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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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炜玲:理解生活富裕:农民的感知与需求

作者简介:金炜玲,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社会学与人类学系讲师。

文献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9期。

摘要:生活富裕涉及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最终评价标准。本研究通过对五个省的10个村的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考察农民生活状况,了解农民对生活富裕的理解、评价和需求。研究发现,农民家庭生计呈现出一定的结构性困境,家庭收入来源以本地务农和在外务工为主,收入较低且不稳定,教育、医疗等支出构成沉重负担,导致农民增收预期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仍存在诸多短板,教育资源上移、医疗资源匮乏、养老服务缺失、就业机会短缺等现状不符合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影响农民的生活富裕感知。农民视角的生活富裕,既要求家庭计的可持续性与物质生活的富足,更需要基本公共服务来提供安全感和幸福感。

关键词:乡村振兴;生活富裕;家庭生计;基本公共服务;农民视角


“生活富裕”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五大要求之一,是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活宽裕”的指导方针之后,国家为满足新时代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出的更高目标和要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指出“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并提出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六项基本任务。

      学界对生活富裕的内涵及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位置给予了较多关注。生活富裕的目标要求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民消费升级、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具体而言,从收入上看,生活富裕指多数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生活水平,相对贫困和低收入的农民居少数;除了物质层面的财富增加之外,生活富裕还包括农民在精神上、社会关系上和社会生活上的富足充实和对未来生活的乐观自信。生活富裕在乡村振兴总要求中位于最后,其“目标导向”的地位凸显,表明“三农”工作的奋斗目标和最终归属是让亿万农民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通过梳理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学者指出农民生活富裕既是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共同富裕是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指引与行动指南。还有学者针对生活富裕建构指标体系,如贾晋等从农民收入、收入差距、生活品质三个维度衡量生活富裕,卢泓钢等则从生活水平、乡村基础设施、乡村公共服务三个方面设立指标呈现乡村生活富裕程度。

      生活富裕涉及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农民在生活富裕方面的现状和期待,反映着他们当前的生活水平和基本需要,也影响着他们参与环境改造、文化传承、村庄治理等乡村振兴其他方面活动的态度和行为,这要求将农民生活富裕作为乡村发展与建设的核心目标。学界过往研究多从宏观层面、客观角度出发探讨生活富裕,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证依据,但从农民视角出发,探究农民对生活富裕的理解与需求的研究较为少见。对农民而言,生活富裕究竟意味着什么?在实现生活富裕目标的过程中,农民面临哪些现实困境、亟须解决哪些问题?唯有以农民视角为切入点,考察农民生活现状,探究农民如何理解生活富裕的内涵,对相关条件有怎样的要求和预期,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满足农民的迫切期待,进而把握乡村振兴的核心议题。

      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研究在山东、河北、浙江、湖南、陕西五省的10个村庄进行实地调查,向农户发放“乡村振兴调查问卷”,共回收问卷529份,并对部分农户进行深度访谈,了解农民在生活富裕方面的现状、感知与需求,试图基于数据和访谈资料分析,深化对生活富裕目标实现的讨论。


一、农民对生活富裕的理解

农民是生活富裕的实践者,也是生活富裕的受益者,对生活富裕有着不同于政府、学界的,更为切身、实际的诠释。那么,在农民心中,怎样才算是“生活富裕”?通过实地调研直接询问农民的想法,本研究发现农民理解和表述的生活富裕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获得感:家庭资产与收入的充实

从基本生活需要的角度出发,大多数农民认为“吃穿不愁”是生活富裕的基本要求;但一些农民指出不能仅限于简单解决温饱问题,而是需要“上一个档次”,比如“吃到绿色蔬菜”,“水果自由,肉蛋奶等基本营养品有保障,粗粮细粮的营养均衡搭配”,吃饱更要吃好。住房改善和私家车购置也是物质生活的必备条件,有超过10%的农民认为“有车有房”是衡量生活富裕的重要标准。一部分农民认为在城市购买商品房才能算富裕,不打算进城买房的农民则认为能够翻建和改善住房代表生活富裕。另外,多数农民认为拥有私家车是出行便利的必要保障。这表明,农民不仅希望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还将对品质生活的追求纳入对生活富裕的理解范畴中。

