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阳,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文献来源:《探索》2025年第1期。
摘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已经成为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共同富裕在不同的社会情境和研究视角中具有不同的内涵。既有研究从经济、社会与文化等不同视角来讨论共同富裕的理论意义,虽展现了共同富裕的内涵多重性和实践复杂性,但也导致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更多停留在理念的阐释上,而缺乏实践体系的建构。基于空间视角认识共同富裕的差异化内涵,为破解这一理论和实践难题提供了新思路,因为只有在区域、城乡、社区等不同层次的空间单元内,才能体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关系以及价值引领的同步性和一致性,也才能够真正建立作为共同体的社会系统、明确共同富裕的具体目标。浙江“千万工程”实践中的农村综合改革经验表明,不同空间层次的共富目标和政策实践具有一定的差异,构成了推动当地乡村全面振兴的系统逻辑。更有利于发挥市场作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共富”构成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外部社会环境;更有利于发挥城乡互补优势与联动优势的“城乡共富”,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纽带和机制;更有利于发挥地方社会文化优势和情感价值的“社区共富”,为构建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创造了条件。共同富裕的空间分层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浙江的农村综合改革体现了区域、县域、村域多重空间视角下系统性推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实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与地方发展实际的有机融合,体现了国家政策的地方化统筹,从而内生性推动了当地的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进而实现了区域经济与县域经济的有效衔接,推动了城乡工农关系的内生性重构,激活和发挥了集体经济优势,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促进了乡村物质与精神的共同富裕,为全国其他地区系统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启示。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共同富裕作为人类社会形态的理想追求,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共同富裕作为城乡与区域均衡发展的结果,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与社会问题,但其宽泛的理论内涵也造成了实践的复杂性。共同富裕的重点和难点在乡村。乡村振兴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与必经阶段。对于推动共同富裕、解决我国城乡、区域、产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以及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可行性。如何在新的视角下探索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以此构建系统化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引领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问题提出:共同富裕的空间内涵 共同富裕是人类对美好生活的重要追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情境中具有不同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这是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这一论述展现了共同富裕内涵的辩证性和多重性。新时代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已经成为当下的研究热点。既有研究从不同学科视角阐释了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具体内涵。在经济层面,共同富裕更加关注市场经济中的社会生产与分配机制,强调经济持续、充分、均衡发展的目标形态,不仅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各类要素的市场化,还要推动经济实现更加均衡的发展、构建更加均衡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等。共同富裕的经济内涵强调保持经济发展效率的同时,缩小贫富分化,兼顾公平正义,注重处理好“创造财富”与“分配财富”的辩证关系,即“一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举全民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把‘蛋糕’做大。二是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一些专家学者也对当前我国的收入差距、分配结构等进行了具体的量化研究,说明了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 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经济层面的问题,其核心在于“共同”二字,体现了社会关系的理想形态。任何生产要素都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情境以及在此情境下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共同富裕的实现不仅受限于经济维度,从社会学研究视角看还需要相应的社会结构作为条件支撑。成伯清认为,“共同富裕不能仅仅是发展之后重新分配的问题,更应是发展的方式,贯彻于发展的过程”,共同富裕只有在特定的社会结构条件下才能实现,为此要以发挥整体性的引领优势为关键,调整和改变社会结构,挖掘社会潜力,提升社会活力,形成“为了社会”“通过社会”和“属于社会”的发展格局。这说明了社会结构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在追求富裕的过程中,普通群众感受更深的往往是社会主体间的关系,而非客观的收入差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普通群众对富裕群体有着较强的包容,但对富裕群体的道德品行有着较高的要求,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为富不仁”则深恶痛绝。