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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祥波:乡村振兴中的个体化困境与村庄团结重建——基于多案例的比较分析

 作者简介:卢祥波,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文献来源:《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

摘要:村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然而当前村民个体化的趋势明显,村民参与不足和村庄团结程度不高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在此背景下,如何促进村庄团结以实现乡村振兴就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议题。基于四川省某乡镇三个相邻村庄发展实践的多案例比较,考察了村庄团结的形成机制。研究发现,尽管面临相同的国家政策与市场环境,但村庄团结的差异导致了三村发展效果的不同。村庄团结的形成需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作为村庄团结的组织主体,集体要有将村民组织起来的能力,而这与村领导为民服务的意愿、经营村庄的能力、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稳定性相关。其二,在此基础上,村庄团结的形成还取决于村民参与的意愿,而这受利益、制度和集体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利益联结是促成村民参与发展的首要因素。而基于利益关系的村庄团结具有不稳定性,这就需要村内具备能落实的制度安排来保障村庄团结的维系。此外,集体意识的凝聚让村民主动参与村庄发展。总之,当集体具备组织村民的能力,并与村民基于利益联结、制度规范以及集体认同等纽带而有效联结时,村庄团结便有了形成的可能,乡村振兴也具备了可依托的社会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后,中国乡村在现代化转型的过程中面临着空前的整合危机和个体化困境。中国乡村社会个体化的形成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一,人民公社解体后,国家政权全面退出乡村社会,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无法承担整合乡村社会的功能,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式微。农业税取消后,集体与村民的联结断裂,农村陷入相对无组织的状态,村庄共同体逐渐松散。近年来,乡村组织的行政化趋势增强,压缩了自治空间,限制了村民参与。其二,随着市场经济兴起,乡村社会逐渐分化,村民之间的联结式微,社会合作减少。在市场理念的影响下,利益原则取代政治原则成为社会联结的主要规则,人们多从个人利益出发,社会合作难以达成,社会联系的个体化趋势愈加明显。其三,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大量进城后对村庄共同体的归属感、依赖感和认同感逐步削弱,村民之间的信任感不断降低,乡村社会逐步由“熟人社会”到“半熟人社会”,乃至向“陌生人社会”过渡,村内的社会联结逐渐弱化,乡村社会个体化的趋势进一步强化。总之,改革开放后,乡村个体化趋势增强,村民参与不足和村庄团结程度不高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受上述因素的影响,不少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发展一直受限,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乡村衰败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通过大量的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进村等形式支持乡村发展。同时,国家鼓励市场力量参与乡村发展,为乡村发展带来了诸多资源。无疑,在国家及市场的支持下,乡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效。但许多研究表明,国家和市场在介入乡村发展的过程中,皆因其“外来性”而无法有效地嵌入乡土社会,出现“外部行动而内不动”的困境。在乡村振兴中经常会出现“政府在建、资本在干、村民在看”的现象。由于缺乏村民参与,这种“外来性困境”使得国家和市场主导的外源式模式的发展效果受限,大多数中西部地区的农村未能形成内生发展动力。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矛盾的现象是乡村振兴离不开村民参与和村庄团结,但在乡村社会日渐个体化的背景下,村民参与不足,村庄团结程度较低。因此,如何在乡村社会个体化的“流沙”中组织村民参与和重建村庄团结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议题。基于此,本文的理论问题是:个体化进程中村庄团结何以可能?在经验层面需要解答的现实困惑是:为什么处于相同的国家和市场环境下的相邻村庄在乡村发展过程中呈现不同的村庄团结状态?为什么有些村的村庄团结程度较高,而有些村的村庄团结程度较低?哪些因素影响了村庄团结的差异?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在理论方面,与既有研究多从国家和市场的视角来讨论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不同,本研究侧重于关注支撑乡村振兴的社会基础,即着重分析村庄的内部关系结构如何影响村庄团结,并最终影响了乡村振兴。从现实意义来看,总结将村民组织起来和团结起来参与乡村振兴的现实经验以及可能路径,有利于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提供理论支撑。