      在农民眼中,品质生活得以实现的前提,是家庭积蓄的增加和给付能力的提升。在回应如何理解生活富裕时,近四成的农民直接提到钱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四个角度。其一,更高的收入。对于收入的标准,农民的个体认知差异较大,有的认为每月仅养老金收入600~800元就足够了,有的认为月收入至少要有2 500~3 000元,有的认为要达到4 000~5 000元,有的认为月收入超过1万元才算富裕。总体而言,农民希望收入是稳定、可提升的。其二,有结余、有存款。农民对存款额度的期待有3万~4万元、8万~10万元、20万~30万元、100万元不等。一些农民虽然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但希望尽可能多地为后代教育积蓄充足的费用,包括进城读书和上大学的学费与花销;还希望有能力承担子女结婚的各类支出,包括购置装修婚房、筹备彩礼等。其三,没有负债。其四,收入来源多样化。农民不仅希望在农业生产方面扩大经营、提升产量,还希望有副业,或务农和务工相结合,“粮食卖出好价钱,加上打工赚些钱”。总之,家庭财产能够支持“有质量”的生活和“有余裕”的未来,是农民理解生活富裕的重要方面。

(二)安全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有保障”是农民经常提及的生活富裕标准。在农民眼中,“就业有保障”就是“收入有保障”。农民将“能就业”与生活富裕紧密关联,认为生活富裕就是有更多稳定的工作机会,老年人和年轻人都能就业,大家都“有事做”。一些农民尤其希望村庄产业有所发展,有本地就业的空间。如河北一位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女性村民认为“打工能在家门口,不需要跑远,能顾上家里,就算生活富裕”。

      生活富裕不仅需要就业方面的保障,还需要其他公共服务提供安全感。比如,农民认为“少生病最关键”,“看得起病”“不怕生病”是家庭抗风险能力强的主要体现,能做到“小病看得起、大病能报销”是生活富裕的基本衡量标准,因此对改善医疗服务有强烈需求。农村教育和养老服务也是农民普遍提及的问题,农民认为“子孙有学上”“老了有保障”,这些“后顾之忧”先解决了才谈得上富裕,提出公共服务要以“老有所养,少有所依”为目标。可见,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提升,是“有保障”的生活的必要基础,构成农民生活安全感的重要来源。

(三)幸福感:美好生活的期待

生活富裕关乎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一些农民强调,生活富裕不局限于物质生活方面,还需要精神层面的充实和满足,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其一,有丰富的文化娱乐生活,有文化设施供休闲消遣,能够培养兴趣爱好,如跳广场舞等;其二,家庭和睦,邻里友爱,人际关系和谐;其三,精神状态良好,心情愉悦、心态健康,有满足感和幸福感;其四,有知识、有文化,找到人生意义和价值。如湖南一位文化程度较高的返乡年轻女性对此有较为全面的表达:“生活富裕首先在物质上要有基本的保障,但是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的富裕。当前贫富差距很大,给当代人带来了很大的心理落差,所以现在很重要的是要让当代人,尤其是当代的年轻人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生命价值”。

      一些农民则借助比较来界定什么是生活富裕:其一,与过去进行比较,认为超过以前就是富裕,如山东一位年过八旬的纯务农农民理解的生活富裕是“过去吃不上馒头,现在能吃上馒头了”。其二,与其他人进行比较,认为已在城里买房、已购私家车、旅游次数较多的人达到了富裕水平。其三,与城市进行比较,认为“让农村和城市的服务设施一样便捷”才是富裕。此外,农民对生活富裕的想象和期待还在不断提高,比如一些农民无法给出具体的定义和标准,因为富裕是“没有顶的”“有再多钱也不觉得生活富裕”。