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往往难以避免,如何建立富人群体和普通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就至关重要。因此,共同富裕表达了一种理想化的主体间关系,是公平、正义等社会理想的具体展现,这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社会性内涵。比如,先富主体与后富主体之间、城市主体与乡村主体之间的“带动”关系等,主体间的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关系建构往往比经济指标更具获得感。 除了经济和社会属性之外,共同富裕作为一种关于人类社会理想形态的整体想象,还具有文化与价值内涵。共同富裕的价值内涵体现了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要求。“现代性社会及其精神生活的重构,不仅有赖于物质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更依赖于特定社会制度的创新与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在当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新阶段,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共同富裕理论和实践框架中具有独特意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导向作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构成了共同富裕的基本内涵。在价值层面,共同富裕更加突出社会共同体的功能,更加强调集体而非个体、正义而非效率的价值导向,体现出扶危救困、守望相助的社会价值期待。具体到实践过程中,共同富裕不仅要关注多数人的发展以及多数主体间的社会关系,还要对相对弱势群体开展社会救助、鼓励慈善行为、建立社会互助的价值体系等。 共同富裕在经济、社会与文化层面的多重内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推进共同富裕实践的复杂性。这也决定了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放置在特定的空间单元内加以系统推进。因为只有在特定的空间单元里,才能体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关系以及价值引领的同步性和一致性,也才能够真正建立作为共同体的社会系统,明确共同富裕的差异化目标。在既有关于共同富裕的研究中,学者们较少从空间维度去分析共同富裕的内涵,这导致共同富裕更多停留在理念层面,影响了共同富裕的实践性。空间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更是研究社会变迁的重要视角。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式现代化快速发展,并被高度压缩在特定的时空内,形成了一系列特殊的空间结构。例如,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进程的差异性、城乡之间的空间发展不平衡等,如果不能引入空间视角,那么共同富裕就可能无法转化为一个具有实践意义的概念。 总体来看,虽然在不同空间单元内推进共同富裕的目标是一致的,但在实践方面,不同空间单元的侧重点存在显著差异,因而有必要建构起共同富裕的空间谱系,从而实现共同富裕理想的具象化,以消除个别人对共同富裕政策的误读和曲解。共同富裕的重点和难点在乡村,有效促进城乡融合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共同富裕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调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实现这一目标,不能仅聚焦于乡村层面,而应在区域经济发展、县域城乡关系以及村域社区建设三个层面系统发力,从而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实现城市发展红利的再分配和城乡平衡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表面体现为空间环境的综合治理,实际体现了地方政府如何以空间为媒介盘活区域、城乡资源,系统化推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有效衔接,对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启示意义。本文将结合浙江“千万工程”实践中的农村综合改革经验,基于空间视角提出共同富裕的实践内涵,阐明在区域、城乡、社区三重空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系统逻辑。 二、空间视角下的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 空间视角的引入为推动共同富裕的现实实践创造了条件,也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指引。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决定了共同富裕实践存在区域、地方县域和乡村社区三个不同层次的空间单元,每个层次对应着不同的政策目标和实践路径。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时需要关注不同层面政策的系统性,而不应把乡村振兴简单聚焦在乡村空间内,避免资源的低效使用。 (一)空间视角下的共同富裕 空间不仅体现为物质层面的物理空间,还是承载人类社会关系和精神意义的社会空间。空间的社会性内涵已经被研究者广泛认可。列斐伏尔等人认为,空间具有物质、社会和精神的多重属性。类似于经济生产过程,现代资本主义的城市空间是被生产出来的,是各种生产要素和生产关系共同作用形成了社会生活的时空结构。大卫·哈维延续空间生产的资本主义批判逻辑,用“空间修复”的概念替代了空间生产,更系统地总结出当代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动力、过程以及危机,提出在资本循环的系统过程中,通过空间的资本积累和外部地理扩张寻求空间修复,将资本主义内部矛盾“外在转化”,制造出地理空间的不平衡发展。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社会空间也深受市场经济和资本逻辑的影响被不断生产出来,而市场经济往往会自然产生社会的分化,这种分化深刻地体现在城乡空间形态中,构成了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外部环境。空间的不平衡是社会分化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发展,区域分化和城乡分化造成的地理空间不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共同富裕的结构性难题。 要解决这一难题,就需要以“空间正义”为引领来推进更加理想化的社会空间重组,从而实现效率与公平的平衡,实现现实生活的共同富裕。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空间不平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在抽象层面提出了实现空间正义的路径。例如,列斐伏尔强调在概念表征空间和现实空间的交互中催生新的空间生产方式,大卫·哈维提出空间修复和空间权益再分配的观点等。