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史明萍:小农经济的优势及对城乡融合发展的促进作用

作者简介:史明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与城乡基层治理。

文献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06期

摘要:长期以来,学界和政策界主张通过弱化或消灭小农经济以实现农业现代化,继而推动快速城市化。然而,现实中小农经济不但为中国粮食安全提供了保障,而且为中国的人口就业压力提供了弹性空间。弹性就业、精耕细作的生产优势和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民成为小农经济持续存在和发展的结构性动力。小农家庭“半工半耕”的弹性就业机制维持了城乡政治稳定,“接力式进城”模式塑造了有机融合式而非对抗式的城乡关系,“中农”为主的乡村善治格局成为城乡协调发展的保障。事实证明,小农经济不是城市化的障碍,而是城乡有机融合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

关键词:小农经济;弹性就业;城乡融合;接力式进城;乡村振兴


一、问题的提出

长期以来,学界和政策界对小农经济持批判否定态度,小农思想意味着保守、封闭、自满、迷信等落后思想,小农经济则是自足自给、低技术、低产出的落后生产方式。在马克思的经典论述中,小农甚至无法形成一个阶级,“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式多样的关系。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小农“就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汇集而成的那样”[1];小农经济是“过去的生产方式的一种残余”[2]。如今,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向非农产业转移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关键[3]。黄宗智发现,地方官员心目中普遍把美国模式当作中国农业的唯一可能的发展方向,他们扶植大规模的专业化企业型农业,而不是小规模的家庭多种经营[4]。

关于小农经济的讨论,学界存在观点对立的两派学者。一派学者认为,小农生产不利于引入现代生产要素,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5],小农思想贻害中国农村现代化。要消灭小农经济就需要突破现有土地制度,促进农地产权自由流转[6],推动资本下乡进行大规模经营。当前小农经济领域的“半工半耕”模式是国家有意识的制度安排,是一种“不合理的劳动力再生产模式”[7],“半工半耕”不仅无法保护农民,反而对农民是一种损害[8]。观点相反的一派则认为,大规模土地流转的五个假设几乎都不存在[9],这五个假设是: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舒尔茨曾提出,农业与经济发展不存在使任何一个国家的农业部门不能对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的基本原因,一旦有了投资机会和有效的刺激,农民将会点石成金[10]。贺雪峰等从小农经济的结构、功能和现状等角度对消灭小农经济的观点予以反驳。他指出,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和经营增大了农业生产风险和监督成本,不利于农作物产量的提高,甚至会危及国家粮食安全[11]。黄宗智也指出,在农业生产中,小家庭农场展示了强劲的生命力,其效率比大农场有过之而无不及[12]。温铁军等严厉指出,中国近代历史经验表明:乡村是历次经济危机软着陆的载体,现实中为了短期政绩推动的激进城市化而破坏乡村社会,是在自毁国家安全软着陆的基础[13]。今天中国持续上升的大规模非农就业、持续下降的人口自然增长以及持续转型的食物消费和农业结构,将会实现农业领域的“去过密化”和单位土地农业产值的提升,“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给小农经济带来历史性契机[12]。

在城市化浪潮中,小农群体及小农经济何去何从,农村社会是否必然衰落,成为政府和学界关心的重要问题。中国的人口、就业、粮食安全、城市承载力等基本国情决定了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农村仍将是巨量农民的聚居地,在这一宏观判断下,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将从城乡融合的视角考察城市化进程中小农经济持续存在的动因及其促进城乡融合的机制。既有研究将城乡融合等同于城乡一体化,主要是指农村在土地、空间和人流等要素上的城市化,以此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差别。而本文中的城乡融合是指在农村主体视角下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有机互补和协调发展,而非单一的城市化视角。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小农经济 与小农群体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要求农业现代化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支撑和保障。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大力推动公司资本下乡,流转土地进行大规模经营,以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地方城镇化。2016年底,全国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总面积约4.7亿亩,占农民承包土地总面积的35%,约7000多万农户土地进行了流转,占总农户(2亿3千万户)的30%[14]。也就是说,有70%的农户没有流转土地,小农经济的生命力依旧旺盛。小农经济持续存在的结构性动因是什么?下面从小农经济的就业弹性、生产优势及小农群体存续的层面予以分析。