      由上述分析可见,农民对生活富裕的理解,不仅是他们结合自身家庭和所在村庄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表达,还包含着他们对乡村发展和资源分配的需求,凝聚着他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许,希望在有保障、可持续的基础上,获得更有品质、更为充实的生活。


二、农民生活状况考察

农民家庭内部的经济和生活状况是衡量生活是否富裕的重要标准。农民家庭的收支情况和电器设备情况能够客观地反映生活状况,而考察农民对自己家庭经济状况的主观感受,可以从农民视角出发,呈现他们的富裕感知和生活期待。因此,本研究从客观与主观两个层面,家庭生计、家庭资产与设备、对经济状况的评价和预期三个方面讨论农民生活状况。

(一)农民家庭生计状况

1.农民家庭收入状况

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生活水平,稳定和多样的收入有助于农民家庭抵抗风险和维持生计。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为本地农业经营收入和在外务工收入,本地务工收入和本地非农业经营收入也被一些家庭视为主要经济来源(见表1)。从本地的收入来看,有41.4%的家庭主要依靠本地农业经营收入,有超过四分之一的家庭主要依靠本地务工获得收入,近两成家庭依靠本地非农业经营收入;外地的收入主要考察务工和经商两种形式,近四成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在外务工,仅有2.8%的家庭主要靠在外经营经商;低保、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收入是近五分之一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表明一部分农民家庭收入有限,仍需依赖社会保障维持生计;此外,还有较少的农民家庭主要依靠亲属支持(9.6%)、退休金(7.8%)和租金、分红等资产资源性收入(4.0%)。

表1 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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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地区之间差异较为明显。在陕西和山东的调查村,均有半数以上的家庭以本地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来源。山东农民家庭以本地收入为主,主要依靠在本地的农业经营、非农业经营和务工获得收入的家庭分别占56.7%、28.9%和26.0%,而以在外务工收入为主的家庭仅占12.5%,明显低于其他四省,呈现出“不离土,不离乡”的特征。与山东相似,陕西农民家庭也非常依赖本地农业经营收入(60.2%),但仍有近四成家庭以在外务工收入为主要来源。在浙江和湖南的调查村,农民家庭收入更倚重在外务工,较少依靠本地农业经营,两地分别有49.1%和44.6%的家庭将在外务工收入作为主要来源,以本地农业经营收入为主的家庭约占五分之一;当询问哪一项收入是最主要来源时,两省农民家庭收入“重务工、轻务农”的特征更为显著,仅有2.7%的浙江农民家庭和5.9%的湖南农民家庭将本地农业经营收入作为最主要来源。此外,浙江农民家庭中还有7.1%将在外经营经商收入视为主要来源,在五省中比例最高。在河北的调查样本中,超过半数的农民家庭以在外务工收入为主,接近半数的农民家庭以本地农业经营收入为主,均高于总体水平。相较于其他四省,河北农民留在本地获得非农业、务工收入的机会较少,外出务工和留乡种地几乎成为截然二分的常见选择。

2.农民家庭支出与负债状况

通过对农民家庭各方面支出所占比重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农民家庭最主要消费支出的基本情况(见表2)。36.9%的农民认为家庭的最主要消费支出为日常生活开支,其次是教育支出(21.2%),看病就医、城市购房(装修)和村内房屋翻建(装修)分别占18.4%、6.1%和5.5%。由此可见,除日常生活开支外,教育支出和看病就医是农民的主要经济负担;同时,一部分农民家庭可以支付城市购房(装修)或村内房屋翻建(装修)费用,生活水平有所提升。此外,人情往来也对农民家庭构成压力,有5.1%的农民认为这方面的花销最大。受到礼尚往来传统观念和乡土社会风俗成规的影响,当前农村人情名目繁多,往来范围扩大,金额逐年提升,形成“攀比风”“人情债”,成为农民的一项隐性重负。如何将沉重的“人情负担”恢复为适度的人情交往,成为移风易俗活动和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课题。

