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张竞衔,孟天广:链接国家与农民:政党建设、行政嵌入与基层选举——基于脱贫攻坚的实证研究

作者简介:张竞衔,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政治学系博士生;孟天广,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政治学系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献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摘要:脱贫攻坚是以政党建设推动乡村治理的战略举措,其中政党、政府、乡村社会三元互动,进而对基层选举产生深刻影响。根据政党-政府-乡村社会三元互动分析框架,资源输入、行政嵌入与政党建设是脱贫攻坚影响基层选举的三个作用机制。基于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利用连续型双重差分设计进行效应评估发现,脱贫攻坚总体上提高基层选举投票率,发挥驱动村庄民主治理的政治效应。机制性分析显示,脱贫攻坚经由资源输入机制和行政嵌入机制一定程度上降低基层选举投票率,而经由政党建设机制显著提高投票率,且政党建设的中介效应大于前二者。总之,脱贫攻坚中政党建设发挥着链接国家与农民的桥梁作用,有效驱动基层民主治理。

关键词:脱贫攻坚;政党建设;行政嵌入;基层选举;中介效应


一、引言

国家-社会关系是国家治理的结构基础,政社协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在现代政治系统中,政党是贯通国家与社会的主导性桥梁,发挥中介功能链接国家与社会。历时性研究发现,中西政党结构差异的历史起源在于国家建设与政党建设先后关系,先发国家的国家建设早于政党兴起,而后发国家中的政党建设则早于国家建设,由此形成以政党建设驱动国家建设的路径。政党建设驱动国家建设的过程中,政党既是现代国家的建设者,又是现代国家的有机组成,可视为“国家中的政党”。比较政治学文献认为,“社会中的政党”通过政治代表、偏好表达与利益聚合等机制,发挥桥梁功能促进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然而,现有研究对以政党建设驱动国家建设的路径如何形塑国家-社会关系的探讨较少,对“国家中的政党”如何影响国家-社会关系及其作用机制缺乏理论解释及实证研究。

我国的国家建设依循以政党建设驱动国家建设的路径,在当代中国的国家建设进程中,经由政党建设链接国家与社会是基本模式,脱贫攻坚即为这一模式的典型体现。脱贫攻坚是国家反哺农村的重大战略,一方面国家权力伴随资源供给进入乡村社会,推进乡村社会中的国家建设,另一方面扶贫济困与政党建设相耦合,顶层设计要求政党建设与消除贫困协同推进。考察脱贫攻坚的实践历程,脱贫攻坚以政党建设为驱动,通过资源输入、行政嵌入等机制促使国家进入乡村社会,在乡村社会权力场域中强化国家权力、塑造国家在场。国家在场不仅增强了国家渗透至社会基层以实现治理目标的能力,而且为乡村社会带来了外生治理机制。乡村社会有长久的自治传统与丰富的自治资源,以自治传统与资源为基础形成多种自治机制,基层民主是其中制度化程度最高且公共性最强的基础性机制。由此,国家入场首当其冲是与基层民主互动,在互动中重塑他治与自治的结构平衡。

本文以基层选举为对象考察脱贫攻坚对于基层民主的政治效应,从政党-政府-乡村社会三元互动分析视角探讨政党建设、行政嵌入对乡村治理的深刻影响。本文首先回顾既有文献对村民自治与基层选举的研究以及脱贫攻坚政治效应的讨论;其次基于政党中心的国家-社会关系视角,构建政党-政府-乡村社会三元互动分析框架,进而推导出资源输入、行政嵌入与政党建设三个机制性假设;最后基于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利用回归分析和因果中介分析等方法检验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及其异质性,进而比较不同作用机制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及述评   

(一)国家-社会关系中的村民自治与基层选举 

乡村社会有长久的自治传统与丰富的自治资源,形成多种自治机制。传统中国的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是自治传统形成以及自治资源积累的结构基础。费孝通指出传统中国治理体系以皇权和绅权的“双轨政治”为特征,自上而下的皇权延伸至县衙,县衙以下则是士绅主导的地方自治。周黎安提出传统中国的国家-社会关系具有“一体多面”特征,国家基于节约治理成本、达成治理目标的考虑在乡村社会内部秩序维持和内部公共服务治理领域赋予乡村社会自治空间,形成三老、乡约、宗族和商人会馆等自治机制。传统社会中的自治机制长期延续,由此形成家族文化和乡绅治村等乡村社会的自治传统,进而构成改革开放以来重建村民自治的文化基础。

