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王继应等:绿色共富: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机制——基于浙江三村的案例分析

作者简介:继应,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李娟昆,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余文梦,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工程师;杜焱强(通信作者),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献来源:《农业经济问题》2026年第2期

摘要:既有研究大多聚焦于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路径,而对价值分配如何促进共同富裕,以及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机制关注不足。本文以浙江台州三个典型村庄为研究对象,结合安吉余村等“影子案例”,剖析了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机制。研究发现,三个村庄在推进共同富裕实践中形成了三类差异化路径:一是资源激活路径,通过生态资源转化建立普惠共享机制;二是治理改善路径,依托主体互动构建包容性发展网络;三是市场驱动路径,借助市场运营与风险调节保障发展成果共享。其可持续性源于三大关键过程:生态资源从识别到转化的系统实现、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多维度价值共创、治理规则从外部驱动到内生认同的渐进演化。基于此,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需满足三方面条件:资源转化促进城乡融合、主体协同形成稳定合作模式、制度建构增强治理韧性与稳定性。本文创新性提出“绿色共富”的本土概念,揭示了乡村生态富民的内生演化逻辑,为理解城乡融合发展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生态资源治理的新视角。

关键词: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千万工程”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25年适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这一理念已从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指引,逐步演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路径(袁祖社,2024)。乡村生态资源作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载体,不仅蕴含经济转化潜能,也承载着人居环境改善与公共服务供给等多重价值(温铁军等,2018)。2025年一季度,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总人次为7.07亿,同比增长8.9%;全国乡村旅游接待总收入4120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作为核心组成的生态旅游,其发展高度依赖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的支撑。在共同富裕战略背景下,如何通过制度创新激活乡村生态资源潜能、构建可持续的农民增收机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命题(朱竑等,2023)。其中,共同富裕的实质不仅是整体收入的增长,而是通过“发展中的共享”与“共享中的发展”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李实,2021)。迈向生态富民新征途,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特别关注农村低收入群体如何被纳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链条,并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因此,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仅涉及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动态平衡,更是检验生态富民在促进社会公平、缩小城乡差距与增进公共福祉等方面成效的关键维度(庄贵阳等,2024)。

当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多地探索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差异化模式。然而,生态资源并不会自动转化为富民成效。2025年,中国森林覆盖率达25.09%,生态资源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但城乡收入水平仍呈现显著差距。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9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86元。对于生态资源富集地区而言,推动绿色发展以实现生态富民较为迫切。然而,实践中农业生态产品概念模糊、标准不一、转化路径有限、价值分配不均等深层治理困境仍然突出,导致资源优势难以稳定转化为可持续共享的收益(崔莉等,2019;贾晋等,2022)。

浙江“千万工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的典型案例,历经二十余年的持续深化,通过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乡村发展的阶段性演进,在实现环境质量整体提升的同时,培育出乡村生态治理的制度创新动能(黄祖辉等,2025)。具体而言,“千万工程”在实践中构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并通过引导农村地区将村庄整治与村庄经营有机结合,成功探索出一条迈向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新路径,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深入探索提供了富有解释力的现实场域(顾益康,2023)。然而,现有研究多侧重对“千万工程”的政策绩效评估与治理经验总结,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如何通过资源激活、主体协同与制度建构的动态过程促进可持续富民,尚缺乏系统的过程性分析(李冬青等,2021;王成军等,2024)。

本文运用多案例分析方法,以浙江“千万工程”为典型场域,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共同富裕的衔接难题,提炼并检验资源、主体、制度相互耦合的动态治理逻辑。本文创新点主要包括三方面:第一,分析框架上,本文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单一的产业或政策视角推进到资源激活、主体协同与制度建构的链条解释,揭示资源要素转化如何通过组织协同与规则嵌入实现可持续富民。第二,机制识别上,本文细化资源从识别、确权到市场嵌入的激活路径,以及主体间通过利益联结与协商互动形成稳定合作并推动制度演进的过程机制。第三,价值取向上,本文将机会公平与收益共享纳入案例分析,重点探讨如何通过包容性制度安排保障低收入群体参与及价值合理分配,最终实现生态收益的可持续共享。


