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方师乐等:城乡融合发展与县域经济转型——来自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经验证据

作者简介:方师乐,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温州商学院管理学院教授,温商研究院副院长;叶俊焘,浙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黄祖辉,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求是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志坚,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献来源:《管理世界》2025年第12期

摘要: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以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县域经济转型是新发展阶段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关键突破口。本文将2015~2023年全国1328个县(市)的宏观数据与“浙大卡特—企研中国涉农研究数据库”相匹配,利用“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的准自然实验,构建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实证研究城乡融合发展如何影响县域经济转型及其实现路径。结果表明,城乡融合发展对县域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转型层面,表现为降低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增加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无显著影响。上述结论在不同试验任务和城市构成的片区以及不同产业基础和政策执行强度的县(市)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深入剖析县域经济转型的内涵后发现,城乡融合发展可以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县域工商业资本活力,加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并引导新形态要素在县域汇聚。本文的研究不仅为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县域经济转型的实现路径提供了经验证据,也为科学理解经济转型期背景下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方向、探索以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城乡融合;县域经济;要素流动;产业融合;乡村振兴



一、引言

在经典的刘易斯二元经济理论中,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增长起源于科技革命以及由此引致的城市工业部门兴起,技术进步和专业化分工的叠加效应致使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远高于农业部门,因此在一个略高于农业制度性工资的水平下,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工业部门形成了无限供给。受益于劳动力市场的非均衡状态,企业家获取超额利润并转化为再投资资本,从而形成了对农村劳动力新一轮的需求。在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城市资本规模得到积累,劳动力由乡村向城市持续流动,工农劳动生产率趋于一致,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

刘易斯模型刻画了传统农业国家向现代工业国家转型所经历的城乡二元结构从形成到消退的演进历程,但其过于强调城市经济对农村劳动力的拉力,忽略了农业技术进步及其对工业部门的反作用力,从而不能深刻揭示在二元结构弥合过程中农业部门所扮演的关键角色。为此,拉尼斯和费(1961)在刘易斯模型的基础上引入农业技术进步的关键变量,并由此在“刘易斯转折点”后定义“商业化点”,认为农业生产率提高能够推迟工农贸易条件恶化出现的时间节点,对均衡条件下全社会经济发展所能达到的高度产生了重要影响。“拉—费”模型成功将农业技术进步纳入二元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为分析工农城乡关系提供了更加全面的理论视角。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乡关系由分割逐渐走向融合,这既是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的战略调整,也是经济社会结构不断变迁的现实需要(黄祖辉,2025a)。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了更快地实现“重工业化”目标,农业农村的战略定位是维系社会稳定以及为工业发展提供必要的原始积累,因此工农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受到广泛制约(方师乐等,2025)。改革开放之后,通过城镇化促进人口集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成为中国经济在高速增长中成功转型的重要基石。而与城镇化相对应的农业现代化在发展初期处于劣势,主要原因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各类要素从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导致农村资源大量流失,以及农村各类要素和农产品市场价值被压低从而形成不平等的城乡交换格局(黄祖辉,2025b)。正如“拉—费”模型所指出的,农村的长期凋敝和农业生产率的落后制约了城镇化的可持续发展。如果说改革开放头40年,“效率优先”是国家在当时所处时代背景下做出的正确抉择,那么现阶段当“公平”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效率”进一步提升时,战略定位调整和城乡关系改革也成为必然。党的十九大历史性地作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判断,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最大的不平衡,农村地区发展不充分是最大的不充分(陈锡文,2024),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融合发展理念,这是对城乡关系的重大战略调整。

201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同年,《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下文简称《方案》)出台,拉开了城乡融合地方试点、总结经验、全国推广的序幕。随后,各试点片区相继发布实施方案,开启各具地方特色的城乡融合改革行动。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予以重点突出,随后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又屡次予以强调,城乡融合逐步成为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制定重大发展战略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

现阶段,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城乡融合发展的两个核心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二者有机衔接的桥梁。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的区域经济形态,以县城为枢纽、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通过吸纳周边地区中心城市的人才、资本、技术等现代生产要素,在实现本地化高质量增长的同时为县域内的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注入新动能。县域作为联结中心城市与服务乡村的纽带,承载着独特的地理与社会功能,具有承上启下的战略地位。作为城乡要素融合和产业协同发展的天然载体,县域不仅是城市经济向乡村辐射的桥梁,也是乡村资源与城市需求对接的纽带,是疏通发展要素“进城入乡”堵点和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节点。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一体推进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和治理”。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文件表述层面,还是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层面,县域经济已经成为新发展阶段中国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关键突破口。截至2024年底,全国“千亿县”数量已达62个,GDP总量超过10.5万亿元,接近90%的国土面积、40%的地区生产总值和超过50%的人口位于县域。此外,县域承担了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防止规模性返贫等重大民生任务。虽然国家将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摆在重要战略地位,但仍然面临三大转型升级困境。一是县域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工业发展层次较低。近十年来,我国县域经济中第二产业比重呈现出明显的下滑趋势,这与以新型工业化为重要内涵的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总体理念相背离。县域经济过度依赖以传统要素积累为主的资源密集型产业,新形态要素培育渠道不畅,导致创新动能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不足(冒佩华,2025)。二是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落后,导致优质要素加速外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2020年,我国近七成的县级行政单元常住人口在减少,在人口外流的县域中,约15.6%的县域人口减少高达20%以上(吴康、洪辉,2023),人口和就业过度向城市群、都市圈和沿海大城市聚集导致以县域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常常面临无人可用的发展困境。三是县域“城—乡”纽带功能尚未充分释放,要素双向流动渠道不畅。一方面,中心城市的科技、人才和资本等要素向县域流动的制度性成本依然较高,导致跨地域产业转移停留在中低端价值链环节;另一方面,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引导新形态要素注入乡村和农业的通道尚未畅通,在实践中面临关键资源虽然沉得下去,但是留不下来、用不起来的困境,致使城乡要素流动呈现“半程循环”态势,不利于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长期稳定发展。

鉴于县域经济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扮演举足轻重的作用,城乡融合的一系列重大改革势必会影响县域经济走向,为其高质量转型带来契机。目前,学术界关于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的文献大致可以分为以下3支。第一支文献关注城乡融合的发展效应。城乡融合是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发展战略(孔祥智、李愿,2024),其基本特征体现为人口融合、空间融合、经济融合和价值融合,本质是要素市场的融合(刘守英、龙婷玉,2022)。具体政策包括降低劳动力流动成本、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和健全城乡建设用地流转制度,这些关键举措打破了生产要素在“乡—城”之间的单向流动状态,建立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框架(王向阳等,2020),实现各类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均衡配置,促进价值发现并进一步释放“人口红利”“生态红利”和“土地红利”,缩小城乡收入和福利差距(李兰冰、刘秉镰,2020)。城乡融合系统包括地域、市域和县域等多个层级,通过扩散效应构筑城乡命运共同体,是乡村振兴场景的实现前提(刘彦随,2018)。城乡融合改革是一个综合的制度体系,不同侧重面所产生的政策效应不尽相同,例如单一市场改革会造成部分群体福利损失(郭冬梅等,2023)。