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互动关系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变化。徐勇提出村民自治的“三波段”理论,认为村民自治第一阶段是以自然村为基础自生自发的村民自治,第二阶段是以建制村为基础规范规制的村民自治,第三阶段是建制村以下内生外动的村民自治。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互动是三波段变化的主要动力,乡村社会内部因素与国家共同推动村民自治变迁。其中,基层民主在第二阶段制度化,是自治机制中制度化程度最高且公共性最强的一种。村民自治第三波虽有自治下沉的趋势但仍以基层民主为核心,基层选举则是支撑基层民主的制度安排。

乡村社会内部因素影响基层选举。O’Brien与Li、Kevin、胡荣与何包钢等人的研究发现经济发展对于基层选举有促进效应,在经济更发达的村庄中,基层选举运转情况更好。史天健发现经济发展对于基层选举具有倒U型影响,经济发展处于中间水平的乡村基层选举参与率最高。Jennings发现基层选举参与者的目标兼具选择性产品与公共产品,参与者会根据议题性质策略性地选择行动方式,以资源禀赋为中心的个体特征与政治环境对基层选举参与有显著影响。臧雷振与孟天广发现个人经济状况与主观社会地位推动基层选举参与。孟天广与陈昊关注经济平等对于基层民主的影响方式,发现村庄内收入不平等、土地不平等和贫困率会对基层民主形成抑制效应,农村精英与普通农民之间的区分与利益分割导致精英排斥再分配是抑制效应生成的主要机制。

国家塑造基层选举的运行空间。林尚立提出我国的基层民主是基于国家逻辑的民主建设,目标在于实现国家一体化与社会分化的有机统一,基层民主建设属于国家建构的过程。徐勇认为基层民主自始即为国家推动的产物,国家在基层民主治理及其发展中具有自主性,国家的自主性对于基层民主发展具有促进意义。郑永年认为国家对农民的边缘化催生了农民的独立性,改革开放以来的地方分权进一步强化农民的独立性,基层选举则旨在以制度化的方式降低不稳定因素。周雪光认为基层选举受国家逻辑、科层制逻辑与乡村逻辑的三重影响,国家政策与基层政府贯穿于基层选举全过程中,国家政策的多重任务属性影响基层政府对于基层选举的干预方式。

国家塑造基层选举在不同时期有不同导向。取消农业税之前,基层选举表现为权威型自治而非代表型自治,这一阶段,征收农业税、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是基层政府的核心任务,基层政府任务落实需要村干部配合,所以基层政府有强激励对基层选举进行干预。税费改革之后,国家一定程度上从乡村社会“离场”,“悬浮型政权”减弱了基层政府干预乡村选举的激励。项目制成为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主要关联,村干部成为“新代理人”。在这一时期,基层选举中“分利秩序”逻辑凸显。在项目制运作提供村际与村内竞争激励的同时,项目制重塑村内公共品供给机制,将乡村社会自我供给的模式转变为自上而下的外生供给方式,弱化村民自治的效能。项目制运作加强基层政府对于基层治理的渗透与控制,村庄精英与基层政府合谋垄断项目资源,村民自治运行空间被压缩。高度规范化且专业化的项目制运作过程与基层治理脱嵌,一方面以项目制为依托,国家渗透弱化基层治理主体性,另一方面则是村民从基层治理中脱离,以项目制进行公共产品供给导致村民实质上退出村民自治过程。自税费改革之后延续至国家权力大规模回归乡村社会时期,项目制运作持续影响基层民主治理。

脱贫攻坚促使国家权力进一步回归乡村社会,国家在场不仅增强了国家渗透能力,而且促进了乡村社会的自治机制与外生治理机制的衔接,村民自治的第三波段主要发生在该时期。“社会中的国家”研究路径指出国家与社会在权力场域之中互动互构,二者多样化的互动模式影响国家渗透至社会基层以实现治理目标的渗透能力,形成不同类型的国家-社会关系。与税费改革之初国家的“离场”相反,脱贫攻坚带回国家,在互动场域之中加强国家权力,由此强化乡村社会中国家的在场。国家的在场增强国家渗透至社会基层的能力,保障国家嵌入乡村社会中以有效实现治理目标。景跃进认为在国家权力大规模回归乡村社会期间,村级组织建设的重心从村民自治转向党组织建设,以基层党建来统领村级组织建设和乡村工作,村民自治的实践探索从行政村沉降到自然村。肖滨与方木欢指出这一阶段村民自治下沉旨在协调国家入场后乡村社会中的多重权力关系,把村民自治有机整合到以党政体制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中。概言之,村民自治的第三波虽以自治下沉为特征,但基层民主仍是制度化程度最高且公共性最强的自治机制,伴随着国家在场,乡村社会日益强化的基层党建、行政嵌入如何影响基层民主仍有待探究。

