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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敬忠:农政问题:概念演进与理论发展

作者简介:叶敬忠,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国家级人才计划特聘教授 、北京市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学会农村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学会发展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编。

文献来源: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1期。

摘要:“农政问题”概念由考茨基于1899年正式提出,是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关于如何对待国家发展进程中的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问题以及这四个方面未来走向的争辩中产生的话语,体现了一种基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的进步观。有关“农政问题”的学术研究重点聚焦国家发展进程中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分层与分化和农村治理与动员的转型变迁。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等均在“农政问题”上有着深厚的理论传统。中国学术界需要重拾“农政问题”概念,构建农政转型的中国理论。

关键词:农政问题农政转型国家发展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 

 

一、农政问题:一个固定的学术概念

由菲利普·安东尼·奥哈拉(Phillip Anthony O’Hara)主编的两卷本《政治经济学百科全书》于1999年正式出版(奥哈拉主编,2009a,2009b)。该百科全书精心挑选了政治经济学领域的450个词条进行阐述,其中之一便是“Agrarian Question”(O’Hara,1999:8),我自2011年以来将其译为“农政问题”。

“农政问题”这一概念的产生和发展带有浓厚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涉及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制度结构和转型变迁一直是重要的考量因素。马克思和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做了很多论述。这些论述说明,资本主义的发展深受国家关于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等方面政策的影响,这些政策也左右了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结构转型。例如,为了抑制地租并确保农产品的低价格和劳动力再生产的低成本,国家常常实施农政改革计划,制定特殊政策以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口进入劳动力市场。马克思认为,对英国来说,其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成功地“消灭”或改造了农民阶级;但对其他西欧国家来说,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等方面到底应何去何从,仍是个不确定的、需要认真进行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问题。在此历史背景下,“农政问题”首先在德国社会尤其是社会民主党内部作为政治问题被提出、讨论,后在社会民主党内的马克思主义与机会主义、修正主义的论战中以及马克思主义和实体主义的论争中作为理论问题被明确提出,进而成为国际学术界广泛使用的学术概念,成为社会发展进程中被普遍使用的政治和政策话语(Hussain & Tribe,1981:72-101;Akram-Lodhi & Kay,2010a)。

确切地说,作为理论问题和学术概念,“农政问题”由当时的马克思主义者卡尔·考茨基(Karl Kautsky)在1899年第一次以德语提出,并被用作其著名代表作的书名——《农政问题》(The Agrarian Question)。此后,“农政问题”在德语、俄语和英语中均有了相互对应的、固定的、具有确切含义的术语表达,分别是Agrarfrage(德语)、аграрный вопрос(俄语)和agrarian question(英语),且常常作为著作或文章的标题或关键词出现。在马克思主义传统里,“农政问题”这一概念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学术意涵。后者虽然随着历史的变迁而发生调整和变化,但其学术传统、理论脉络和演进发展是清晰连续的。早期对“农政问题”的学术研究做出卓越贡献的马克思主义者主要包括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和列宁等。

然而,这一在国际学术界通用的固定学术概念在中国学术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对应翻译,而是多数时候被译为“土地问题”或“农业问题”,有时也被译为“农民问题”或“农村问题”,例如,《农业的政治经济分析》中奥斯卡·J.哈曼(Oscar J. Harmmen)的英文论文标题中的“Agrarian Question”被译为“农业问题”,但正文中多处被译为“农民问题”(哈曼,2008:39-41、51、54、64;Harmmen,1972)。而该书中提奥多·沙宁(Teodor Shanin)和春木棉(Haruki Wada)的两篇著名英文论文标题中的“Agrarian Question”被译为“农村问题”,且未见中文译本中同时附上英文或其他语言原文的情况。在目前已经检索和阅读到的其他学者的文献中,我尚未见到在中文表述后附上英文agrarian question的,但也许由于阅读有限,存在遗漏的情况。如此一来,agrarian question就因百余年来缺少固定的中文概念而未能得到中文学术界的充分认识和应用,导致中国的“涉农”社会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未能有效地对接国际学术传统(叶敬忠,2018,2021)。

2011年翻译出版伯恩斯坦的《农政变迁的阶级动力》(Class Dynamics of Agrarian Change)时(伯恩斯坦,2011;Bernstein,2010),我将“agrarian”译为“农政”,灵感来自《农政全书》,但主要指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这四个方面关于生产与再生产、物质资料与政治权力等方面的社会关系或阶级关系(叶敬忠、吴存玉,2019)。这里的“农”包括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四个方面,“政”主要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政治与政策之意义上的“政”(叶敬忠,2021)。在我看来,agrarian的“农政”之意和agrarian question的“农政问题”之概念,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研究的核心话语(叶敬忠,2018,2021),可以被归入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或政治学的学科范畴。

需要说明的是,此前已有学者使用过“农政”概念,但其语意与马克思主义传统里的“农政”(agrarian)相去甚远。在他们那里,“农政”主要指农业政体、农业政策或农业行政(方海洋,1996;叶依能,1998;李典军,2007:3;李文学,2009:1-4;陈志刚,2012)。此外,在民国时期,受到日本学者的影响,中国的农业高等教育还开设过“农政学”类课程,出版过“农政学”教材。但那时的“农政学”指的是“农业政策学”(许璇,1912;钟甫宁,2000;川田稔,2008)。

为了整体性地理解国际学术传统中“农政问题”的概念,学界必须考究、追溯和辨识这一重要概念及相关理论的历史传统、深刻内涵与演进发展。对它的历史背景、政治目标、研究内容和理论视角等方面的系统分析是这一概念得以被正确使用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农政问题”概念和相关理论框架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或引发进一步的学术争鸣。本文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和价值旨趣下完成的。

 

二、农政问题的含义与论争

其实,“农政问题”不仅具有明确的含义,而且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清晰的发展脉络,是社会发展和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大概念和理论主题。考茨基在1899年第一次将“农政问题”作为正式的学术概念用在其著作《农政问题》中时,就已简洁但明确地指出:

“农政问题”关注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农业的所有变化,具体指:资本是否以及如何掌控农业,彻底改变农业,捣毁旧的生产方式和土地所有权形式并创造出新的生产方式和土地所有权形式。(考茨基,1955:16;Kautsky,1988:12)

虽然这段话看似更关注农业问题和土地问题,但农民问题——尤其是农民的分化与无产阶级化,以及农村问题——尤其是农村的治理与动员等,不仅与农业问题和土地问题密切相连,而且也是考茨基在《农政问题》中研究的重要内容,同时还一直是“农政问题”产生和被论争的过程中的核心内容。

在对考茨基在全书中分析的内容做整体性梳理和分析后,我们可以将其提出的“农政问题”更详细地表述为:为了建立向更高的社会形态过渡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基础,在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和农村社会是否以及如何发生哪些转型和变化,需要采用什么样的政治动员以及制定什么样的国家政策来促进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转型和发展。

要深刻把握“农政问题”的内涵,我们需要充分理解考茨基论述这一概念的政治与策略论辩背景、社会发展与转型目标以及考茨基在《农政问题》中阐释的理论与学术研究内容、政治与政策行动选择,同时需要理解这一概念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及其与实体主义等理论的论争。马克思主义和其他流派的很多思想家,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恰亚诺夫等都对“农政问题”有着不同的思想和学术贡献。本文的目的是向中国学术界介绍和论述“农政问题”概念的起源、基本内涵与理论框架以及演进发展,重点放在对提出这一概念的考茨基在那个时代的思想和学术的梳理和总结上,因为那是这一概念的一切发展变化以及其他理论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就此概念进行理论对话的起点。当然,考茨基的论述很多是建立在马克思、恩格斯等思想家的论著基础之上的,具有显著的继承性。同时,考茨基的很多论述还受到其时代的限制,并不能代表世界资本主义发展的普遍情况。

(一)政治与策略论辩的背景

“农政问题”这一概念的产生源自政治与策略的论辩。可以说,考茨基的《农政问题》起源于政治辩论,目的也是为了辩论,只是以学术和理论的形式呈现了出来(Hussain & Tribe,1981:103)。

 

19世纪下半叶,欧洲的工业以及城市无产阶级运动得到快速发展,而农村问题则未能引起太多关注(考茨基,1955:515;Kautsky,1988:447)。马克思逝世后的一段时期,欧洲的社会主义运动有了很大发展。面对争取同盟军这一革命任务以及农民贫困和农业危机这一现实情况,欧洲的资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政党不约而同地将农民问题、土地问题和农村问题提到自己的政治议程上来(考茨基,1955:515;Kautsky,1988:447;沈汉,2008)。在19世纪末的德国(以及法国、俄国等),农民在总人口中占重要部分,资产阶级统治集团为了赢得农民的政治(选举)支持,仍然让农民保持对小块土地的占有,并对小农施以小恩小惠(Hussain & Tribe,1981:18;王长江,1986)。对于具有鲜明社会主义性质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来说,团结和聚集无产阶级的革命力量,把农民作为同盟军争取在革命的一边,不仅必要,而且十分迫切。因此,“农政问题”成了社会民主党的重要工作,也因此导致社会民主党内部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机会主义长达二十余年(1894年-1914年)的大辩论(Hussain & Tribe,1981:92-93;王长江,1986),其核心便是如何对待农民以及与此紧密联系的土地、农业和农村问题。

1894年,在法兰克福举行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全国党代表大会上,“农政问题”成为最主要的讨论内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小农注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消亡。机会主义者却主张关心农民问题,主张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去研究农业问题,并实实在在地促进农民的利益。他们认为,农业不同于工业,小生产并不会迅速消亡,应支持农民拥有小块土地的权利,减轻直至消除农民被剥夺的过程,保护农民和农业工人免受资本主义剥削,为未来更高的经济形式开辟道路(Hussain & Tribe,1981:76、95-97;王长江,1986)。这种机会主义倾向被恩格斯敏锐地注意到,并促使他于1894年底撰写了《法德农民问题》。该著作虽然针对的是法国工人党的南特纲领,但其实是写给德国社会民主党看的,目的是为了回击党内的机会主义思潮和摆脱小农主义者的困扰。其主要立场是:既要努力赢得农民的支持,又要坚持无产阶级的原则,反对保存小私有制,并断言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小农经济将不可避免地灭亡(Hussain & Tribe,1981:98;王长江,1986)。紧随着恩格斯,考茨基也积极投入了这场论争,并在《新时代》(Die Neue Zeit)杂志上发表一系列文章,认为无产阶级政党的性质和纲领要求其不应为农民提供特殊的利益,坚决反对小农私人占有小块土地的迫切愿望,并认为应告诉农民,他们注定要灭亡,不可能与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农场主竞争(王长江,1986)。

1895年,在布雷斯劳举行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全国党代表大会上,对“农政问题”的讨论被推向一个新的高潮。机会主义者再次出击,认为社会民主党本来就是代表各阶层受苦的人民的党,因此保护农民的要求完全符合党的宗旨。考茨基等人对这些机会主义思潮进行了坚决的反击,指出大规模农业是有效率的,小农农业则是一种时代的残余和无效率的,因此没有任何理由让社会主义的党派支持小农的存续(Hussain & Tribe,1981:99)。通过激烈辩论,考茨基的立场得到了压倒性的支持(Hussain & Tribe,1981:98-100;王长江,1986)。尽管如此,大会还是通过了一个提案,承认“农业与工业不同,有其自身的规律,为了在农村地区开展工作,社会民主党必须重视和研究这些问题”。此后,关于“农政问题”的学术研究和理论讨论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得以开展,很多文章发表在《新时代》杂志上。也就是在此时,考茨基开始撰写他的《农政问题》,并于四年后出版。“农政问题”作为学术和理论概念正式诞生(Hussain & Tribe,1981:100)。正因如此,“农政问题”的论战在1898年德国社会民主党于斯图加特举行的全国党代表大会上进入了更高的阶段——理论斗争的阶段(王长江,1986)。