(一)小农经济的就业弹性

1978年,中国城镇人口约为1.7亿,占总人口的17.92%,到2016年,中国城镇人口为7.9亿,占总人口的57.35%,7.9亿城镇人口中有2.2亿是往返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工。这2.2亿农民工和在村常住的5.9亿留守农民形成了“半工半耕”的小农家庭经济生产格局,正是这种小农经济吸纳了相当部分农村劳动力,才保证了快速且有质量的城市化[15]。至今,2.2亿农民工中的多数人在城市从事体力劳动,他们无稳定的就业单位,无法享受城市医疗、社保和教育等福利政策[16],在农忙季节或者城市用工淡季往往会返回农村种田。农民工依托于小农经济作出自我就业调适,大大缓解了国家层面的人口就业压力。

农民在城市务工可以获得远高于农业生产的工资,这笔收入使得他们能够完成人生中的如下大事:建房、供子女读书、为子女完婚以及投资创业。然而,现阶段城市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的主要就业领域仍是制造业和建筑业[17],也就是说,在城市就业机会有限的情况下,青壮年劳动力群体占据优势,而体质下降、手脚不太灵活的55岁左右的农民工将被市场淘汰,他们不得不返回家乡务农。之前各地政府积极推进的土地规模经营正是基于如下假设:农民土地流转出去既可以获得租金又能够放心大胆进城工作、生活甚至实现创业。事实上,若土地被公司或大户集中规模经营,巨量农村人口进城,城市就业岗位必然供不应求,农民工工资随之下降,公共设施承载力也将达到极限,在城无事可做、返乡无地可种的农民滞留城市而形成贫民窟。波兰尼在《巨变》中所述的景象就可能在中国发生:农民视为祖业的土地被剥夺,社会的基本结构遭到破坏,人口锐减,乡村荒芜,平常的农夫被驱往城市成为备用劳动力,一部分人变成乞丐、小偷、妓女、黑社会等乌合之众[18]。1980年代的巴西就是这种景象,由于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水平严重脱节,巴西的城市人口过度膨胀,城市失业问题严重,城市贫困化加剧,环境急剧恶化,最终陷入“拉美化陷阱”[19]。中国要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就应当在城市无法为大多数农民提供维持其体面生活的就业机会时,充分利用和保护小农经济提供的弹性就业空间。

小农经济的就业弹性在不同农业发展阶段其表现也不同,小农经济在当前就业弹性越发突出,这一方面源于城市工商经济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劳动力;另一方面源自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释放了更多青壮年劳动力。打工经济兴起之前,农户家庭生计以务农为主、兼业为辅,小农经济的就业弹性较弱,如今,小农家庭的就业以务工为主,务工收入显著高于务农收入。然而,由于城市工业对老弱劳动力的排斥,务农就业对于农村相当部分人口显得尤为必要,这正是小农经济存在的动因之一。

习近平曾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真正使农民变为市民并不断提高素质,需要长期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和农村流动,是我国现阶段乃至相当长历史时期都会存在的现象。对这种“两栖人”“候鸟现象”不要大惊小怪,也不要恶意炒作。对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但就业不稳定、难以适应城镇要求或不愿意落户城镇的人口,我们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努力解决好他们子女上学、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需求,使他们在经济周期扩张、城镇对简单劳动力需求扩大时可以在城镇就业,而在经济周期收缩、城镇对劳动力需求减少时可以回流农村[20]。事实上,相较一代农民工,二代农民工中有更多人希望留在城市生活,然而,能否留在城市不仅是愿望问题,更是能力问题。能否获得可持续的中等收入以在城市购房、生活成为农民工进城的最大问题,多数农民工因就业机会稀缺注定无法留在城市。习总书记指出要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各项利益,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农村农业的蓄水池功能,维持城乡社会的弹性就业机制。