第二支文献聚焦县域经济转型的影响因素。经济转型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结构的转变,涉及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增长动力和社会制度的系统性调整(戴克,1997)。韦茨曼(1993)强调制度框架的重构是转型的核心矛盾,东欧模式依赖产权明晰化与法律体系的重建,通过私有化快速嵌入市场激励;而中国模式则依托非正式合作机制,以模糊产权的乡镇企业通过市场竞争逐步替代低效国有部门。县域经济转型是指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通过技术革新、制度重构和资源配置优化,推动经济结构从传统模式(如农业依赖、低附加值产业)向现代高效模式(如产业融合、创新驱动)的系统性变革过程,其核心目标是提升县域经济的内生增长能力(苏保忠、贾大猛,2024)。国内学者围绕县域经济转型理论展开了系列研究,并提出了基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产权作用论”(彭凌志、赵敏娟,2024;方师乐等,2023)、基于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制度作用论”(杨义武、林万龙,2024)、基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的“技术作用论”(方师乐等,2024)以及基于地方官员治理模式的“官员作用论”(周黎安,2007)。在城乡融合背景下,县域成为承接城乡要素融合的天然载体,学术界将重点转向“要素活力论”。人力资本要素回流通过激发创业活力,产生集聚效应、就业效应、创新效应和结构效应,促进县域经济转型(黄祖辉等,202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农业生产率提升政策的叠加能够实现城乡间土地要素的更高效率配置,不仅促进县域经济增长,而且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黄凯南等,2024)。

第三支文献研究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发展的相互影响。这支文献主要集中在县域为何以及如何成为城乡融合的重要载体,该部分文献以理论阐述为主,关于城乡融合如何重塑县域经济的实证研究较少。黄祖辉(2025a)认为,县域是城和乡的结合点,是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天然载体,最有条件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而城乡融合的发展战略也为激活县域经济提供要素保障和制度建构。以县域为主体的城镇化是中国今后城市化的基本趋势和走向,县域是“乡头城尾”,是城乡融合的“最小完整单元”(罗必良,2025),是有效联结乡村和城镇的重要切入点和空间场域,是当代中国乡村“向上提升”和城市“重心下沉”的必然载体(朱玉春等,2024)。县域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构成单元拥有相对自主的财税权限,县级政府能够根据县域内城乡发展的实际情况调配公共资源,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供给侧支撑,是构建中国式城乡关系的有效实现路径(龚斌磊等,2024),是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的全新突破口(斯丽娟、曹昊煜,2022)。城乡融合背后的要素有序流动为村庄内部优势资源与外部稀缺性要素有机结合畅通渠道,不断积累县域产业发展的强大优势,实现城乡产业在县域内的资源互促、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袁方成、周韦龙,2023)。少数实证研究发现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通过促进产业集聚、人口流入等路径实现县域经济增长(潘春阳等,2025)。

上述研究从多维视角分析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的内涵与关联,指出发展县域经济是实现城乡融合的重要路径,二者是同向同行的共生关系。但政府支持的城乡融合发展改革究竟对县域经济转型造成了何种影响,现有文献尚未系统性阐述。本文利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试点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多时点双重差分模型,实证研究城乡融合发展如何重塑县域经济。对已有文献可能的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第一,采用一套来源广泛的县域层面宏观数据,并将企业层面的投资、招聘和创新数据汇总至县域层面进行跨区数据匹配,多元化的数据类型为深入探究宏观现象的微观基础提供可能,并将城乡融合发展如何影响县域经济转型由定性分析拓展至定量研究。第二,鉴于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内容丰富、地区差异大,本文综合考虑了政策实施时点和执行强度的差异性,并对集成式改革造成的试验区异化等实证难点进行详细讨论,相较于已有文献更加精细。第三,将要素流动、主体活力和产业融合等县域经济转型的重要内涵贯穿于全文,为“城乡融合—要素流动—要素融合—县域转型”这一理论框架提供实证支撑。


二、政策背景与理论分析

(一)城乡关系演化与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

1. 城乡融合的由来:城乡关系的历史溯源

城乡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其演化史被视为中国发展史的基本内核与宏观写照(黄祖辉,2025b)。综观中国城乡关系的变迁模式,不难发现其和每一阶段的基本国情、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息息相关、相辅相成,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集中体现。

(1)城乡二元体制的形成和巩固阶段(1953~1978年)。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政府制定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并通过实行主要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形成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是一种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的快速工业化模式。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基本废除了人口在城乡自由流动的权利,建立起正式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此后在人民公社制度的加码下,农民紧紧地和农村、农业捆绑在一起,“三农”的主要政治任务就是为城市提供农产品并向工业部门供给生产资料,农业和农村由于缺乏市场化激励、投资不足、技术落后和制度安排低效,处于长期凋敝的状态。城市实施了显著区别于农村地区的就业制度、保障制度和商品粮供应制度,但由于全社会处于有效供给不足状态且也要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城市生活质量和消费水平也处于较低水平。这一阶段城乡二元的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由建立到不断巩固,并且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强化(张海鹏,2019)。

(2)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破冰和化解阶段(1978~2003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这一阶段党和国家的战略目标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下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富国”目标奠定物质基础。中国的改革开放发端于农村,并在初期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产品市场化的推行有效激发了农村要素活力。效率提升导致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进一步加剧,20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剩余劳动力占比达到30%~40%。但出于城市就业和社会稳定的考虑,政府在当时继续坚守严格的人口流动管制,控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总量,但并未对劳动力的非农化就业、创业做出明文禁止。在这样的制度约束下,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大量农村劳动力通过“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特殊方式实现了人口产业间转移,农村工业化成为当时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自此发生路径分离,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一度从1978年的2.56下降至1984年的1.84的历史极低值,并一直保持到80年代末。这一阶段也被公认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工农城乡关系最为和谐的时期之一(张海鹏,2019)。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沿海城市外向型经济的兴起,加之市场化改革由产品市场逐步向要素市场深入,乡城间的劳动力流动成为无法阻止的时代潮流。这一时期中央政府也尝试改变限制人口迁移的政策。自此,中国的二元经济正式进入了“拉—费”时代,即在一个略高于制度性工资的水平下,城市工业部门劳动力不断扩充,农村劳动力数量和质量“双降”,但由于科技进步和农业机械化的普及,农业总产值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并未出现大规模下滑(方师乐等,2017)。在这一阶段,无论是财政资金还是民间资本都偏向投入城市建设和非农产业,从而进一步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就业。据《中国农村劳动力调研报告》显示,2003年,中国外出务工人数已经超过1.1亿,其中举家外出人数超过2400万。这种“离土又离乡”的城镇化、工业化模式极大地改善了要素配置效率,为中国经济增长和结构转型做出重要贡献。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一时期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开始出现瓦解,但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导致城乡间机会不公平的深层次制度安排并没有完全根除,加之城市内部形成的“新二元结构”问题,资源要素长期处于单向的“孔雀东南飞”流动模式和“大雁式回流”的不稳定状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1990年的2.20一度上升至2003年的3.12的历史极高值,农业落后、乡村凋敝、农民贫困和城乡差距过大成为制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难啃的硬骨头。在“拉—费”模型的框架下,农业发展成为工农贸易条件何时出现恶化以及经济增长何时达到饱和的关键因素,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城乡关系迫切需要进行一场范式变革。

(3)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由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延伸阶段(2003~2017年)。自中国加入WTO以来,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初步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先富带后富”的发展条件,加上长期以来城乡发展不平衡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严峻问题,中央政府开启了城乡关系的重大战略调整。陈锡文(2024)将其归结为5个方面,分别是取消农业税、初步建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向农村倾斜、全面放开人口流动限制和大幅提高农村贫困人口标准。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将“统筹城乡发展”列为“五个统筹”之首。2004年开始至今,中央连续二十一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全方位聚焦农村改革。2005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关键词。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201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概念,并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作为其实现形态(张海鹏,2019)。

这一时期,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中央财政投入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0%以上,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的重大改革。2003年,中央开启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2008年基本实现了“新农合”全国覆盖,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医保在城镇和乡村实现一体化的制度框架初步搭建完成。2006年,政府开始在农村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并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建立。200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迅速在当年年底实现所有县域全覆盖。2009年,政府又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随后在2014年开启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合并,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指引下,各级政府在农村民生问题和经济建设等层面出台了众多改革措施,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明显提高。但由于起点较低,乡村建设和农业产业依然远远落后于城镇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速度,城乡发展鸿沟现象并未明显缩小。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依然处于2.71的历史高位。这一阶段,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和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一方面体现为农村优质劳动力加速流失现象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乡村建设陷入“无人可用”的发展困境,而进城农民的身份转化滞后于职业转化(黄祖辉,2025a)。另一方面体现为城乡资金和土地配置失衡(张海鹏,2019),土地城镇化速度远远高于人口城镇化速度,农村产权制度的封闭性也阻碍了城市资本下乡通道,“资源变资产”的增收路径难以兑现。