遗憾的是,这些理论多停留在形而上学的抽象层面,在现实实践中,如果没有强力的政府或其他社会力量推动,这些理想自然无法实现。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资本逻辑会自发追求空间的经济效益,而理论上所期待的权益再分配往往实现不了。在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破解这一实践难题提供了可能。通过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统筹空间资本增长和空间正义的实践创造了条件,也从宏观、中观与微观的不同层次探索出一条系统化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之路。从空间视角来看,空间的多重属性在不同的范围内会呈现出内在差异。越小范围的物理空间单元,人际关系就越发紧密,越容易产生情感联系,就越多地展现出空间的社会性特征。这也导致在小范围的空间单元内人们对贫富差异的感受更加直接。一方面,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更加关注“共同”,关注贫富差距所造成的相对剥夺感,在抑制贫富不合理分化的同时鼓励先富群众带动后富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关系和共同富裕的共同体文化。而在更大范围的空间层次内,人际关系趋于松散,人们更多依靠市场解决自身需求,对收入差距包容性更大,社会的个体化特征比较明显,更有利于发挥市场优势以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个体收入。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更多体现出其经济性内涵,推进共同富裕需要更加关注“富裕”,发挥市场经济的效率优势,在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带来更多更好的就业和更高的收入。 空间的多重属性特征赋予了共同富裕的差异化实践策略。从区域空间看,实现共同富裕不能忽视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区域、城乡等地理空间不平衡发展造成的结构性难题,通过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以实现更加均衡、充分的发展。共同富裕需要以更高水平的市场经济和城市工商业发展为基础,只有发挥区域大市场的效率优势,持续推动经济增长,才能为共同富裕创造条件。在更微观的社区空间内,社区成员间的社会结构与关系特征直接影响着共同富裕社会与文化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就需要更加关注空间的社会性特征,以此推进社区生活的共同富裕。因此,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立足于不同的空间单元,形成各有侧重的系统性实践方案。在区域空间更加强调共同富裕的经济内涵,在社区空间则需要更加强调共同富裕的社会和文化内涵,两者有机统一于城乡空间内。 (二)共同富裕的空间分层与乡村全面振兴 在共同富裕的具体实践中,区域共富更多指向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整体性,通过在国家范围内统一规划市场布局和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需要通过区域层面的整体协调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在带动区域整体富裕的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实现区域内部的协调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例如,国家城市群战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等,在一定层次上提升了区域经济面向国际的整体竞争力和发展协调性。通过区域战略推动全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在经济层面更好促进共同富裕。而地方作为共同富裕的中间层次,则需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期待,通过城乡空间和社区空间的内在修复,破解空间的不平等扩张问题,弘扬共同富裕的社会与文化内涵。这个关键点就在县域。作为我国行政区划体系中稳定、重要的空间单元,县域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等多维度的复合地域综合体,既包括城市也包含乡村,是实现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城乡全域协调发展的关键。广大农村的发展更多依赖于能否共享城市发展红利,构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新型城乡关系与工农关系。因此,以县域为单元建设城乡共富单元,是发挥地方自主性、承上启下实现共同富裕最关键的一环。此外,作为直接与群众感知相关联的共同富裕,则主要指向基层社区建设的状况。“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基础单元,与人的福祉、权利和社会公正紧密相连……是推进共同富裕现代化实现人类美好生活的基层基础。”社区是人际交往最紧密的空间单元,社区的现代化水平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关于共同富裕的实际体验和共同富裕的价值引领功能,是共同富裕实践的落脚点。例如,群众最先感觉到的社会分化往往是邻里经济条件的差异。在农村的调研发现,农民对于共同富裕期盼最强烈的是养老与医疗保障的统一,农民对邻里间因为身份不同而产生的养老金差异感受是最直接的,不满情绪也是最突出的。当然,农村社区的共同富裕与地方城乡关系、工农关系紧密联系。社区作为共同富裕实践的最基本社会单元,只有放置在地方城乡关系中才能构成更加完整的空间形态,只有通过政府协调才能建立更加完善的共建共享机制。 理解共同富裕的空间分层构成了我们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知识背景。共同富裕的空间分层说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复杂性和整体性。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全局性、前瞻性安排。乡村全面振兴战略既要在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过程中进一步“做大蛋糕”,包括推动农村供给侧和需求侧的改革,进一步释放乡村发展活力;还要打破“三农”领域的制度天花板,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培育农民致富能力,在推动城乡协调发展过程中“分好蛋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乡村全面振兴不仅是乡村自身的发展,还是涵盖从宏观到微观的系统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能仅从农村自身去讨论,而应在区域共富、城乡共富和社区共富三个层面去统筹,这与共同富裕的多重内涵是统一的。虽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落脚点在乡村,但它是在区域、城乡和社区三个层次上联动展开的系统性改革。