1895年的布雷斯劳大会之后,德国社会民主党对“农政问题”的理论研究非常活跃,主要理论纷争出现在社会民主党内的考茨基与爱德华·伯恩斯坦(Eduard Bernstein)、爱德华·大卫(Eduard David)之间(Hussain & Tribe,1981:102)。伯恩斯坦和大卫认为,小生产优于大生产,是先进的生产方式,应该保护和发展小农生产,这是“农政问题”的核心;应该发展以生产者合作为基础、能为小块土地所有者带来最大利益的合作社。而考茨基则针锋相对地指出,大经济优于小农经济,小生产根本不是大生产的对手,小农的无产阶级化将使无产阶级农业工人占农村人口的大多数,这是社会民主党要团结的对象;他们与工业工人的利益完全一致,无须制定特殊的支持政策,而是应该建立现代农业基础上的公社土地所有制(考茨基,1955:116-159、200-233、359-398;Kautsky,1988:95-132、168-197、311-344;王长江,1986)。此后,马克思主义与修正主义、机会主义关于“农政问题”的理论争辩和政策分歧一直持续进行着。

(二)社会发展与转型的目标

“农政问题”的缘起是政治论辩,但这些辩论都围绕着社会发展与社会转型方向的议题。对“农政问题”的理解需要充分认识到,这一概念和与之相关的所有讨论在考茨基那里都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形态转型的假设之上的,体现了一种基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的进步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恩格斯,1965:346)。而关于社会发展的规律,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1962:8-9)。马克思主义非常重视经济的发展和物资的丰富程度,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必然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考茨基认为,德国社会民主党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变迁原理,坚信“资产阶级即资本愈发展,无产阶级即现代的工人阶级也就愈发展”,结果是“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即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而“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借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底下抽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恩格斯,1958:466、472、479)

在《农政问题》中,考茨基强调,社会民主党永远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经济进步的政党,是社会发展的政党,目的是将整个社会从现代资本主义阶段发展到更高形式(考茨基,1955:375、507;Kautsky,1988:325、440)。社会民主党的历史任务就是要促进社会的发展,使之跨越资本主义阶段,而无产阶级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唯一动力(考茨基,1955:400;Kautsky,1988:346),只有雇佣工人阶级才有力量使社会过渡到比资本主义更高的阶段(考茨基,1955:376;Kautsky,1988:325)。在考茨基看来,虽然当时德国的农业小生产者的数量庞大,但他们和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被绑定在了一起,利益趋于一致,这意味着无产阶级大家庭人数的增加(考茨基,1955:212、232;Kautsky,1988:179、197)。

考茨基指出,受资本主义现代化大生产方式支配的农业生产是一种比拥有小块土地的封建式小农生产更加先进的生产方式。为了社会的进步,为了社会形态向更高形式发展,我们不能阻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论是工业还是农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奠定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考茨基,1955:516;Kautsky,1988:448)。对于机会主义者提出的理解农民苦情、保护农民利益的思想,考茨基指出,虽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经济的进步对人民群众来说往往是贫困与退化的根源,但若抵制进步则会导致更坏的结果,因为这种进步是人民群众最终得到地位提升和解放的基础(考茨基,1955:377-380;Kautsky,1988:326-328)。社会民主党必须促进社会发展,只有这样,无产者才不会退回到小资产阶级的生活条件或思维方式中去,无产者才能提高生活水平和思维水平,才能超越资本主义社会的水平(考茨基,1955:417;Kautsky,1988:361)。因此,为了实现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在一定的或较为短暂的历史阶段里,必须将社会发展置于无产阶级利益的前面(考茨基,1955:376;Kautsky,1988:325)。社会民主党在农村的政策一定要包括一切有利于农村无产阶级的措施,有利于大农业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措施(考茨基,1955:400;Kautsky,1988:346)。

当然,这一切都是为了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前提基础上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实现社会主义。那时,这些在当时社会生活中被歧视的农民和农业工人将成为社会里有希望的人,或将占有很幸福的社会地位(考茨基,1955:511-512;Kautsky,1988:444)。最终,胜利的无产阶级将解放乡村——将那些愚昧、贫穷和邋遢的乡村人口充斥其中的乡村田园转变为自由、快乐和骄傲的人民居住的花园(考茨基,1955:521;Kautsky,1988:453)。

(三)理论与学术研究的内容

在《农政问题》中,考茨基关注的理论重点是在经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背景下,为了实现社会形态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这一政治目标,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在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产生的转型和变迁。具体来说,他在农业方面关注的重点是生产方式,在农地方面关注的重点是所有权形式,在农民方面关注的重点是分化和无产阶级化,在农村方面关注的重点是治理与动员。

把握“农政问题”的学术和理论研究的深刻含义,需要理解和明晰五个层面的结构:(1)宏观层面,指将以经济进步和社会发展为基础的社会形态变迁作为宏观背景;(2)中观层面,指以某阶段某国家所处的某特定社会形态——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所处的资本主义形态——为中观背景;(3)微观层面,指为了实现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过渡而在某特定阶段发生的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四个方面的结构转型与变迁;(4)具体层面,主要指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分化和无产阶级化、农村治理和动员;(5)操作层面,指对微观层面和具体层面的那些主题进行具体的学术研究和理论阐述。考茨基在《农政问题》中对这些主题进行了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的操作化。