二、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一)文献综述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其核心要义在于“共同”与“富裕”的辩证统一(辛鸣,2024)。这一概念包含两个关键维度:在发展维度上,强调通过持续发展做大社会财富的“蛋糕”,为共享奠定坚实基础(刘培林等,2021);在共享维度上,关注低收入群体的能力提升和机会获得,通过“提低扩中”优化社会收入结构(史新杰等,2022)。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绿色共富”概念,即以尊重自然规律和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为前提,依托制度创新推动产业转型与价值转化,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并进,使生态治理成效转化为公众可共享的财富与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低收入群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点帮扶保障人群”(习近平,2021),这一重要论述明确了绿色共富的关键着力点。本文将绿色共富置于乡村生态治理场域,强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仅关乎农户整体增收,更关键在于为低收入农户创造机会公平的发展环境。通过构建可进入、参与及获益的治理机制,推动弱势群体以更低门槛嵌入生态产业链,在提升农户整体收入的同时缩小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从而真正实现共同富裕。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作为实现共同富裕与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受到学界广泛关注。相关研究聚焦于三个方面。其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现有研究主要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生态补偿路径,包括中央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流域上下游保护补偿等(李坦等,2022;卢文秀等,2023)。二是产业转化路径,依托区域优势生态资源培育产业链条,突出生态资产的生产功能和外部性价值(黄祖辉等,2022;田野等,2025)。三是市场交易路径,包括碳汇交易、湿地指标交易、排污权交易等生态要素市场机制(杜焱强等,2022;罗必良等,2025)。尽管上述研究明确生态资源如何被转化,但对生态资源从识别、确权、赋能到转化的动态过程缺乏细致刻画,也较少揭示资源如何与地方治理结构及多主体协同机制相耦合。其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治理机制。既有研究逐渐超越单一经济行为视角,转向多主体协同与制度安排的分析逻辑(王继应等,2025)。政府绩效导向、市场嵌入机制、村集体组织能力、村民参与水平等因素被纳入治理框架,治理结构和制度配置成为研究重点(谢花林等,2025)。然而,相关研究对主体协同的可持续运行条件关注不足,缺乏对其内在作用机理的深度解析。其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体系。既有文献多从制度供给结构、政策工具组合、治理规则设计等维度,探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支撑机制,但研究重心集中于宏观政策框架构建或顶层制度设计(贾晋等,2022;谢花林等,2025)。具体而言,制度如何内化为支撑生态富民的规则,以及外生政策如何转化为地方可持续治理能力,相关机制仍缺乏深入的学理揭示。

本文重点回应“乡村生态富民何以可持续”这一核心问题,边际贡献如下:第一,建立乡村生态富民的动态分析进路。现有研究侧重资源禀赋等静态因素,本文采用多案例分析方法,呈现生态资源从识别、确权、赋能到转化的全过程,从而打开生态富民的“黑箱”。第二,深化多主体协同与利益联结机制的理论阐释。本文研究揭示政府、村集体、市场与农民如何在分工协作中共同创造价值,由此提出生态富民的关键在于多元主体所构建的价值共创体系。第三,揭示制度从外部驱动到内生稳定的演化逻辑,刻画生态富民制度体系从政策引导、地方适配到规则稳定的演进路径,弥补了对基层制度内生化关注不足的缺憾。第四,提出“资源—主体—制度”三维分析框架。本文不仅回应了现有研究在价值持续转化机制、长期稳定运行条件以及收入分配公平等方面的理论不足,也为解释不同地区生态富民成效差异提供了分析工具。

(二)分析框架

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如何持续推动乡村生态富民,本文以可持续生计框架为整体分析思路,聚焦资源、主体与制度三大要素,引入资源依赖、价值共创与制度变迁理论,构建“资源激活—主体协同—制度建构”的动态机制。可持续生计框架强调,生计系统的可持续性取决于资源禀赋、主体能力与制度环境的互动(Bebbington, 1999)。在中国乡村现实情境下,可持续生计框架具有较强适切性。首先,该框架强调的自然资本与物质资本,具体表现为生态资源的识别、确权、功能转化与市场嵌入。其次,框架中的主体能力与社会网络,表现为政府、村集体、市场与村民等多元行动者的互动关系。最后,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性依赖于规则体系的嵌入、治理结构的优化及激励机制的内生化,这与可持续生计框架对制度环境在风险调节和持续发展保障中的作用高度契合。

资源依赖理论认为,资源交换塑造主体合作策略、权力关系与制度选择(王琳等,2020)。乡村生态富民过程中,资源激活通过识别、确权、赋能与转化重构关键资源的依赖关系,使村庄由被动承接转为生态与空间要素供给者。生态补偿、生态修复、产权交易等制度安排,通过权属明晰和功能再造激活地方发展空间,为基层治理提供资源条件。价值共创理论认为,公共价值在多元主体互动中经过资源整合、组织协同与制度嵌入共同生成(Osborne等,2022)。地方政府承担规划引导与制度供给职能,村集体整合生态资产与村庄发展诉求,市场通过项目引入与运营机制提高转化效率,农民通过合作社嵌入生态产品价值链,由此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村集体承载、农民参与的价值共创格局。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是在主体互动与利益协调中逐步形成的规则体系(North, 1990)。制度建构强调地方规则在实践探索中被吸收、调整并固化为运行惯例,进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由外部激励转向内生发展,成为生态富民的长期保障。

