,乡村数字化消费还存在物流运输困难问题。我国乡村地区村落之间分布分散、距离较远,部分村落甚至没有形成稳定的居住点,造成电商物流下乡网络难以铺展。同时,电商平台对乡村地区的消费环境还不够重视,导致乡村线上消费体验较差。目前各大电商在城市地区已能做到送货上门、上门安装,极大地增加了线上购物的便利性,但对于乡村地区来说,还很难享受到与城市同等的线上购物体验,广大农村居民还需要到统一配货点提货,费时费力,对于大型家用电器上门安装服务甚至还需要付费购买,降低了乡村线上购物的体验感。另外,乡村地区物流服务存在运输周期长、售后保障不足、退换货流程复杂等问题,进一步导致乡村线上经济难以发展。


五、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路径

(一)整合数字农业生产体系,实现农业数字化融合发展

从本质上说,构建现代乡村数字化产业体系是通过数字经济赋能乡村产业,推动传统狭义的农业向数字化广义农业发展的过程,是打破农村一二三产业壁垒,实现农村三产融合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应加快整合数字农业生产体系,深度优化现有数字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增强农业信息辅助能力,构建具有数字化感知、物联网监控、数字平台服务特征的数字化农业生产体系。另一方面,要综合协调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环节,创新农村产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产业协同发展。深入打造“数字+农业”模式,推动农村数字化产业升级。通过合理规划、政策指引、优化机制等方式,以大数据、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助推数字化产业集成发展,加速发展数字农业,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二)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强化资源分配均衡化

要通过数字经济赋能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打破城乡壁垒和区域限制,构建乡村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一方面,加速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数字平台。从建设统一大市场的思路出发,构建城乡一体化集成平台。加快建设乡村大数据中心、物联网平台、人工智能中心等新型数字化基础设施,丰富乡村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推动与数字化基础公共设施相匹配的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加速城乡数字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物流等领域的数字化升级改造,逐步从优质服务资源配置转向均衡资源配置。平衡城乡发展差距,解决乡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另一方面,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发挥数字信息优势,提供精细化乡村公共服务。针对乡村老龄化加剧问题,提供数字素养普及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能够学会使用数字服务的上门教学服务。发动乡村党员、志愿者入户指导,设立乡村数字经济科普站,持续提升农民数字化素养。同时,乡镇政府要积极回应数字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对于乡村基本民生问题进行数字化重点考察,以“大数据+物联网”的技术组合,常态化组织政府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生活互动,解决农民诉求,获取农民对数字经济的信任。

(三)完善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建设乡村在线交易平台

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是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首先,以数字平台为中介,完善乡村物流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乡村电商平台综合体系标准。完善乡村物流网建设,提升铁路、公路的广度与深度。合理规划乡村数字化物流基地,充分调配地区运力,提升乡村物流数字化发展与地区组织管理水平,带动乡村物流中心及周边地区发展。加大农产品品类分拣运输的数字技术投入,减少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其次,发挥政策驱动效应,拓宽乡村电商平台融资渠道。加大政府对乡村电商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发挥数字平台与乡村电商对乡村经济发展的综合提升能力。依据当前数字平台在乡村的发展趋势,制定具有针对性、符合地区发展特色的乡村电商平台扶持政策。建立符合地方发展特色、与当地电商平台相匹配的在线交易监管体制机制,完善乡村电商平台的市场规范,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四)推广乡村线上消费,助力乡村消费升级换代

应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赋能乡村消费环节,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建设,优化乡村线上经济环境,完善乡村消费升级机制。一方面,依托各地特色农产品,提升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全面推进特色农产品数字化生产销售流程,建立基于数字经济的线上销售反馈机制,强化农产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售后安全。通过消费大数据助力农民提高农产品质量,打造各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另一方面,优化乡村电商融资环境,创新发展乡村电商金融线上融资渠道,依据各地乡村特色设计信贷产品,着力解决乡村电商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乡村电商平台资金问题,降低农产品线上销售成本,增大农产品利润空间,增加农民线上销售的积极性。同时,综合推进乡村电商物流、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从农产品上行与工业品下乡两方面共同助力乡村消费升级。

综上,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既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路径,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内在要求,数字经济赋能能够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持久性动力。以马克思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理论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为逻辑框架,剖析数字经济赋能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既遵循了理论研究的基本范式,又结合了中国当下的具体实践,进而得出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结论和对策。本文认为,以数字经济赋能乡村生产,激活乡村产业多元化发展是动力;以数字经济赋能农民收入分配,促进城乡资源均等分配是前提;以数字经济赋能交换,完善乡村线上经济发展是过程;以数字经济赋能消费,提高农民收入是结果。正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互相作用、互相促进一样,数字经济赋能下的数字化生产、数字化分配、数字化交换、数字化消费也不是单纯的简单叠加,而是互相促进、互相作用的协同发展过程。在这种融合发展的赋能作用中,数字经济赋能能够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