(二)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 

脱贫攻坚是国家反哺农村的重大战略,国家权力进入乡村社会,形成了一种国家内含于乡村社会之中,与乡村社会形成各种勾连的嵌入式关系。国家权力嵌入乡村社会,重塑了乡村治理结构。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组织建设与资源输入是脱贫攻坚的三个显著特征。大规模政治动员显示出运动式治理模式,组织建设是对“运动式治理”可能导致的问题的回应。徐勇与陈军亚提出国家善治能力是脱贫攻坚取得成就和完成目标的制度保障,动员能力、组织能力、改造能力、发展能力和整合能力是国家善治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贫困县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并在乡镇政府一级设立对应机构,重构既有的科层组织,相较于运动式治理更具可持续性,形成“攻坚治理机制”。贺海波认为国家统合能力、信息能力与再分配能力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改善提升。李小云认为脱贫攻坚体现了国家主导减贫的社会机制,其中国家进行大规模资源动员的同时,通过媒体生产政治话语,培养“脱贫文化”,在规范上形成了农村与国家的合力。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国家下派第一书记与工作队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加之驻村工作队逐步制度化,形成了第一书记与基层干部的合作与协同关系。

政党建设是脱贫攻坚的有机组成。在顶层设计中,党建与扶贫相互促进,党建是扶贫的组织基础,扶贫是党建的任务抓手。徐明强与许汉泽认为脱贫攻坚中党建与扶贫相耦合,二者相互嵌套形成新的治理机制,突出政党-群众关系与基层党建逻辑,脱贫攻坚由过去的行政主导式扶贫转换为政党主导式扶贫,通过强化政党力量实现善治。吴高辉与郭小聪提出脱贫攻坚中基层党建通过资源输入、组织建设与话语宣传三种路径构成利益-权威-观念三种嵌入机制,由此形成目标共识,改造乡村治理秩序以达成脱贫目标。

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是脱贫攻坚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效应。有研究认为脱贫攻坚所建立的治理机制在乡村治理各领域产生了广泛的溢出效应。左才等发现脱贫攻坚通过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和提高村民对治理质量的感知等机制显著提高政治信任,由此提高政权正当性。章文光与刘丽莉认为脱贫攻坚中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共栖”,国家权力进入乡村社会内部,在乡村社会中发挥协调作用,改善村庄内部的资源分配,围绕贫困户识别与退出、产业引入以及帮扶资源的分配和监督促进村民自治的新发展。

概言之,既有研究发现脱贫攻坚以政党建设为驱动,深刻改变国家-乡村社会的关系,然而对于脱贫攻坚如何影响基层选举及其作用机制尚缺乏系统性理论解释及实证检验。既有研究认为村庄内部因素与国家介入的交互作用共同影响基层民主治理。针对国家权力大规模回归乡村社会如何影响基层选举,“自治下沉”理论和“共栖”理论均未能系统回答。为考察脱贫攻坚对基层选举的政治效应及其作用机制,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从政党中心的国家-社会关系视角构建政党-政府-乡村社会三元互动分析框架,结合脱贫攻坚中资源输入、组织建设与党建引领等特征,考察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


三、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设   

政党中心的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将国家-社会二元关系转化为政党-政府-社会三元互动关系。国家-社会关系是政治学的基本范畴,这一基本范畴针对中国场景的运用及调适已有广泛讨论,诸多学者认为将政党带进来的调适路径更契合中国场景,突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角色与党政体制运作机制,系统揭示了政党在国家与社会互动中的主体性作用。政党中心的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在国家概念中区分出政党与政府两个要素,解释“国家中的政党”对国家-社会关系的影响方式及其作用机制。由此出发,本文构建政党-政府-乡村社会三元互动分析框架,以此分析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与作用机制(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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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是以政党建设推动乡村治理的战略举措,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宗旨,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目标,本质上是以政党建设为引领推动贫困消除与基层治理。中国共产党赋予扶贫以极高的政治意义,发起脱贫攻坚战以进行广泛的政治动员,将贫困治理提升到国家治理层次。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阐明了政党建设驱动扶贫的运行机制,以“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为代表,自上而下地开展政治动员为各级党政机构确立目标,政府集中资源深入乡村社会着力完成脱贫目标。高规格的政治动员加强了党对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政党主体性激发国家自主性,政党确立治理目标并动员政府创新执行,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政府输入资源反哺乡村,改造乡村治理体制,深度嵌入乡村基层组织,由此推动乡村社会中的国家建设。各级党组织的政党建设则为脱贫攻坚提供组织基础,构成政党建设推动基层治理的集中体现。