首先,区域共同富裕构成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外部环境。区域经济的发展是带动乡村振兴的前提条件,农村的现代化需要依赖城市工商业的充分发展。通过区域统筹可以有效提升经济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避免区域内部的同质化竞争和资源的重复配置,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能级,在进一步提升市场效率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的平衡性。其次,在区域统筹发展的基础上,围绕新型城镇化优化城乡空间形态,促进融合发展,通过城乡间共建共治共享的纽带和机制更好地推动城乡共同富裕,直接决定着农村现代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成败。传统城乡关系下,城市是发展的中心,在地方政府的发展政策中往往存在明显的城市偏好(“重城市,轻乡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城乡发展间的失衡。因此,只有通过城乡共富,发挥城市相较于农村在工商业领域的规模效应,在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同时注重城市与乡村的统一性,发挥城市工商业对农村的带动效应和反哺效应,支持农业增产增收,重建现代乡村聚落,才能在全域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最后,在现代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宜居、生活富裕、和谐文明的农村社区建设,以公有制推进农民集体重建,在扶危救困、平衡村民收入的过程中,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满足农民追求美好生活、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只有通过区域共富、城乡共富、社区共富三个层次的系统推进,才能真正实现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城乡之间的共建共享以及农村社区共同体建设,体现共同富裕在经济、社会、文化层面的多重内涵(见表1)。 表1 共同富裕的空间层次与乡村全面振兴的政策目标 在浙江省“千万工程”实践中,嘉善县的农村综合改革经验很好地验证了以上理论。嘉善县地处长三角城市群,位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地带,是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发达、比较活跃的地区,也是一系列政策试验探索的前沿阵地,被确定为县域高质量发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的“双示范”建设地区。2021年,浙江省出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系统化推动当地共同富裕实践。得益于当地政府开展的农村综合改革,嘉善县的城乡面貌发生了整体性变化,城乡共同富裕建设也取得可喜成绩,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城乡联动机制得以建立,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进一步优化。 三、空间分层下的共富实践:嘉善县农村综合改革 2018年初,嘉善县被列入浙江省6个农村综合改革集成示范区建设试点。之后经浙江省财政厅推荐,升格为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单位。2022年,嘉善县再次入选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地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这项农村综合改革包括土地制度改革、村民自治机制改革、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其核心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共同富裕样板。而嘉善县之所以能够被两次列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既得益于当地农村治理取得的成效,也得益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从而积累了区域共富、城乡共富带动社区共富的典型经验。 (一)区域共富带动城市腹地乡村发展转型 从地理区位来看,嘉善县的大部分乡村都处于城市腹地,属于典型的城市群与城市腹地乡村。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城市腹地乡村承载了大量城市工商业的外溢效应,是典型的人口流入型区域。由于我国乡村特殊的土地制度、简约的基层治理和小农的经济理性,伴随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工业化在城乡之间快速扩张,大量外来人口流入乡村,造成城市腹地乡村空间的“城乡混合形态”。城乡混合的空间形态与小生产企业的发展相伴而生。改革开放后,嘉善地区与浙江许多城市一样,经历了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但也造就了特殊的“社会化小生产”模式,这是浙江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发达的社会化小生产创造了活跃的市场网络,推动当地成为外贸经济重镇。通过发达的社会网络和规模化的高素质工人,市场主体间形成了高水平的合作机制和充分透明的市场竞争,使得原本只能通过社会化大生产才能降低成本的规模工业产业链被分解到无数个家庭作坊中。这种“化整为零”的过程实现了大市场与家庭经营的有效对接。家庭经营可以有效激发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有效解决了大组织的激励难题,进而降低了规模化、标准化工业的生产成本。这也是中国外贸型制造业能够保持强劲竞争力的关键。然而,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当地的小生产经济遭遇较大冲击。一方面,当地以外贸经济为主的“小生产”面临着过剩危机,缺乏统筹的小、散、乱经济样态也可能出现村域间的恶性竞争;另一方面,乡村工业的无序扩张造成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极大地增加了经济发展的外部性,也造成城市空间资源的紧缺。 作为长三角城市群生态绿色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的“双示范”建设县,嘉善县的城乡融合发展对于全国的政策探索具有启示意义。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产业形态的市场竞争力,构成了嘉善转型发展的新契机,也成了当地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背景。嘉善县通过实施“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等措施,逐步在县域范围内淘汰传统“低、小、散”落后产能,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嘉善县的高质量发展实践也为农村发展改革带来新契机。