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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娟丽、王瑞:“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政治哲学意涵再阐释

作者简介:叶娟丽,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瑞,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献来源:《邓小平研究》2026年第1期

摘要:邓小平的经典命题“发展才是硬道理”因在实践中的发展成效而使其内在的规范结构在既有研究中重视不够,因此,有必要从政治哲学意涵拓展其研究空间。通过引入正当性与治理理性概念并据此搭建的规范—制度—实践三维框架研究发现,“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通过确立发展作为政治价值的优先地位,强化了以发展绩效为重要支撑的治理基础,也推动了我国治理理性从计划导向到结果导向的转型。从政治哲学视角阐释“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正是为了将“发展”转化为一种具有明确规范指向的政治价值,既为构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供给理论素材,也为理解当代中国国家治理实践提供重要切口。在今天的语境中,“发展”本身已经转化为一个涵盖质量、结构、公平与可持续性的复杂概念体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创新理论对“何谓发展、如何发展、为谁发展”这些根本问题作出了更加成熟、更具时代意义的回应。

关键词:“发展才是硬道理”;正当性;治理理性;高质量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回顾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要求。可以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们党长期以发展为第一要务,特别是坚持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的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方位的集中体现。从历史渊源上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要求与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的经典命题“发展才是硬道理”一脉相承。站在“十五五”关键时期回望历史,这一经典命题的意义不仅体现在对改革开放实践的直接指导作用上,更在于它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逻辑。从改革开放初期直至新时代,这一命题始终处于中国政治话语与制度实践的核心位置,构成理解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关键切口。

围绕这一命题,我国学术界总体呈现出高度肯定、持续阐释但理论解释路径相对分化的特点。主流研究普遍将“发展才是硬道理”视为邓小平理论的核心命题之一,强调其在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改革开放与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意义。政治学、经济学与思想史领域的研究,多从历史语境、政策成效与理论体系内部逻辑加以论证,形成了较为丰富的解释资源。然而,这一命题涉及的执政逻辑与治理理性转型意涵,在学术讨论中还未得到充分的理论阐释。

具体地说,既有研究形成了三种不同的研究路径。

第一类可概括为思想史-背景化解释路径,着重将“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置于改革开放初期国内发展困境与国际环境变化的历史语境中加以理解,突出其纠正“以阶级斗争为纲”、确立经济建设中心地位的历史意义。如顾伯平、王怀超等研究指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集中体现了邓小平对时代主题与中国国情的深刻判断,是贯穿其理论体系的核心思想。同样,在海外中国研究中,这一命题也与改革开放史紧密相连,“发展才是硬道理”以及南方谈话中的一系列命题被视为中国改革开放走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标志。总之,这一路径有助于揭示“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历史合理性,但多停留在经验描述层面,对其规范内涵与理论结构缺乏系统分析。

第二类研究属于政策导向-工具性解释路径,将“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视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政策原则,强调其在解放生产力、推进现代化中的现实功能。如李叙芳、傅明和张春香等从发展战略、改革路径和政策成效角度,论证该命题对经济体制转型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意义;一些研究也因此将中国经济令人印象深刻的两位数快速增长归因为邓小平“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及其影响下的国家发展战略的实践结果。这类研究强化了“发展”的实践效用,却往往默认其价值中立性,较少反思发展何以被置于优先地位以及这一排序本身所蕴含的规范含义。

第三类研究可归为意识形态调整解释路径,重点关注“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转型中的作用,强调其在塑造执政理念、巩固意识形态正当性方面的意义。如姜迎春、金民卿等指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辩证发展逻辑,并为后续发展理念提供思想资源;该命题被认为在结束冷战意识形态对抗、缓和东西方紧张局势、促使中国重新调整国家政治方向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邓小平也因此被称为伟大的实干家。然而,这一路径多聚焦话语层面的调适,对该命题如何具体改变国家治理的理性基础与运行逻辑,论证相对不足。

总体而言,既有研究从历史、政策与意识形态层面对“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作出了较为充分的阐释。在发展理念已完成历史性转型的今天,我们仍有必要超越经验性与工具性理解,从政治哲学视角进一步追问该命题在执政基础建构与治理理性转型中所发挥的理论功能。因此,本文的核心任务在于追问这一命题在理论上解决了什么样的政治哲学难题。


二、研究设计与分析框架:正当性与治理理性的双重视角 

围绕“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高度凝练但内涵丰富的政治命题,本文并不将其仅仅视为改革开放语境中的政策导向或经验判断,而是将其作为一个具有规范意义、制度指向与实践后果的综合性政治命题加以阐释。为此,本文在研究设计上引入“正当性”与“治理理性”两个核心概念,尝试通过政治哲学与国家治理理论的交叉视角,揭示该命题在中国政治中的深层理论意涵。