资源输入是政府以项目制模式对乡村社会进行资源供给,改变乡村社会资源禀赋的同时重塑乡村社会公共产品供给机制。脱贫攻坚是国家反哺农村的重大战略,其中,国家权力伴随资源进入乡村社会。项目制是国家扶贫资源进入乡村社会的重要方式。政府自上而下地分配项目,以项目工程的形式推动乡村社会的公共品供给,提升乡村社会公共福祉。脱贫攻坚的资源输入凸显重点倾斜与特惠性,脱贫攻坚的精准扶贫方略集中体现出这一特征。扩大的资源规模加强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渗透能力,对基层民主治理产生的替代效应。项目设计、分配与落实过程脱离基层民主治理,自上而下的项目制运作替代乡村社会内部的谈判协调,降低基层选举的实质效能,从而对基层选举形成抑制效应。由此可得假设1:

假设1(资源输入):脱贫攻坚扩大项目制资源规模从而抑制基层选举。

行政嵌入是政府通过将科层制因素嵌入乡村治理体系以保障消除贫困的目标达成。行政嵌入是乡村社会秩序生成的重要方式,科层制向下延伸改造乡村治理体系,推动村干部与基层组织的行政化。脱贫攻坚中,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显著提高基层组织的行政化程度。国家内部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将压力传导至基层组织,面对高强度的扶贫任务压力,基层政府需要基层组织的积极配合以完成任务,扶贫目标责任制等制度安排提高了基层组织的行政化程度。面对艰巨复杂的脱贫攻坚任务,基层治理的专业化程度提高,对上级政府的依附性加强,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随之提高。进一步地,国家下派的驻村工作队与第一书记深刻影响乡村治理结构,在互动中塑造基层组织的组织方式与行为逻辑,提高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的提高会压缩基层选举的运行空间,弱化驱动基层选举运行的乡村社会内生动力,降低村民参与基层选举的积极性,从而整体上抑制基层选举。由此可得假设2:

假设2(行政嵌入):脱贫攻坚提高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从而抑制基层选举。

政党建设是强化政党在乡村社会中的组织与领导作用、以基层政党建设链接国家与农民的作用机制。脱贫攻坚与基层党建相互嵌套。首先,脱贫攻坚发扬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基层党组织与党员扶贫主体责任、自上而下选派第一书记与驻村干部,加强政党与群众关系,由此在村民群众中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其次,脱贫攻坚促进政党建设是“政党下乡”进程的逻辑延伸,通过政党建设促进政党的有序动员功能发挥。最后,政党是联系国家与农民枢纽,作为一种组织资源,政党规范、引导社会力量,从而达成政治整合。政党建设通过加强群众组织、有序动员与政治整合三种渠道链接国家与农民,提高村民参与基层选举的能力和意愿。政党建设发挥着链接国家与农民的桥梁作用,有效驱动基层民主治理,促进基层选举。由此可得假设3:

假设3(政党建设):脱贫攻坚加强政党建设从而促进基层选举。


四、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8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2018),该数据由中山大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主持,样本覆盖范围广、代表性强,包括广东、江西等全国29个省(市)。

调查问卷包括个体、家庭和村居三个层面的变量,本文选取数据中的农村社区进行分析,以村居信息为基准,将个体和家庭两个层面的收入和不平等程度等变量加总到村居层次,在删除基层选举投票率等核心信息缺失的样本后,最终得到227个农村社区样本。

本文的结果变量是村庄最近一次基层选举投票率。图2展示了基层选举投票率分布情况,227个村庄中,有43个村庄最近一次基层选举投票率为100%,投票率平均为82.2%,中位数为85%,整体投票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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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方法 