二、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一)文献回顾:村庄团结机制的三种解释视角

针对乡村振兴中的个体化困境,不少学者主张将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组织化促进村庄团结,为乡村振兴提供社会支撑。围绕村庄团结何以可能这一问题,学界展开了大量讨论,形成了诸多论点。其中,集体意识论、利益关系论和制度安排论是三种具有代表性的研究视角。

从涂尔干开始,主流的西方社会学认为集体意识是团结形成和维系的基本动力。在中国,诸多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比如,对于一些始终坚持集体发展的村庄,集体意识有助于促进村庄团结,避免村庄共同体的解体。有研究发现,尽管华西村存在着分化,但由于村民在村庄共同体层面仍共享一致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它的分化并未影响村庄整合。又如,对于一部分再集体化的村庄,集体意识为其再集体化奠定了情感基础。新集体主义呈现的合作精神以及团结精神,是以泛化到一切组织内部关系中的家族观念为基础的,正是借助这种“泛家族文化”,让这些分散的村庄再集体化成为可能。集体意识视角为我们分析村庄团结的形成提供了社会学视角,然而,在当前中国乡村社会已深度卷入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集体意识并非“空中楼阁”,它需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

利益关系论认为村庄团结的实现需要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如何实现集体及集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融合,并在此基础上促成村庄团结,是这一研究视角关注的焦点。利益是联结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农民关系的纽带,是影响农民集体行动的重要因素。在实践中,村庄的集体利益常会影响农民的行为选择。而集体利益和农民行为之间存在两种导向:一是村庄有效地整合了集体利益,从而促进集体行动的达成;二是村庄的集体利益分化导致集体行动的困境。村庄存在集体利益并不意味着集体合作的维系。从利益性质来看,集体利益是一种公共物品,可能存在“搭便车”的困境。就利益关系而言,当集体利益受到外部冲击或者内部发生矛盾时,共同利益可能会走向瓦解,从而导致村庄的合作行为难以达成。故此,村庄团结有赖于农民的个人利益与村庄的集体利益的聚合,并在利益实现的过程中需要强化对个体的“选择性激励”,从而避免“搭便车”行为的出现。利益关系视角对村庄团结的经济基础进行了剖析,但并非所有的团结都是以利益为纽带,比如人们时常有超越经济理性而进行合作的行为。

在制度主义视角下,不少研究从路径依赖理论考察村庄团结形成与维系的逻辑。有研究者认为,有些农村集体的团结维系其实是对人民公社集体的部分承继。路径依赖理论也适用于分析再集体化的农村发展实践。有研究者在对乡村再分配体制再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时指出,“杰村自改革以来的制度变迁在文化上是嵌入再分配体制的,它对改革前的再分配体制具有文化上的路径依赖性”,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该村制度的发展路径。尽管路径依赖理论对于分析团结的维系有一定的解释力,但是它不能解释在制度环境相一致的情况下,同一地区不同村庄团结状况的差异性。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分别从集体意识、利益和制度等单一维度来解释村庄团结的形成机制,但是这些研究的局限性也很明显。已有关于村庄团结机制的研究多关注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这可能会遮蔽一些真正的学术问题。对于具有极强的传统集体意识的村庄,村庄容易组织起来。对于发达地区的农村,村庄内部存在较多的共同利益,基于发展需求及利益分配的考量,农民会自觉组织起来。而对于政府提供制度安排的村庄而言,在外在力量的驱动下,村庄也会被组织起来。因此,上述描述的几类村庄,它们已经具备了组织起来的某些核心要素。其实,真正需要我们研究的是那些最初并不具备组织条件的村庄何以被组织起来。

(二)分析框架:村庄团结的概念及其影响因素

虽有学者曾提及过“村庄团结”这一概念,但未对其进行明确界定。在本文中,“村庄团结”是指农民在集体的组织下,基于一些纽带而实现村庄内部有效联结和相互凝聚的状态。团结的核心机制是公共性,是指人们从私人领域中走出来,就共同关注的问题开展讨论和行动。从宽泛角度来说,公共性可以被理解为参与。在乡村社会,农村公共性内显为农民的公共精神,外化为农民的公共参与。在现实情境中,我们可以通过观察个体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情况来判断其团结程度。当个人为了公共利益而愿意谦抑自我时,则称其公共性强,这样的交往状态就是社会团结。反之,当一个人尽可能谋求自己的个人利益时,称其社会团结程度较低。基于上述观点,本文对村庄团结的考察,在操作层面可以通过了解和观察农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愿及行为来判断。而对村庄团结何以可能这一研究问题的回答可通过分析影响农民参与集体事务的因素来完成。