在乡村生态富民体系中,资源激活、主体协同与制度建构三大要素相互嵌套、动态耦合。资源激活通过资源识别、确权、赋能与转化,为主体协同提供要素基础和连接媒介,其供给属性奠定了制度建构的物质根基;主体协同作为组织保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村集体承载与农民参与的协同机制,既是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转化通道,也成为制度建构的行动基础;制度建构通过治理理念、激励机制、政策工具与组织规则构成的规则体系,为主体协同提供运行框架,并对资源激活过程形成有效引导与规范约束,从而保障治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概而言之,资源激活通过政策工具与制度设计推动生态资源识别、确权、赋能与转化,构成生态富民的起点;主体协同通过村集体、政府、市场、农民等多元主体间的分工协作与利益联结,保障生态红利的持续释放与合理分配;制度建构通过理念嵌入和规则约束,推动治理机制从短期政策驱动转向长期制度定型(见图1)。

图1 理论分析框架


三、研究设计与案例呈现

(一)研究方法

本文运用多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揭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如何转化为可持续的富民机制。研究策略上,本文通过对案例村庄制度建构过程与行为逻辑的深入剖析,识别资源激活、主体协同与制度建构三大机制的耦合路径,揭示生态红利从生成、分配到持续的制度条件。此外,本文引入“影子案例”分析以增强研究的理论对话能力,通过参考典型案例(例如安吉余村、义乌李祖村、安溪畲族乡等),为理解乡村生态富民实践的普遍性提供参照框架,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案例研究的理论外推空间(刘小峰等,2023)。“影子案例”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作者前期的田野积累与现有文献成果,为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参照(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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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选择

本文采用理论抽样原则,选取浙江省台州市下辖的A、B、C三村作为案例研究对象。一方面,台州市兼具山地、溪谷与滨海等不同地貌,能够呈现浙江“千万工程”的多元类型,且研究团队具备长期田野调研条件。另一方面,为增强案例的解释力,本文将三村界定为三种不同的发展类型:A村为资源禀赋型村庄,依托优越自然资源,率先探索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资源激活路径;B村为治理改善型村庄,早期经济与空间衰败严重,通过整合闲置农房、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组织建设,培育生态旅游与农文旅融合产业;C村为市场驱动型村庄,土地资源紧张但海洋与景观资源丰富,依托滨海风光与石屋文化,积极对接外部市场发展文宿产业,形成集体经济与社会资本并举的市场运作模式(见表2)。这三种类型在全国乡村中具有一定普遍性,从而使机制分析具备理论上的对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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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料收集

本文资料以实地调研资料为主、文献资料为辅,来自实地访谈、非参与式观察与二手资料分析等途径,实现数据的交叉验证。实地访谈是一手资料的核心来源,研究团队共完成对42位访谈对象的45次半结构式访谈,包括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及乡镇领导干部5人、村干部与项目参与人员37人。非参与式观察是研究团队围绕村庄生态空间、集体资产运营场所、乡村治理组织与生态产品开发现场进行定点驻留与观察,记录村庄治理日常、干部与群众的互动方式、生态产业运作流程等微观细节。二手资料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千万工程”推进方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文件、发展规划、产业项目实施报告、统计年鉴等资料,另以学术文献与新闻报道作为补充(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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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例呈现

“千万工程”作为乡村生态振兴的标志性政策工程,不仅是浙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探索生态富民路径的重要实践创新。“千万工程”强调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为全国农村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制度样本。

从政策演进脉络来看,“千万工程”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的变迁历程:第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引领阶段(2003—2010年)。以2003年浙江印发《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通知》为标志,这一阶段工作的重心在于农村人居环境的基础整治,集中解决生活垃圾、污水和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为后续发展奠定环境基础。第二,美丽乡村建设的系统推进阶段(2011—2020年)。该阶段政策重心从整治迈向提升,先后通过多个《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致力于构建农村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体系,推动建设目标从“一处美”向“全域美”拓展,实现生态环境改善与产业发展的初步融合。第三,未来乡村建设与生态共富的深化拓展阶段(2021年至今)。此阶段与共同富裕、数字乡村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以《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为标志,推动“千万工程”步入制度化阶段。其核心特征是促进生态资本向富民资本转化,生态富民成为核心政策导向(见图2)。

案例1:康养民宿驱动的生态富民路径。A村地处台州市天台县天台山脚下,自然禀赋优渥,拥有耕地553亩、山林1123亩,是典型的山区生态村落。2003年之前,村庄发展滞后、基础设施薄弱,环境问题突出。得益于“千万工程”的实施,A村自2003年开启生态富民之路。第一阶段,A村以人居环境整治为重心,实施“污水革命”“垃圾革命”“厕所革命”等专项行动,完成道路硬化、河道清淤、自来水改造和村容整治目标,为后续发展提供空间。第二阶段,借助美丽乡村建设契机,A村于2011年开始实施农房整治与景观提升,重点将零散村落整合为整体聚落。村集体引导村民发展农家乐与民宿经营,探索“政府+村集体+村民+返乡人才”共建共治模式。第三阶段,村庄迈入“康养+文旅”融合发展期。2021年以来,A村通过外来资本注入和成立旅游公司、搭建服务平台、制定民宿经营标准体系等方式,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营性资产,以中高端主题民宿聚集和康养产业为主导,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动村庄从环境整治走向生态振兴和绿色共富。