(二)小农经济的生产优势

2004-2015年中国主粮产量实现12年连增,以小农户为主的主粮生产能够实现12年连增,不但说明如今的小农经济已有别于传统小农经济模式,而且说明小农经济对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贡献。小农经济除了能够保证宏观层面的国家粮食安全外,还能满足市民食物结构转型和消费理念变化,其精耕细作、灵活应对的生产优势在经济作物种植中更加明显。

肉、蛋、奶、海鲜等食品需求量的增加和生态安全饮食理念的传播,促进了高附加值的绿色农业的发展。为获得优质、健康的食物,诸多城市社区与农村农民结成生产消费联盟,这种模式要求所有的食物都是原生态的、最低程度工业化的——由农民亲自种养。农民在种养殖过程中尽量少用工业饲料,少进行药物治疗。如果一头猪或一只鸡生病,工厂的做法通常是进行全厂的消毒和防疫,所有的猪和鸡都会受到药物污染;若是农民小规模养殖,他们很容易区分出哪一头猪或鸡生了病,然后将其隔离开来并细心治疗,这样既利于预防疾病传染,又便于精准治疗,更无需对所有猪或鸡进行药物治疗[14]。同样是养鸡,在工业化生产的工厂里,一只鸡从出生到出栏的生活空间最多也就是一个边长30厘米的正方体,而农家鸡则是散养的,自由活动空间大、活动量大,肉蛋都更健康。

在农村调研发现,不少地方的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实行“一家两制”[21],即对自家吃的农产品在生产时尽量不使用或少用农药、化肥和添加剂,而对出售的农产品则无所顾忌。众所周知,高质量的绿色农产品工序复杂、生产成本高。今天,更多的市民选择有机生态大米,但这种大米的生产显然无法工业化生产,需要耕种者亲自到田间除草、驱虫和长期看护,只有小农经济模式才做得到。不少学者和社会组织扮演了市民与农民之间的纽带,推动着城乡合作关系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和有机安全食物生产,如何慧丽在河南兰考[22]、张和清等[23]在云南绿寨、北京小毛驴市民农园等个人或组织推动的城乡公平贸易试验[24]。

笔者在渭北高原农村调研发现,同样是种植水果等经济作物,种植10亩左右的小农户远比种植50亩以上的大农更有生命力。以金裕镇沟北村为例,一个小农户种10亩葡萄或桃子,经营得当的情况下每亩年收益在8000~1000元,年纯收入可达5~7万元左右。2018年,沟北村一农户的5亩早熟鲜桃,果子卖了60%已收入5.2万元,还有个农户9亩露天红提葡萄收入13万元。种植50亩以上的大户,经营得当的情况下,每亩每年最多收入5000~7000元,远远比不上小农户。沟北村村主任坦言:“两个人种10亩地,能挣钱,农忙时节请亲戚来帮忙,走时送人家两包桃,不用花钱。种50亩以上的人就像赌博,需要雇人,投资巨大,结果难料,年节好时就赚钱,否则就赔钱。如果2000亩土地给3~5个人经营,人早就赔得找不到了!”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无论是在有机生态农产品的生产上还是在资本-劳动双密集型经济作物的生产上,拥有精耕细作传统和生态种植智慧的小农占有明显优势。

(三)小农群体的长期存续

在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农村、农业和小农群体都将持续存在,这是小农经济持续存在、发展的根本动力。只要农民仍在农村生活,他们就不愿放弃耕种土地,这不仅有经济上的因素,还有生命价值实现和情感交往等方面的因素。

在劳动力市场全国统一的格局下,那些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的老弱群体在农业生产中却大有可为,“老人农业”就是一个例证。尽管农业生产剩余不多,但老人能够从务农中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相当的经济收入。例如,华北平原一亩地,春种小麦秋种玉米,不刨除劳动力成本一年可获得纯收入1000元左右。在“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五到十亩”的格局下,留守农村的老人家庭一年能从土地上获得5000~10000元的收入。当下农村农民食用的粮食、蔬菜和肉蛋多为自给,5000~10000元的年收入足够应付日常的人情、水电、衣食等消费。我们发现,农村凡是有劳动能力且种田的老年人,他们在家庭和村庄生活中更体面和有尊严,这与他们的务农收入密不可分。