五个调查地区的农民在家庭支出方面也有所不同。河北调查村的农民家庭认为花费最多的是看病就医(31.7%),其次是教育支出(28.9%),在五省中比例最高。这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医疗条件有关,农民相关负担较大;湖南农民家庭的教育支出压力也较大,认为家庭最主要消费支出是教育支出的农民家庭占27.7%;浙江和陕西农民家庭认为人情往来开支为最主要消费支出的相对较多,占比分别为9.8%和8.3%。

表2 农民家庭的最主要消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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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负债状况有助于进一步分析农民家庭大宗开支所在。调查结果显示,共有161个农民家庭存在负债情况,占总体30.4%。村内房屋翻修(装修)(23.6%)、城市购房(装修)(19.9%)和看病就医(19.3%)是较为主要的负债成因;其他因素如建大棚、做生意、搞养殖业、扩大经营等产业发展和因经营原因而需要临时周转,约占总数的十分之一。可见,住房、医疗和产业经营构成农民家庭负债的主因。

(二)农民家庭资产与设备状况

从前文分析可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购买家具家电已不构成最主要花销,但家庭资产的购置与设备设施的持有仍能反映农民家庭的生活质量。图1表明,在农村冰箱和洗衣机的普及率已超过九成,86.2%的农民家庭中配备有热水器(太阳能、电、燃气),基础家用电器已遍及农村地区,农民的基本生活质量得到保障。

      在网络通信方面,自2015年中国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建设工作以来,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大动脉”逐步打通。随着“村村通宽带”工作的不断升级,本研究调查五省农民家庭宽带网络普及率达76.1%,农民智能手机的使用率为76.4%,可见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大幅拓宽,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有所弥合。

      同时,超过两成的农民家庭出于子女教育、子女婚姻、医疗条件、就业机会等方面的考虑,在城镇购买商品房(21.6%);农民家庭的私家车拥有率达到44.5%,老年代步车拥有率为13.8%,37.3%的农民家庭拥有电脑(含平板电脑),表明私家车和电脑已经不再是个别富裕户的奢侈品,农民生活状况已经有了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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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农民家庭资产与设备设施普及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浙江和湖南两省的农民家庭在城镇商品房、私家车、电脑方面的购置情况明显多于其他三省,超过三成的家庭在城镇购房,半数以上的农民家庭拥有私家车,买了电脑的家庭占40.0%以上。另外,湖南调查村在三种家用电器设备的拥有率上也高于其他四省。智能手机在河北和湖南调查村的普及程度相对较高,使用率均超过了80.0%。

表3 调查五省农民家庭资产与设备设施拥有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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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民对经济状况的评价与预期

前文从客观层面描述农民家庭生计和资产设备情况,还不足以呈现农民生活现状的全貌。为充分把握农民视角的生活富裕,还需从农民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评价和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入手,考察主观层面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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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农民家庭经济状况的自我评价

从农民自我评价的结果可知,接近一半的农民认为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在本村属于中间水平,自认属于中低水平的约占四分之一,仅有1.0%的农民觉得自己家庭经济状况在本村中算得上富裕水平(见图2)。究其原因:其一,从家庭生计方面考虑,中国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易受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影响,收入相对较低;作为农民家庭收入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务工收入具有季节性和波动性,在疫情的影响下不稳定性也有所提升;就医、教育、人情等开支负担,也使农民在评价自身家庭经济状况时持相对保守的态度。其二,调查家庭中有14.9%原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虽然已经实现全面脱贫,但由于家庭成员有重病、伤残等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情况,仍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这些家庭对自身经济状况的评价往往较低,认为处于本村低水平的占38.0%,中低水平的占26.6%。其三,一些农民在和他人的比较中,认为自身和“真正的富裕”仍存在一定差距,比如指出本村富裕户都进城买房、送孩子进城读书等,又如有农民认为“我还没有车,不能说是富裕”。其四,还有一些农民希望“藏富”、避免“显富”,即使认为自家经济状况较好,也不愿意选择“富裕”,而倾向于回答“中间水平”或“中上水平”。

