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王博、王亚华:县域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内在逻辑、驱动机制和路径

作者简介:王博,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农村研究院博士后,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王亚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文献来源:《农业经济问题》2022年第12期。

摘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导向逐渐全面和政策实施更加精准的社会治理格局,解决繁杂细微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需要将治理重心下沉至县域单元。本文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城乡融合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内循环形成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切入,分析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城乡一体化发展、社会结构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势能释放和农民生活幸福渴望角度分析县域层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驱动机制,从做大县域财富和分好县域财富两个方面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举措,以期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与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目标协同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操作决策参考。

关键词县域单元;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富裕目标;路径


一、引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促进共同富裕社会实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我国社会民生保障,带领全国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新时代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谢经荣,2022)。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宏观发展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这一阶段性发展目标付诸行动,明确指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彻底拉开了推进共同富裕行动的序幕。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赋予了浙江省重要的示范改革任务,为全国各省推动共同富裕提供具体范例(李实,2021)。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就共同富裕问题也做了专门讨论,提出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也进一步强调,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从这些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中能够看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新发展阶段的新使命,在新发展阶段有着重要位置。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习近平,2021)。农村已脱贫人口返贫、城乡不平衡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农产品供给质量不高和农民增收乏力等仍然是我国“三农”领域发展的短板,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须要解决的难题。因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加强监测和及早干预,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方面将是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过程中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重点工作内容。那么,县域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核心位置,如何在实践操作上更好统筹这些工作,在乡村振兴中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将是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农民的全方位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亟需探讨的科学命题。本文围绕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问题,从战略协调和政策平衡角度进行思考,论述县域层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和驱动机制,并提出县域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行路径,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共同富裕目标协同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操作决策参考。


二、县域层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

郡县治,天下安。截至2020年,我国有县级行政区2844个,县域面积占全国面积的93%,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4%,GDP约占全国的53%(何晓斌,2021)。县是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管理体系中最为稳定的一个层次,在推动国家治理方面发挥承上启下的功能(唐惠敏等,2021)。县对上要贯彻国家政策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对下要领导乡镇和社区,促进辖区社会经济发展,提高民生保障。作为连接城市与农村的界面,县域烙有城乡差距的深刻印迹,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二元结构的主战场,也是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战略协同推进的基础单位,因此只有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扎实做足乡村振兴工作,高效统筹推进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事务,才能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打下坚实基础。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可以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城乡融合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内循环形成和高质量发展五个方面进行理解和把握。

(一)县域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的基本单元

消除贫困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贫困绝非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始终将消除贫困,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作为初心和使命,积极带领全国广大人民群众与贫困作斗争,形成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独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贫困治理体系(汪三贵等,2019),在该治理体系中县(市)发挥着纵向贯通和横向联动的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过程中,县域成为了扶贫资源聚集、分配和使用等环节的枢纽,县政府成为了扶贫政策执行、反馈和评估的核心单位,也是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拓展的基本责任主体(李海金等,2020)。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能够提高已脱贫人口返贫监测识别和帮扶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县域层面可以将返贫监测识别单位下沉至村级或户级,提高对返贫人口监测识别的精确性,将返贫监测识别标准拓展到吃穿住行等方面,提高对返贫人口监测识别的多维性(唐丽霞等,2015)。县域层面对返贫人口多维致贫因素的精准识别为针对返贫人口帮扶政策的精确制定提供了条件,使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政策落实到具体帮扶对象身上成为可能,能够加强帮扶政策到村、到户和到人的力度,提高帮扶政策的靶向性。将县域作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基本单元是精准扶贫政策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重要策略。

(二)县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区

城市与乡村从对立走向融合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道路上的重要环节。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关键转型时期,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是制约城乡关系发展的重要障碍,而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羁绊的关键途径是统筹城乡融合化发展(张晓山,202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4月印发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体制与机制改革和政策举措落实落地。事实上,相较于我国城市发展而言,县域发展长期处于附从和配角地位,农村要素单向流向城市和城乡要素的不等价交换使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矛盾逐渐凸显,因此,县域将是新时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区域(王向阳等,2020)。县域作为城市与农村的过渡地带,处于城市末端和农村首端,是改善乡村发展面貌的前进基地。以县城为核心、小城镇为纽带、广大农村为腹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以农业为基础、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为支撑,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总体来说,以县域为核心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壮大农业和农村经济,优化生产力布局将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三)县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力点