(4)城乡二元体制的弥合和城乡融合发展阶段(2017年至今)。2017年,党的十九大召开对于农业农村改革具有里程碑式意义。首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取代落后的生产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短板。在对主要矛盾精准判断的基础之上,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陈锡文,2024)。其次,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城乡融合”的概念(魏后凯,2023),自此,中国的城乡关系正式进入城乡融合发展阶段。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相比,城乡融合发展更加强调双向融合互动与共建共享,是城乡关系演变的高级阶段。随着脱贫攻坚战取得伟大胜利,中国消灭了绝对贫困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两个百年的历史交汇期,城乡关系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即通过城乡深度融合、缩小相对贫困,实现城乡共享的包容性增长,将共同富裕的发展理念落实到改善城乡关系的实践中(张红宇,2025)。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是对城乡关系的颠覆式改造,从源头打破了以“城”为主的城乡二元范式,对于实现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以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具有里程碑式意义(魏后凯等,2025)。

城乡融合的发展理念具有两大特征。首先,其更加强调通过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城乡要素的双向流动,从“重物轻人”向“以人为本”的要素配置理念转型,注重城乡互动和互补(黄祖辉,2025a),将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建立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作为城乡产业融合的重点领域。其次,城乡融合注重以县域为重要载体,强调县域在有机衔接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中的重要地位。现阶段,以城乡融合为发展契机,各地县域积极承接大中城市产业转移和农村资源要素流动汇聚,成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空间驿站,形成综合城乡比较优势的资源禀赋和竞争条件,实现跨越式增长和产业结构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不断探索符合中国基本国情的城乡关系发展路径,实现了“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的再造,深刻改变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基本形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人口城镇化率由1983年的21.6%上升至2024年的67.0%,2024年农民工数量达到29973万人,超过全国劳动力总量的1/3。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下降到2.34,基本恢复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此外,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文化生活等方面,城乡也呈现出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和一体发展的新格局。

2. 试点先行: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系列重要文件中关于将城乡融合发展作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精神,2019年底,国家发改委等18家部委联合发布《方案》,其主要特点在于中央统筹、地方为主,倡导各地根据禀赋差异和竞争优势,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和推广价值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探索最优发展路径。《方案》提出,试验目标是“2022—2025年,试验区内实现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的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方案》特别规定了诸如改革基础、改革意愿和保障措施等在内的试验区遴选标准,并公布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覆盖了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4大区域的11个片区。试验区的选取具有区域均衡性、多样性和代表性,每个片区认领5项试验任务,并相继出台了实施方案。从实证策略的角度来看,上述试验区遴选标准不符合随机试验中对于处理组选取的随机性要求,因此,本文在平行趋势检验基础上构建双重差分的识别策略,并对模型适用性进行了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另外,部分试验任务由于落实情况复杂而被暂时叫停,还有部分不属于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区的县(市、区)也承担了专项改革任务,这可能导致双重差分的识别策略出现时间线错位、政策混淆和分组偏误。本文将对这些实证挑战展开检验与讨论。

《方案》的发布和试验区的设立标志着城乡融合由发展理念正式落地为具体的试点政策,自此,全国范围内拉开了试点先行、探索经验的序幕,并产生了一系列来自试验区的成功案例。安吉县建立全国首个县级竹林碳汇收储交易平台,通过收购竹林碳汇再交易给购碳企业,实现“竹林里的空气能卖钱”,为村集体和农户带来显著收益。德清县有序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当地旅游产业、民宿经济注入了强劲动力。嘉兴市建立水权确权登记系统,探索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初始配额与生态产品价值挂钩机制,并开展流域生态补偿,有效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上述案例的成功之处在于,城乡融合不仅实现了以县域为重要载体,在发展过程当中也为县域要素活力和产业融合提供新动能,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转型。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需求结构升级和产业间生产率差异,劳动力从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产业,进而向第三产业集聚,因此产值在三次产业间动态转移。县域经济转型伴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三产深度融合,表现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下降,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相继增加。虽然在转型过程中农业占比下降,但通过现代要素汇聚重组和创新驱动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县域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实现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显著提高,因此转型期间农民收入增加、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方师乐等,2025)。县域发展受到区域经济战略的深刻影响,周边中心城市、城市群和产业带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供给、市场支撑和制度保障,因此,县域能否有效承接中心城市的经济辐射和要素转移,融入区域发展核心圈,成为转型成功的关键因素。

政府在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包括户籍、土地、金融、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县域经济转型产生促进效应,主要路径是通过要素汇集中心转移和增长极转换。“中心—外围”理论认为,经济活动的地理分布呈现出不均衡状态,在若干区域之间,由于多种原因会形成个别“中心”,这些区域通常具有较高的资本集中度、人口密集度和经济增长速度,而其他区域则因制度剥离和要素外流成为“外围”。该理论同时认为,中心与外围之间的不平等发展关系部分原因在于要素流动不畅。在城乡二元范式下,大城市作为经济中心对县域乡村资源要素形成单向虹吸效应,因此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黄祖辉,2025b)。城乡融合发展通过提升县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水平和县域(乡村)营商环境,打破了城乡分割的市场壁垒和优质要素“乡—城”单向流动的固有模式,推动劳动、资本、土地和技术等要素在城乡间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带动县域经济的创新发展和竞争力提升。而县域也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制度—空间—治理”的基础载体和关键场域(罗必良,2025)。因此,在城乡融合和县域经济互利共生的发展范式下,县域由“外围”转换为联结中心点的“连续体”(刘守英、龙婷玉,2022),中心城市优质要素的导入叠加本地制度性红利为激活县域主体经济活力创造有利条件。

佩鲁(1988)提出的增长极理论认为,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通常是从一个或数个“增长中心”(即增长极)逐渐向其他部门和区域传导。增长极作为经济地理学的重要范畴,其本质是由支柱型工业集群为核心构建的产业生态系统,通过形成协同联动的产业集合体,既实现自身高速发展,又能产生显著的扩散效应。该体系不仅自身具备强劲增长动能,更能通过辐射带动效能激发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达文特,1969)。其培育机制需要3个基础要件,即富有创新活力的企业集群作为发展引擎、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支撑产业竞争力以及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提供要素保障。城乡融合发展中,县域通过打通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和产业协同平台发展,拥有更多机会承接大中城市的产业转移、资本汇集和农村劳动力、土地要素的流入,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可以促使县域内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罗必良,2025),形成相对竞争优势并快速发展成为区域增长极。增长极不仅具有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还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周边地区的生产要素向增长极集聚,形成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拉苏恩,1969),从而进一步推动县域经济的整体发展。增长极理论包括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两个方面(佩鲁,1988)。极化效应是指增长极对周边地区的生产要素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使得这些要素向增长极集中,从而强化增长极的地位和作用。随着增长极的发展壮大,其辐射带动能力将逐渐增强,进而通过扩散效应促进现代生产要素向增长极内部其他地区扩散,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城乡融合过程中,随着县域增长极的形成和发展,更多的城乡资源“入县”形成极化效应,进而依托县域为载体“下乡”,产生扩散效应。

