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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福生、郭楚月、蔡保忠:共同富裕目标下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乡收收入差距的影响

作者简介:曾福生,湖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楚月,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蔡保忠,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导师、湖南科技学院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文献来源:《财经理论与实践》2023年第5期

摘要:通过分析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并利用2011—2020年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呈先缩小后扩大的“U”形趋势,且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村居民收入的提升效果大于其对城镇居民收入的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农村劳动力转移越多、农村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作用效应越明显。把全国样本分成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和粮食产销平衡区三部分进行区域异质性检验,结果显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也有利于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基于此,应在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等方式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进而实现共同富裕。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服务;城乡收入差距;门槛效应;劳动力转移


一、引言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想达到共同富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关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41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931元,前者为后者的2.5倍。虽然这一数字较十年前有所降低,但城乡收入差距仍处于高位,城乡发展不平衡始终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因此,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应当清醒认识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发展过程中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伴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持续向城镇转移。滞留在农村的人口呈现出老龄化、低质化趋势,以土地擱荒为代表的农村生产性问题接踵而至。一系列连锁反应不仅使得粮食安全存在隐患,也与2035年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相背离。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吸纳了大批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进入第二、三产业就业。农村优质劳动力不断流失的背景下,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代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蓬勃发展,带领农业走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助力农户尤其是小农户实现增产增收。

 近年来,关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研究成果颇丰。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分工经济的产物可以充当资本的传送,能够有效缓解农户面临的劳动力、资本及技术等方面的约束。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生产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对粮食生产率的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多种多样,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不同环节对粮食生产率的作用路径和影响效果各不相同。生产环节外包中的对外农机耕作服务既能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又能提高生产要素利用效率。诸多农业生产环节选择外包服务对其生产效率产生显著的改善作用;采用机械代插和代收能大幅度提高非物质成本产出率;相较于小农户,实现规模经营的大农户采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生产技术效率的促进作用更大。第二,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业生态效率的影响。一方面,采用农业社会化服务会促使农户更倾向于采用绿色、环保的农业技术;另一方面,服务组织具有技术进步优势,能够改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优化农业要素投入,为农户提供绿色生产技术及工具。第三,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通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解放生产力、提高农产品产量和销售价格、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进而增加农民的可支配收入。

 已有文献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行了丰富且深入的探讨,为开展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但是鲜有研究基于共同富裕目标分析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鉴于此,本文通过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进行系统性评价,并通过构建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从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农村人力资本视角剖析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增收效应。

 

二、理论分析

农业发展模式归根结底是土地、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投入组合以及内外部配置的体现。要素之外其他服务投入变量,如农机租赁、农资购买以及生产作业等农业服务也是生产力的重要源泉。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一种生产力,服务模式、规模、效果渗透到具体生产过程中,被看作一种“隐藏的要素”推动农业生产增效提质。此外,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一项融合性产业在解放农村生产力的同时,还能吸纳农民就业,让劳动力更自由充分地在城乡之间流动,发挥推动城镇化发展与实现乡村振兴的双重作用,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利条件。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1.资源整合效应。人多地少是中国农业基本国情,小农户占农民群体的大多数。目前,耕地细碎化、经营分散化方式不仅增加农业生产成本,而且会降低农业生产效率。耕地细碎化容易导致耕作成本高、生产收益低,有一些地形较为崎岖的耕地甚至会被擱荒,造成耕地资源浪费。经营分散化会产生高昂的组织、协调、管理成本,阻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的持续化进行。此外,由于水、土地以及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不合理使用,带来了一系列农业生态问题,对土壤和水资源等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可以将一定范围内的农业生产资料进行整合,以进行更有效的生产活动,带动“效率”和“效益”提升。比如,对土地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整合田埂、进行耕翻、建设高标准农田等,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产出。对绿色生产要素进行整合:播种优良农作物品种,使用有机肥和低毒、无毒农药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对农业生产资料和科技研发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借助“产学研”深度融合平台,使得农业科技成果落实到生产实践中,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升级,让农民更有效地开展生产活动,实现提效增收目标。农业社会化服务不仅能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还能吸纳更多的高质量资本和技术人才,高级生产要素积累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从而起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