      在农民对家庭未来收入的预期方面,仅有25.4%的农民认为未来3~5年家庭收入会继续增长,约三分之一的农民认为会保持稳定,26.0%的农民认为不稳定而难以判断收入的增减趋势,15.0%的农民认为会有所减少,总体而言预期较低(见表4)。

      区分各省情况可见,山东和河北两省调查村预期收入保持稳定的农民占比最多(43.7%和42.3%),而预期增收的农民占比都相对较低(18.5%和18.3%),结合两省农民家庭收入来源的情况(见表1),山东受访农民主要依靠在本地的各类收入,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本地农业经营,河北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本地非农就业和务工机会较少,留守和返乡的农民从事本地农业经营且收入较低。可见,收入来源的单一性会对农民收入预期造成一定影响,让农民觉得未来收入不会有太大变化,也不太可能变得更加富裕。陕西调查农户对外出务工和本地农业经营都较为依赖(见表1),有接近四成的农民无法判断未来收入的走向。浙江调查村对家庭收入持乐观预期的农民占比最高(34.8%),但认为收入会减少的农民在调查地区中也最高(17.0%)。浙江农民家庭收入的最主要来源是务工,在外经营经商的也相对较多,最不需依赖农业经营来维持生计;可见相比于其他四省,浙江农民家庭更多地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这些特点体现在收入预期上,表现为预期增收的比例高,预期减收的比例也高。与浙江相似,湖南受访农户的收入来源结构也有“重务工、轻务农”的特点,但没有浙江明显;在收入预期方面,湖南农民觉得收入会增加的比例也较高(31.7%),认为收入将有所减少的比例则接近总体水平。

      表4还呈现了其他因素对收入预期的影响。从年龄上看,收入增加的预期主要集中于40岁以下,60~70岁和70岁及以上的老年农民有较大的比例认为收入会保持稳定;还需注意到,50~60岁和60~70岁两个年龄段中有不少农民认为未来收入会有所减少,这是由于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年龄群体的务工机会逐渐减少,挣钱养家的可能性不断下降,因而降低了他们的收入预期。从职业来看,纯务农和兼业农民很难相信未来收入会增加,非农工作则使农民对收入持有更积极的预期。

表4 农民家庭收入的预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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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需求和预期

乡村振兴的“根基”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事关生活富裕的成色,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均予以高度重视。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深入,基本公共服务逐渐向城乡一体化供给格局转变,但目前农村与城市的差距仍然较大,存在总量不足、结构失衡、质量较差、效率低下等问题。那么,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如何评价?最迫切的需求集中在哪些方面?本节内容试图从农民的感受和表达出发,分析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需求和预期。

(一)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

农民对各类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对居住环境的满意率最高,近九成的农民表示满意;其次是网络通信和便民服务,感到满意的农民占比均超过85.0%;农民对防灾救灾、交通和物流的评价也较高,75.0%以上的农民觉得满意(见表5)。

表5 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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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明确表示不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主要有农村教育(31.3%)、医疗卫生(29.0%)、就业(28.3%)、养老(服务)(25.7%)和自来水(25.3%)。结合对农民家庭支出的分析,教育和医疗之所以构成农民家庭生计的主要负担,是因为农村社区内相关机构和设施缺位或质量低下,在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农民不得不去乡镇、县城寻求更好的服务,带来较大的开销和不便。如山东一位兼业运输的农民,坚持让孩子在县城上学,因为“成绩就是比在镇里的好,基本上多20分”,为此他每年需多支出3万元教育费用。医疗方面,河北一位60岁女性村民的表述很具代表性:“看病非常不容易,村里的医疗站和乡里的卫生院医疗水平有限,稍微大点的病就要去县医院,去了就要住院,做各种检查,得花很多钱”。