进入以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要特征的形态高级、分工复杂和结构合理的常态化状态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基本走向。而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存在行业层次低、规模小、布局分散、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等问题,因此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宏的观背景下,县域经济转型升级不仅迫在眉睫,而且也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发力点(谭宁,2014)。产业是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首要任务在于振兴县域产业,壮大县域主导产业和培育新型产业,加快县域经济转型升级与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相互耦合(姜长云,2022)。但从我国县域主导产业的整体发展情况来看,产业链条短、集中度不高、产品关联度低和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不高,龙头企业数量少、单体企业规模小,骨干企业带动能力弱,龙头企业对特色主导产业辐射能力不强等问题突出,从县域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来看,产业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财政信贷投入不足、土地供给制约明显、企业创新能力偏弱、高技能型人才短缺等制约因素依然存在。延伸县域主导产业链条,加强县、乡、村低端工业园区整治,推动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破除县域产业发展行政壁垒、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县域经济新旧动能顺畅接续转换将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四)县域是经济内循环的动力源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应对国内国际局势新变化而制定的“国之大计”,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必须要遵循的战略战术部署(黄群惠,2021)。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过程中,县域无论是在要素供给还是产品消费和公共服务需求方面,都为国内大循环的形成提供了动力源。从要素供给角度来看,我国农村的劳动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市场化进程都比较滞后,农业资源配置的潜力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农村劳动力产业分布和城乡分布结构优化空间仍然很大,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仍需提高,资本下乡增值的能力有待加强(刘魏等,2018)。从产品消费角度来看,我国县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县域市场的消费潜力并未得到完全释放,县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仍然是生存型消费占主导地位,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不足,在家电、电子产品等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方面的消费支出较少。从公共服务需求角度来看,县域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条件与大城市相比仍较为滞后,在道路交通、农业现代化设施、数字乡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资建设需求空间较大(郭爱君,2021)。破除要素流动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县域内要素高效率配置,完善县域内城镇和农村市场物流体系,引导县域内城镇和农村消费结构升级不仅是经济内循环的动力源,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体量的重要策略。

(五)县域是高质量发展的落脚点

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结构和转变增长动能尤为迫切。而县域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单元,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方面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既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和路径的转变,又是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的必要过程(张军扩等,2019)。县域连接着城市和乡村的市场,而且也是吸纳农业转移劳动力和农业迁移人口、承接城市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但县域发展长期以来并未受到充分重视,致使县域产业体系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区域失衡凸出、人口流失严重,这些都成为县域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因此,在县域高质量发展措施制定过程中,要重点聚焦加快县域发展转换升级,创新驱动新兴产业发展,深化县域经济体制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催生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使县域成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和引领者(郭爱君等,2018)。县域的高质量发展也直接关乎到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经济转型升级的走向和国内大循环的畅通,所以面对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新背景、新理念和新要求,制定完善的县域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快弥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弱项,夯实县域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县域高质量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要求。


三、县域层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驱动机制

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实现全体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乡村振兴的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只有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全体农民的共同富裕(黄承伟,2021)。县域层面推进乡村振兴事关我国城乡均衡发展、社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制度优势彰显。应该从外部发展环境和内部发展环境两个方面来理解县域层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驱动机制,从县域发展的外部环境来看,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正义性的体现,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也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需要;从县域发展的内部环境来看,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是释放农业资源配置势能的途径,也是激发农民改善自身生活质量动力的举措。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驱动

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更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公平正义性问题。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始终是社会主义制度发展进程中的两大任务,让公平正义成为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是社会主义由不成熟到成熟、不完善到完善的重要标志(张友国等,200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无论是在解放生产力还是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都取得了卓越成就,但由于早期国情特殊性和支持工业、城市优先发展的需要,工农分割和城乡分治的二元制度安排并没有很好彰显社会主义制度公平性,造成了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农业、农村和农民成为我国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瓶颈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这一问题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全面深化改革开始逐步推进。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三农”发展思路逐渐清晰,随后一系列相关政策也被付诸实践,农业农村发展的落后局面得到了极大改善。加快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践行社会主义制度公平性原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进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义性的要求。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驱动