第一,在农业尤其是农业生产方式方面,考茨基指出,无论是农业的大生产还是小生产都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支配,马克思主义原理既适用于工业与城市,也适用于农业与农村。虽然农业并不会完全沿着工业的模型发展,而会遵循自己的规律,但这绝不是说二者的发展是对立和不相容的,它们其实只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不可分离的要素(考茨基,1955:16-17;Kautsky,1988:11-13)。资本的势力并不会只限于城市工业,还会随着其力量的不断强大逐渐征服农业(考茨基,1955:24;Kautsky,1988:19)。农业变革的力量并非来自自身,而是来自城市(考茨基,1955:38-41;Kautsky,1988:30-33)。资产阶级革命带来了新的农业生产方式的需要。现代农业的发展使农业更加依赖城市,农业的进步也依赖城市,而且科学与商业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考茨基,1955:70-71;Kautsky,1988:57-58)。农业大生产与小生产的优劣之辩是考茨基分析的重点。考茨基认为,农业的资本主义大生产必将取代小生产,因为大生产优于小生产,其原因包括耕种上人力、物力、耕畜的节约,较高的农业机械效率,贷款使用和产品销售的优势,劳动分工,科学的管理计划,等等。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使得大生产永远保持效率领先的优势。小生产与大生产的抗衡所依靠的只是劳动者最大的勤劳和努力以及无限的节俭(考茨基,1955:132-133;Kautsky,1988:109-110)。

第二,在农地尤其是农地所有权形式方面,考茨基指出,要使社会形态从封建社会向更高级过渡,首先必须消灭封建的公社土地制度,建立完全的私有制,使土地完全为了市场和竞争需要而被自由经营者所有。这样,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土地成为完全的私有财产,所有者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自由生产(考茨基,1955:40-43;Kautsky,1988:33-35)。现代农业生产完全是资本主义的,带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即土地的私有产权形式和农产品的商品性质(考茨基,1955:72;Kautsky,1988:59)。在资本主义现代农业生产中,土地所有者与资本家可以合二为一。这样,他们除了企业利润外,还可获得全部的地租,其原因就在于大生产的优势和土地私有制(考茨基,1955:115;Kautsky,1988:93-94)。农业大生产需要土地的集中,但只有集中小地产,才能转变为大的生产方式。因此,小生产的消减是大生产出现的必要前提,农民小块土地的私有产权是农业迈向现代大生产、大发展的重大障碍(考茨基,1955:175-176;Kautsky,1988:145-146)。由此,考茨基坚决反对小农私人占有小块土地的愿望。

第三,在农民尤其是农民分化方面,考茨基研究了隐藏在资本主义农业生产方式背后的农民分化和小农无产阶级化问题。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随着商品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手工业逐渐被城市工商业排挤,最终走向消亡,农民因而成为纯粹的农业生产者。对农民来说,手工业与农业的分离使得其依赖封建共同体的那种生活的独立性、保障性和自由性逐渐消失。农民逐渐依靠市场,而高利贷者和商人的结合常常使农民陷于对他们的依赖之中并受到剥削。此时,农民不得不出卖土地,或出卖其唯一的商品——劳动力,雇佣劳动现象随即产生并普遍起来。这样,剥削与被剥削之间、有产者与无产者之间的阶级对立逐渐侵入农村和农民家庭(考茨基,1955:19-24;Kautsky,1988:14-19)。但是,在雇佣劳动方面,现代资本主义大农业与小生产在一定时期内是相互需要的。现代资本主义大农业本身无法制造和保持其所需要的所有雇佣劳动力。而在农村,没有任何财产的雇佣劳动力几乎是找不到的,很多人耕种着零星的土地(考茨基,1955:191-192;Kautsky,1988:159-161)。正是这些小生产者自己生产了资本主义农业大生产最需要的生产资料——劳动力。可见,就像资本家和无产者一样,大生产者与小生产者相互需要,而小农生产者更加具有无产者的性质(考茨基,1955:196-199;Kautsky,1988:164-167)。

第四,在农村尤其是农村社会治理和政治动员方面,考茨基研究了剥削型的城乡关系和农村虚空化,以及在农村进行政治动员和阶级斗争的策略。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城市与农村在文化条件上的差异越发拉大。国家税收主要被花费在城市中,用于建设各种机构和组织设施,而农民却享受不到相关的福利(考茨基,1955:250-252;Kautsky,1988:212-214)。不仅如此,城市及工业还从农村和农业方面夺取了劳动力。而且,交通道路发展越迅速,城市与乡村往来越便利,农业劳动者就越熟悉城市关系,越容易跑到城市去。很多年轻而又能自立的人逃往城市,其中大部分是身体健强且有能力、有知识的人。这些都增加了城市与农村间的智力鸿沟(考茨基,1955:256-267;Kautsky,1988:218-227)。考茨基撰写《农政问题》的目的是将理论研究用于农村的政治动员和阶级斗争,因为“农政问题”整体性地关系着农村的政治斗争和社会形态(Hussain & Tribe,1981:133)。考茨基坚信,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历史任务就是团结无产阶级群众,在农村就是要团结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小生产者,建立无产阶级政权。德国社会民主党要让农民认识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他们参与社会进步,一切都是为了农民的长远利益。因为,与改良现时的社会相比,农民从社会主义制度中可以有更多收获,他们的生活和社会地位将得到彻底提高,农村也将最终成为人民居住的花园(考茨基,1955:516;Kautsky,1988:448)。