在城乡融合发展范式下,县城成为城乡连续体的实体表征,是破解城乡二元矛盾的关键。作为联结中心城市和乡村的中枢,县城对城乡关系的重塑表现为如下3个方面:一是相比大城市,县城与乡村的地理距离和社会文化距离显著缩短,大幅降低了城市资本、技术、人才进入乡村的综合成本;二是城市高端要素在县城经过本土化改造,形成适配乡村禀赋的产业形态与经营模式;三是县城通过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将增长极的扩散效应定向导入乡村。在县域内部,县城与乡村构成了新的“中心—外围”子系统,县城作为次级中心,既承接大城市溢出的发展资源,又通过产业关联、公共服务覆盖、基础设施延伸,将现代化动能持续输送到乡村外围区域。这种嵌套式结构避免了乡村被迫与大城市直接竞争的劣势,使城乡要素在县域尺度内实现高效匹配与功能互补,从而缓解城市虹吸效应。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县城的枢纽地位天然具备文化认同与社会网络优势。其与乡村共享地域文化基因,人员往来更加频繁,社会信任基础深厚,大幅降低了要素流动中的制度成本。这使得县城既能避免大城市对乡村资源的过度虹吸,又能克服远程辐射的效率损耗,成为城乡融合进程中不可替代的转换中枢与赋能平台。因此,中国式城乡关系演化突破了传统“城市中心—乡村外围”的二元框架,形成了“大城市—县城(次级中心)—乡村”的3层结构,这是中国实践对传统西方理论的本土化改良。

值得注意的是,城乡融合驱动的县域经济转型还催生产业结构变动。由前文分析可知,县域经济转型发轫于“中心—外围”空间转移和增长极转换,离不开中心城市群的产业转移与要素注入,带有典型的非农经济属性。中心城市资本要素通过产业梯度转移进入县域,优先进入相对优势更大和资本回报率更高的第二产业,并在人口集聚和消费扩张带动下向第三产业转移。县域场景打通了城市资本由县入乡通道,并且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引导下结合自身非农经历对县域内的第一产业进行本地化改造,促进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具体表现为农业产业链的横向整合和纵向延伸、产业分工和产业结构变化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涌现(方师乐等,2025)。这一方面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发展质量,另一方面基于传统工序的纯农业生产经营过程被压缩,部分农业增值环节被剥离计入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因此,从统计口径来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下降、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相继增加是城乡融合发展中县域经济转型的总体趋势。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说1。

假说1: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县域经济转型,体现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下降,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相继增加。

县域经济转型不仅体现为三次产业结构变动,其内涵更是涉及发展环境、要素活力、产业协同和动力机制的全方位变革。城乡融合发展对县域经济转型的影响可以从如下3个方面理解。第一,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在县域内实现全面升级和均衡发展。《方案》提出的具体试验任务中包括“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各试验区后续发布的实施方案也将两者作为重点的改革方向。在城乡融合总体目标指引下,“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引导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呈梯度有序扩散,高速公路和高铁站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优质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在县城落地,然后通过“四好农村路”“医共体”“学共体”等创新模式辐射至乡村,缓解关键要素“沉不下去”“用不起来”的难题,在实现中心区域高水平建设的同时,也可以有效带动县域内的偏远乡村统筹发展,实现互利包容的发展格局。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可以有效降低要素流动成本、扩大市场辐射范围和重塑要素配置模式,为县域融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和城市群产业带建设打造坚实基础,一方面更加有利于县域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另一方面促进核心要素“入县下乡”,并且能长期稳定驻留(方师乐、倪汤顺,2024),从而为县域经济转型提供必要的要素供给和产业基础。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说2。

假说2:城乡融合发展通过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县域经济转型。

第二,要素空间布局由城乡二元对立向城乡连续体重构,市场主体活力增加,产业融合度提升。以城市化为目标的城市主义和乡村浪漫情怀为基调的乡村主义共同构成了城乡二元范式,将城市和乡村视作相互竞争的独立范畴,城市专注工业和服务业,乡村局限于农业,形成“两张皮”的割裂状态。传统发展模式下县域处于双重外围的尴尬地位,一方面承受中心城市的高端要素虹吸,另一方面又难以有效整合乡村资源。这种结构性困境导致县域工商业资本长期面临市场空间有限和要素成本高昂的双重约束。城乡连续体范式则主张通过县域的独特空间载体打通这两个板块,让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在城乡间顺畅流动。县域成为城乡连续体可以突破“非城非乡”的尴尬定位,一方面承接中心城市的资本与技术扩散,另一方面成为面向乡村市场的新增长极,有效打破了原有二元对立的发展困境,成为连接城乡、融合产业的关键枢纽(刘守英、龙婷玉,2022)。在此范式下,县域成为城乡要素集聚的天然驿站,加之关键制度突破、基础设施完善和营商环境优化,县域的工商业资本得以在城乡连续体中获得新的市场空间、要素组合与创新动力,其活力明显提升。

虽然城乡融合发展降低了县域内第一产业占比,但并不意味着其对农业生产造成负面影响。《方案》将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和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作为本次试验区改革的重要内容,强调优化农村产权制度和施行户籍制度改革,优化乡村营商环境,旨在吸引优质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在实践过程中,以县城为产业和要素的集聚中心、转换平台,将中心城市要素导入乡村和农业,进行本土化改造与适应性重组,将其转化为适配乡村资源禀赋与市场特征的产业形态与商业模式,显著降低了工商业资本进入乡村领域的制度成本、技术门槛与市场不确定性。经县域转化的工商业资本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将农业生产与农产品加工、销售、休闲旅游等环节紧密相连,为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创造要素、技术和平台基础(李兰冰、刘秉镰,2020)。此外,城市要素中所蕴含的先进管理模式和运营人才向乡村地区的辐射,有助于提升农业生产领域的管理效能和组织化程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推动产业融合的关键驱动力(方师乐等,2025)。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和组织化的深入发展为农户可持续增收创造有利条件。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说3。

假说3:城乡融合发展一方面提升县域工商业资本活力,另一方面加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和农村产业融合,实现县域经济转型。

第三,转型动能由传统要素积累转向新形态要素驱动。传统要素(例如劳动力、土地、资本)与新形态要素(例如人才、科技、绿色)的本质区别在于价值创造逻辑与要素属性不同。前者遵循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具有物理排他性和消耗性,其价值实现依赖线性叠加;而后者具有网络效应、自我增值性、非竞争性和正外部性,其价值遵循边际成本趋零和边际收益递增规律(江小涓,2025)。因此由新形态要素驱动的县域经济转型具有更强的内生动力、包容性和可持续性。《方案》强调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和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这极大扩展了知识、科技、绿色要素的传播路径与应用场景,也为上述新形态要素的价值实现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产权界定与交易制度,让具有无形性和公共产品特性的新形态要素转变为可交易资产。当这些要素在县域与乡村特色资源结合时,其价值不是简单叠加而是产生乘数效应,催生适应县域特点的科技创新成果,从而吸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绿色企业的集聚发展。人才作为核心新形态要素,其价值创造高度依赖创新生态与协作网络。城乡融合通过降低制度壁垒,使县域人才既能获取城市知识溢出,又能深入理解乡村需求,在交叉领域形成独特的创新能力,青年入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就是典型案例。这种环境特别适合数字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依赖持续创新的市场主体发展。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说4。

假说4:城乡融合发展引导新形态要素在县域集聚,赋能县域经济转型。


三、研究设计

(一)变量选取与说明

1. 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为县域经济转型,借鉴彭凌志和赵敏娟(2024)的研究思路,采用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来衡量,并以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生产总值衡量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作为对比指标。此外,从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商业资本活跃度、农村产业融合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形态要素注入4个方面探讨城乡融合发展对县域经济转型的深层次影响。

2. 核心解释变量

核心解释变量是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试点,若一地区当年是试验区,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关于各试验区改革起点的设定,采用以下3种标准。第一种是依据各试验区发布的城乡融合实施改革方案的时间,若在上半年发布,则将该年及以后设为“1”,若在下半年发布,则将下一年及以后设为“1”,基准回归中采用这一标准;第二种是依据《方案》发布时间2019年12月为标准,将所有试验区改革起点设为2020年;第三种是依据各试验区发布的城乡融合实施方案中“试验目标”的起始节点。稳健性检验中采用后两个标准。