案例2:文化旅游嵌入下的生态价值转化实践。B村位于台州市黄岩区西部山区的屿头乡,是典型的山水村落。受异地重建与人口流失影响,早期B村陷入经济发展落后与空间衰败双重困境。老街老屋破败不堪,超过80%的人口外出务工,村庄经营性收入几近为零。为扭转困局,2013年起,村“两委”启动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累计打通4条断头路,清理淤泥沙石超10000立方米,投入150万元用于污水管网与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在此基础上,B村依托柔川景区打造全域旅游圈,并联动周边资源形成协同发展格局。截至2022年,屿头乡各景区、农家乐、民宿累计旅游接待量达120万人次。产业体系上,B村探索“文化+旅游”融合路径,推动农业、民俗、文化“三元融合”,形成枇杷、麦面、蜂蜜等特色产品的统一品牌体系。此外,通过闲置农房租赁,B村先后承接来自全国各地培训班、考察团超500批次,年接待人数突破2万人,带动村集体新增年收入超20万元,构建起生态文化、乡村旅游与知识服务相融合的产业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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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山海文宿集聚下的富民治理模式。C村位于台州市温岭市石塘镇东部,拥有石屋700余幢,是典型的滨海渔村型社区。2003年以前,C村是一个环境脏乱、产业衰退、人口流失严重的“空心村”。面对渔业资源枯竭与人口外流等困境,C村抓牢“千万工程”战略机遇,围绕生态环境改善、资源要素盘活和民宿文旅聚集的发展思路,走出一条“点石成金”的生态富民之路。首先,C村以清脏治乱为突破口,推进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实现村容村貌全面改善。其次,C村重点推进闲置资源盘活,截至2024年,累计修缮石屋340间,流转196间,用于打造精品文宿与主题民宿,每间月租金可达1800元。此外,村庄积极探索文旅融合与社区共建模式。目前,全村拥有白金宿级1家、金宿级1家、银宿级4家,形成“文宿+艺术+在地文化”产业生态,每年吸引游客逾100万人次。通过打通“两山”转化路径,C村先后获得国家级“最美渔村”“浙江省卫生村”等称号,并成为全省首批完成验收的未来乡村试点村(见表4)。


四、案例分析: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机制何以形成

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机制,本质上是资源、主体与制度等关键要素不断互动、相互嵌合的过程性建构。本文从三个层面进行系统阐释:一是资源如何被识别、盘活与价值转化,形成生态红利的基础来源;二是政府、村集体、村民、企业与返乡人才等多元主体如何在互动中实现利益联结与功能互补,构建协同共治格局;三是制度如何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嵌入与稳固,推动生态富民走向常态。通过揭示三者相互支撑、动态互动的耦合关系,本文力图呈现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机制。

(一)生态资源的激活机制:资源禀赋向发展要素的转化路径

乡村生态富民进程中,资源激活机制与强农战略目标具有高度契合性。“强农”的核心在于强化农业农村的发展动能,而资源激活通过识别、确权、赋能与转化机制,将沉睡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可经营的发展资产,从要素层面为强农目标提供基础支撑(齐皓天等,2025),因此,资源激活机制不仅回答了强农战略在要素层面“以什么为支撑”的问题,为产业兴旺注入了实体内容,也通过将生态要素的开发利用嵌入乡村治理结构和产业体系,从而稳固农业农村的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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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案例对比发现,三村均拥有较为丰富的生态资源,但在资源识别逻辑、空间组织方式、价值释放机制等方面呈现出不同路径,折射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异质性演化图景。资源识别与功能定位方面,安溪畲族乡通过将畲族传统文化元素与生态资源开发相结合,成功打造了独具民族特色的生态旅游产品,彰显了民族文化资源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独特作用。与此同时,三村在“千万工程”背景下均完成了对自然要素的梳理,其关键差异在于功能定位。A村借助5A级景区外溢需求,将山林景观与生态环境打造为康养消费场景,形成“康养+生态+文化”的复合定位,强调资源的高端化与消费体验。B村以景区核心区为牵引,将水体修复与老街修缮作为资源整合重点,突出文化、景观以及生态联动,建设具有可持续性的文化旅游生态村。C村以滨海景观与石屋遗产为核心稀缺资产,通过“山海文宿”实现资源产品化,强化高识别度与本地特色。由此可见,资源识别的本质在于将资源嵌入特定市场与治理目标,并决定后续制度与产业工具的组合方式。