 2.规模经济效应。规模经济是指长期平均成本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而递减,即成本均摊。投射到农业领域中,农业规模经济指农业企业(农户)改变规模狭小的分散经营,根据生产发展客观要求和自然、经济、社会、技术条件,将土地、机械、农药化肥等生产要素适当集中使用,以获取更大经济效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出现使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农业经营方式发生重要变化,放松自然资源禀赋限制条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户实现规模经营的约束。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缓解家庭农业劳动力约束。非农就业的比较优势吸引了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农村劳动力缺失或质量较差,对农业产出造成较大冲击,土地擱荒以及土地粗放经营现象屡见不鲜。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育完善且市场交易成本低的情况下,劳动力缺失的小农户家庭可以选择购买农业生产性服务,突破固有资源禀赋限制,实现增收。在二元经济中,城乡收入差距会引致劳动力流动,而劳动力流向城市则会通过要素报酬均等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第二,缓解技术约束。农业生产过程中会面于技术限制,导致农户种粮积极性低、规模经营意愿不强。一旦技术突破,农业生产效率将会得到大幅提升,农业收益也会大幅上涨。但是,由于农技推广还未大规模普及,许多农户无法直接获取技术支持,限制了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破解了这一难题,其能为农户带来深耕深翻、无人机植保、机耕机插等技术与设备,从而替代大量人力,能大大增强农户规模经营积极性。第三,缓解资金约束。农业规模经营依赖资金投入,尤其是购买大型农机设备需要大额资金,这些资金投入仅仅依靠小农户是难以实现的,反而会加重农户生产与生活负担。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方面能为农户提供农机相关的社会化服务,节省了农户购买昂贵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的费用;另一方面,为农业公司购买大型农机设备提供资金支持,破解农业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而突破制约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屏障,使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都能享受到规模经营带来的经济效应。其中,农民是最直接的受益人群,享受到的规模经营经济福利效果优于城镇居民,进而使得城乡收入差距缩小。

 3.组织创新效应。现代农业组织是指面向市场配置资源要素、进行专业化生产、广泛参与社会分工协作的农业组织形式,是有效率的组织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组织创新,培育了农业企业、科技企业、农技协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各种组织,将分散且生产力较弱的小农户组织起来,为农业“规模化、规范化”创造了条件。现代农业组织创新是对原来制度的安排调整或变化,其本质是一种更有效制度的产生,是培育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发展主体的重要方式,可以带动资本密集型技术进步,实现农业机械代替劳动投入目标。组织规模的扩大明显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交易费用。农户在没有改变家庭内部资源总量和组合方式的情况下,更加紧密地与外部市场联系,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同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示范效应和要素溢出效应实现资源更有效地配置,优化地区经济结构,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与人力资本视角下的非线性影响

 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初期,农业生产资料、先进农业技术等难以与土地规模经营相匹配,如农业劳动力缺失、农业机械无法开展大面积工作或者是服务资金短缺等都可能使得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不显著,但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长期来看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初始,可能并不会显现出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增收效应和分配效应,随着转移程度加大,农村优质劳动力开始缺失,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作用就会充分显现出来。同样,农村人力资本也需要积累至一定量才能由“量变”转化成为“质变”,农村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对农机、农技应用技能也随之提升,从而有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计

为验证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城乡收入差距的面板回归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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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i表示我国31个省(区、市),t表示2011—2020年;Gap表示城乡收入差距,为被解释变量;As表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为被解释变量;M表示控制变量,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城乡收入差距(Gap)。常用来衡量城乡收入差距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城乡收入比和泰尔指数(Theil),本文选取城乡收入比作为被解释变量。二是考虑到数据可得性,城乡收入比采取的衡量方法为:2010—2013年,采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进行衡量;2013年之后,采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值进行衡量。

 2.核心解释变量: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As)。参考已有的研究,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分别为农业生产资料服务水平、农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水平、农业金融保险服务水平、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五个维度,共计19项评价指标,所有评价指标均为正向指标(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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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变量。相关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GDP)、对外开放水平(TR)、产业结构(IN)及农业种植结构(AI)都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将其作为控制变量。经济发展水平(GDP)采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来衡量。经济发展能带动就业岗位增多和收入增加,缩减相对贫困,因此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城乡收入差距越小。对外开放水平(TR)采用进出口总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来衡量。对外开放水平越高,农产品进口越会挤占农业生产;但是,农产品出口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关于农产品加工以及销售的岗位,而且这些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的就业机会给农民带来的工资性收入往往高于生产性收入,所以,对外开放水平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产业结构(IN)采用第一产业产值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来衡量。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会对居民收入产生重要影响,高端产业发展可以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而第一产业占比越高,给农民带来的收入越少,所以产业结构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正向关系。农业种植结构(AI)采用粮食种植面积与作物总种植面积之比来衡量。在土地资源一定的情况下,粮食种植面积占比高,会压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而粮食作物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低于经济作物,农民经营性收入会有所下降,因此,该变量会拉大城乡收入差距。