事实上,相当部分农村老年人晚年并不缺钱也不存在养老问题,但他们依然精心地种植田地,原因如下:第一,当前农业生产收种环节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25],农民种地不像过去那么辛苦,借助机械,六七十岁的老年人种地也不存在障碍;第二,农民勤劳一辈子,“一旦闲下来,浑身不舒服,容易生病”,种田是劳动也是锻炼身体;更为重要的是,老年农民觉得自己如果只消费不生产,不能为家庭作贡献,生命就变得毫无价值,老年人将农业生产劳动视为生命价值实现的场域。在城工作生活的人每次从老家返城,私家车的后备厢总是被父母亲人装满了土特产品,这些土特产品兑换成钱也许并没有太多价值,但父母亲手种的粮食蔬菜、养的鸡鸭鱼、做的腊肉皮蛋等物品饱含着情感。子女享受到了安全健康的食物,父母也心安理得地接受子女的孝顺钱,双方通过农产品实现了情感交流。主流学界和政策界提倡的现代农业模式与小农经济模式的特征比较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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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小农经济为被市场淘汰的劳动力提供了价值实现的场域,为在村农民提供了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物质基础,为老年人提供了体面尊严和有趣的晚年生活。如若小农群体不愿离开土地,那么再强大的外力恐怕也无法消灭小农经济。不愿放弃土地的小农群体和小农经济本身的就业、生产优势共同形成小农经济持续存在并不断发展的动因。


三、小农经济促进城乡融合的机制

如今我国城乡差别依然存在,然而,城乡之间正常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已基本消除,当下2.2亿在城市工作居住的农民工成为城市中最有活力的群体之一,他们中的大多数在相当长时期内仍将往返于城乡之间以适应市场波动。小农经济在城乡政治稳定、有序城镇化和基层善治等方面不断促进城乡融合。

(一)就业弹性维持城乡政治稳定

近些年,每年都有700~800万大学毕业生走出校门进入劳动力市场,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热点话题。与大学生相比,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显然处于劣势,然而,他们也有自身独特的优势资源——返乡的选择权和心理预期。

农民工在城市的工作多集中在第二产业领域,年轻人多在电子厂、鞋袜厂、服装厂等劳动强度小、工作效率要求较高的部门上班,中年人则集中在建筑队、家具厂、小作坊等劳动强度较大、工作环境较差但工资较高的部门工作。一代农民工将家乡作为人生的归属,二代农民工则将留城作为人生奋斗的目标。然而,经济扩张和伸缩周期并不以他人意志为转移,一旦出现经济危机,城市就业机会大幅减少,农民工将成为第一个受冲击的群体。2008年经济危机,中国有3000万农民工失业,引起全世界的关注,然而,中国城市并未出现同期西方国家出现的工人罢工、抗议、骚乱现象,根本原因在于3000万失业农民工在城市短暂停留之后迅速返回故乡。一场为政府和学界深忧的经济危机迅速被化解,实得益于小农经济的就业弹性空间。尽管小农经济剩余不多,但只要给土地投资,土地就有回报,至少能够保证家庭成员的温饱。3000万返乡农民工中,有部分人一边种田,一边寻找其他出路,也有一部分农民工把返乡当作与家人团聚的休假,同时等待市场就业形势的好转,还有一部分50岁左右、已做好返乡准备的农民工便不再外出。可见,只有在小农经济的支撑下,才可能实现“使他们(农民工)在经济周期扩张、城镇对简单劳动力需求扩大时可以在城镇就业,而在经济周期收缩、城镇对劳动力需求减少时可以回流农村”[20]。

农民工返回农村化解了城市危机,但若回村之后无事可做,农村的经济、政治秩序也将难以维持,农民群体对此亦有深刻认识。2014年,山西河津农村的土地年租金已涨到每亩800元,但许多农民仍然不愿意出租,65岁的黄永说:“我们5亩地种一季粮食全家老少可以吃3年,我再种5年,攒的粮食可以吃15年,到时候我70多了,儿女养活我没有任何怨言。现在土地流转了,什么都要去市场上买,价格高得太多。”53岁的农民黄水果说:“土地规模经营行不通。自古以来老百姓就有2亩地种,有事干。如今,你把地收了,1亩地给800斤粮食,也保住吃饭了。但农民失业了,成千上万的农民没事干,啥事都会出来的,去偷、去抢,导致社会不稳定。”