资源组织与空间优化方面,三村均以环境整治打通绿色共富转化通道,但空间治理逻辑存在差异。A村通过农房整治与聚落整合,将分散景观转化为集群式民宿与康养空间,以集约化方式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水平;B村采取“拆、改、建、管”一体化,以拆违、通路、治水等工程重塑可达性与景观连续性,形成景区、村落与田园的全域联动格局,其优势在于提升环境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C村以石屋保护制度为前提,围绕修缮标准、产权流转与节点串联构建可游、可居的滨海文宿网络,实现保护目标与经营利用之间的制度兼容。概而言之,空间组织成为治理能力的外在体现,选择打造点状精品、推进面状联动还是实施保护性更新,对应不同的成本与收益结构。

资源价值释放与富民路径方面,三村呈现出“资源—资产—资本”的价值实现轨迹。A村通过外部资本、旅游公司与民宿标准体系实现资源资产化,本质是用制度化运营降低交易成本和提升品牌溢价;B村以统一品牌与文旅活动IP将生态资源与农产品、节庆、培训等服务有效整合,形成多元收益来源,以价值外溢增强抗风险波动能力;C村以石屋流转规范化为核心,嵌入艺术文化增值要素,通过主题文宿、文创与节事活动拓宽变现渠道,并叠加公共服务改善带来的非市场化福利收益。三村的发展路径差异表明,价值释放不仅取决于产品和服务本身,也取决于组织载体、分配规则与风险化解机制。

三个案例在生态资源激活过程中均体现了从资源到资产、从自然禀赋到发展要素的转化逻辑,即通过资源识别、赋权与整合,生态资源逐步转为具备市场价值的生态资产(见图3)。A村实践尤为典型,较B村与C村更突出对生态资源的精准识别与激活。其实践经验不仅体现在康养民宿经济的成效上,同时包括对山林、水体、历史文化遗存的全域普查,通过林权确权与集体资产登记,将自然资源纳入集体组织统一运营,形成产权清晰、收益共享的制度框架。这种以系统识别为起点、以制度化激活为支撑的举措,使A村在资源资产化路径上更具示范价值,为后续康养旅游产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总而言之,资源激活过程不仅推动了文旅融合,同时通过农房流转、农产品品牌化等方式,提升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整体福祉,增强其在城乡要素流动格局中的主体地位,具有强农的现实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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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动主体的协同结构:多元互动与价值共创的实践模式

生态富民治理框架中,主体协同机制与惠农政策目标具有契合性。“惠农”的核心要义在于确保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广大农民,而主体协同机制通过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制度,保障农民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从被动旁观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从根本上回应了如何惠及于农的核心问题(Liljeroos-cork等,2025)。这一协同过程不仅体现了惠农政策的实践旨归,也拓展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维度。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保障公平性,市场主体通过专业运营提升效率,村集体通过组织协调维护本村利益,农民通过参与共享发展红利。这种多元协同的网络结构是惠农目标从理念落实到行动的组织保障。

第一,地方政府扮演设计与催化的双重角色,既负责顶层制度供给,又承担政策资源的调配,并在省级统一引领下实现纵向联动。以湖州安吉余村为例,从“矿山”到“绿谷”的转型过程正是浙江省级政策统一部署与持续督导的典型体现。省级层面确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将生态修复与绿色产业化纳入长期考核,并通过财政资金与生态补偿政策持续支持,同时地方政府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开展差异化实践。A村所在的天台县将生态康养作为重点赛道,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康养民宿集群建设,推动村集体成立旅游公司进行统一招商与服务。B村利用上级政策资源,在国企参与下导入生态特色产业,由文旅集团打造文化旅游街区,形成集策划、建设、运营、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条。C村所在的镇政府制定石屋改造指南与民宿等级评定体系,为文旅开发提供产权整合、项目审批与外部协调等支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第二,村集体作为资源整合与项目落地的核心载体,发挥了承上启下的治理枢纽作用。A村依托生态资源发展康养民宿,成立旅游公司,将就业优先嵌入生态富民实践。通过公益岗位与村规民约中的弱势群体优先原则,保障低收入农户获得稳定工资;同时借助县域普惠金融,为80余名技能人才与经营主体提供专项贷款,降低民宿等产业进入门槛,推动低收入农户以较低成本嵌入价值链。此外,村集体统一流转126亩土地建设中草药样本园,延伸种植、加工、服务、旅游链条,并提供适配岗位与收益分成。2024年,A村所在片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万元,低收入农户就业比例达90%以上,体现出生态产业发展对低收入群体的增收效应。B村以土地流转与资产入股形式与国企紧密合作,通过农业、民俗、文化等产业融合,保障集体收益的可持续性。C村村集体承担石屋修缮与绿道建设任务,并与村民签订石屋委托运营协议,确保资源收益权共享,从而激发村民积极性。