 4.门槛变量。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有十分密切的关系,采用城镇化率衡量农村劳动力转移水平(UR)作为门槛变量;此外,农村人力资本也会深度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故同时采用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衡量农村人力资本水平(HC)作为门槛变量。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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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量结果与分析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结果

 3为2011—2020年全国31个省(区、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指数。可以看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平均指数从2011—2015年的0.223提升到2016—2020年的0.270,总体呈现缓慢增长趋势。

 各省、市、自治区农业社会化发展水平存在差异,2011—2020年仍有17个省(区、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一方面,自然资源禀赋好的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水平高,最典型的是黑龙江,通过充分发挥自身自然禀赋优势挖掘农业发展潜力;另一方面,先进的科技水平也能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架起通向高水平发展的桥梁,如广东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依靠科学信息平台、金融保险机构和涉农服务部门等资源,以科技创新驱动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然而,资源禀赋欠缺的或者科技发展动力不足的省、自治区,如西藏、贵州和宁夏,社会化服务发展较为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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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证结果

 1.基准回归结果及异质性检验。采用固定效应进行分析,结果见表5。其中模型(1)为未加入控制变量的基准回归,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显著为负;模型(2)加入了控制变量,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系数仍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回归结果稳健,农业社会化服务确实能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模型(3)、模型(4)加入了核心解释变量平方项进行回归,其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再结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指数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为正“U”形,这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理论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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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控制变量来看,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外开放水平均与城乡收入差距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这与理论机制分析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发展能为农民提供更多第二、三产业相关就业岗位,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保持一致。产业结构与农业种植结构与城乡收入差距没有显著关系,因为产业结构是用第一产业占比进行衡量,农业产值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增加,会挤占其工资性收入;农业种植结构中粮食作物面积越多,意味着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同时,也意味着农民收入降低的可能性增加。

 为进一步论证农业社会化服务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把城乡收入差距分为城镇居民收入(UI)与农村居民收入(RI)两部分,分别讨论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其的影响。结果显示,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都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系数分别为2.7694与3.2827。可见,对农村居民的增收效应明显大于城镇居民,说明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此外,参考相关研究,将全国31个省(区、市)划分为粮食主产区、粮食主销区与粮食产销平衡区,结果显示: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其中产销平衡区影响最大,系数为-3.1037。因为在粮食产销平衡区,农业社会化服务给农民带来的增收效应能被及时反债,大部分地区产销对接不存在滞后性,农民生产性收入增加发挥了减贫效应,缩小了城乡收入差距。粮食主销区的影响最小,可能是农业社会化服务在粮食主销区的发展需求与发展速度小于粮食主产区和粮食产销平衡区,因此,带来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效应也小于其他两个区域。

 面板门槛效应分析。双重门槛模型效应显示,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单门槛效应,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UR)的门槛值为0.40,农村人力资本(HC)的门槛值为6.69。同时,不同发展水平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力资本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城乡收入差距水平之间的影响存在差异。当城镇化率处于低水平(UR<0.4)时,对应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城乡收入差距二者之间不存在相关关系;当其处于高水平(UR>0.4)时,二者之间的影响系数为-1.53,且在1%统计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说明当城镇化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才会显现出其能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减贫作用;同样,当农村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大于门槛值6.69年(HC>6.69)时,对应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城乡收入差距二者之间才会在1%统计水平上呈现出显著的相关关系,估计系数为-1.7791。即当农村居民受教育水平处于高位时,农村人力资本才会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这与理论机制分析保持一致。


五、结论与建议

以上研究表明:整体来看,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能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这种效应在粮食产销平衡区最强,粮食主产区次之,粮食主销区最弱。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农村居民增收效应大于城镇居民,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存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力资本非线性门槛效应: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人力资本为门槛变量时,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存在边际效应递增的非线性特征。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包括投入资金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以及推广农业新技术等,提升农民生产水平和收入水平,进而起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2)强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镇就业保障。创造条件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非农产业实现高质量就业,不断提高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3)提高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加强农村学校的改造和建设,引进先进的教育技术和设备,提升农村居民文化水平,使其更好地掌握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农机、农技的应用,实现增产增收,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