本研究认为村庄团结的关键在于集体与个体的有效联结,而双方的有效联结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并主要受利益、制度和集体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就前提条件而言,村庄团结必须集体具备组织能力,这是村庄团结形成的组织基础。集体作为一种组织形式,是村庄发展的内部组织主体,其组织能力将决定能否把农民组织起来。而集体的组织能力与集体的领导者和领导班子的能力密切相关。在农村集体组织中,村领导的作用非常关键,他们是维系集体凝聚力的关键。村领导是否能组织和凝聚农民,需要其自身具备一定的能力和品德。具体而言,有组织力的村领导至少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有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二是有为民服务的意愿。此外,由村领导引领的领导班子是否具有凝聚力和稳定性等,也将直接影响农民参与状况和村庄团结程度。综上所述,集体的组织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集体的领导者及其领导的组织体系。

在集体具备组织能力的前提下,农民参与主要受利益关系、制度安排和集体意识等因素的影响。首先,利益联结是农民参与集体发展的直接动因,是村庄团结形成的经济纽带。随着农村改革的持续推进,乡村社会的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这种结构性变化让农民的行动逻辑也发生了变化。市场理性成为影响农民的观念和行动的首要因素,追求利益成为他们进行决策和采取行为的直接动力。而农民自身利益的实现需要在与他人的合作过程中来实现。因此,共同利益成为农民之间、农民与集体之间进行合作的基础。其次,农民持续参与村庄发展还有赖于一定的制度安排作为保障,为村庄团结的维系提供支撑。这是因为以利益为基础的关系具有不稳定性,基于利益联结的村庄团结也不稳定。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明确集体和个体的权利与责任,通过发挥制度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规范个体的行为,使个体团结于集体。制度是村庄团结维系的重要纽带,但是基于制度安排的团结是一种外在于个体的力量,是一种“硬约束”。如果缺乏集体成员自发的认同,仅靠外部性制度强制约束,村庄团结也难以维系。最后,集体意识让农民实现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换,是村庄团结维系和再生产的核心要素。真正的团结需要基于个体由内而外对集体的认同,而集体意识作为集体成员的一种共享情感和共同理解,为个体团结于集体提供了一种“软约束”,是影响村庄团结形成的高层级因素。村庄团结的几个影响因素之间并非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的,共同推动村庄团结的形成。

综上所述,村庄团结的形成既离不开集体的组织,也离不开农民的参与。在乡村个体化的进程中集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趋于断裂,而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有必要实现两者之间的再联结。而双方联结的前提条件是集体具备组织能力,在此基础上农民参与受村庄内部的利益联结、制度安排和集体意识的影响,这也构成了村庄团结的几条联结纽带。至此,我们构建了本文的分析框架(图1),笔者将在下文中采用多案例比较法对村庄团结的影响因素进行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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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似村庄的不同发展效果:源于村庄团结的差异

本文采取“最相似案例”的研究策略,选择四川省周市龙镇三个相邻的村庄作为研究对象。三村同属于龙镇,在自然条件、发展起点、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均相似,但是三村的发展效果各异。这让我们产生疑问:三村处于“同一片天地”,为何发展差异如此之大?通过对三村的发展实践进行梳理后发现,各村的村庄团结状况差异导致了三村发展效果的不同。

(一)相似的发展环境

三村发展环境的相似性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相似的自然环境。三村都位于山区,地理位置相近,自然条件相似。二是相似的发展起点。20世纪70年代前,三村都处于贫困状态,都以传统农业为主。三是相似的国家政策。三村同属龙镇管辖,推行的政策相同。四是相似的市场环境。比如,20世纪90年代,乡村旅游兴起,大量城市居民来龙镇旅游,三村都面临同样的市场机会,发展的关键取决于能否抓住发展机会。