1. 主效应识别

本文利用村庄层级回归分析识别脱贫攻坚对基层选举的影响。以基层选举投票率测量基层选举运行情况,考虑到基层选举投票率是连续变量,本文使用OLS回归模型。

本文对脱贫攻坚政治效应识别的方法借鉴连续型双重差分(DID)思路以解决内生性问题。本文利用CLDS2018数据中不同村庄最近一次选举的发生时间不同这一特点,构造出混合截面数据,即各个年份中有不同村庄发生选举(见图3),由此使用混合截面连续型DID设计。区别于传统DID设计中的外生干预仅有干预与否两种状态,连续型DID中的外生干预则可以具有强度上的差异。连续型DID与本文研究情境相匹配,其中绝大多数村庄均受脱贫攻坚干预,同时不同贫困程度的村庄所受到的干预强度不同,由此本文利用干预强度的差异识别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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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1)展示了本文主效应识别模型,村庄的选举投票率(Votingrate)是结果变量,脱贫攻坚干预强度,即“村内低保户占比*选举是否发生在脱贫攻坚时期”(Dibaorate*After)交互项是处理变量。Xj为控制变量,包括村民平均收入、经济结构、党员占比、基本公共产品等变量,ηj为随机扰动项。


Votingratej=β0+β1Dibaoratej<Afterj+β2Dibaoratej+β3Afterj+Xjβ4+ηj(1)


本文利用“村内低保户占比*选举是否发生在脱贫攻坚时期”(Dibaorate*After)测量脱贫攻坚干预强度作为处理变量,利用连续型DID设计识别脱贫攻坚的因果效应。本文利用连续型DID设计解决内生性问题、识别因果效应的理由有三:一是脱贫攻坚过程中,所有低保户一般均为脱贫攻坚的瞄准对象,即建档立卡户。因此低保户比例越高,说明脱贫攻坚对村庄的干预强度越大;二是各个村庄所受到的脱贫攻坚干预强度具有外生性,因脱贫攻坚是自上而下的社会工程,每个村庄对于其所受到的干预强度难以进行自选择;三是数据中,村庄最近一次选举年份与基层选举投票率无内在关联,基层选举的普及是自上而下推动的产物,几乎所有省份于20世纪90年代初同步推动选举,在控制省份固定效应后并不存在系统性差异,从而降低了遗漏变量、自选择等因素导致的估计偏误。满足以上三个条件,运用连续型DID设计可构造出相同脱贫攻坚干预强度下的反事实组,进一步将脱贫攻坚干预后的村庄与其反事实组相比较,若投票率存在显著差异,则可归结为外生干预——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

脱贫攻坚是改革开放40年来扶贫政策的新模式。2013年党中央提出精准扶贫理念,2015年党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1月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开启了大规模政治动员,发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攻令。2016年是脱贫攻坚元年,各地区各部门扶贫主体责任压实,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帮扶,脱贫攻坚各项举措在全国推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脱贫攻坚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因此本文将选举发生于2017、2018年赋值为脱贫攻坚时期,其余赋值为选举发生在脱贫攻坚之前。

图3展示了村庄最近一次选举年份的分布情况。227个村庄中有145个村最近一次选举发生于脱贫攻坚时期,82个村发生于脱贫攻坚之前。图4展示了不同选举年份村庄低保户占比分布,可以发现脱贫攻坚前后选举的村庄低保户分布没有显著差异,满足交叉项共同支持域假定,可以使用连续性DID方法识别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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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效应异质性分析

为检验脱贫攻坚影响基层选举的异质性,本文从地理条件与乡村自治条件两个角度进行异质性分析。因核心解释变量为脱贫攻坚干预强度,即“村内低保户占比*最近一次选举是否发生在脱贫攻坚时期”交互项,对主效应进行异质性分析运用三重交互模型,如公式(2)与公式(3)所示。

公式(2)检验主效应的地理条件异质性,式中Terrainj表示乡村地形地貌类型,包含平原、丘陵与山地三种类型,检验脱贫攻坚在三种地理条件下是否存在显著差别。


Votingratej=β0+β1Dibaoratej<Afterj<Terrainj+β2Dibaoratej<Afterj+β3Terrainj+β4Dibaoratej+β5Afterj+Xjβ6+ηj(2)


公式(3)检验主效应的自治条件异质性,公式中Solidarygroupj表示乡村社会中是否存在内聚团体。Lily Cai对于乡村社会回应性和公共产品供给的研究指出,乡村社会中的规则和规范构成乡村社会回应性生成的非正式制度,具有包容性(encompassing)和嵌入性(embedding)的内聚团体则是非正式制度的社会基础。区别于村庄教堂和多姓氏村内的宗族组织,村庙既可包容村内所有群体而具有包容性,又可吸纳村干部进入村庙作为成员而对乡村治理体制具有嵌入性,兼具包容性和嵌入性的村庙是乡村社会中的内聚团体,进而构成村民自治的重要条件。由此,本文以村内是否有村庙测量乡村内聚团体,由此检验不同自治条件下脱贫攻坚政治效应的异质性。