城乡融合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城乡一体化。城市发展除了具备一般的城市功能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功能便是协调城乡关系,消除城乡二元对立,最终实现城市与乡村在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方面的同步发展(王渊等,2013)。在城市化起步和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对乡村人口有很强的吸引力和集聚作用,乡村人口迅速大规模地向城市集中,城市的发展与繁荣是以乡村的相对凋敝为代价的,但在该阶段过后,城市要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要将迅速扩张的城市化转向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上。截至2020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了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4%,已基本完成了城市化的扩张过程,现在需要考虑的便是城市对乡村的辐射和带动问题,这一问题在党的十六大以后得到重视,一系列关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的制度体制和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在这些政策引导下,城市市场资源开始向乡村流动,社会公共资源向乡村倾斜,城市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发展差距在逐渐缩小,城乡相互依托的发展态势越来越明显(尹成杰,2010)。但这与理想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状态还存在差距,城市与乡村之间在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方面还没有完全实现真正的协调发展,因此,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达到人口与产业在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均衡,城市与乡村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接近的状态,是共同富裕道路上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推力的体现。

(三)社会结构优化目标驱动

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事关社会稳定发展,是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普遍关心的问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分配的“晴雨表”,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越大,社会的稳定性就越强,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也越高,社会矛盾产生的概率也越小。我国在改革开放后,伴随经济快速增长民生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特别是脱贫攻坚的胜利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绝对贫困问题被彻底解决,但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引起的相对贫困问题依然存在(李强,2021)。根据《2020中国住户调查年鉴》数据,自2003年以来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始终维持在0.46以上,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较小,社会结构呈现下大上小的“金字塔”型(杨宜勇等,2021)。这种社会结构意味着经济增长的红利只是被少数高收入群体享受而没有惠及大众,容易使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不利于整个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矛盾化解。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推动社会结构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结构转变不仅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升级,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键要瞄准农村农民,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升农民就业质量,让更多的农民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是未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重要举措。因此,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促使社会结构不断优化是共同富裕道路上社会结构优化目标推力的体现。

(四)农村资源配置势能驱动

资源配置无论是对任何行业还是部门的可持续发展都是重要的,农业和农村长远发展对资源配置的要求尤其如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业农村资源配置方面有很大进步,农业绩效和农业生产率增长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资源约束趋紧、农业转型升级的现实发展要求面前,农业农村资源配置扭曲和农业综合生产效率提升问题依旧存在(郑宏运等,2020)。农业农村在国民经济和资源配置上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而且城乡二元体制长期束缚造成的农村要素市场化程度低,城乡要素之间的剪刀差和农村要素单向流向城市,城市的资本、信息、技术和农村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并没有实现完全结合,这些城乡偏见的体制机制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土地和资本要素的合理配置,使农业农村要素配置积攒了巨大势能。面对资源约束趋紧和发展转型升级的要求,进一步释放农业农村要素配置势能,提升农业综合生产效率,实现农业部门与非农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趋同,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显得更加迫切。这就要求要纠正过去城乡政策偏见,破除影响城乡之间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城市的资本、信息和技术与农村的劳动力、土地要素组合,使农业农村要素配置巨大势能释放成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重要内生促成力量。

(五)农民生活幸福渴望驱动

幸福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对绝大数社会成员而言,终其一生都在追求能够过上富足、满意和高质量的幸福生活。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问题也逐渐得到了政府部门和社会广泛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精准扶贫政策的开展对农民生活质量提升有了很大改进。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过程中,农民的需求层次和生活标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且城镇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城乡贫富差距扩大等生活环境改变,使得农民的现实生活与理想状态之间出现了裂痕,农民对生活体验的满意程度和心理感受受到了创伤(罗必良等,2021)。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升农民的生活幸福感,努力践行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根本目的的承诺,成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和伟大中国梦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话题。然而,农民幸福感的提升不仅需要惠农政策、改革红利和创新机制等外部力量,更需要激发农民自身对美好幸福生活追求的主动性,要在做好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上正向激发农民内生发展动力。加强农民精神贫瘠问题治理,消除农民“等、靠、要”惰性顽疾,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勤劳致富,努力学习各种技能以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创收能力,激发农民对未来高质量生活的盼头,让农民对幸福生活的渴望成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重要内生促成力量。


四、县域层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

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道路是渐进式的,绝非一蹴而就,要通过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循序渐进,分阶段分目标逐步实现。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上,要打破以往政策的城市或者农村倾向思维,充分发挥县域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纽带作用和国家事务治理中的承上启下功能。县域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要充分理解“共同”和“富裕”的内涵,立足富裕和共享发展目标要求,在解放生产力做大社会财富“蛋糕”的基础上,利用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制度调整生产关系 “分好蛋糕”,达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本文在廓清县域层面推进乡村振兴与促进共同富裕目标之间的内在逻辑和驱动机制基础上,从解放生产力做大县域社会财富总量和调整生产关系分好县域财富两个角度对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操作路径选择进行论述。