(二)相异的发展效果

宝村经过多年的奋斗,已从一个贫困的传统村落发展成富裕的现代化村庄。1978年冬,宝村召开集体会议,决定走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先后培育了矿业、水电、建材等产业,集体经济随之不断壮大。1994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突破1亿元,人均纯收入为2809.56元。2008年“5·12”地震后,宝村选择以统规自建为主的重建方式,将家园重建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和旅游业,推动农旅产业融合,带动全体村民致富。目前,宝村形成了集水电开发、旅游开发、林产品加工等为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拥有26家企业,有员工700余人,固定资产达109亿元。2021年,村民人均年收入达81132元。宝村现代化之路的特征是集体组织村民有序发展,最终达到了“村强民富”的效果。

连村的发展历程可总结为集体力量逐渐式微而村民分散发展的过程。20世纪80年代前,村民均以务农为生。之后,连村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0年代后期,集体兴办了许多企业,如石棉厂、滑石厂、水电站等。1994年,村办企业产值为2000多万元,村民人均收入为1400多元。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连村的集体经济在私有化改革中走向衰落。在同一时期,恰逢乡村旅游兴起,大量游客前来连村避暑,不少村民开始发展农家乐。2008年“5·12”地震后,由于集体的组织能力有限,村民自行选择重建方案,村庄建设较为混乱。灾后重建后,连村的旅游业逐步恢复,全村现有230余家农家乐。2021年,连村村总产值为6675万元,村民人均收入为2.5万元。总体看来,由于缺乏集体的有效引导,连村发展较为无序,村民贫富差距较大。

与前两个村不同,坪村的集体与个体在发展的过程中均面临困境。坪村与宝村“一河之隔,却是两个世界”(20220322LHM)。宝村是远近闻名的“西部山区第一村”,坪村长期是贫困村。1982年,坪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此后,坪村也曾创办过不少村办企业,如砖厂、煤厂等,但后来进行了私有化改革,最后这些企业均因经营不善而走向倒闭。2008年“5·12”地震后,在政府和村“两委”的动员下,许多村民选择了以统规统建为主的重建方式后集中上楼。2012年后,坪村先后经历了两次征地拆迁,村民不仅因失去宅基地而丧失了发展农家乐的空间,还因失去耕地而弱化了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目前,村民以进城务工为主。2021年,坪村实现总产值1233万元,村民人均收入为21600元。与另外两个村庄相比,坪村的发展较差,呈现“村弱民困”的特征。

(三)差异的关键因素:村庄团结

分析发现,各村的村庄团结状况导致了发展效果的差异,而其村庄团结程度取决于各村如何协调集体与村民的关系。当前三村均在发展乡村旅游,这为我们考察各村的集体与个体的关系形态以及在此基础上呈现的村庄团结状况提供了契机。

在三村中,宝村集体与个体之间的联结最有效,村庄团结程度最高,村庄发展得最好。在宝村,集体与个体是一种互惠共生的关系,双方通过合作促进了村庄团结,推动了村庄发展。目前,龙镇的各村都在发展旅游。而宝村最受游客喜爱,这是由于宝村的集体与个体合作良好,较好地满足了游客的需求。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集体负责“大环境”的建造,主要包括旅游景区打造、基础设施建设、消费场景营造、旅游品牌宣传、高端项目运营等内容;而农户负责“小环境”的营造,村民利用自家的闲置资源,大力发展院落经济,向游客提供多元化的旅游产品,如农家乐、精品民宿和特色餐饮等。集体与个体的有效分工与合作,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促进了乡村旅游的有序发展。2021年,宝村共接待游客127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2.2亿元。宝村300余户都在经营农家乐或民宿,为村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连村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在缺乏集体有效组织的背景下,村民分散发展。连村发展乡村旅游的时间早于宝村和坪村。由于集体缺乏将村民组织起来的能力,面对众多城市游客前来休闲度假,连村主要由村民直接与市场对接。这种发展模式的好处是村民自主经营的积极性高,然而其局限也较为明显。由于缺乏集体有效组织,村民在逐利的过程中不断挤占公共空间,到处乱修乱建,影响了村庄整体的旅游环境。同时,由于缺乏集体调节,村庄的旅游市场秩序较为混乱,时常出现恶性竞争的情况。此外,由于集体的缺位,连村对上很难争取到政府的资源支持,对外不易吸引到资本前来投资,对内缺乏资源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而这使得连村的整体环境得不到改善。受上述因素影响,连村的乡村旅游长期处于低质量的发展阶段,并且其可持续性将面临挑战。简言之,连村的乡村旅游虽有所发展,但较为无序,发展是源于村民在市场诱导下自主发展所带来的活力,而无序则是缺乏集体的有效组织导致的。