(四)政治与政策行动的选择

研究“农政问题”不仅是为了服务于政治与政策辩论,还包括明确的政治、政策和行动的立场与方案。考茨基《农政问题》的第二部分“社会民主党的农政方针”就是社会民主党有关农业、土地、农民和农村的政治方向和政策选择。在农业方面,虽然农业遵循自己的规律,但农业发展与工业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应该制定与工业完全一样的农业政策(考茨基,1955:471;Kautsky,1988:409)。在农地方面,虽然农民对小块土地私人占有抱有迫切的愿望,但这是农业迈向现代化大生产的发展障碍,因此社会民主党不能制定保护农民现时利益的特殊政策(考茨基,1955:379;Kautsky,1988:327)。在农民方面,若期待农民在当时的社会中转向合作,就很可能让农民借助合作社下资本主义大生产的优点来巩固其土地私有权,因此不能把它视为拯救农民生产方式的一种手段,不能把当时的农业合作社视为通往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而加以支持。真正的生产合作只有在胜利的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根据自己的利益组织社会关系时才能达到(考茨基,1955:363、469;Kautsky,1988:314、408)。在农村方面,国家政权名义上的“重农”政策其实是在保护城市阶级的利益,对农村人口倒是一种损害。因此,社会民主党要求在乡村实行人民自治(考茨基,1955:475-476;Kautsky,1988:412-413)。

(五)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传统

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尚未充分关注“农政问题”概念及其理论传统。其实,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农政问题”尤其是农业和农民的问题一直是经典马克思主义关注和研究的核心议题(Hussain & Tribe,1981:viii;周凡,2008:1)。西方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农政问题”的学术传统有很多精彩的梳理(Bernstein,1996;Akram-Lodhi & Kay,2010a,2010b;Byres,2012:10-15)。

政治经济学对农业的重视始于18世纪50-70年代的重农学派(奥哈拉主编,2009b:1025-1027)。但农业政治经济学的科学研究始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起源的分析。资本主义制度具有矛盾的二重性,即一方面资本和劳动的物质利益创造过程是剥削性的、残酷的、非人道的,另一方面其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又是实现经济繁荣和更高级社会的物质基础,是无产阶级被压迫者革命胜利后过上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Akram-Lodhi & Kay,2010a)。马克思将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现更高形态社会制度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无产阶级身上(马克思、恩格斯,1958:479),即只有资本主义自身所制造出来的无产阶级——他们自由得一无所有,不拥有任何生产资料,但可以自由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才能消灭阶级社会,消灭剥削(马克思,2004a:197)。这是马克思关于“农政问题”分析的起点。假如农民群体本身既具有小资产阶级的性质,又具有无产阶级劳动者的性质,那么彻底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伴随其中的工人阶级怎样才能发展起来?马克思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将切入点放在了对前资本主义小农耕作、小商品生产和农业资本之间关系的分析上(Akram-Lodhi & Kay,2010a;马克思,2014:32-45、70-74)。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已经对农业与工业的关系以及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做了深入的分析。对农业发展来说,马克思认为,就是要“消灭”农民,将他们变成雇佣工人。这样,农业中社会变革的需要和社会对立就和城市相同了,从而可以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撕断农业中的那种封建宗法式的纽带(马克思,2004a:578-579)。马克思指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建立在对农民的剥夺和农民无产阶级化的基础之上。在英国资产阶级形成的原始积累中,最重要的事件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地同自己的生存资料分离,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形成全部过程的基础”(马克思,1964a:823)。马克思在《论土地国有化》中分析了反对农民所有制而支持土地国有化的逻辑(马克思,1964:64-67),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分析了作为一个阶级的小农的性质(马克思,2009:461-578),在《资本论》第三卷里讨论了地租及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问题(马克思,2004b:693-919)。这些论述都为后来的“农政问题”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Hussain & Tribe,1981:18)。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将英国式的通过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来成功“消灭”或改造农民阶级的途径视为世界各国的唯一选择。与此相反,在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对农民小块土地所有权的剥夺既可以通过如英国圈地运动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农民分化的机制,即可以通过多种选择来扫除农业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堡垒(Akram-Lodhi & Kay,2010a)。

建立在马克思的一系列思想和理论基础上的“农政问题”在19世纪末成为德国社会民主党政治策略论辩的焦点,并于1899年在考茨基那里以《农政问题》一书的方式使论辩达到顶峰,从而成为一个理论和学术概念,被正式普及、使用。这其中有着恩格斯——尤其是其著作《法德农民问题》——的开创性贡献(Hussain & Tribe,1981:1-2;Krishnan,2008)。恩格斯分析指出,对于农民来说,小农即小块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必然走向灭亡;在农地方面,要坚决反对农民保留小块土地的小所有制;在农业方面,应该把各小块土地结合起来进行大规模经营;在农村方面,社会主义工人政党要吸收人数众多的农村无产者和小农;而在政治立场方面,则既要努力赢得农民的支持,又要坚持无产阶级的原则(恩格斯,2009:507-531)。

同在1899年,几乎是在考茨基出版《农政问题》的同一时间,列宁出版了《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它同样源自19世纪后期俄国社会主义运动中科学社会主义和实体主义之间关于农民命运和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前景问题所展开的论战(沈汉,2008)。列宁指出,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理论既适用于工业也适用于农业,资本主义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已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俄国的资本主义在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和劳动社会化方面彰显了历史的进步,为社会主义革命创造了物质前提。小生产在未来必然要被资本主义大生产取代。俄国的农业资本主义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不仅把务农者变成了雇佣工人,而且推动了机器工业。列宁深刻地认识到农民的两重性。一方面,农民深受资本主义和农奴制残余的双重压迫,具有强烈的革命性;另一方面,他们的小资产阶级性和内在的业主倾向又与无产阶级革命具有对抗性。列宁认为,村社农民根本不是资本主义的对抗者,旧的农民不仅在分化,而且将被彻底瓦解和消亡,将被完全新型的农村资产阶级和农村无产阶级代替,而介于这两种新型农民之间的是中等农民。列宁还论证了工人阶级作为社会的政治领导力量的作用和农民作为无产阶级同盟军的作用(列宁,1984:I-VIII、11、39、145-154、549)。