第三,市场主体的深度参与提升了生态资源价值转化效率,包括资源要素开发、产业结构升级与运营机制运作。义乌李祖村依托义乌全球小商品市场的产业与物流优势,吸引大批返乡青年与城市创客入驻,不仅带来资本与技术,还将传统农业转化为体验经济和创意农业,充分释放了生态产品价值。对照台州三村,A村引入市场主体成立旅游公司,对民宿进行统一规划、装修与管理,实现年收入超1800万元的收益目标。B村依托国企品牌打造村庄文旅IP,实现景区与村落互动互促。C村通过合作经营、股份分红与项目用工,市场主体进一步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低收入农户可通过产权入股获得资产收益,并优先获得民宿管家、文创销售等岗位,实现资产收益与劳务报酬双通道分享发展成果。2024年,C村接待游客超100万人次,村民人均纯收入达6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200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村741户农户中,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0万~50万元的农户占比达41.1%,年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的农户占比超过55%。总体来看,C村通过工商资本赋能、利益联结机制优化和弱势群体深度嵌入,实现了村民的普惠受益。

第四,村民由被动参与者转向“共建合伙人”,不再仅依赖土地流转和劳务报酬,而是通过利益联结机制嵌入价值实现全过程,既分享市场红利,也获得环境改善与公共服务提升的公共价值。A村村民通过集体分红、入股等途径持续获益,并在环境保护、民宿服务、康养陪护等环节实现再就业。B村以与国企合资开发文旅街区为抓手,构建包容性参与机制。一是预留商铺以优惠租金优先供低收入家庭经营土特产与手工艺品,国企配套提供培训、标准化与品牌支持以降低进入门槛。二是村民可用房屋等资产入股分红,并通过景区管理、餐饮与文旅服务获得工资收入。三是对于弱劳动力家庭,村集体通过劳务合作社优先安排保洁、绿化等公益岗位以保障稳定就业,由此形成“资产性+经营性+工资性”多元增收渠道,保障发展成果公平普惠共享。2024年,B村人均年收入达10万元,低收入群体人均收入增速超过10%,收入结构明显改善。C村村民可选择出租、入股或参与服务,按比例获得固定或浮动收益,并通过接待、讲解培训与任务外包就地转为运营骨干,实现多渠道就业增收。

三村实践体现政府引导、村集体承载、市场驱动、农民参与的价值共创机制,不仅提升了资源整合程度与项目执行效率,也强化了农民在治理网络中的中心地位,从而实现从资源开发到农民受益的惠农逻辑闭环。与A村和C村相比,B村在治理逻辑上更突出主体高效协同与组织机制建构。村“两委”积极吸纳国有企业、返乡人才与村民骨干,形成政府引导、村集体主导、企业参与、村民共治的治理格局,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和议事规则将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生态管护等事务程序化。这种价值共创的治理模式,推动生态资源开发从单一收益逻辑转向兼顾经济效益、社会公平与环境改善的复合逻辑,为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提供了生动样本(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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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理制度的建构逻辑:从政策驱动到制度嵌入的演化过程

制度建构与富农战略目标具有深度契合关系。“富农”的本质在于实现可持续的富裕,而制度建构是通过形成稳定的治理理念、激励机制和政策框架,将短期实践转化为长效发展机制。制度安排不仅决定资源利用效率及其稳定转化水平,同时影响行动主体的行为边界与互动方式(王诗宗等,2025)。从动态演化视角看,有效的制度建构需完成从政策驱动到制度嵌入的转型,具体表现为三个关键转向:从政策推动到规则共建的治理方式转变,从外部依赖到内源激励的动力机制转换,从试点试验到常态制度的稳定化过程。这一演进路径是实现富农目标的核心支撑。

第一,从政策推动到规则共建。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初期,政策驱动是制度形成的外部支点。上位政策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顶层框架。伴随项目推进与利益主体增加,制度关键在于将政策条文情境化为可执行的地方规则、标准与行为守则,实现由政策供给向规则共建转化。A村在县级文旅产业发展政策框架下细化村集体入市规则,明确资产入股、联合招商等方式,推动资产资本化,增强集体运营动能。B村依托文旅融合扶持政策,将生态修复纳入发展重点,设置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并实行绩效挂钩拨款,以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治理规范化。C村围绕石屋活化建立产权流转、用途审查、修缮标准以及补贴细则链条,打通经营性资产形成通道并防止无序改造,同时通过风险储备金与游客承载监测将市场经营与生态保护、遗产传承相衔接,形成可持续的风险调节机制。