坪村在发展的过程中,集体悬浮于村庄之上,村民脱嵌于集体之外,双方不但未能有效联结,而且双方关系冲突性明显,导致村庄团结程度较低。就自然条件而言,三村差异不大,坪村原本也有发展乡村旅游的潜力。2008年前,坪村曾有30多家农家乐。“5·12”地震后,村民集中上楼,失去了宅基地,丧失了发展农家乐的空间。村民形容自己上楼后的状态犹如“被关进鸟笼的鸟”。2012年后,坪村又经历了土地征收,村民失去了耕地,成为“无根的农民”。村民虽因失去土地而获得一定的补偿,但许多人也失去了土地的生计保障功能,并且在这些过程中,因为利益冲突而加剧了干群关系的紧张。这种冲突性关系持续至今,成为坪村实现乡村振兴的障碍。简言之,与另两个村相比,坪村的团结程度较低,在不少村民看来,他们的村庄长期处于一种相对“无序无发展”的状况。

综上所述,三村的村庄团结差异影响了各村的发展效果。宝村坚持组织化发展,通过集体引领村民发展,村内较为团结且促进了村庄发展。而连村的集体力量式微,村民分散化发展,村庄内部相对松散,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效,但发展较为无序,村民贫富差距较大。而坪村集体和村民的关系冲突性较强,村庄团结状况较弱限制了村庄发展。由此可见,村庄团结对于村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四、村庄团结差异的形成原因

如果说相似村庄的发展成效差异是由村庄团结差异导致的,那么进一步需要讨论的问题是:村庄团结及其差异如何形成?通过比较分析发现,三村团结差异的关键在于集体与个体之间的联结状况,而双方的关系受集体组织能力和村民参与意愿的影响。一方面,集体需要具备组织村民的能力;另一方面,村民的参与意愿受利益、制度以及集体意识等因素的影响。

(一)组织基础:村集体具备组织村民的能力

三村的村庄团结差异首先是集体的组织能力不同导致的。我们将从集体的领导者和领导班子两个层面来对三村的组织能力进行比较分析。其一,村领导是影响集体组织能力的核心要素,是组织村民和凝聚民心的关键。村领导能组织村民至少需要具备两个关键要素:一是要有无私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宝村的成就离不开老书记JZF无私地带领全村村民致富。宝村和坪村仅一河之隔,但发展“天壤之别”,坪村的原村主任LQS认为,长期以来坪村的村干部“私心过重”。“我们两个村都是在同一阶段和同一水平发展集体经济的。他们是正儿八经地搞集体经济,搞起来了。我们是把集体经济搞成私人经济了,集体垮了,私人肥起来了。”(20220317LQS)随着集体经济被村干部侵蚀,村民对集体的信任也随之降低。二是好的村领导还需具备经营村庄的能力,尤其体现在一些事关村庄长远发展的决策上。回顾三村的发展历程发现,各村领导人的决策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村庄发展的走向。

其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集体的组织能力。宝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班人马,三块牌子”的领导体制,能减少分歧,增强凝聚力。同时,对于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宝村坚持“勤换思想少换人”的原则。村干部任职的稳定性有助于加深村干部对村情民情的了解,从而做出有益于村庄和村民长期发展的决策。而坪村和连村的村干部更换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两村的发展。在坪村的村书记YXL看来,过去坪村的每个村领导上任后,“想一出是一出,没有一个长远的思路和长期的规划”。(20220317YXL)类似情况在连村也存在,据村副书记WYH介绍,之前该村的村干部“工作刚适应,刚摸到一个头绪,结果又要换届了,就干不出啥事”。(20220405WYH)可见,频繁的村干部更换不利于村干部与村民的相互了解,也不利于村干部熟知村庄整体情况和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