城市经济的发展不仅改善了当地居民的收入结构,也极大地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并且通过城乡生态景观的系统性重塑推动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在2019年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中,要求统筹区域生态、生产、生活空间,“聚焦区域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公共信用等方面,建立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为长三角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通过区域统筹可以有效提升经济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避免区域内部的同质化竞争和资源的重复配置。通过统一大市场的建立,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能级,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这些变化构成了当地农村综合改革的外部环境,处于其中的乡村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前景。通过区域规划统筹,乡村发展面临不同的功能定位。乡村去工业化已成趋势,在更大空间范围的区域规划下,乡村将面临更大的市场机遇。乡村环境综合治理为发展旅游和服务业创造了条件,而更高能级的区域发展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当地农民的就业和乡村建设经费提供了保障,通过进一步做大经济发展“蛋糕”带动区域内的共同富裕。 (二)城乡共富推动城乡空间治理的县域统筹 城乡共富是推进共同富裕实践的关键环节,是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政策着力点,也是政策实践较完整的单元,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2020—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4次提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体现了通过城乡空间治理带动城乡发展的重要意义。2008年,嘉兴市率先开展“两分两换”政策实践,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建设现代农村社区,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2013年前后,嘉善县进一步加强“退散进集”“三改一拆”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县域空间的“三个集中”。2018年,在国家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政策驱动下,嘉善县在“三个集中”实施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全域土地整治,以城乡空间治理解决供地保障的关键难题;以全域农田规模流转为支撑,解决现代农业的关键保障;以全域农房有序搬迁为抓手,解决村庄经营的关键要害,开展系统性空间治理(下文简称“三全集成”改革),进一步推动城乡空间的集约化利用。 “三全集成”改革能够顺利开展的原因在于通过空间治理构建了县域城乡共富机制。通过城乡空间资源的县域统筹,嘉善县一方面推动城乡空间资源的全域规划,推动工业向县城或部分基础较好的乡镇聚集,提升产业能级,对不同乡镇进行差异化定位,在这一过程中确保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建构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增长点;另一方面,推动了农田生态环境的改善、乡村形态肌理的重塑,以及乡村旅游与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发展。当地政府在城乡空间治理的过程中,实现了“工业区”“农业区”“住宅区”的相对分离和集中,实现了县域产业、生活与生态空间的科学规划与系统布局。首先,在农村建设用地治理方面,通过建设现代农民集中居住社区,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背景下,节约建设用地指标,为经济发展提供空间资源的同时,承接更多来自城市的转移支付,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品质。其次,在环境治理方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挖掘乡村空间生态价值,推动乡村空间景观更新,引入城市流量带动乡村经济发展,搭建城乡要素流动平台,共享城市发展红利,为乡村可持续振兴创造空间。最后,在农业用地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上,通过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来支持农业发展,大力发展规模农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土地的全域整治为城乡融合发展创造了空间。例如,作为嘉善县农村综合改革试验标杆的A镇,自2018年起围绕“地、田、房”开展改革工作。通过产业“退散进集”和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效能和竞争力,在改革后,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值规模均得到大幅提升。“全域农田流转11547亩,流转率96.1%;建设各村集中居住小区,农房集聚率突破86.95%。”农田与农房的集中也为A镇增加农业和服务业收益创造了条件,按照“镇域景区化、景区全域化”目标推动旅游业发展,并以此提升农业附加值,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带动农业增值的重要力量,带动高效农业发展。城乡关系在县域大循环中实现了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为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创造了更大潜力。 城乡共富机制的建立还体现在对乡村集体经济的重建方面。嘉善县通过搭建城乡发展红利再分配平台重建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将农村综合改革和土地整治过程中所得的上级补贴资金用于投资工业厂房和商务写字楼。此类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庞大但收益稳定、经营风险低,从而确保了农村集体有比较稳定的收益,其本质是城市空间收益在城乡之间的再分配。在集聚后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配套相应的物业经济作为集体资产,在方便农民生活的同时,村集体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为发挥乡村集体在推动共同富裕方面的优势提供经济保障。另外,通过吸引城市资本下乡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参与下的乡村民宿开发、景区运营等,发挥好村集体的平台作用,既确保了城市投资者的权益,也有助于协调村庄内部的社会关系,促进了乡村零散资源的深度市场化。