Votingratej=β0+β1Dibaoratej<Afterj<Solitarygroupj+β2Dibaoratej<Afterj+β3Solidarygroupj+β4Dibaoratej+β5Afterj+Xjβ6+ηj(3)


3. 因果中介效应分析

为检验脱贫攻坚影响基层选举的作用机制,本文通过因果中介分析分别检验资源输入、行政嵌入和政党建设三个研究假设。因本文的干预变量脱贫攻坚干预强度属于连续型变量,因此运用Imai等基于反事实框架提出的因果中介分析(Casual Mediation Analysis)通用框架,模型如公式(4)与公式(5)所示,其中M表示中介变量。


Votingratej=β0+β1Dibaoratej<Afterj+β2Dibaoratej+β3Afterj+β4M+Xjβ5+ηj(4)


M=α0+α1Dibaoratej<Afterj+α2Dibaoratej+α3Afterj+Xjα4+λj(5)


因果中介分析利用反事实框架实现对因果机制的识别。本研究关注脱贫攻坚干预对选举投票率的效应在多大程度上为中介变量(机制)所传递,即平均因果中介效应(ACME)。与之相对,平均直接效应(ADE)代表干预通过所有其他机制对结果变量的效应。

本文干预变量为连续型变量,对ACME的计算需人为设定干预变量的两个水平,同时因为针对结果变量和中介变量的回归模型均为线性模型,从而不同水平下的干预效应大小一致。基于此,本文对ACME的计算均设定干预变量为0和1两个水平,代表脱贫攻坚干预强度提高一个单位,通过特定中介变量(M)对选举投票率的效应大小。式(6)表示ACME计算方法,Mi(t1=1)、Mi(t0=0)分别表示干预强度为1、0时,观测i的中介变量的潜在取值。相应地,Yi(t, m)指干预强度为t、中介变量为m时的潜在结果。


δi=Yi{t,Mi(t1=1}-Yi{t,Mi(t0=0)}(6)


式(7)表示ADE计算方法,Mi(t)表示干预强度为t时,观测i的中介变量的潜在取值。相应地,Yi(t, m)指干预强度为t、中介变量为m时的潜在结果。观测数据中,我们只能得到一个潜在结果Yi,而这个潜在结果是Yi和Mi(Ti)的函数,即Yi同时依赖于干预状态,以及观察到的干预状态下中介变量的水平。


τi=Yi{1,Mi(t)}-Yi{0,Mi(t)}(7)


为检验资源输入、行政嵌入和政党建设三个机制,本文分别利用项目规模、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和党建投入3个中介变量,表1总结了中介变量的测量方式。其中,以2017年村庄承接上级政府的项目资金对数衡量项目规模,承接上级政府项目款不仅包括村委会经手的项目款,也包括上级政府直接补偿给村民的项目款。以基层自治组织的办公经费的对数测量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办公经费越高说明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越高。最后,以2017年村庄党建经费的对数测量村庄政党建设的投入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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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证发现   

(一)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 

表2展示了基础模型与主模型的OLS回归结果,比较两个模型的R2可见,加入脱贫攻坚干预强度,即“村内低保户占比*选举是否发生在脱贫攻坚时期”交互项之后R2明显提高,对两个模型进行ANOVA分析可见二者存在显著区别,说明脱贫攻坚干预强度变量有效,主模型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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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是脱贫攻坚干预强度,可以发现脱贫攻坚干预强度与村庄选举投票率显著正相关,脱贫攻坚干预强度每提高一个单位,村庄选举投票率提升0.76个单位。在脱贫攻坚时期,村内低保户占比越高,村庄的选举投票率便越高,且显著高于选举发生于脱贫攻坚之前的投票率(见图5),二者之间差异即为脱贫攻坚对于村庄选举的政治效应。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说明脱贫攻坚深刻影响基层民主治理,村民参与村庄选举在脱贫攻坚的影响下呈现积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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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脱贫攻坚政治效应的异质性分析

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受乡村社会条件的影响,地理条件与乡村社会自治条件是影响脱贫攻坚政治效应的重要条件性因素。