(二)利益联结: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与共享

三村的团结状况各异的原因还在于集体与个体的利益联结程度不同。那么如何才能在集体与个体之间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发展集体经济是提升村内利益关联程度的一条有效路径。集体经济是村庄利益聚合的重要载体,集体经济组织能将村民的人和心聚合在一起,以集体经济为基础将原子化的农民组织起来。通过集体经济可以在集体与村民之间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在村内形成一个“风险共担,成果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如果没有集体经济作为支撑,村民与集体的联结就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

在利益联结上,宝村最为紧密,连村次之,坪村最弱。宝村在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全体村民共同出资出力,而在集体经济壮大以后,集体充分让村民分享发展成果。如宝村副书记RB所言,通过共建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把大家绑在一条船上,把集体当成家。让大家明白这个家是大家的,不是某个村干部的,或是某一个团体的”。(20200818RB)通过参与集体经济的共建共享,村民获得了就业机会、股份分红、村庄福利等好处。与宝村相比,连村的利益联结相对薄弱。目前,连村仅有1家集体电站,由集体贷款修建,电站长期负债。村民对其经营状况并不了解,认为它是某些村干部“谋私”的企业,跟多数村民没有关系。所以,连村的集体经济较弱,参与人数较少,受益者有限,再加上信息不透明,不仅不能增强村民与集体的利益联结,反而减弱了村民对集体的信任,影响了村庄团结。在三村中,坪村的集体与个体的利益联结最为薄弱。由于缺乏集体经济作为支撑,坪村缺乏凝聚民心的资源基础。集体不能为村民提供就业机会,多数村民常年在外务工,村民与集体的互动较少。村民认为集体对于他们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双方利益关联程度较弱,村民参与意愿偏低,村庄团结程度较低。

(三)制度保障:村庄治理中村民行为的规范

在村庄治理的过程中,制度能规范村民行为,使个体团结于集体,为村庄团结的维系提供保障。制度安排及其执行差异是影响三村团结效应相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正式制度方面,三村都制定了以村规民约为代表的正式制度,但各村的执行效果以及对村民的规范作用差异较大。从结果来看,宝村的村规民约执行效果最好,对村民的规范作用最大。而坪村和连村的村规民约则形同虚设,仅仅是挂在办公室墙上或是放在村务公示栏中,并未起到约束村民行为的作用。连村的副书记WYH坦言,“只是为了完成政府的要求而制定的村规民约”。(20220405WYH)在非正式制度方面,村庄舆论等也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规范作用。调研发现,宝村非正式制度的规范性较强,而坪村和连村非正式制度的规范性较弱。总之,三村尽管存在相似的制度,但各村的制度执行及其发挥的团结效应存在差异。

为什么三村的制度相似,但各村的执行情况及其团结效应差异如此之大?分析发现,制度规范机制的发挥受下述因素影响:其一,制度是否建立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能否引起村民的关注以及获得他们的认同。当制度与村民的利害攸关并符合他们的关切时,制度才有了现实的生命力和落地的可能性。宝村的制度之所以能够规范村民行为,原因在于该村的制度是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的,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并获得普遍的认同。而像连村和坪村的制度没有与村民的利益挂钩,难以规范村民的行为。其二,作为制度的执行主体,集体是否掌握保障制度执行的资源及其再分配权。宝村拥有雄厚的集体经济,集体可以将其作为一种治理工具,对村民的就业机会、收益分配、福利保障等施加影响。当村民的行为符合集体的期待时,村民便可以享受集体提供的各种资源和福利。反之,当村民的行为违背制度时,集体可将取消这些福利作为一种惩罚措施,驱使村民调整自己的行为以符合集体要求的制度规范。而连村和坪村并不具备这些保障制度实施的资源。其三,制度的执行环境也很重要,熟人社会的维系有利于非正式制度的有效实施。在熟人社会,人员流动小,大家彼此熟知,日常互动频繁,人们比较注重自身的声誉,会自觉地遵守村庄的制度,避免因违规而引起社区公愤。而在一个陌生或松散的社会,人员流动性大,村民间来往较少,舆论发生作用的空间就很小,不能起到约束人们行为的作用。比如宝村的村民基本在村里就业和生活,大家既是同事,又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因此,大家都尽量遵从村庄制度,避免因违反制度遭受惩罚而影响到自己及家庭在村中的声誉。而连村和坪村的人口流动较大,村内关系较为松散,许多非正式制度便丧失了运作的社会基础。