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拉美、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产生了大量贫民窟,贫民窟已成为现代城市病的温床,是暴力、黄赌毒、地下经济的代名词,成为城市治理的难题。今天的中国城市还没有形成固化的贫民窟,这一方面得益于城市管理政策,一方面得益于农民的自由返乡权。假若农民失去土地流入城市,失业之后除了流落街头、栖居贫民窟之外别无出路,这时城市结构性冲突将形成,城市的政治、经济危机将无缓冲余地。中国是唯一一个流动人口过亿却没有贫民窟的国家[26],实乃得益于小农经济带来的弹性就业空间,在这里,小农经济的政治意义远超过其经济意义。

(二)“接力式进城”促进城乡有机融合

当前中国农村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27],即老一代父母在家务农、带孙子,年轻一代进城打工,父母在家种地的收入除了消费略有盈余,子女的务工收入则可作为纯收入储蓄起来,以待子女上学、建房、娶亲之用,完成家庭再生产。如果没有这种代际合作的分工模式,家庭将陷入贫困的边缘。在城市化浪潮中,小农家庭通过半工半耕为进城积累资本,由此塑造了代际接力式进城的城市化模式[28]。

2015年6月,笔者在湖北公安县农村的调研发现,当地农村近些年很少建设新房子,主要原因是青年夫妻多数在城市买了房子。年轻一代要么早早辍学进城打工,通过父母支持完成买房、结婚的人生大事,要么大学毕业留在城里工作,在买房时同样需要父母的支援。公安县红旗村50岁的陈刚夫妻,为了子女读书一直在家里种田,到2007年他们经营田地达到27亩,一年的农业毛收入最高10万元,纯收入在4万元左右。农闲季节,陈刚就外出打工2个月,一年能挣1万元左右。如今他们的一儿一女都已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夫妻二人还在勤劳工作,以便为儿女买房积累更多资本。

每个农民家庭都有一个城市梦,梦想的实现需要足够的实力和耐心,毕竟2.2亿在城农民工中能够成功进城的人只是少数,然而,进城失败的人并未怨天尤人,也未产生对抗城市化的情绪[29],而是极力支持子代进城。子代中有人通过升学进入城市工作,有人通过婚姻进城生活,还有人通过买房进城。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他们的成功都得益于父代的积累和支持。帕金指出,社会流动通常发生在父子两代人之间,亦即发生在临近阶层[30],由农业劳动者转为城市工人或者城市白领阶层,显然实现了阶层向上流动。接力式进城给社会流动和城市化带来缓冲空间,因子代还有希望所以父代不会因向上流动失败而懊悔,城乡之间亦因家庭人口的代际关联而有机融合。

(三)以小农为主体的乡村善治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一个重要背景乃是,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农村仍将是巨量农民生活栖息之地。到2030年常住城市的人口(即城镇化率)将达到70%,常住农村的人口是15亿人的30%,即4.5亿。4.5亿人生活的农村不应是衰败的、失序的、沦丧的,建立一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农村成为乡村振兴的总目标。

乡村振兴的首要条件是乡村能留得住人,这主要看产业是否兴旺、生态是否宜居、治理是否有效。小农经济不但是一个经济体系,更是一个社会关系体系[31],人们在农业生产中形成亲密的互助协作关系,并发育出灌溉、护青、祈雨、收割等民间组织[32],成为社区治理的组织基础。