地理条件是国家渗透能力的影响因素之一,对基层治理具有重要影响。地理异质性分析发现,脱贫攻坚政治效应在平原、丘陵与山区等地理条件下均显著存在,且该效应由平原、丘陵、山区效应依次扩大(见图6)。这可能源于脱贫攻坚带来的国家在场效应在山区更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上指出,脱贫攻坚中“他们(扶贫干部)爬过最高的山,走过最险的路,去过最偏远的村寨,住过最穷的人家,哪里有需要,他们就战斗在哪里。”脱贫攻坚增强国家渗透能力,为边远贫困地区带来了更强的外生治理机制,进而放大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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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自治条件是基层民主的内生动力,显著影响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内聚团体是有效的问责机制与村民自治的重要前提。自治条件异质性分析发现,脱贫攻坚政治效应在有村庙的村高于无村庙的村,即村庄自治条件强化了脱贫攻坚的政治效应(见图7)。这源于村庙作为内聚团体所兼具的包容性和嵌入性。社会边界与辖区边界重合的包容性为乡村社会带来更多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进一步驱动基层民主治理。与此同时,村庙吸纳村干部作为成员而具有嵌入性,基层组织与乡村社会相互嵌入,由此促进扶贫资源落地,提高国家扶贫资源输入的效率,从而放大脱贫攻坚政治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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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脱贫攻坚政治效应的中介效应分析 

1. 资源输入机制

干预效应分解显示,脱贫攻坚强度每提高1个单位,经由资源输入机制使得选举投票率降低0.04个单位,资源输入机制对脱贫攻坚政治效应的中介作用较小,中介效应比例仅为4.30%(见表3)。由此假设1脱贫攻坚的资源输入机制在90%置信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但中介作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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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而下的项目制资源输入对选举投票率产生抑制效应,项目规模每提升1%,投票率降低0.298个单位。项目制模式在大规模资源输入改善乡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的同时,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供给模式一定程度上替代了乡村社会自我供给公共产品的机制,弱化了乡村社会内部谈判协调的重要性,降低了基层民主治理的实际效能,从而对基层选举形成抑制效应。

脱贫攻坚干预强度与项目规模正相关,但不确定性较大。脱贫攻坚中,2016—2020年,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超过上万亿元,向贫困地区输入了大量资源。脱贫攻坚干预强度与项目规模的正相关关系不显著原因可能在于脱贫攻坚资源输入不仅在村庄层面提高了公共产品供给水平,更在个体层面选择性地精准输入资源,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个体层面选择性的精准资源输入是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战略的体现,上级项目资金规模仅在村庄层面而没有包括个体层面,因此脱贫攻坚经由村庄层面的资源输入对选举投票率的作用虽在90%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但中介作用不大。

2. 行政嵌入机制

行政嵌入机制中,脱贫攻坚干预强度与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显著正相关。干预效应分解显示,脱贫攻坚通过提高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导致基层选举投票率下降。脱贫攻坚强度每提高1个单位,经由行政嵌入机制使得选举投票率降低0.17个单位,行政嵌入机制对脱贫攻坚政治效应发挥较强中介作用,中介效应比例为28.3%(见表4)。由此假设2脱贫攻坚的行政嵌入机制检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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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嵌入机制表明脱贫攻坚中国家渗透能力加强,任务驱动与组织建设是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提高的两条路径。任务驱动路径在于基层政府落实脱贫攻坚相关任务迫切需要村干部的配合,由此基层政府加强对村干部与基层组织的控制,提高基层组织对基层政府的遵从,从而提高基层组织行政化程度。组织建设路径在于基层政府要求基层自治组织运行规范化,增强基层组织的科层化逻辑。与此同时,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为代表的干部下乡自上而下地推动组织建设,派驻乡村的干部主要来自党政部门,干部输入进一步增强了基层组织的科层化逻辑,从而提升了基层组织的行政化程度。基层组织行政化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基层选举空间,降低了基层选举参与的实质效能与竞争激励,因此脱贫攻坚强化了基层组织行政化反而形成抑制基层选举的效应。

3. 政党建设机制

政党建设机制中,脱贫攻坚干预强度与政党建设投入程度显著正相关,政党建设投入与基层选举投票率显著正相关。干预效应分解显示,脱贫攻坚强度每提高1个单位,经由政党建设机制使得选举投票率提高0.28个单位,政党建设机制对脱贫攻坚政治效应发挥较强中介作用,中介效应比例为25.70%(见表5),假设3脱贫攻坚的政党建设机制检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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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显著强化了基层党建,以政党建设引领脱贫攻坚在基层实践得以落实。党建投入显著提高基层选举投票率,说明政党建设发挥着链接国家与农民的桥梁作用,有效激发了村民参与积极性。脱贫攻坚中,中国共产党不仅在宏观上通过政治统领强化资源输入和行政嵌入机制,更在基层经由政党建设直接嵌入乡村社会,构建基层党组织统合乡村多元治理主体的格局。