(四)集体认同:集体意识的构建及其再生产

三村的团结程度还受各村集体意识的强弱状况影响。总体而言,宝村的集体意识较强,连村次之,坪村最弱。那么集体意识是如何生成的?调研发现,集体意识的生成是集体主动引导和村民自觉认同两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此外,双方在互动过程中构建的信任关系也会影响集体意识的再生产。

在田野调查中发现,集体对集体意识的引导主要有两种方式:权威领导示范和“在发展中教育”。集体意识的形成离不开村领导的带头示范,有公心和能力的村领导能凝聚人心,“将村民拧成一股绳”。宝村的老书记JZF在村民心中就是一位拥有权威的领导,村民们对集体的认同首先源于对他的认同。JZF对村民有很大的示范作用,自上而下地形成了一种共享的集体意识,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集体行动“搭便车”的困境,激励村民不计较个人得失,投身于共同的事业中去。而坪村和连村缺乏这样的权威领导凝聚人心,从干部到村民,大家“各奔前程”,缺乏集体意识,呈现“一盘散沙”的状态。第二种集体引导的方式是“在发展中教育”,即在发展中将集体意识的宣传教育与村民自身发展联系在一起。宝村村书记JQ认为集体意识的引导,“不要单一地去说教,要从发展中去教育,这个教育的意义更重要,而且大家更容易接受”。(20200819JQ)而坪村和连村则缺乏像宝村这样基于发展的集体意识引导,所以,才会出现坪村干部形容的现象,“村民啥都以个人利益为基础,从来不想集体以后发不发展”。(20220314YXL)可见,集体意识的引导需与村民的发展结合才会更有效。

集体意识还产生于村民主动认同。一是,村民对集体的认同源自集体保障,村民通过集体得到了实惠,从而增强对集体的认同。宝村的村委委员HWR说:“为啥老百姓这么认同我们宝村?因为他们晓得宝村发展好了是老百姓受益。这么多年以来大家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集体给他们带来的美好生活的变化。”(20200816HWR)村民认为“沾了集体的光”,愿意“跟着集体走”。二是,村民的集体认同还与村庄声誉相关。以宝村为例,基于村庄荣誉的认同来源包括:其一,宝村经过几十年的集体奋斗,从一个“村穷人心散”的传统村落发展成“村强民富”的现代村庄,而村民在参与发展的过程中过上了更好的生活。因此,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获得了成就感,加深了对集体的认同。其二,村民对集体的认同还来自与周边村庄相比较所感知到的优越感。宝村和坪村、连村不过一河之隔,但发展状况迥异,这种横向比较对于坪村、连村的村民而言,无疑会产生一种“相对剥夺感”,而对宝村村民则形成一种优越感。其三,村民对集体的认同还与国家表彰有关。由于村庄发展较好,宝村受到了各级政府的表彰,获得了不少荣誉。比如,宝村曾获得“全国百强村”“全国文明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等荣誉称号。这些表彰都让村民有荣誉感,增强了集体认同感。

此外,集体与村民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信任关系也会促成集体意识的再生产。在互动过程中,参与和认同是循环互构的关系。宝村的发展历程很好地阐释了集体与村民的良性互动可以推动集体意识的再生产。宝村在创业之初,当老书记JZF说要带领大家致富时,村民也持怀疑的态度。据宝村前妇女主任STQ回忆:“JZF开动员会,那些人都说他吹牛,都不信任他。”(20200805STQ)为了解决信任危机,在当时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JZF采取的是做思想工作,为村民描述发展蓝图,并动员大家参与进来。到现在,当初所提的大多数目标均已实现,STQ说:“村民对集体很信任,集体说咋搞就咋搞。”(20200805STQ)与宝村相比,另外两个村庄的内部信任关系就薄弱许多。连村的村民对公共事务的态度较为冷淡。村干部ZGL说:“大家都是观望的态度,不像宝村那样支持的人多。”(20220503ZGL)坪村由于在灾后重建和征地拆迁等事宜中没能处理好集体与村民的利益关系,因而双方之间无信任可言。坪村副书记HXY认为,经历过这些事情后,“村民对村里的信任就大大地打折扣了”。(20220325HXY)双方的不信任感影响了集体意识的生成,从而影响了村庄团结。



