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术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林文声,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助理教授。
文献来源:《中国农村经济》2023年第12期。
一、引言
现阶段,分散细碎化的地块难以满足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地流转”)对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推进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近20多年来,中国农地流转市场的交易规模快速扩大。同时,农户农地流转行为逐步呈现市场化和规范化的趋势。中国农地流转市场呈现从人格化交易向非人格化交易转型的发展趋势。
已有研究指出,耕地质量对地块转入或转出、市场流向、租金形式、租金价格产生显著影响。但是,近年来中国耕地数量锐减、质量退化和污染严重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成为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手段。
那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多大程度上、通过何种途径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影响农地流转市场转型呢?部分学者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户是否流转农地和农地流转规模的影响,但尚有诸多不足之处。一方面,鲜有研究系统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并提供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影响的全国代表性地块租赁证据。另一方面,在因果识别的研究设计方面,未能明确识别高标准农田建设年份与农地流转年份的时间先后顺序,从而存在农地流转决策时间早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的逻辑错误。
鉴于此,本文尝试从以下3个方面丰富现有文献:一是从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生产节本增收、农地交易价值提升3个传导途径,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理论分析框架。二是采用2020年和2022年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CRRS)10省份50个县(市、区)304个村4264个地块的混合截面数据,提供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影响的全国代表性微观经验证据。三是在计量经济模型设定中,通过确定村庄最早建设高标准农田年份与地块转出(转入)年份的时间先后顺序,确保村庄建设高标准农田发生于农户地块流转决策之前,并采用村庄层面的聚类稳健标准误修正组内自相关问题。
二、理论分析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提升耕地质量水平,不仅有助于节省农业生产成本,而且能够增加农业生产收益,还可以提升农地交易价值,从而促进了农地流转市场转型。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高与农地流转市场转型
一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改善耕地的立地条件、土壤条件、利用条件和生态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水平。另一方面,质量水平较高的地块(如面积较大、空间位置相连)能够降低农地流转的交易费用和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因而更多地流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1。
H1: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耕地质量提高效应,进而促进了农地流转市场转型。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节本增收与农地流转市场转型
一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完善了农田配套基础设施,而且能够促进农业技术应用,还可以提升耕地土壤肥力,从而有助于节省农业生产成本和增加农业生产收益。另一方面,节本增收效应不仅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农地租用规模,而且提高了具备经营能力和技术优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付更高农地流转租金的意愿和能力,进而促进了农地有偿流转和抬高了村庄农地流转租金。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2。
H2: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节本增收效应,进而促进了农地流转市场转型。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农地交易价值提升与农地流转市场转型
一方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产生了耕地质量提升效应,进而通过完善农田配套基础设施、实现农田连片经营和机械耕作、增加耕地土壤肥力的方式,发挥了农业生产的节本增收效应,并最终提升了农地交易价值。另一方面,不断提升的农地交易价值不仅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户将农地转出给非熟人交易对象,而且促使农地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和明确租约期限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3。
H3: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农地交易价值提升效应,进而促进了农地流转市场转型。
三、数据来源、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2020年和202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实施的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hina Rural Revitalization Survey,以下简称CRRS)。CRRS按照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原则,2020年基期调查样本分布在10个省份的50个县(市、区)、304个行政村,共计3800余户1.5万余人。CRRS调查的样本是在农村长期居住的农户,包括部分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2022年总体追踪率为79.39%,未追踪到的农户共790户。针对无法追踪的农户,依据上述等距随机抽样方法从村委会提供的花名册中补充抽取长期在村居住的农户样本,保证每村至少12户。本文研究使用了CRRS两个方面的数据。一是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二是地块层面的农地转出和转入情况。
(二)模型设定
为了有效识别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影响,需要解决反向因果关系、遗漏变量和测量误差可能引发的内生性问题。首先,本研究的模型设定规避了反向因果关系问题。其次,本研究尽可能解决了遗漏变量问题。最后,本研究有效控制了加总测量偏误(aggregate measurement errors)。此外,本文采用村庄层面的聚类稳健标准误修正了组内自相关性问题。
(三)变量选择与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选择的变量包括因变量、核心自变量、控制变量和机制变量4类。
1.因变量:农地流转市场转型。借鉴已有研究,本研究中的农地流转市场转型变量采用熟人型交易对象(反向指标)、书面租约形式、明确租约期限、农地有偿流转4个方面的指标进行测度。
2.核心自变量: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本研究中,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采用“地块发生流转时村庄建设了高标准农田”测度。