结合对农民家庭收入的分析,社区内就业方面的信息不畅、渠道阻塞、服务缺失阻碍了农民本地收入形式的多样化和收入水平的提升,是农民感到失望的重要原因。他们只得或背井离乡外出务工,或留守村里种地为生。如河北一位返乡农民工,因附近大城市建筑工地不再接收60岁及以上劳动力而滞留家中种地,始终无法找到合适的本地就业机会,提出“无论是服装加工厂也好,还是木材加工厂也好,至少能让人进去打工挣点钱”。

同时,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持续加深,这一深刻变化对农村的影响远超城市,而目前农村养老服务,在供给总量和供给质量上都无法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如山东一位在村里做会计的中年女性农民明确表示,希望能在社区层面“抱团养老”,因为“下一代老人不能再完全把养老的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浙江一位纯务农农民提出:“老了烧不动饭,社区互助养老让我去吃口饭就好了”。

为探讨地区差异,本研究对调查五省农民最不满意的三类基本公共服务进行排序,发现各省农民最不满意的类别存在差异(见表6)。

表6 调查五省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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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调查村农民最不满意自来水(51.5%),其次是交通(46.5%),不满意的人数均为半数左右。调查村受山地丘陵地形和居住形式分散限制,不具备铺设自来水管网的条件,自来水入户率低(20.0%以下)。生活用水依靠水井,虽然相较于自来水经济实惠,但井水水质差不宜饮用,村民普遍反映饮水成为生活一大难题,“希望能喝上干净的饮用水”。交通方面,由于缺乏资金,湖南某调查村道路狭窄、硬化率较低,入村道路不够便利,村内道路建设薄弱,引发村民普遍不满。

      河北调查村农民对本村就业相关服务最不满意,占比达47.5%。这是由于老一代农民工返乡后发现农村合适的工作岗位较少、工资过低,与在外务工的收入落差较大。就业岗位的缺乏产生一系列影响,既制约了农民家庭的收入,也加深了农村养老难的困境:一方面,本村能够提供的岗位无法满足家庭开支,老年群体依靠自身劳动的收入微薄,对养老问题深感忧虑;另一方面,缺少就业机会让外出打工的人缺乏返乡意愿,留守乡村的一部分农民也会因“家乡没有发展前途,回来没有发展空间”而不期待在外的家人返乡,老年群体普遍面临缺乏照料的困境。

(二)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

“最关心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可以反映出农民在生活中最亟待满足的需求(见图3)。首先是医疗卫生(27.3%),随后是交通(18.8%)、农村教育(16.1%)、养老(服务)(15.2%)、自来水(13.3%),与农民最不满意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类别一致。这些类别或是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道路、自来水),或是与农民家庭生计紧密相连、体现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综合水平的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养老),深刻影响着农民的生活富裕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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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农民最关心的基本公共服务

此外,占调查总体14.6%的农民属于“不适用”类别,基本包含两种情况:其一,受访农民因“说不清”“没想好”“不知道”而未作答。这类农民一般年龄偏大或文化程度较低,他们并非对公共服务没有需求,而是无法准确表述自身需求。其二,农民最关注的内容在选项之外,难以归类。例如,浙江省某调查村村民以茶叶种植和淡水鱼养殖为主,周边山中茶田经常遭野生动物滋扰,“野猪一年要拱好几次”,养殖的鱼类则病害频仍,正常年份病死率达30%~40%,始终无法确诊病因,农民对农业技术、农业保险等产业相关的社会化服务存在需求,而这些需求在选项之外。