五、结论与讨论

村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但是当前村民个体化的趋势明显,村民参与不足和村庄团结程度不高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在此背景下,如何重建村庄团结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采用了多案例比较的研究方法,以四川省周市龙镇的宝村、连村和坪村为案例,通过比较三村的发展历程及成效,探讨了村庄团结的形成机制。研究发现,各村集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状况决定了村庄团结程度的差异,进而影响了三村的发展效果。宝村的集体与个体是互惠共生的关系,村庄团结程度较高,村庄发展较好。连村集体的组织能力弱,村民自行分散发展,集体与个体关系较松散,村庄团结程度一般,村庄发展受限。在坪村的发展过程中,集体悬浮于村庄之上,村民脱嵌于集体之外,集体与个体之间非但未能有效联结,反而充满矛盾,影响了村庄团结,制约了村庄发展。由此可见,村庄团结的关键在于集体与个体的有效联结。

集体与个体的有效联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作为组织主体,集体要有将村民组织起来的能力;二是作为参与主体,村民有参与集体发展的意愿。第一,村庄团结的前提条件是集体具有组织能力。村领导是否有为民奉献的意愿、经营村庄的能力,领导班子是否有凝聚力和稳定性是影响集体组织能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当前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集体的组织能力提升有赖于选拔出兼具无私奉献精神和村庄经营能力的乡村精英作为村庄领导,并且通过其构建一支高凝聚力和稳定性的领导班子。第二,在集体具备组织能力的基础上,村民参与受利益、制度和集体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其一,利益是影响村民参与的直接诱因,是村庄团结形成的经济基础。因为当前的乡村社会已经深度卷入市场经济的浪潮,村民普遍遵循以利益为基础的行动逻辑,所以集体动员村民参与发展的前提是在集体与个体之间构建利益联结机制,而集体经济的共建共享是构建利益联结机制的一条有效路径。其二,制度为村民持续参与村庄发展提供激励和约束,为村庄团结的维系提供了有力保障。而制度的规范作用基于以下条件:集体制定的制度需要与村民的利益相关,并且获得他们的关注和认同;作为制度的执行主体,集体需要有保障制度执行的资源及其再分配权;一些非正式制度的执行需要以熟人社会的维系为前提。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基于制度规范的村庄团结效应才能发挥出来。其三,集体意识推动村民从被动参与到主动参与的转变,是影响村庄团结的高层级因素。集体意识的生成是集体主动引导以及村民自觉认同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集体引导的方式体现为权威领导示范以及“在发展中教育”,而村民认同主要源于集体保障和村庄声誉。此外,集体与个体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信任关系也能促成集体意识的再生产。

总之,村庄团结的形成主要受集体组织能力、利益联结、制度安排、集体意识的影响。本研究的启示是:对于中西部地区欠发达的农村而言,可能需要将村民组织起来,让村庄内部凝聚发展合力,乡村发展才具备可以依托的社会基础,也就是“先组织社会,后发展经济”。具体而言,这些欠发达地区的农村构建村庄团结的可能路径是以提升集体的组织能力作为基础,带领村民去创造共享的集体利益,并在此过程中形成制度安排和集体意识。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论点是基于笔者对西部山区几个村庄进行研究而得出的结论。虽然本文尝试通过多案例比较以求较为全面地呈现和剖析村庄团结的基本样态和生成机制,但是仍存在一些局限。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各地农村结合自己的地方特性探索了不同的发展路径,中国乡村的现代化之路呈现多元化的特征。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言:“各地农民处境不同,条件有别,所找到的活路多种多样,因而形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发展模式。”处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社区,由于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差异,可能存在不同的村庄团结形塑机制。本文基于三村的比较研究而得出的结论的普适性还有待验证,后续可进行一些跨区域的比较研究,在比较中才能够更好地洞察出村庄团结的总体样态及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