马克思、恩格斯、考茨基和列宁为推进有关“农政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政治策略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时代的变化,对“农政问题”的讨论也在不断地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到20世纪中后期,新近独立的国家亟须解决国家发展的原始积累和社会转型等关键问题,而他们的发展处在资本主义市场持续扩张的进程之中,其面临的农政问题显然已不同于过去的农政问题(Bernstein,1996)。在此背景下,更多开放性的农政理论不断涌现。比如,当代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并不是资本主义农政转型与资本原始积累的必要条件,形成国家发展的原始积累的机制与动力复杂而多元,且越加隐蔽,因此对农政问题的研究和分析路径也将与过去十分不同(叶敬忠、吴存玉,2019)。

可以说,自诞生至今的一百二十余年间,西方学术界有关“农政问题”的学术研究和理论争辩从未间断过。其中,当今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自20世纪末一直持续到今天的“拜尔斯—伯恩斯坦论辩”(Byres-Bernstein Polemic)(Kumar,2017)。

在拜尔斯看来,“农政问题”的核心是“那些实质上在农村地区持续存在的、影响农村地区和一般意义上的资本积累(尤其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资本积累)的障碍元素”(Byres,1996:26)。拜尔斯认为,任何一个成功的国家或地区的发展都需要以成功的“农政转型”为前提,只有发生某种形式的顺利的农政转型,农业才可以不再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体资本主义转型的障碍(Akram-Lodhi & Kay,2009:21)。拜尔斯指出,对于落后或不发达的社会来说,存在三种一般性的农政转型路径,即资本主义路径、社会主义路径和实体主义路径。因此,农政转型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候和任何社会条件下都必须在农业部门发展出彻底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但是,资本主义农政转型仍然是最为重要的路径。在当今社会,农民的社会阶级分化仍然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并制造出农业资产阶级,后者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并通过向城市提供产品和发展国内市场来为国家发展做贡献(Byres,1996:5;Akram-Lodhi & Kay,2009:21;Kumar,2017)。

伯恩斯坦对拜尔斯的“农政转型”进行了批判性分析。他指出,经典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强调农业的资本主义转型,目的是为了使农业部门能够为城市资本主义工业化提供剩余(原材料及资本积累),并为工厂工人提供廉价的生活资料。然而,在世界范围内的开放经济条件下,进口的货物和服务(包括食物)已经变得非常容易获得,流动的无国界的资本足以为工业化提供支持。这意味着全球资本主义发展不再需要去考虑农业、农地、农村和农民方面存在什么障碍因素,即完全不再需要考虑如何在国家层面解决“农政问题”了。在此背景下,伯恩斯坦认为应该区分“资本的农政问题”(agrarian question of capital)和“劳动力的农政问题”(agrarian question of labour)。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劳动力的农政问题”或许仍然具有某些分析意义,但“资本的农政问题”已经不再重要。伯恩斯坦认为,资本主义农业中已经不再有小农的存在,人们要么是资本主义农场主,要么是小商品生产者或农业工人(Bernstein,1996,2006;Kumar,2017)。当然,世界上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现实与伯恩斯坦的这些假设并不完全印合。

可以肯定的是,在马克思主义领域,无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考茨基—伯恩斯坦大卫论辩”还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拜尔斯—伯恩斯坦论辩”都将持续下去。即使是某个特定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其对“农政问题”的认识和立场也可能因分析角度不同或时代变迁而十分不同。

(六)其他理论的立场与观点

“农政问题”的学术系谱中,马克思主义和实体主义是两个非常重要的理论框架和分析视角。除此之外,尚有新古典与新制度经济学、生计框架、后现代与后结构主义三大理论思潮。它们均在与考茨基建立的“农政问题”概念框架进行的对话或论辩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论观点以及政治或行动立场。

实体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在考茨基于1899年将“农政问题”作为学术概念提出之前,实体主义就在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这四个方面有着明确的政治立场和理论观点,因此,实体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农政问题”上保持着长期的论辩传统。在此过程中,恰亚诺夫将实体主义对“农政问题”的学术研究推向了新的理论高度。其中的一个标志便是恰亚诺夫于1923年出版的《农民经济组织》(恰亚诺夫,19961923),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恰亚诺夫—列宁考茨基论辩”或“实体主义—马克思主义论辩”。在农业方面,实体主义重视小农农业生产方式的独特性和纵向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在农地方面,实体主义着重声明土地的权利属性,并重点探讨土地社会化的分配形式以及土地合作制的未来形式;在农民方面,实体主义在“生存小农”的价值结构中探讨农民“贫富循环”的分化形态以及农民未来稳固存续的命运;在农村方面,实体主义以村社特性和基础结构立论,重视村社文明的超历史性,并在社会转型中关注乡村价值的留续。结合社会情势的变化,实体主义对农政问题研究论域的拓展集中在对全球普遍兴起的“再小农化”的理论分析以及对社会反向运动的实践倡导方面(恰亚诺夫,1996;叶敬忠、张明皓,2021)。

新古典与新制度经济学则在市场资本主义的整体框架下研究“农政问题”。该理论将农民看作理性的个体,以此为基本假设与分析单位进行微观或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分析。该理论认为,农民可以做出理性决策且不受权力关系的钳制,农民的行为非常类似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公司,他们会不断寻求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机会。该理论将“农政问题”或“农政转型”的核心视为不断寻求稀缺要素资源的最优配置以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的过程,其中,私有产权的界定和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在此理论框架下,农民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农村需要市场化和商品化的彻底改造,农村发展需要将农民带入市场或将市场送给农民,农业是创造财富和收益的产业,农地需要适当的制度以确保农业产业以及土地本身获得最大收益和增值。该理论并不关注马克思主义对阶级和权力关系的分析(叶敬忠、王丹,2019)。