      对本研究考察的十二种基本公共服务类别,调查五省的需求不尽相同。图4呈现了各省农民最关心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占比排名前三位的情况。湖南调查村农民高度关注医疗卫生(36.6%)、交通(33.7%)和自来水(32.7%);同样将医疗卫生排在首位的还有山东(28.2%)、河北(27.9%)和浙江(21.4%),三省农民次要关心的内容则有所不同,山东农民关心养老(服务)(27.2%),河北农民关心农村教育(24.0%),浙江农民则关心居住环境(11.6%);陕西农民对交通问题予以最高关注(25.0%),其次关注医疗卫生(23.2%);相较于其他四省,浙江调查村经济发展状况较好,农民关心的基本公共服务类别相对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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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调查五省农民最关心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农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预期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农民评价较低、需求迫切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基础设施五个方面,针对本村基本公共服务现状提出的改进建议也围绕这些方面展开。

1.期待改善农村教育环境,降低教育收费

农民充分重视教育,认为只有教育环境改善才能培育人才,激发村庄的发展潜力。其一,希望保护和支持乡村小学建设。撤点并校后,一些村庄没有设置学校,部分村民希望保留村小,“不要撤并太多”,否则“孩子们读书不方便”。其二,希望改善村庄的基础教育条件,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师资素质和水平。仍保留学校的村庄,面临基础设施落后、教学资源薄弱、师资质量较差、教育设施不完备等问题。其三,希望降低学费。农民反映教育负担沉重,学费太高,尤其是私立学校、补习班、培训班、幼儿园费用昂贵。

2.期待降低医疗保险费用,提高医疗报销比例,改善村级镇级医疗条件

首先,农民反映医保费用难以承受,对农民家庭构成负担,希望降低医保费用,使其真正起到保障作用。其次,农民期待扩大医保报销覆盖范围、提升报销比例,向大病倾斜,解决报销难的问题,促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统一。如山东一位纯务农的女性村民,身患糖尿病和白内障,治病报销比例较低,希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针对就近看病不便的现状,农民希望加大对乡村医疗资源的投入和补贴,增加村级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药品储备,提升医疗人员水平。

3.期待提高社会保障性质的养老补助,加强多种类型的社区公共养老服务

众多农民反映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退休金,养老补助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也难以应对生活中的突发情况,希望老年人获得更多养老保障和补助,补充生活来源。除了家庭养老,农民还寄希望于社区公共养老服务,由村庄为养老提供支持。其一,建立公益性质的集中养老机构,农民反映养老院费用较高,希望村庄修建集中养老设施,降低收费。其二,搭建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以便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如解决做饭难、吃饭难等问题的老年食堂、老人餐桌,和提供生活照料服务的钟点工、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中心,以及满足日常活动需求的老年活动室,等等。其三,提升养老服务的公平性,农民反映城乡养老待遇差距大,在村庄内部对五保户和普通户的关注也存在差别,普通村民只能依靠子女支持,希望对农民基本的养老需求予以充分关注。

4.期待村庄招商引资,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就业信息

在就业岗位方面,由于存在城乡用工差异、城乡社会保障差异等结构性因素,农民工返乡后难以找到本地非农就业的机会。农民希望村庄通过引进企业、开办工厂、振兴产业,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解决本地就业问题。在就业服务方面,就业渠道有限、就业信息不畅是农民主要反映的问题。农民希望通过多种形式获知就业信息,期待村庄组织技能培训,集中、公开、及时发布招聘信息。

5.期待村庄基础设施补齐短板,提档升级

针对交通,农民期待拓宽、平整、硬化入村道路和村内道路,修整和清理通向家户的小路,增加公共交通的数量,强化对车辆的管理。针对用水,农民期待接通自来水,提升水质,降低水费,解决水污染问题。针对燃料改造,农民期待有统一的天然气管道入户,但希望天然气收费不要过高。