3. 控制变量

鉴于大多数县域特征已经被基准模型中的地区固定效应吸收,本文重点参考伍骏骞和张星民(2023)的研究,结合数据可得性,设置了一系列可能影响县域经济转型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人口结构,用就业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表征;市场竞争程度,用产业规模化水平测算;地方政府势力,用政府财政收入和政府财政干预能力两个指标衡量;信息化水平,用移动通信基站创建数量表征;金融发展水平,用金融机构网点数量测度。

(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实证分析致力于构建一个覆盖全国尽可能多的县级行政单位面板数据,综合考虑双重差分模型对面板长度的特定要求和实际数据的可得性,选择2015~2023年作为研究时期。由于观测期内经历了数次行政区划调整,本文以2023年的县级行政单元为标准,对其他年份的样本进行了拆分、合并和加权处理。考虑到本文所定义的“县域经济”概念特指县或县级市,因此删除所有市辖区样本。在剔除核心指标严重缺失的样本之后,本文搜集整理了2015~2023年中国30个省1328个县(市)的面板数据。数据来源见《管理世界》网络发行版附录一。主要变量的介绍说明和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其他变量的介绍说明和描述性统计见《管理世界》网络发行版附录二。

(三)模型设定

本文实证分析的思路是将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看作一项准自然实验,构建双重差分模型评估此项试点工作对县域经济转型的影响,将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县(市)作为处理组,其他县(市)作为对照组,设定如下形式的基准回归模型。

模型(1)中,i、j、t分别代表县域、省份和时间。Yit代表一组衡量县域经济转型的变量,DIDit是城乡融合改革试点的政策交互项,Xi为一系列控制变量的集合,具体包含变量如前文所述,σt为时间固定效应。使用双重差分识别策略时,纳入事后控制变量可能会造成估计结果因坏控制变量问题而无法满足一致性,因此本文参考龚斌磊等(2024)的做法,采用改革发生前5年各控制变量的均值和时间固定效应交互,以控制事前控制变量在改革发生后可能存在的随时间变化的效应。Provj(i)×σt表示“省份固定效应×年份固定效应”,相比于仅控制年份固定效应,该组合考虑了因省份j不同的时间特征。λi为地区固定效应,用来控制不随时间变化的县域特征。εit代表随机误差项。


四、估计结果及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2的列(1)~列(3)报告了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县域三次产业增加值占比的回归系数大小及显著性。结果表明,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在1%的显著性水平降低了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了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无显著影响。相较于非试验区,试验区的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下降了2.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上升了1.55个百分点。至于为何对第三产业无显著影响,可能原因是大多数县域目前还处于经济转型初期,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经济转型表现为生产要素和产值在第一、二、三产业间逐级转移,在城乡融合发展系列改革引导下,大多数试验区正在经历工业化快速转型阶段,而第三产业的发展依赖以人口集聚和服务消费为特征的城镇化建设,需要建立在县域新型工业化的基础之上,在短期内尚未被充分激活。前文分析指出,现阶段县域经济面临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工业发展层次较低以及第二产业占比下滑等发展困境,试验区提供了依托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践证据。

本文进一步讨论了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县域经济增长的影响。由列(4)和列(5)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改革试点仅在10%的显著性水平提升了地区生产总值,对人均生产总值无显著影响,二者在显著性方面的差异可能源于试验区内人口增加,后文将对此开展分析。上述结果表明,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县域经济的影响更多体现在结构层面,具有鲜明的“转型”特征。可能的原因是虽然城乡融合改革试点畅通了要素双向流动渠道,但“中心—外围”的切换以及县域内增长极的转换在短期内尚未成形,所以对县域经济总量的影响较小,更多体现于产业结构变动。在此需要强调,本文的观测期到2023年,因此上述是关于城乡融合改革试点短期效应的结论。

为了提升基准回归结论的可信度,本文进行了事前趋势检验、安慰剂检验、使用文本词频测度政策实施强度、更换解释变量赋值方式、缓解样本选择偏差、控制3类相关政策、处理状态虚设的敏感性检验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等稳健性检验,详见《管理世界》网络发行版附录三。

表1 主要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注:涉及金额的变量以原值呈现,在后文实证分析中均经过取对数处理。涉及金额的变量经过生产价格指数平减得到实际值,生产价格指数以县域所在省份为口径,基期为2015年。涉及人口数的变量以地区年末常住人口数为统计口径。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基期县域特征为各控制变量2015~2019年的平均值,下表同。

(二)县域经济转型的多维视角分析

县域经济转型是县域内经济结构的系统性升级,其核心在于突破传统城乡分割的发展路径,依托县域场景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基础设施互联、城乡要素有序流动、产业协同创新的新型经济形态,实现由传统农业主导向现代产业体系的结构性重构,三次产业从简单叠加向全链条渗透、多业态共生的深度融合转变,同时新形态要素逐步替代传统要素,实现发展模式的新旧动能转换,最终体现为市场各类主体的活跃度显著提升(黄祖辉等,2022;刘守英、龙婷玉,2022;苏保忠、贾大猛,2024;冒佩华,2025)。下文就城乡融合发展对县域经济转型的深层次内涵展开多维视角的实证分析。

1. 县域基本公共服务

理论分析中指出,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将“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作为重要的试验任务,是对长期以来以城市为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思路的革新。作为城乡连续体的具体表现,县域是联结城乡的关键节点,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因此,试验区县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改革中可以收获红利。例如,湖州市全域作为国家城乡融合改革试验区,积极推行“县域医共体”改革,将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有效连接,共享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改善了村卫生站硬件设施差和专业医疗人员不足的困境,显著提高了基层就诊率和县域就诊率。此外,湖州还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结对全覆盖。

本文从“供水普及率”“教育可及性”和“医疗设施水平”3个维度实证检验改革试点对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影响,结果如表3列(1)~列(3)所示。改革试点显著提升了用“师生比”衡量的教育可及性和用“人均床位数”衡量的医疗设施水平,但对供水普及率影响不显著,可能原因是供水普及率已经接近饱和,且城乡融合改革的重点不在于解决供水等基本生活问题。教育、医疗、住房等核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中心城市要素入县下乡创造良好环境,也为乡村要素就近城镇化提供安心之所,因此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是城乡要素在县域集聚融合的前提,也是县域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

2. 县域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是《方案》指定的重要试验任务,提出“建设市域(郊)铁路、乡村产业路旅游路、城乡垃圾污水一体处理体系和冷链物流设施等”。虽然在《方案》中仅有3个片区的试验事项中包括基础设施一体化,但在试验区随后出台的地方实施方案中,大多数将此作为重点工作列出。在实践中,浙江省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带动县域旅游公路投资超50亿元,建成200公里环线绿道系统,相关配套设施投资强度达到城市水平的85%。河南省鄢陵县2020~2023年“四好农村路”累计投资9.8亿元,新改建乡村道路586公里,实现自然村通硬化路全覆盖。

本文从“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和“污水处理率”3个维度实证检验城乡融合改革对县域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结果如表3列(4)~列(6)所示。可以发现,改革试点显著提升了人均道路面积,但对以“人均公园面积”表征的公共设施和污水处理率没有产生显著影响。上述结果说明,现阶段试验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实际成效,但维度不够丰富,虽然道路交通等生产性基建提速,但民生性基建项目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落地慢,也是造成改革试点对部分代理变量影响不显著的可能原因。