同时借力全域农田流转,盘活农业集体合作社,在农业增收上做文章。通过农民集体的重建和城乡共同富裕机制的建构,为发挥农民集体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势创造了条件。 (三)社区共富引领乡村共同体重建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社区共富是共同富裕的落脚点,也是农村综合改革成果体现最直接的空间。共同富裕体现了人民群众期待美好生活的主观感受,而社区是人际交往较为密切的空间单元。特别是在农村社区,农户之间联系密切,彼此比较熟悉,对于经济收入的差异感受较为直接。因此,社区的共富程度直接关系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代农村社区建设为社区共同体重建和基层治理优化创造了条件。农民集中居住是嘉善县“三全集成”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乡村社会的空间形态,但其目标不是为了消灭农村,而是要振兴农村。合理地推动农民居住形态变迁,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低、城乡公共服务有差距的问题,还有助于通过空间整合解决城乡不平衡发展背景下的乡村衰落问题,实现现阶段乡村社会的重新整合,在改善农民居住形态的基础上重建乡村社会。 与一些地区推动“农民上楼”引发农民反对的困境不同,在嘉善实践中,当地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原生社会关系的内在价值,坚持以农民利益为中心,通过全域科学规划,在促进城乡融合的大背景下推动农民集中居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共同富裕,得到了农民的欢迎。地方政府在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对乡村文化的保护。当地政府采取了整个自然村(生产队)上楼或分批次整组集中的策略,只有整个生产队全部同意搬迁后,政府才会实施集中居住;或者在搬迁中尽可能安排同一生产队的村民住在一起,保证了传统乡土文化网络的延续。在这一过程中,不仅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让农民距离城市工作生活中心更近、享受公共服务更便捷,而且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农民在居住上也有多种模式选择,既可以选择上楼实现完全的城镇化,也可以选择到集中点建房,享受城乡两宜的生活。同时注重发挥集体在共同富裕方面的统筹作用,给予进城相对困难的农户在城镇体面安居以及就近就业的机会。目前,当地的乡村集中居住率已超过85%,建立了更加完整的聚落形态和更好的公共服务。在一些农村社区,通过集体办起了“社区共富工坊”,吸引和解决社区富余劳动力就业,缓解了农民的就业与养老困境,改善了村里相对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 现代农村社区的建设也进一步提升了社区治理水平。经过乡村聚落空间的整合和乡村集体经济的重建,乡村的社会治理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转变。通过“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现“小网格、大治理”,在延续传统自然村落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优化网格治理。在乡村共同体建设方面,突出了村集体的统筹功能,在村集体福利分配方面彰显尊老爱幼、扶危济困的价值导向,体现了对乡村共同体的社会价值引领,增强了乡村的凝聚力。同时通过自治加强村民公共行为的治理,建立村规民约,改变农民分散居住时的行为习惯,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公共行为。通过乡村共同体的重建,农民不再是分散的个体,而是通过集体经济的分配机制与集体产生关联的个体。这种关联不仅关系到农村社区的发展,更关系到农村社区中国家和农民之间的关系联通,是在系统和生活逻辑的张力中对社区的重建,保留了基层治理中以“社区互惠”为原则的公共资源供给模式,也极大改善了社区内部的社会关系,促进了社区内部的共同富裕。 四、共富目标下系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经验 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虽然以乡村为立足点,但体现了区域、县域、村域多重空间视角下系统性推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实现了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与地方发展实际的有机融合,体现了国家政策的地方化统筹,从而内生性推动了当地的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也为全国推进共同富裕实践提供了经验启示。 (一)促进区域大循环与县域城乡小循环深度衔接 中国地域广阔,不同地区资源禀赋差异大,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出较大差异。如果不能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均衡问题,就可能无法真正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也就无法实现共同富裕。因而,共同富裕不是均富和同步富裕,而是有差别的和有先后的富裕。但这并不意味着共同富裕无法付诸实践,关键就是在宏观层面推动全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扬长补短,走出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在形成全国统一大市场、实现区域经济大循环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建构城乡经济合理发展的小循环。从空间的多重视角来看,县域或者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城镇,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文化背景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地方完整性,是区域空间和社区空间有效衔接的关键节点,这决定了推动乡村振兴需要以县域为基本空间单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进程相融合,从而构建县域经济的良性循环,使资本、土地、人才、技术等关键要素在城乡间高效流通。只有如此,乡村振兴才能够摆脱“输血式”振兴和“盆景式”振兴的困境,真正促进城乡间的共同富裕。而且,只有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县域小循环也才能够融入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循环当中,促进全国大市场和地方小市场的有机衔接。 在具体实践中,地方政府要发挥好有为政府的作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盘活地方资源,促进地方特色资源、零散资源的市场化改革,在建立县域小循环的同时努力对接好区域大循环,从而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带来契机。