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乡村治理并未因此衰落,原因在于村庄社会有一批中青年留在家乡从事农业,他们支撑起了村社公共服务的平台。这些人或因子女上学或因父母年迈未能外出务工,他们在家流转别人一些土地,一边务农、养殖,一边开小卖铺、农资店,还会提供农机服务,一年的收入不比外出务工低,这批农民被学界称为“中坚农民”[33]。中坚农民通常在40~65岁之间,其中大多数人是村干部、农机或农技服务人员、农村市场的活跃分子,这些人是村庄红白喜事、公共事务的主持人,还是农业生产和乡村治理的关键主体。近几年,农村出现青壮年劳动力返乡创业的现象,他们或者种养生态有机产品,或者发展乡村旅游、经营网络商铺,有的人还把城市工厂的业务分发到每家每户门口进行散加工,一二三产业以各种方式在乡村进行融合。这大大充实了中坚农民群体。中坚农民作为一种结构性力量,维持了乡村社会秩序,并在国家大力输入资源的背景下不断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原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当城镇化率超过50%的时候,传统的乡土文化、田园风光、农业景观会成为稀缺资源,广大农村将成为一部分人口返乡旅游、居住和创业的热土,城乡之间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能造就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增强国民经济结构的韧性[34]。

乡村善治则是这一切的基础。乡村善治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城乡协调发展的保障,小农群体则是善治的核心力量。只有从优势视角[35]而非劣势视角发掘农村的资源并精心培育,才能真正促进乡村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小农经济、中坚农民就是其优势。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当代主流学术观点都将小农经济视为落后的生产方式、城市化的绊脚石。然而,今日之小农经济已远非传统小农经济,与大规模经营相比,其农业技术水平、农业机械化程度以及生产效率都大大提高。“半工半耕”的小农经济模式,是有利于农民的生产模式,是农民自己的理性选择,它不但给农民保留了返乡的自由选择权,而且给转型期的中国带来足够的就业弹性空间和产业调整空间。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结构形塑了代际接力式的城镇化模式,它非但不是城市化的绊脚石,而且防止了过度的、非理性的城市化,保证了城市化的质量。

本文指出了小农经济持续存在的结构性动因,以及小农经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需要充分利用和维护当下的小农经济模式。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利用和维护小农经济带来的就业弹性空间。中国正在从制造大国转向创新大国,产业转型势必对原有制造业带来冲击,周期性产业收缩可能引发失业群体集聚,带来城市社会动荡。我们应当在制度上保留农民自由返乡的权利,充分利用小农经济的就业弹性空间,抓住机遇尽快实现产业升级转型。

2.充分保障在城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各项权益。农民工为中国制造、城市化和现代化做出了卓越贡献,然而其所享受的福利待遇、社会地位却不尽如人意。我们建议,城市政府应尽快建立统一的医疗、教育服务体系,充分保障农民工住房、健康权益,让农民工及其子女享受到发展的成果,促进农民工家庭融入城市。

3.保障小农经济生产体系,推动小农经济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当前中国面临的人口、就业压力,都需要小农经济予以纾解,因此,我们应保护而非消灭小农经济生产体系。如今小农生产面临着土地细碎化、土地不平整、农田水利和道路设施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地方政府应当整合涉农资金,为农业生产提供制度和物质支持。2004到2015年,以小农为主的主粮生产产量实现了12年连增,充分说明小农经济对现代农业科技的吸取,有必要继续加强农业生产领域的农机、农技社会服务,继续坚持和不断加大对农业生产者的补贴,切实提高耕者的务农收入。加强土地细碎化治理,激活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制度,加大扶持农民经济组织,发展以小农户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园区,有力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4.坚持和完善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产权制度设置充分保障了农民的耕种权,进而保证了农民工自由返乡的权利。曾经有段时间,学界热议土地市场化改革,试图突破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底线,给农民带来不少忧虑。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政策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农民的土地权利得到保障,农村社会就能维持长期稳定,小农经济的各项功能就能照常发挥。

5.客观理性看待城市化。中国的城市化率已超过50%,逼近60%,城市人口已极为庞大,然而,城市化质量却不高。有的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财政收入,不断开发城郊土地,“摊大饼式”进行城市建设,甚至出现逼农民上楼、农民“被城市化”的现象,遗留下诸多问题。习总书记已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真正使农民变为市民并不断提高素质,需要长期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21]各级政府应深刻理解城市化的内涵,只有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协调城乡发展的城市化才是有质量的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