基层党组织在乡村中引领和组织群众,实施有序动员与政治整合,进而驱动基层民主治理。政党建设发扬群众路线加强群众组织与社会动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对口帮扶等形式建立党员与贫困群众的联系,帮扶过程中培育受助者的政治认同感,从而提高参与能力。群众路线实践还显著强化了贫困地区人民的政治效能感,从而提升了受助地区村民的参与意愿。此外,政党建设加强党在乡村社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加强对乡村社会的政治整合,由此强化了对村民参与的有序动员。概言之,政党建设机制促使基层党组织深度嵌入乡村社会,链接国家与农民,提高村民参与基层选举的能力和意愿,从而提高基层选举参与率。


六、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政党中心的国家-社会关系分析视角,构建政党-政府-乡村社会三元互动的分析框架,解释脱贫攻坚中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互动模式。脱贫攻坚中,中国共产党以政治动员驱动基层政府落实消除贫困的目标,政府综合运用项目制等模式对乡村社会进行资源输入,以自上而下的行政嵌入建构高效达成消除贫困目标的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在以政治动员驱动资源输入和行政嵌入的间接路径之外,还以基层政党建设机制直接重塑乡村治理结构,加强对乡村社会中自治组织、群众组织的社会动员与政治整合,发挥了链接国家与农民的桥梁作用,驱动了基层民主治理。

接续清末以来的“国家政权建设”进程,脱贫攻坚在乡村社会中塑造国家在场,这一进程对于基层选举的多重影响则揭示出乡村社会中国家建设的复杂性。脱贫攻坚通过行政嵌入机制塑造国家在场,由此基层政权进一步深度介入乡村治理。这一过程中,任务驱动和组织建设在治理和组织两个层面加强乡村的行政化:一方面,脱贫攻坚任务驱动乡村治理的专业化与行政化;另一方面,基层政权推动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组织的行政化逻辑。双重行政化导致过度行政化的困境,若基层政权完全收编基层组织,行政机制将会替代乡村自治机制,“纵向到底”的行政管理既会弱化以村民选举为基础的现代自治机制,也会抑制以宗族、村庙等为代表的自治传统与治理资源。

政党建设回应过度行政化困境,政党建设驱动的社会工程重塑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过度行政化的困境集中体现于国家主导的社会工程的失败结局之中,以改善人类生存境况为目标的社会工程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之中。现有研究指出国家主导的社会工程可能会导致国家与社会的紧张关系;斯科特认为国家主导的社会工程以理性、科学的名义简化社会复杂性,以国家强制能力推动工程实施导致意料外后果。区别于国家主导的社会工程,脱贫攻坚是政党建设驱动的社会工程,脱贫攻坚并未如斯科特所预期的那样导致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反而有效地激发了乡村治理的多样化机制,进而驱动了基层民主治理。作为政党建设驱动的社会工程,脱贫攻坚发扬群众路线、“搬官下场”,以政党统领行政,赋予行政任务以政治意义。同时,脱贫攻坚有序动员乡村社会成员,以基层党建链接政党与群众。相较于国家行政机器,政党能够以更具柔性、更具渗透性的方式嵌入乡村社会,依托基层党组织的统筹和动员能力更好地包容乡村社会的复杂性,由此促进基层治理。

政党建设是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枢纽,政党与行政二元关系构成乡村治理中的新双轨政治。乡村治理的国家视角指出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持续渗透早已突破“皇权不下县”的传统双轨政治,在乡村社会中塑造国家在场,落实国家的治理目标,经由资源输入和行政嵌入的作用机制加强自上而下的国家控制。乡村治理的地方视角则强调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与主体性,自上而下的单轨政治会简化乡村社会复杂性,从而导致治理失灵,由此需要重建自下而上的轨道,充分发挥乡村社会的主体性,协同多样化的乡村自治机制达成有效治理。

脱贫攻坚中国家与乡村社会的互动模式揭示出当代基层治理中的政党-行政新双轨政治运转模式:一方面,国家自上而下地加强乡村国家建设,另一方面,政党建设则推动政党在乡村社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而推动乡村治理。首先,政党建设通过“吹哨报到”等改革推动属地化基层政权建设,拓展自下而上的需求输入渠道,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政权回应性。其次,政党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自治组织的政治统领与监督约束,加强基层党组织与基层自治组织的协作,保障基层自治向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提升基层自治的规范性与公共性。最后,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扬群众路线,加强政党与群众关系,有序动员村民群众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发挥乡村社会主体性,有效推动基层选举与基层自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民主治理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