总结而言,生活富裕不仅关涉农民家庭生计的稳定和改善,还包括社区层面基本公共服务的达标和提升。当被询问对当前生活状态的总体评价时,66.0%的农民持相对满意的态度,而认为“一般”“不太满意”或“很不满意”的农民,或因“孩子上学费用高”而倍感压力,或因医疗资源差、看病花销大、养老金太低而深感苦恼,或因“无处就业”、工作不稳定、“与大城市落差大”而感到不满,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感较低。可见,虽然农民家庭的生活水平已有看得见的提高,但依然存在农村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上移、就业服务普遍缺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短板等问题。这些是影响农民生活富裕感受的主要因素,也是城乡差距的关键所在。


四、结论与讨论

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在发展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这首先需要发现农民的所思所想,了解农民真实的意见和诉求。本研究从农民视角出发,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农民理解的生活富裕,既包括个体和家庭在物质生活上的富足,也来自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在农民迈向生活富裕的道路上,通过个体的努力寻求稳定就业、促进收入增加、积累物质财富固然重要,但农民最迫切的关心和最期望解决的问题,始终围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从家庭生计来看,当前农民生活水平已有明显提升,家庭资产和设备设施条件获得改善,但农民家庭生计仍具有脆弱性。农民家庭主要依靠本地务农和在外务工维持生计,在本地非农就业机会有限的情况下,他们只能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或继续外出务工来增加收入,收入渠道相对狭窄,且受制于自然环境、市场波动和城乡结构性差异等因素,收入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反观支出,在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外,子女教育和看病医疗是农民家庭最主要的经济负担,人情往来也构成一定的压力,此外住房、医疗和产业经营可能为家庭带来债务风险。这些情况影响了农民生活富裕目标的实现,农民收入提升的预期较低,对自身经济状况的评价不高。

从基本公共服务来看,农村供给现状难以满足农民需求。农民最迫切期待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是与家庭的生产、生活、生计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交通、自来水)和社会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目前部分省份的农村交通和自来水问题成为农民生活水平提升的最主要短板,并带来产业发展、村庄治理的一系列问题。农村教育和医疗卫生成为农民家庭的沉重负担,也是源于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城市之间的巨大差距,机构缺位、资源缺乏、人员缺失、质量低下是其最主要的表现;随着农村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养老问题也愈发突出;就业机会的缺乏和就业信息渠道的阻塞,使农民家庭生计难以为继,导致人口外流的趋势持续恶化。可见,基本公共服务的落后和缺乏对农民生活造成整体性、长期性的负面影响,阻碍农民身体素质、文化素养、生活品质的提高。

因此,对农民而言,生活富裕目标的实现更需要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保障。学界需紧扣农民生活富裕的现实和急迫问题,倡导行动式农村社会研究,洞见隐藏于农村社会问题背后的症结,并使其彻底暴露出来。在通过田野实践充分把握农民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将其作为政策的着力点,从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方面回应农民的具体关切。首先,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教学资源配置和师资力量培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养老服务。其次,建立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农民优先作为就业政策的扶持重点,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促进乡镇和村庄层面招聘、就业信息的公开,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搭建平台。最后,因地制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加强政策补贴和技术支持,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助力;引入社会投资,补齐乡村产业的资金短板;为农民提供多种类型的本地就业机会,拓宽农民家庭的收入渠道。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2000年以来,中国经历了民生保障建设的“黄金时代”,在教育普及、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但如何平衡城乡民生保障的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仍对共同富裕的实现构成严峻挑战。使农村和农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民生事业以及发展机会上与城市达到一定的平衡水平,是共同富裕的重要标志,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生活富裕目标的应有之义。这一目标的实现,既要求学术研究立足于田野实践,不断关照和探寻属于农民的视角,并将研究融入积极主动的行动中;也需要政策从农民的角度出发,将农民的实际需求作为乡村战略实施和政策制定的依据。唯有通过提升公共服务切实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和归属感,让农民过上符合自己理解和期待的富裕生活,才能彰显乡村振兴战略“以人为本”的理念,凝聚积极的振兴力量,进而坚实迈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