生计框架是一套实践性较强的分析框架。该框架将个体农民或农户家庭作为分析单位,进行微观层面的行动分析。在此框架中,一切分析和思考的起点是“农民现在有什么”,而不是“农民现在没有什么”(Scoones,2009)。农户生计的建立需要从其可控制、可支配和可获及的生计资本入手,充分开发、动员和利用这些资本,并调动农户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来创造发展机会(Bebbington,1999)。在生计框架下,农民是具有能动性的行动者,农业生产尤其是小农农业或家庭农业是生计策略的重要内容,农地是重要的生计资本,而农村则为农户生计活动提供重要的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以及社会资本(社会网络、信任与互惠关系等),农村同时也是农民生计创新和多元生计策略建立的空间。生计框架不关心宏观的社会形态是资本主义制度还是其他社会制度,不关心阶级政治和权力关系,而是关心当下可以采取的实用性的改善生计的行动和策略(叶敬忠、贺聪志、许惠娇,2019)。

后现代与后结构主义是一种批判性理论思潮。该理论对“农政问题”的观点和立场在宏观上来自其整体上对社会进化观和现代化理论的合法性和客观性的反思与批判,在微观上来自其对发展主义路径的分析性解构。该理论框架强调农业应该避免工业思维的改造,倡导“地育万物,量力而出”和永续农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主张发展小农农业与新技术手段有机衔接的混杂型农业方式;同时,强调农地应该避免过度的商品化,重视土地的生计和保障功能。该理论还认为,农民应该建立自己的社会组织,农民的日常实践中蕴藏着建设经济和满足需求的有效方式,农民的生活方式应该被尊重和给予足够的空间;农村应该避免用城市的思维来治理,要尊重农村人口和各族群的历史文化传统,选择符合其价值和标准的替代性发展路径以及本土知识、文化传统和现代智慧相结合的人与自然共存的混杂型发展模式(周穗明,2003;埃斯科瓦尔,2011:174、264;叶敬忠、汪淳玉,2018)。

 

三、重拾农政问题:构建中国农政转型理论

中国社会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普遍使用的“三农问题”话语对引起全社会关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总称,“三农问题”被频繁用于社会讨论和政策文本之中,是大众化和通俗化的社会和政策术语。但作为一个学术话语,“三农问题”的概念界定并不明确,理论体系并不清晰,国际对话并不通畅(叶敬忠,2018)。与此同时,本可与中国的“三农问题”建立一定关联的、具有深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传统的、国际通用的学术概念——“农政问题”(agrarian question),未能被中国学术界充分认识和应用。

作为一个理论和学术概念,“农政问题”在使用德语、俄语和英语等西方语言的学术界一直是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学的通用固定概念。其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中得到了充分呈现,在考茨基的著作中有整体性阐述。虽然构成“农政问题”的各要素如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制、农民分层和农村治理等主题在中国分别有过广泛的讨论,但作为有确切定义的整体性学术概念,agrarian question在中国学术界始终未能形成对应的固定中文概念。可以说,很多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中译版以及国内对这些文献的讨论和研究中所使用的“土地问题”“农业问题”“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在很多情况下对应的是一个统一的固定概念——“农政问题”(叶敬忠,2021)。

“农政问题”的学术研究内容非常明确和具体,即主要考察国家发展进程中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发生的重大结构转型和变迁及其具体呈现,主要包括农业的生产方式、农地的所有权形式、农民的分化和无产阶级化以及农村的治理和动员。无论在政治上还是在理论上,马克思主义对发展进程中的“农政问题”的重视都有着长期深厚的传统,并与有着悠久传统的俄国实体主义展开了长久的辩论。在马克思主义领域内,既有经典的“考茨基—伯恩斯坦大卫论辩”(或“马克思主义—修正主义机会主义论辩”“大生产—小生产论辩”),也有当代的“拜尔斯—伯恩斯坦论辩”。在实体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之间,则有“恰亚诺夫—列宁考茨基论辩”。此外,新古典与新制度经济学、生计框架、后现代与后结构主义三大理论思潮也对“农政问题”保持着独特的理论观点和政治立场。其中,还存在着“斯科特—波普金之争”(或“道义经济—理性小农之争”)(郭于华,2002)。

中国的“涉农”社会研究可以在多年来对“三农问题”的研究的基础上转向“农政问题”这一国际学术话语。从作为中文学术概念的“三农问题”的局限来看,这一转向非常必要。事实上,中国的“三农问题”概念至今仍未被国际学术界接受,中国的“三农问题”研究至今仍未能形成真正的国际对话和国际交流。这是因为“三农问题”概念只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合称,本身并无实质意义。“三农问题”一直遭遇国际翻译和传播的困境,因为无论是意译还是音译,传递出去的仍然只是“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的总称,可以指任意方面的“涉农”问题。结果导致“三农问题”本身未能成为国际上通常使用的学术概念。而与此同时,将农地纳入研究和分析框架,构成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等特定议题四维一体的“农政问题”概念在国际学术界则有着长期的传统,是一个固定而通用的学术概念。但中国学术界并未能够充分应用这一概念进行国际交流和对话。这导致中国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大量研究成果未能与国际学术界产生良好的互动和交流,中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故事和基于中国实践的理论成果也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充分地讲述和推介给国际社会和国际学术界(叶敬忠,2018)。因此,在学术研究和发展实践日益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的农村社会研究亟须借鉴或采用国际学术传统中的“农政问题”概念,从“三农问题”话语转向“农政问题”话语。

“三农问题”到“农政问题”的话语转向,还可以为中国的农村社会研究带来新的视野。历史经验表明,“农政问题”是实现国家发展的核心议题。若一个国家的发展出现问题,常常是因为没有处理好或解决好其“农政问题”。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无法脱离“农政问题”,都必须恰当理解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性质和功能,必须找寻适当的“农政转型”道路,实现适当的农政变迁(叶敬忠,2021)。围绕“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西方学术界在理论层面发展出了马克思主义和与马克思主义进行对话的其他四大理论视角(实体主义、新古典与新制度经济学、生计框架、后现代与后结构主义);世界各国在实践层面探索出了多种农政转型道路,如英格兰式、普鲁士式、美国式、东亚式(日本式、韩国式)道路等(Byres,1996:23-26;Bernstein,2010:27-32)。社会科学研究强调理论脉络和知识传统,因此中国的农村社会研究既要立足于国家的发展现实和历史经验,也要充分汲取马克思主义百余年来关于“农政问题”的理论思想以及其他理论思潮的学术成果。无论是乡村建设运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抑或是乡村振兴战略,其实质都是为了探索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成功转型路径。而这正是“农政问题”和“农政转型”的理论关切与实践目标。因此,在有关中国发展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采用“农政问题”这一话语,可以全面衔接起百余年来的理论传统和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突破“三农问题”话语的理论视野和对话局限。