例如,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更加精细地盘活空间资源。积极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规划,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区域大市场,建立高质量发展的比较优势,在提升居民收入的同时,带动城乡的共同发展。从浙江经验来看,与区域经济大循环对接的好处显而易见:一方面,会极大地提升地方经济发展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能提升县域经济对抗市场风险的韧性。同时,随着县域空间治理的推进,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得到改善,乡村环境也得到了显著改善,乡村的生态文化价值进一步凸显,有助于对接区域都市圈的逆城市化潮流,使乡村也能融入城市发展的大市场当中,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能级,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二)以县域为中心重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县域是实现城乡共富的关键场域,也是连接区域共富和社区共富的节点,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就需要重塑县域内部的城乡工农关系。在传统的城乡关系中,通常都是以城市为中心,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要素资源单向流动模式。但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需要在城乡空间的融合发展中,实现城市与乡村的双向互动。城乡共富的空间视角不仅包含县域物理空间布局的优化,更强调通过合理的空间规划带动农村社区社会空间与文化空间的整合,从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目前,关于城乡融合发展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参照西方发达国家乡村复兴经验,打破城乡间的制度区隔,建立统一的产权制度,发挥要素自由流动的优势,以满足产业发展的空间资源需求。通过推动城市资本、人员、技术等要素的自由流入激活乡村发展潜力,推动乡村产业的振兴。另一种是在保留既有城乡制度基础上发挥城乡各自优势,形成城乡统筹的发展格局。从理论层面讲,这两种主张都有其合理性,但第一种观点不仅面临当前农村产权制度以及复杂社会关系的限制,而且必然因为乡村资源禀赋的差异造成新的分化。因此,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更好发挥我国政府经营地方的优势,一方面有效防止资本逻辑下城市和乡村发展的无序扩张,造成乡村资源新的浪费和乡村之间的发展差异;另一方面,通过发挥城乡各自的比较优势,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下探索乡村发展的新前景。在具体实践中,通过“三个集中”将工商业以及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县城集中,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资源规模聚集的优势。同时注重乡村社区空间的生态优势、生活优势以及农业发展优势,发挥城市工商业对农村产业的带动和反哺效应,支持农业现代化、恢复农村生态,建设新型农民集体,重建现代乡村聚落,引领乡村文化振兴。通过空间治理推动农民居住形态的调整,使农民可以在城乡间实现“两栖化”居住,即在实现城市生活方式的同时保持原有的农村居住形态和社会关系,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在这一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城乡资源的比较优势,以城乡共富带动社区共富,形成城乡工农互补、相互支撑,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市与乡村内生循环的融合发展新路。 (三)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共同富裕的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化与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私有观念不断侵蚀农村集体制度,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村社会事实上的分化以及农民集体的衰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集体与经济组织需要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的冲突,导致农村集体与倡导要素自由流动之间的张力。传统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能的农民集体虽然无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但这并不能否定农民集体在乡村扶危济困、消除分化等方面的社会效用。农村集体经济在市场化大潮中的起落一方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所有制发展面临的困境,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集体经济的顽强生命力以及集体经济在社区建设、共同富裕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区域共富和城乡共富的具体实践,可以在城市取得更好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减挂钩”等经济补偿政策盘活农村零散的闲置资源。各村要用好“增减挂钩”的补偿资金,在改善乡村公共设施的同时注意盘活农村集体经济,既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也更好发挥农村集体在市场中的平台作用,为乡村可持续发展创造机遇。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可以通过农民集体实现城乡间的共享,更好地推动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而乡村的资源也可以通过集体平台有效融入城市市场,实现城乡要素的高效流动。由于部分农民的谋生方式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变,适当的集中居住不仅是农民的自身需求,也是政府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更为经济的选择。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让农民集体发挥更大作用,不仅可以促进乡村零散资源的市场化进程,还能够抑制社区内部的过度分化,提升居民对于共同富裕的感受度,实现社区层面的共同富裕。 (四)推动社区生活中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裕的统一 社区层面的共同富裕不仅体现在物质富裕方面,更重要地体现在拥有丰富的精神文化。