(一)高质量发展乡村产业

加快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步伐,有利于夯实县域社会财富基础,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是县域单元层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任务。这就要求乡村产业发展要顺应环境变化,在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培育方面下功夫,引导乡村新型产业与传统产业相互结合渗透,使二者能够实现融合发展,共同带动农民致富增收。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在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强链、延链、补链中的辐射带动作用。为不同类型乡村企业和产业组织进行公平竞争和优势互补创造良好环境,鼓励乡村企业将产品质量提高、品牌铸造和品种培优融合起来发展。要在财政和金融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设计方面进行创新,鼓励地方财政、金融、保险和担保等部门协同发力,增强乡村企业创新的风险抵御能力。

(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体系和组织边界相对清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以县域为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乡村宜居宜业和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力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就要鼓励村镇集体经营性资产大胆尝试进行股份制改革,将村集体自有或统筹的荒地、林地、池塘、灌溉系统等资源以承包形式进行经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和农民变股东的角色转换,盘活集体资产以增加农民收入。同时要注重培育村镇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拓展能力,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电商平台进行营销宣传,积极拓展品牌的市场空间,使其成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化市场主体。要继续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快规范化、信息化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升级。

(三)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既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方式,也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按照城乡产业功能进行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做大县域财富总量的重要途径。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要加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地确权以保障农民享有土地增值收益的合法性,要破除城乡分割的社会管理体制,改变城乡不平等就业环境,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要构建统一的城乡户籍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驱动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要加快农村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等产权明晰,构建开放、公平、自由的城乡统一要素市场,畅通城乡之间的人才、土地、资本和技术等要素自由流通渠道,充分发挥市场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功能。要加强政府资金在促进城乡禀赋资源中的引导作用,促进城乡要素自由交换和良性互动。

(四)加强农村创新人才培育

农村创新人才具有创新意识和冒险精神,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促进农村创新和县域经济持续活跃发展的中坚力量。要建立多样化的农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乡村振兴领域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培养。要加大农村教育投资力度,提高农村教育资源覆盖面,推动农村教育质量持续提高,要大力发展农民职业教育,逐步实现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免费,注重农业农村适用性人才培养和新型农民再教育,强化农村教育和职业培训在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方面的基础性功能。对标市场对不同类型劳动力的需求,借助政府搭建平台,加强农村地区与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以多种方式开展职业培训和岗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与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对标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农业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科技培训,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对农业生产必要技术和知识的掌握程度。

(五)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只有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变,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充分发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机制的功能,实现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扩大,低收入群体收入持续增加,合理调节高收入的目的。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要求公有制经济无论在县域经济总量还是经济控制力方面都必须要有绝对的优势,公有制经济对整个县域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就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做大做强县域国有资本,要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围绕以资本管理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要加快国有企业经营制度向现代企业经营制度的转变,要促进县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县域国有资产流失。

(六)强化返贫防治监管力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也是调整生产关系重点要考虑的问题。构建县域层面阻断贫困的长效机制,延续和创新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要建立防止返贫的动态识别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要给予更多的关注,重视致贫因素的复杂性和贫困多维性,防止短期性和隐蔽性贫困发生。要建立防止返贫信息监测机制,对脱贫人口的生活质量和返贫风险进行实时监测,科学设计已脱贫人口返贫风险预警系统,对可能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人口进行及时精准的政策干预,阻断贫困再次发生。要建立防止返贫的政策联动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的任务统筹于整个县域发展各项政策中,实现多项政策衔接和协同发力,充分发挥阻断贫困的政策组合效应。

(七)加强乡村基础设施供给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供给,促进乡村基础设施改造和提档升级,提高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供给的公平程度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再调节生产关系的重要举措。要加大村庄基础设施的投资,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欠账和发展短板。重点要加强村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农民生活用水安全,农业生产用水供给充足;要提高村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总里程和建设质量,保障农民出行方便和出行安全;要加大村庄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确保村庄电力设施充足供给和老旧设施得到改造;要加大村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提高乡村互联网普及率。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乡村基础设施供给机制,在加大政府税收投资乡村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积极投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多元化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格局。

(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农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谋求农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再调节生产关系的重要政策举措。这就要求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要持续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范围,加强农民生存保障、健康保障、老残保障的同时,考虑建立农民工伤保险保障制度,要重视拓展农村服务保障,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新模式。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投入力度,财政支出要适度向农村地区倾斜,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平衡城乡社会保障投入差距,持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机制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保障部门之间、政策之间高效衔接,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政策权益获取的便捷性。要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监管机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行政监管机构和专门的社保基金监督机构,确保农村社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