第二,从外部依赖到内源激励。

制度并非对上级政策的简单复制,而是在实践中被内化为村庄自主治理需求,通过村规民约、产业规章、村民议事制度等“软制度”对“硬规则”进行支撑与补充。随着生态产业走向常态化运营,村庄治理制度从被动依赖外部政策逐渐转向激发内部动力。A村由村集体制定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民宿运营规章,覆盖服务流程、收费与安全卫生,并以民主议定将环保、游客管理、公共卫生纳入村规民约,强化制度认同与自我约束,抑制过度商业化倾向。B村在国企合作中形成协同激励,国企引入项目全流程评估以防过度开发,村企协商收益分配并建立服务质量考核,将游客评价、运营反馈等纳入绩效管理,实现参与动力制度化。C村依托民宿协会制定石屋运营规范,将规则与文化认同绑定,既提升经营规范性,又以制度化协作支撑公共环境改善、游客服务与设施维护等公共品供给的持续性。

第三,由试点试验到常态制度。

制度经过评估、反馈、优化等过程嵌入村庄治理逻辑,最终成为稳定保障。从三村共同特征来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最初以阶段性政策试验或项目推进为载体,随后在持续反馈中转向规范化制度体系,并形成可复制的生态富民路径。A村的民宿试点起步于村集体引导下的零星改造,政府以政策激励促进村民参与。随着产业成熟,村庄逐步形成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运营制度,并推动经验在县域层面制度化,成为资源型村庄转型的规则样本。B村是国企参与主导的试点村庄,制度演化具有典型的项目制特征。前期由政府与国企联合实施生态修复与街区建设等项目,后期在稳定合作中将项目规则内嵌为涵盖产业扶持、土地使用与收益分配的综合制度,并由政府向周边村庄推广,实现从试点项目到常态框架转化。C村以石屋保护开发为抓手,通过民宿协会、规划团队与村民会议等共同治理,持续修订运营规章,构建涵盖产权管理、运营规范、行为约束的制度体系,并由村级上升到镇级统一制度,实现从点到面的扩展(见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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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制度从政策驱动向制度嵌入的演化路径具有渐进性和情境性特征。一方面,制度安排为生态资源转化提供制度保障,有助于提升治理的可预期性;另一方面,制度内源化嵌入保障了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等非市场价值的持续释放,使生态产品的公共物品价值能够与市场价值并行不悖,共同构成生态富民的治理根基。因此,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需将制度嵌入到地方治理结构,实现规则、行为与价值的整合,推动农民在产业收益分配、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持续获益。

(四)案例总结

案例分析表明,生态富民是一个包含资源激活、主体协同与制度建构于一体的复杂过程。“千万工程”实施背景下,三村发展路径各异,但都体现出资源整合、组织动员与制度适应能力,并形成各具特色的绿色共富范式。一方面,通过公益岗位、资产入股、弱势群体优先等安排降低低收入农户参与成本、拓宽收益渠道,实现稳定增收;另一方面,借助产业升级与技能提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乡村由“富饶的贫困”转向生态富民。从案例比较来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贡献不仅在于农民整体收入提升,更在于对低收入群体的机会赋予、能力激活与利益保障,进而优化村庄内部收入结构,并缩小差距(见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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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生态资源的激活依赖系统识别与情境转化机制。三村通过资源禀赋的功能识别,推动自然资源向经济要素转化。A村以康养资源为核心打造集群式民宿空间,B村通过生态修复与旅游带建设构建产业链条,C村通过石屋资源艺术化激活实现资源价值提升,体现资源激活中系统识别、功能定位与空间重构的共性逻辑。第二,行动主体的协同共治是实现生态富民的组织保障。三村均构建了涵盖政府、村集体、村民与企业的多元参与体系。A村通过村集体、返乡人才、企业等主体实现资源共建与平台共营,B村依托政府、国企协同开展生态修复与文旅开发,C村结合工商资本构建了差异化的民宿经营机制。主体互嵌提升治理韧性,并在共建共治共享中实现资源整合、价值创造与利益联结。第三,治理制度建构是生态富民走向可持续的关键支撑。三村前期依托上级政策启动项目,而后逐步以操作规程、治理守则与行为标准推动制度内生化,最终完成从试点试验向常态制度转型,提升治理规范性与持续优化能力。