3.控制变量。控制变量包括地块租赁信息来源、地块禀赋特征和村庄虚拟变量。
4.机制变量。机制分析所用变量包括耕地质量等别、农业生产成本、农业生产收益和农地交易价值。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总体影响
本文的定量分析结果表明,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抑制了熟人间非市场交易,而且促进了交易双方明确约定期限,还增加了农地有偿流转的可能性。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影响的机制检验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提高耕地质量水平,促进了农地流转市场转型。一方面,本文的定量分析结果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了耕地质量水平。其原因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土壤改良、田块整治、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建设内容,不仅直接改善了耕地的土壤、立地、利用和生态条件,而且通过间接减少农户化肥、塑料薄膜和农药使用量提高了耕地质量水平。另一方面,经验研究也表明,土壤质量较好的地块转出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偿流转和获得较高租金额的可能性更大。为此,理论假说H1得到了验证。
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节省农业生产成本和增加农业生产收益,促进了农地流转市场转型。一方面,本文的定量分析结果表明,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减少了转入地块种植粮食作物的农业生产成本,而且提高了转入地块种植粮食作物的农业生产收益。可见,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转入地块种植粮食作物具有节本增收效应。另一方面,经验研究表明,农业生产成本的节省和农业生产收益的增加,将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有偿流转方式扩大农地租用规模。由此,理论假说H2得到了验证。
3.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提升农地交易价值,促进了农地流转市场转型。一方面,本文的定量分析结果表明,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了农地交易价值。其原因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提升耕地质量水平,进而提高农业经营收益,并抬高了农地流转租金。另一方面,经验研究表明,上涨的农地交易价值不仅将促使农地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且激励交易双方选择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利益。由此,理论假说H3得到验证。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影响的异质性效应
本文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地权稳定性、非农就业经历和偏好结构的现实情境,揭示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异质性效应。首先,东部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更能显著促进地块租赁采用书面租约形式和明确租约期限,而东北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则更能显著促进农地有偿流转。其次,对于经历承包地调整的农户,村庄建设高标准农田不仅增加了农地流转在熟人间非市场交易,而且减少了地块租赁采用书面租约形式。再次,对于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农户而言,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更能显著减少采用书面租约形式和明确租约期限的可能性。最后,对于自利偏好型农户,村庄高标准农田建设更能显著减少熟人间非市场交易、增加地块租赁明确约定期限的可能性。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主要结论
本文从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生产节本增收、农地交易价值提升的传导途径,构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理论分析框架,采用2020年和2022年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10省份50个县(市、区)304个村4264个地块的混合截面数据,定量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并揭示出不同现实情境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异质性效应。得到以下研究结论:首先,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减少了熟人间非市场交易,而且促进了地块租赁约定期限,增加了农地有偿流转的可能性。其次,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通过提升耕地质量水平、节省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生产收益和提高农地交易价值的方式,促进农地流转市场转型。最后,对于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村庄、自利偏好型的农户,高标准农田建设更有利于促进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相反,地权不稳定和外出务工经历弱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影响。
(二)政策启示
基于上述研究发现,可以得出以下政策启示。第一,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当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村庄覆盖面较低,2021年全国只有33.7%的样本村庄建设了高标准农田,因此亟须进一步扩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覆盖范围。
第二,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耕地质量水平是否得到有效提升,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否促进农地流转市场转型的关键因素。面对实践中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诸多现实困境,应当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完善工程建设内容,将土地平整工程和土地权属调整工作相结合,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工程建设过程,强化工程建后管护机制。
第三,因地制宜实施不同工程建设模式。中西部地区省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尚未能充分而有效地发挥出农地流转市场转型效应。因此,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时不仅要避免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的“一刀切”问题,而且要加快补齐各区域农田基础设施短板。
第四,维护农村土地产权政策稳定。村庄频繁发生农地调整将弱化农户对地权稳定性的预期,进而不利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充分地发挥出农地流转市场转型效应。
第五,提高农民非农就业稳定性。由于非农就业不稳定,农户顾及长期出租无法随时收回农地,从而倾向于选择口头约定和不确定租约的合约结构,以便随时收回转出的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