3. 县域工商业资本活力

《方案》明确提出“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率先打造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等内容。新注册企业数量作为市场主体对制度环境的即时响应,能较为客观灵敏地表征工商业资本活力。本文利用中国工商企业注册数据,按产业类型考察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新注册企业数量的影响。表4的回归结果显示,城乡融合改革试点显著增加了新注册企业总数量,但对不同产业的新注册企业数量具有明显的异质性影响。具体来说,一产新注册企业数量显著减少,二产新注册企业数量大幅增加,而三产新注册企业数量增加不明显。城乡融合改革试点的系列政策,尤其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通过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释放核心土地要素,显著刺激了以农产品加工和乡村工业为主的二产新注册企业数量。这直接驱动了产业结构从传统农业主导向乡村工业化、制造业升级方向转型,为产业融合奠定基础。一产新注册企业数量减少反映传统小农分散经营模式在土地要素盘活与规模经营导向下的整合与替代,而三产新注册企业数量增长不显著则揭示乡村服务业发展对人口集聚度、基础设施完备度及人力资本存量等条件的更高依赖及其改善的时滞性。上述结果为基准回归结论提供了来自新增注册企业数的微观证据。

表3多维视角的县域经济转型回归结果I: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4. 县域农村产业融合

在基准回归中,本文发现城乡融合改革试点显著降低了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处于不利地位。由于来自城市的工商业要素在县域汇聚并进一步流入乡村,为农村产业融合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成为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的重要抓手(方师乐等,2025)。“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首次提出于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在近十年取得了一定发展成效,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强调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城乡融合和产业融合存在极为密切的相互联系,前者是后者在空间形态和要素流动层面的具体体现,而后者是前者在要素融合和产业形态层面的实现路径。农村产业融合可以解释在县域经济转型过程中,为何农业生产率提高和农业产值占比下降同时出现。

为了实证检验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农村产业融合的影响,本文借鉴方师乐等(2025)的方法,构建了县域层面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指数。由表5列(1)的回归结果可知,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在5%的显著性水平促进了试验区的农村产业融合。为了深入探究城乡融合对产业融合的多维度影响,本文将农村产业融合指数的三级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结果呈现于表5列(2)~列(6)。可以发现,改革试点对不同维度农村产业融合的影响具有异质性。例如,对农业机械化水平、设施农业水平和农产品加工等与第二产业关联较为密切的维度产生了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城市资本流入农业领域,可被有效配置于优化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和引入前沿机械设备,以此增强农业生产的资本密集程度。但是对乡村旅游发展影响不显著,而对农业服务业融合甚至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为负。这表明在现阶段,试验区内的农村产业融合增长点主要来自二产对一产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延伸,三产和一产融合度不足。这契合基准回归中关于三次产业结构变化的结论,说明现阶段城乡融合对农村产业融合的促进作用仍处于初级阶段,面临产业关联度不高、融合覆盖面不广、农业多功能挖掘不足等发展困境。

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依赖于参与意愿强、运行效率高、市场感知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类型,对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至关重要,也是保障中小农户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真正受益的关键因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构建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同时,非农化意愿和能力也相对较强,部分一产环节被二三产替代,小农户也更加依赖于工资性收入而非经营性收入,因此可以有效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关于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的实证过程与分析,详见《管理世界》网络发行版附录四。

表4 多维视角的县域经济转型回归结果II:县域工商业资本活力

表5 多维视角的县域经济转型回归结果III:县域农村产业融合

5. 新形态要素注入

新发展阶段下,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增长所依赖的“人口红利”“制度红利”和“市场红利”已经出现动摇,县域经济转型需要新旧动能的转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质生产力对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新旧动能转换发挥着引领性作用……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人才、科技、绿色为代表的新形态要素是县域经济转型的重要推动力,是高水平产业融合和高质量经营主体形成的必要条件,城乡融合改革通过关键制度供给和优质平台搭建提升县乡营商环境,吸引新形态要素入县下乡。

本文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绿色农业企业数量”“数字企业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实证检验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吸引新形态要素注入试验区后的形态和成效。由表6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改革试点显著增加了试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绿色农业企业数量和数字企业数量,但对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专利授权数量无显著影响。造成这些差异性结果的可能原因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对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要求较低,而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高比例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等硬性指标,因此门槛相对较高。绿色农业企业和数字企业并非官方认证,因此可操作空间更大。上述结论表明,虽然现阶段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引导新形态要素流入试验区,也加速科技、数字和绿色企业形成,但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对高质量实体企业和创新产出绩效的影响仍不明显。

此外,本文实证分析了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试验区县域各覆盖类型土地面积的影响,来侧面印证改革试点导致的县域经济活动变化,详见《管理世界》网络发行版附录五。

(三)异质性分析

1. 试验任务

《方案》提出了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等在内的11项试验任务,并遴选了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分别承担5项试验重点任务,部分片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城乡融合发展改革的地方实施方案中,增加了试验任务,详见表7。这说明城乡融合改革是一项典型的集成式改革,并且各试验区改革的侧重领域不同,这为分析改革任务对县域经济转型影响的异质性创造了空间。首先,根据各试验区在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具体改革任务,将所有试验区划分为“要素流动型”和“城乡协同型”两类;然后生成“要素流动型”虚拟变量,若该试验区属于“要素流动型”,则赋值为“1”,否则为“0”,将其与“改革试点”相乘构造交互项加入模型(1)。由表8的列(1)~列(3)可以发现,相比于要素流动型试验区,城乡协同型试验区的改革对县域经济转型的效应更大,这说明城乡间的产业、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协同一体发展可以在短期内充分调动域内资源流动、加速要素配置和调整产业结构。而通过市场化改革提升县乡营商环境、促进要素双向流动对县域经济转型具有长期重大影响,是新形态要素由城到乡稳定驻留的关键因素,但由于要素流动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在短期内未能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2. 片区城市构成

在《方案》遴选的11个试验片区中,有5个由单一城市组成,其余6个由多城连片构成(见表7),片区内城市数量对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的经济效应具有重要影响。从理论上来说,单城片区呈现垂直整合优势,依托单一行政主体,可在土地指标统筹、基建投资方向、产业平台搭建等方面形成快速决策机制,但受限于行政边界,跨区域要素流动存在制度性障碍。多城片区形成水平协同效应和要素互补效应,但存在利益主体多、行政协调成本高等不利因素。本文生成“单城片区”虚拟变量,如果试验区仅由一个城市组成,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由表8列(4)~列(6)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相较于多城片区,单城片区的改革效应更为显著。原因在于多城片区此前已经具备较好的改革基础,例如嘉湖片区、广清接合片区等在改革试点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区域一体化发展框架,而单城片区大多缺乏与周边同等级城市或中心城市的产业协同,处于经济孤岛,城乡融合改革试点为这些地区创造了融入中心城市群、产业带的平台,从而产生了更大的转型效应。加之多城片区大多位于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县域经济基础较好,而单城片区以中西部省份为主,因此县域经济转型的空间更大。上述结论进一步验证了有效融入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实现多城互动对于县域经济转型的重要性。

表6 多维视角的县域经济转型回归结果Ⅳ:新形态要素注入

注:除绿色农业企业外,各被解释变量均为当年县域新增数量,经过取对数处理。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17~2023年,其余变量的时间范围为2015~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数据来自中国工商注册企业数据库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原始数据来自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历次公示名单;绿色农业企业数据来自CCAD数据库;数字企业数据参考刘修岩和王雨昕(2025)的研究,基于中国工商注册企业数据库中“经营范围”的关键词是否和《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国家统计局令第33号)吻合来识别数字企业;专利授权数据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作者通过县域代码将企业层面数据加总到县域层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由作者通过网站公告爬取,由于下载链接失效等原因,存在少量缺失。