上述案例的生态富民实践,不仅揭示了资源禀赋向发展要素的转化机制,也为理解制度构建、主体协同与治理绩效之间的内在逻辑提供了重要启示。通过案例比较可以发现,三村推进绿色共富呈现差异化路径。A村作为资源禀赋型村庄,重点在于资源激活与普惠共享,通过林权确权与集体资产登记,将自然资源纳入集体统一运营,实现资源入股与保底分红。村集体旅游公司优先提供保洁、安保等公益岗位,并以强户带弱户的民宿帮扶机制保障弱势群体的参与机会与稳定收入。B村作为治理改善型村庄,关键在于多元协同与包容性发展网络。国企开发文旅街区时以合约预留商铺,优惠租赁给低收入家庭并配套培训与品牌支持,同时构建涵盖资源入股、劳务报酬与经营收益的多元增收渠道,对弱劳动力家庭通过劳务合作社优先安排景区公益岗位。C村作为市场驱动型村庄,强调市场机制与风险调节下的成果共享。村集体将贫困农户闲置石屋纳入统一运营以获得稳定资产收益,并设立风险共担基金,通过资产收益与劳务报酬双重机制避免开发过程中的挤出效应。三个案例分别代表资源禀赋型、治理改善型和市场驱动型的村庄类型,其蕴含的治理逻辑超越了地理边界,为理解不同区域生态富民实践提供了可借鉴的分析框架。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以浙江“千万工程”为研究场域,选取台州三个村庄作为案例,并以安吉余村等“影子案例”为参照,运用“资源—主体—制度”框架分析三村的绿色共富实践,揭示乡村生态富民的可持续治理机制,得到如下结论。第一,资源激活是乡村生态富民的前提。三村立足生态禀赋,通过产权明晰、空间优化与功能再造,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可经营、流通与增值的资产,提升利用效率并为产业导入与市场对接奠定基础,对应强农要求。第二,多主体协同与价值共创是生态富民的核心动力。在地方政府引导下,村集体统筹嵌入村民、工商资本与返乡人才等主体,形成分工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网络,通过利益联结保障农民参与及受益,落实惠农目标。第三,制度嵌入是实现可持续治理的关键支撑。三村经历了从政策驱动到制度嵌入的演化过程,完成由政策推动向规则共建、由外部依赖向内源激励、由试点试验向常态制度的转型,增强了治理的可预期性,契合富农目标要求。

在理论层面,本文通过构建“资源—主体—制度”的分析框架,丰富了可持续治理理论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的解释力,也为理解城乡融合背景下的生态富民提供了具有推广价值的分析工具。与强调资源变现或政策供给的思路不同,本文突出制度嵌入与多元协同的动态演化,拓展了学界对生态价值如何持续转化为全民福祉的理论边界。在实践层面,资源激活、主体协同与制度嵌入三条路径为不同地区在资源禀赋与制度环境条件下推进绿色共富提供了可借鉴的操作方案。

浙江“千万工程”在促进生态富民方面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治理样本,但其经验的可复制性存在前提:一是地方财政基础与执行能力,能够支撑项目启动、基础设施建设及后续运维;二是较高的市场化水平与活跃的社会资本,为资源转化提供了现实通道;三是跨周期的政策定力与制度安排,避免短期政绩干扰,提升治理的可持续性。然而,广大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乃至部分东部省份,在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时可能面临瓶颈。其一,资金约束突出,财政投入不足、社会资本因回报周期长而进入意愿弱;其二,产权与激励机制不健全,资源确权与流转体系薄弱,制约市场交易与农户参与(胡凌啸等,2024);其三,政绩考核偏短期,地方政府难以将资源长期投入到见效慢的生态治理,影响绿色共富持续推进。结合台州三村的绿色共富实践,可将全国乡村分为三类,依据不同类型乡村的比较优势与约束条件分类施策,以实现可持续的乡村生态富民。

第一,资源富集但产业承载能力弱类。

这类乡村多位于生态屏障区与偏远山区,生态资源丰厚,但基础设施、产业组织与市场链接薄弱。政策重点为资源激活与普惠共享,即在激活资源基础上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与收益共享。具体而言,一是以资源清查、确权登记为抓手推动林地、湿地等资源资产化,明晰集体与农户权利边界;二是建立稳定的生态补偿与管护岗位,将补偿资金与就业增收有效绑定;三是以村集体为平台适度承接生态产业,探索“资源入股+保底分红”模式,优先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参与权与收益权。例如,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承接生态旅游、碳汇交易等新型生态产业项目,构建绿色共富的可持续转化链条。

第二,治理基础较好但协同能力不足类。

此类村庄发展的关键在于统筹能力与分配机制,政策重点是强化组织协同与包容性参与。一是推动村集体与国企或龙头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以契约化方式明确土地使用、收益分配、服务标准与绩效考核,避免一次性项目开发;二是设置低门槛参与通道,通过预留经营摊位或商铺、优惠租赁、统一培训与品牌支持等方式,降低弱势群体参与发展的门槛;三是发展劳务合作社与公益性岗位兜底,将保洁、绿化、管护等公益岗位制度化,形成资产收益、工资收入与经营收入相结合的增收结构。

第三,市场可达性强但风险与挤出效应高类。

这类乡村多在都市圈近郊或热门景区周边,资本进入快、溢价空间大,但易陷入无序改造、生态承载超限与弱势群体被边缘化等困境。对此,政策重点应以制度建构引导产业转化并完善风险调节机制。一是建立用途审查、修复标准与运营规范相衔接的制度链条,并引入承载监测体系守住生态与文化底线;二是推动村集体统一运营,保障无力开发的农户尤其是低收入家庭能够通过产权入股获得稳定资产收益;三是设立风险共担基金与最低收益保障,配套技能培训与优先用工,形成资产收益与劳务报酬并行的收益通道,减少资本扩张产生的挤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