乡村文化是乡村社会的底色,是乡村现代化进程中需要传承创新的基色,乡村文化的复兴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之一。农村社区不仅是有形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还是无形的精神文化空间,是村民精神意识和集体价值观念所系的场所,这些观念在深层次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和生活体验。在传统以城市为中心、以效率为核心的发展逻辑中,精神文化的发展往往未得到充分重视。私有观念的持续渗透使乡村集体权威不断衰减,乡村集体文化统筹发展与分配的优势也就丧失了,这导致社区内居民分化的加剧。在全国其他一些地区的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之所以会产生农民“被上楼”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乡村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表面上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推动城乡共同富裕,实际上有悖于共同富裕的要求。因此,在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按照农民需求分类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在集中居住过程中也尽可能保持原有的乡村社会网络。要合理设置基层治理单元,既要关注集中的成本优势,也要便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整合各类支撑乡村文化建设的资源要素,引导农村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乡村文化建设,推动城乡居民物质与精神的双富裕。 五、结论与启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17]。面向农村发展的新阶段,把握乡村发展规律,统筹城乡空间资源再分配,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事关我国乡村发展前景和对共同富裕实现程度的实践探索。共同富裕的空间分层使共同富裕的经济、社会、文化内涵具有了现实的实践意义。在新发展阶段以共同富裕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不仅是农村社区建设与基层治理的问题,而且是区域经济发展、城乡关系重构、乡村社会重建三个层次的系统性改革。浙江“千万工程”的实践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借鉴的政策路径,也为当前关于农村居住形态改革的现实争论提供了示范发展的样板。嘉善经验呈现了推进乡村振兴的系统方案,说明了乡村振兴与高质量发展、新型城镇化等战略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对于在经济、社会以及价值等多维度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现实意义。在全国各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需要把握推动区域、城乡、社区持续均衡充分发展的目标,以共同富裕为内核,制定系统化乡村振兴的实践方案,防止仅停留在乡村空间单元上谈乡村振兴。同时,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概括的嘉善经验体现了一种理想形态。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理想类型,其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条件的限制。 一方面,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禀赋。区域共富和城乡共富是农村社区共富的前提条件,只有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才可能通过空间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社会的更高水平发展,也才能通过对城市空间价值的再分配实现城乡社会的共同富裕。只有实现经济的不断发展,才能构建城乡共富机制,实现县域城乡发展的内生性循环,确保城乡共富能够可持续。嘉善县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市场经济发达,政府综合能力强,这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多重空间推动共同富裕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于全国其他区域而言,要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实事求是推动乡村振兴,构建乡村振兴的差异化政策体系。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可能不在乡村,而在于如何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链的转移,促进各类资源的深度市场化,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就业质量。笔者在一些地区的调研中发现,地方政府在贯彻落实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时存在脱离地方实际的情形,投入大量资金打造“中心村”“示范村”,不仅浪费了地方财政资金,也给乡村集体带来较大的设施维护负担。例如,某省在乡村振兴建设中投入数百万元改善一个“中心村”的乡村景观和公共配置,而获得景观改善收益的仅有建设点附近的十几户人家,不仅没有带来乡村活力的提升,还可能因为资源配置不均引发乡村社会内部矛盾。另一方面,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形成是一个长时段持续改革的成果。虽然嘉善在2018年才被确定为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但当地在本世纪初就已经陆续推动“两分两换”的相对集中居住政策,经过近20年的持续改革,不仅改变了农村的居住形态,还改变了农民的日常惯习、文化记忆等,这使得当地农民能够很好地适应“城乡两栖化”的生活,并较快接受“三全集成”综合改革措施,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这也说明了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是朝夕之功。对于全国其他地区而言,有必要关注政策的连续性,克服急功近利的政策导向,扎扎实实推动区域发展、城乡融合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防止出现以乡村振兴为名“一刀切”式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等政策。总之,在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的实际工作中,既要学习各类示范经验,更要克服和防止急功近利思想,在不同的空间层次内系统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因地制宜、久久为功,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