3. 产业基础

由于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和经济规模等方面的不同,中国的县域之间产业基础差距非常大,深刻影响了改革在县域内的实施效果。例如“撤县设市”对产业基础良好的县形成了包容性发展效应,而对产业基础较差的县形成农业要素流失的攫取效应(龚斌磊等,2024)。与“撤县设市”“撤县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不同,城乡融合改革并非通过行政命令改变县域发展定位,而是通过一系列旨在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改革措施提升县域营商环境,提高县域内的要素发展活力和互融互通,从而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因此,产业基础并非对城乡融合改革形成“门槛效应”,相反,原先产业基础较差的县域通过城乡融合改革可以改善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新形态要素注入等,对县域经济转型形成更大的推动力。为了验证上述逻辑,本文参考龚斌磊等(2024)的做法,将样本分为“产业基础达标”和“产业基础不达标”两类,生成“产业基础”变量,若达标则赋值为“1”,不达标则赋值为“0”。由表9列(1)~列(3)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相对于产业基础达标的县域,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产业基础未达标的试验区产生了更大的县域经济转型效应。这说明产业基础较弱的县域在经济转型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要素供给和制度约束瓶颈,容易陷入转型发展的恶性循环,而城乡融合改革试点通过前文所述的各种路径缓解了这些困境,从而对此类地区产生了更大的转型效应。对产业基础较好的地区来说,由于其产业结构、城镇化水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条件已经相对完善,因此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较小,但是即使对这类地区,城乡融合仍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其经济结构转型。上述结论说明,城乡融合发展对县域经济转型的影响兼具一般性和包容性。

表7 试验区城乡融合改革重点任务分布和类型划分

注:“×”代表《方案》中列出的各片区试验任务,每个片区5项;“※”代表各片区出台的实施方案中作为主要任务单独列出的,但不是国家方案中指定该片区需要实施的试验任务;“○”代表在各片区出台的实施方案中作为工作举措单独列出或作为关键词提及3次以上,但没有作为主要任务单独列出的试验任务。

表8 异质性分析回归结果I:试验任务和片区城市构成

此外,本文还根据试验任务在不同时期的执行强度差异、各片区是否超额执行以及试验任务侧重领域不同,进行异质性分析,过程与结果详见《管理世界》网络发行版附录六至八。


五、进一步讨论

(一)片区化试验成效

《方案》以11个片区的形式构建试验区,意在强调片区内大城市或邻近中心城市对片区内其他中小区县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打破行政壁垒、加强产业协同和促进要素流动等方式,实现片区内资源高效配置、优势互补和整体竞争力提升。嘉湖片区以嘉兴和湖州全域试点,两地提出了共同打造浙江“第三增长极”的发展目标。类似的多中心平衡型片区还包括宁锡常接合片区、济青局部片区等。与嘉湖片区不同,广清接合片区由广州和清远构成,两个城市层级差异较大,促进城乡融合的主要抓手在于推动试验区与广州中心城区实现产业、交通、生态和人口流动的一体化发展。相似的还有福建福州东部片区、四川成都西部片区等。它们的共同点在于片区内有超大特大城市作为辐射带动县域经济转型的中心枢纽。第三类是河南许昌和江西鹰潭,这两个片区属于单城全域改革模式,自身不属于超大特大城市,县域经济转型的关键在于利用城乡融合改革试点政策红利有效融入邻近中心城市的产业链、创新链,以县域为驻点承接区域产业转移和优质要素注入,并形成县城对农村技术扩散和产业融合。为了跳出县域从片区层面实证检验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要素双向流动的影响,本文将样本限定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所在的11个省(直辖市),并从创新、资本和人才3个维度考察改革试点对要素跨区域流动的影响。

首先,搜集整理2015~2023年中国专利转让数据,包括专利名称、转让时间、申请人所在区县和受让人所在区县等信息,在此基础之上构建各县域历年接受所在省份省会中心城区专利转让数的“县域—年份”面板数据,以此衡量创新要素的跨地区流动。将“异地专利转让数”作为被解释变量,利用模型(1)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10列(1),可以发现,相比于非试验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向城乡融合改革试验区的专利转让数量显著增加了8.12%。其次,本文参考何凡等(2024)的做法,搜集整理上市公司设立异地子公司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历年省内城市的上市公司在其他城市开设子公司数的“省内城市对—年份”面板数据,衡量资本要素的跨地区流动。利用与模型(1)同样的识别策略,将解释变量、控制变量和地区固定效应由县域层面替换至地级市层面,回归结果见表10列(2)。可以看到,核心解释变量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改革试点并没有吸引异地上市公司在试验区设立子公司。最后,本文参考孙鲲鹏等(2021)的思路,搜集整理了地级市层面应届生企业异地招聘数据,具体方法为在主流招聘网站上爬取历年发布的全部招聘岗位,然后根据企业注册地和工作城市识别是否为省内异地招聘,将企业异地招聘岗位数汇总在城市层面,最后构建了一个“省内城市对—年份”面板数据,表征人才要素的跨区域流动。由表10列(3)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到,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并未显著增加省内其他地区企业在试验区的招聘岗位数。造成“异地子公司数”和“异地招聘岗位数”不显著的可能原因如下:一是受数据可得性制约,本文只能在地级市层面分析改革试点对这两类变量的影响,由于多数试验区包含了超大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本身要素外溢性特征明显,因此会对结论造成影响;二是城乡融合对资本要素双向流动的影响更多体现在中小民营企业和产业融合领域,对上市公司异地投资影响较小;对人才双向流动的影响则体现为返乡农民工和青年创业人才,对适合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岗位数影响较小。

表9  异质性分析回归结果II:产业基础

(二)城乡居民收入与城乡收入差距

在基准回归中,本文发现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县域人均生产总值无显著提升作用,此节进一步讨论改革试点对农村居民收入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通过城乡融合改革促进县域经济转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其中收入水平提升和收入差距下降是重要的考察维度。城乡融合发展本质上是城乡经济社会状态的动态均衡(刘守英、龙婷玉,2022)。《方案》强调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并在试验目标中具体化为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本文在机制检验和异质性分析中也发现了县域工商业资本活力和新形态要素在县域经济转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从理论上看,随着城乡生产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必然相互影响,共同决定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为此,本文引入“农村居民收入”“城镇居民收入”和“城乡收入比”3个变量,进一步识别城乡融合发展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增收”与“共富”的发展目标。

表10 进一步讨论回归结果I:片区化试验成效

注:被解释变量均做取对数处理。列(1)的地区为县域,列(2)、(3)的地区为要素流入的地级市。专利转让数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A股上市公司异地子公司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对于无法确定注册城市的样本,根据公司名称判断所在地,并结合天眼查、百度地图等工具检索进行补充;企业异地招聘数来自前程无忧、BOSS、智联招聘。

表11 进一步讨论回归结果II:城乡居民收入与收入差距

注:“农村居民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的数据来自历年《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均经过经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减得到实际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县域所在省份为口径,基期为2015年,且经过取对数处理。

由表11列(1)的回归结果可得,城乡融合改革试点显著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从程度上看,试点县域相较于非试点县域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3.24%。列(2)的结果表明,改革试点同样增加了试验区城镇居民收入,但系数的绝对值和显著性小于农村居民收入,进而导致列(3)城乡收入比显著下降。上述结果从城乡居民福利的视角上,再一次印证了城乡融合发展的县域经济转型效应的形成,应依托城乡生产要素的双向自由流动,且必须借助城镇非农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城镇居民收入的同步提升来完成,因而城乡融合进程中的农民持续增收本质上是一个涉及城乡、工农两部门动态协同的系统工程,忽视任何一方均无法达到政策预期(黄祖辉,2025b)。

此外,本文还分析了城乡融合改革试点对县域人口、就业和产业集聚的影响,详见《管理世界》网络发行版附录九。


六、案例分析:“城市—县城—乡村”互利共生的城乡融合发展

资本、技术、人才、信息、数据等先进生产要素在中心城市、县城和乡村地区呈现出极为不均衡的分布状态,如何构建运行有效的市场化体制机制让上述要素突破中心城市的“虹吸效应”,顺畅流向县域并有效服务于乡村振兴,同时让乡村的比较优势要素以县城为中转平台支撑高质量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区域均衡发展和核心要素合理配置,是国家实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的重要任务。上文借助计量经济学方法对研究假说予以验证,本节采用案例研究方法进一步阐述县域如何有效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以及如何以县城为中转平台实现核心要素对乡村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