此外,中国在发展实践中积累了处理和解决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转型问题的丰富经验。可以说,改革开放之前三十年的国民经济体系建设和改革开放之后四十余年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离不开一系列土地权属制度、农业生产现代化转型、乡城劳动力制度、乡村有效治理等的创新与安排,即便是对国际资本的利用,也是以对国内“农政问题”的谨慎处理为前提的。对这些经验——包括中国特色的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结构和农村社会治理如何为国家的整体发展做出贡献——进行理论总结,并分享给世界其他后发国家,将具有重大意义。但现实是,中国的发展成就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认同,可是中国的“农政问题”理论和“农政转型”路径尚未被国际学术界充分了解。

需要说明的是,从“三农问题”到“农政问题”的话语转向并不否定社会科学本土概念的重要性,也非一味将西方概念生搬硬套在中国的现实之上。我们不必将“三农问题”和“农政问题”看成是两个对立的话语,也不必以“农政问题”绝对替换“三农问题”。但我们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农政问题”这一概念以及围绕这一概念的学术传统和各种理论思潮之内与之间论争对话的脉络,需要认识到建立在“农政问题”基础上的很多其他学术概念(如“农政转型”“农政变迁”等)被国际学术界普遍运用的现实。我们需要在社会讨论或政策设计等领域继续保持“三农问题”的中国话语特色,同时利用和发挥对接相关理论传统与世界经验的“农政问题”的国际话语优势。

重拾“农政问题”概念,需要对“农政问题”在当今社会的内涵做进一步的界定。考茨基在1899年对“农政问题”的定义囿于当时的社会背景,主要关涉的是农业资本主义的不完全转型或资本主义在农村的不充分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影响。在他之后,不同时代对“农政问题”内涵的理解时有更新。在任何时候,“农政问题”都是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而国家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因此,“农政问题”也将持续不断,没有终结之时。当然,对于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和社会背景来说,发展既可以指社会主义发展,也可以指资本主义发展;既可以指社会主义主导的生产方式,也可以指资本主义主导的生产方式。所以,“农政问题”并非一定要限定在某一种特定社会形态方向上的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结构转型,它将取决于国家和社会的具体条件与背景。此外,为了更好地研究和分析“农政问题”,还必须充分把握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基本属性与本质特征。

对于当前的中国来说,国家的发展坚持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此背景下,结合“农政问题”的内涵与变迁,我们可以将中国当前的“农政问题”定义为:为了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国家整体发展,如何理解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基本属性;在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和农村社会方面是否以及存在哪些实质性阻碍因素;如何解决这些阻碍因素以及如何使农业生产方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和农村社会发生转型以成为国家整体性发展的动力;需要采用什么样的政治动员以及制定什么样的国家政策来促进这些转型和发展。

中国的未来发展将面对新的“农政问题”。中国每年有约1.7亿农民工进城,农村尚有近6亿留居人口(陈锡文,2018;国家统计局,2021),其中包括大量的留守人口、相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伴随着资本不断渗透进农业和乡村,农业生产既有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也有小农农业的持续存在。在确保农民农地承包权的情况下,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在乡村共同体记忆不断式微和乡村虚空争议不断的情况下,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启动。在中国的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这四个方面,可以见证的是各种形态的混杂共存,如现代农业与小农农业、承包与流转、去小农化与再小农化、乡愁与振兴,等等。这些复杂的现实充分说明了“农政问题”在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同时,由于国家发展的需要,中国从很多亚非拉国家进口大量农产品,使得其他国家的“农政问题”与中国自身的“农政问题”缠绕在了一起(Akram-Lodhi & Kay,2010b)。

这一复杂现实对中国社会科学界提出了挑战。一方面,“农政问题”概念未能被中国学术界恰当地认识和应用,而中国二十余年来主要使用了“三农问题”概念。与此同时,国际学者有关中国“农政问题”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而国内学者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则有丰富积累。因此,我们需要在“三农问题”和“农政问题”之间实现有效的话语衔接,在“三农问题”研究的基础上重拾源自马克思主义传统的“农政问题”概念以及围绕“农政问题”概念形成的多元理论发展成果。

另一方面,面对快速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时代问题,学术界需要更好地理解和阐述中国的农政转型道路。这一时代需要迫使我们重新认识、梳理和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农政思想,同时汲取其他相关理论的优势元素,借此更好地应对中国农政问题,讲述中国农政故事。例如,面对乡村振兴这样的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我们发现,马克思主义在乡村振兴基础理论方面仍处于总体指导地位,而实体主义可以是乡村振兴的价值引领,新古典与新制度经济学可以是乡村振兴的效率保障,后现代与后结构主义可以是乡村振兴的反思取向,生计框架则可以是乡村振兴的底线思维(叶敬忠、张明皓、豆书龙,2019)。

总之,中国学术界需要重拾“农政问题”的研究传统,汲取百余年来的理论营养。这将使中国的国家发展和中国的学术研究在21世纪的今天重新见证自19世纪末积累、传承而来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作用和活力。重拾“农政问题”概念,研究中国农村发展实践,构建中国农政转型理论,总结中国式农政转型道路,需要中国学人开放视野,梳理脉络,在延续传统的同时不断拓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