县域(尤其是县城)是中心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向乡村地区梯度转移、扩散辐射的关键驿站和转化枢纽。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实践经验表明,县域吸引中心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并非被动承接辐射,而是通过主动的制度创新、平台构建与环境营造,积极吸纳与转化外部要素。上文通过试验任务的差异将11个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划分为“要素流动型”和“城乡协同型”两类,县域经济在上述两种类型试验区的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均扮演关键角色,但具体的方法和成效有所差异。中心城市先进生产要素向县域的流动主要通过4条路径实现:打造高能级承接平台、构建高效便捷的要素流通通道、培育优良营商环境与创新生态和推动城乡产业协同与功能互补。其中第一条是要素流动型片区的典型做法,第二、三条两类片区均涉及但偏向要素流动型,第四条是城乡协同型片区的典型做法。下文就上述路径各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试验片区,对实现路径主要做法、要素流动典型形式、县城角色具体表现和辐射乡村关键路径做简要案例分析,详见表12。

通过表12的多案例对比分析可以发现,要素流动型和城乡协同型模式在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但在动力机制、实施路径与空间作用上存在差异,详见表13。需强调的是,要素流动型与城乡协同型并非互相排斥,在实践中常呈现交织共生关系。例如江苏宁锡常接合片区既通过交通网络吸引南京技术人才(要素流动),亦推动溧阳乡村与常州工业品市场对接(城乡协同)。其选择逻辑受发展阶段与区位约束,距中心城市近、成本压力大的县域(如清远)倾向要素承接;自身特色鲜明的县域(如福州福清)则侧重功能协同。而欠发达地区往往经历从要素承接到本地协同的演化路径,如河南许昌初期承接郑州产业转移,后期培育本地民营产业集群并反哺乡村。县城的驿站功能是两类模式的共性支撑。无论是要素流动型的“技术转化站”,例如嘉善将上海飞地研发成果本地产业化,还是协同型的“服务中转站”,例如陕西西咸县城向乡村延伸医疗教育,县城始终是重组要素、分配资源、辐射乡村的核心载体。这也印证了中央以县城为枢纽推动城乡融合的战略前瞻性,唯有强化县城产业承载力与服务辐射力,方能实现生产要素入县、产业价值增值、发展动能下乡的良性循环。

表12“城市—县城—乡村”互利共生的城乡融合发展案例分析

表13要素流动型与城乡协同型模式的比较


七、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首先基于“中心—外围”理论、增长极理论等,在城乡要素双向有序流动、县域工商业资本活力提升、新旧要素动能转换和农村产业融合的视域下,理论分析城乡融合发展对县域经济转型的影响。随后将“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作为准自然实验,利用一套多方来源的宏微观匹配数据,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实证研究发现如下。第一,城乡融合改革试点促使县域经济实现转型,表现为试验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显著下降,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显著上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无显著变化。上述结论在经过事前趋势检验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第二,从发展环境、产业融合和动能转换等多维视角研究发现,城乡融合改革试点提升了县域的部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县域工商业资本活力,提升了县域农村产业融合水平,并推动县域新旧动能转换,新形态要素成为转型的关键驱动力。第三,相较于“要素流动型”片区和“多城”片区,改革试点对“城乡协同型”片区和“单城”片区的县域经济转型影响更为显著;相较于产业基础达标和执行力度弱的县域,改革试点对产业基础未达标和执行力度强的县域经济转型效应更为显著。

(二)政策启示

第一,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构建以县域经济转型为契机的乡村振兴要素供给新模式。一是强化县域的要素配置中枢功能,推进中心城市核心资源向县域流动,重点围绕要素配置优化、产业协同升级和制度创新突破3个维度构建系统性方案,通过技术转化平台促进高端要素落地孵化,同时整合乡村土地、劳动力和特色资源,依托县级集散中心和供应链金融体系降低市场准入成本,形成高效顺畅的要素循环通道。二是明确产业协作纽带定位,根据中心城市资源外溢特征和县域承接能力,组合使用税收分成、生态补偿、飞地经济等政策工具,科学规划县域产业承接区;通过建立跨区域技术转化收益共享机制,形成创新链与产业链的价值闭环;建立健全县域与乡村的产业协作机制,推动产业增长红利向乡村有效传导。三是提升县域公共服务统筹能力,以县城医疗、教育机构为核心构建全域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通过远程支援和人才巡回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和数字治理平台建设,做好基础设施入乡的最后一公里,以重点镇覆盖中心村的轴式模式建立完整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基层供给网络。四是深化县域制度创新载体作用,赋予县域更大发展自主权,将乡村产业增值贡献度、农民本地就业率等反映实际带动成效的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继续深化和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双向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资本准入与利益联结机制,探索资本下乡和农民参与的激励相容模式,确保乡村资源增值收益有效留农以及乡村振兴中农民的主体地位。

第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中县域经济转型的新旧动能转换。一是突破传统要素依赖路径,针对新形态要素的知识密集型、网络化链接、长周期培育等特性,构建差异化的制度供给体系,破解要素下沉梗阻。针对数据、技术、绿色等无形要素确权难、定价机制缺失的问题,需完善县域数据资产登记评估体系,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与新形态要素特征相适应的承接中心、配套体系和考评标准,例如支持县域建设跨学科产业创新中心,集成技术中试、数据训练、应用推广功能,将企业数字资产积累、绿色专利储备纳入信贷评估体系,创新数据质押融资、碳收益权证券化等工具。二是以农村产业融合为重点,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可持续增收。一方面,要通过科技创新促进人才、技术等先进生产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因地制宜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以现代科技突破产业融合管理难点和技术堵点,实现传统农业发展动能跃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科技赋能的乘数效应,持续培育壮大农业龙头公司、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数字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科技引领、创新驱动的农村产业融合健康发展的生态系统。

第三,实施差异化的城乡融合改革方案,促进县域经济多元化发展。各地区由于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和文化条件差异较大,城乡融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路径也各不相同,城乡融合作为一种发展理念是通用的,但落实到各地的发展实践,需要尊重并突出地域特色。避免追求“面子工程”导致县域经济“空心化”,增强制造业产业链厚度和韧性,将新型工业化的具体战略任务和县域经济发展有效衔接,县域主导产业的遴选要充分尊重当地资源禀赋和优势特色,深度嵌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发挥市场经济导向功能,充分调研市场主体差异化需求,建立“自下而上”的需求反馈通道,提振县域民营资本信心,激活民营资本活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以东北地区为代表的人口流失县域容易陷入内生增长动能不足陷阱,一方面应当聚焦于提升中小县城的法治化、市场化水平和营商环境,通过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提供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等措施,避免县域优质要素资源进一步流失,另一方面要建立区域协同机制,共同规划区域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提升东北地区县域的整体竞争力。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县域已经拥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未来应当构建高端人才储备机制并不断积累科技创新优势,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中西部、苏北及粤北等地县域凭借丰富的自然资源、低廉的要素成本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可以作为产业承接型县域,通过接纳来自核心城市群的次新产业,融入区域发展重大规划,推动自身产业结构升级。

(三)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首先,受限于研究数据和研究方法的制约,本文未能深入县域内部对关键要素以县城为平台入县下乡进行精准识别。这一领域的突破在于采用县城、乡镇甚至村庄和企业层面的面板数据进行更加微观的定量研究。其次,城乡融合发展是破除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采取了广泛试点、总结经验、不断优化的渐进式改革方案,造成以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设立作为准自然实验在时间和空间维度均呈现出明显的异质性,这对定量识别其政策效应形成挑战,未来需围绕集成式政策的发展脉络进一步捋清政策执行的时空边界、厘清不同政策之间的逻辑关联,并细化研究样本,深入挖掘内在机制和异质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