(一)分析视角的选择:正当性与治理理性的双重进路

为了理解的方便,在分析视角上,本文首先引入政治哲学视角的正当性概念。

在政治哲学意义上,正当性是指一个政治体制或政府被其社会成员广泛认为拥有“正当统治权力”的理由或依据,并因而接受其统治、服从其命令、配合其政策执行。它既包含对权力来源、行使方式的认可,也包含对权力所产生政治结果与社会效果的认可。从后果论的角度来说,在政治生活中,政治权力结构、行使政治权力的方式、政治秩序和政治关系的稳固都可以体现为对正当性的诉求。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其经典理论中区分了三种纯粹的正当性来源:理性基础上(基于对已制定的规则与程序的信仰)、传统基础上(基于对悠久传统的神圣性以及根据这些传统行使权威者的正当性的牢固信仰)、超凡魅力的基础上(基于对某个人的罕见神性、英雄品质或者典范特性以及对他所启示或创立的规范模式或秩序的忠诚),即我们通俗所说的法理型、传统型与魅力型(卡理斯玛型)正当性。现代西方国家主要依赖所谓的法理,即通过宪法、选举、程序和权利保障来确立执政正当性。然而,这一正当性模式并不能简单移植到所有政治体制之中,涉及制度条件与社会基础的差异。

关于正当性的分类,本文采用周濂的做法,即分为政治正当性和证成性。其中,政治正当性是一个回溯性的概念,关注的是权力的来源和谱系;证成性则是一个前瞻性的概念,关注的是权力的效用和达成的目的。显然,“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命题,关涉作为“证成性”的正当性意涵。基于正当性视角对这一命题的研究,意味着我们在原有解释该命题“为何有效”“如何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追问这一命题在规范层面回应了什么样的正当性问题,它如何改变了社会主义制度自我证成的方式,又如何在意识形态与实践之间搭建起新的正当性桥梁。通过这一视角,本文试图将“发展才是硬道理”从经验层面的成功叙事,提升为一种规范重构的政治哲学命题。

同时,本文还引入了国家治理视角中的治理理性概念。

在国家治理研究中,“治理理性”即国家的“治理理性”,既指涉国家仅以自身而非其他任何外在的或内部的因素为目的,又指涉实现作为目的的自身必不可少的手段。更通俗地说,“治理理性”并非单纯指某一时期的具体政策取向或制度安排,而是指国家在长期治理过程中形成且相对稳定的,国家在理解自身职责、界定治理目标、选择治理手段以及评估治理成效时所遵循的一整套行动逻辑与判断标准。它涉及国家如何理解自身职责,如何设定治理目标,如何在多重目标之间进行排序以及如何评价治理成效。

从理论上看,治理理性是一种介于规范理念与制度实践之间的中介性概念。一方面,它不同于纯粹的规范价值判断,并不直接回答“何为正义”或“何为善政”;另一方面,它也不同于具体政策工具或内容,即不回答“政府采取了什么政策”,而是为政策选择提供一套隐含的正当性逻辑,回答的是“政府基于何种理由认为某种政策是合理的、正当的、应当被优先实施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治理理性可以成为分析国家行为一致性与制度演化方向的重要切入点。

既有研究通常从不同维度区分治理理性类型。例如,有学者区分以规则、程序和层级控制为核心的形式理性(或控制型理性),与以结果、绩效和问题解决为导向的实质理性(或实践理性)。前者强调过程的合规性与对权威的服从,后者则强调治理是否实现预期目标及其社会效果。

本文在分析框架中引入治理理性概念,目的并不在于对不同治理模式作规范评价,而在于揭示:当政治正当性的证成方式发生变化时,国家“何以认为某种治理方式是合理的”这一判断逻辑将如何随之调整。换言之,治理理性在本文中被视为连接规范层(价值排序与正当性)与实践层(政策执行与制度运行)的关键分析工具。因此,在这里,治理理性并不被预设为固定不变的变量,而是作为一种可被建构、也可以发生转变的国家行动逻辑,用以解释“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规范命题如何在制度与实践层面产生持续而深远的影响。

(二)规范—制度—实践三维分析框架

基于正当性和治理理性两个核心概念,本文拟构建一个由规范到制度再到实践的三维分析框架,以系统揭示“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理论结构及其现实影响。

规范维度,关注的是“发展为何具有优先正当性”的问题。与将发展理解为中性的政策工具不同,“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实际上完成了一次关键性的政治价值重排:发展被确立为具有先决地位的政治价值,成为稳定、公平、制度完善等其他目标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与此同时,这种价值排序并非一种封闭的价值独断,而是内含持续存在的目标差异,例如效率与公平、速度与稳定、当前收益与长期正义之间的关系。规范维度的分析,正是为了揭示这一命题在价值层面所确立的优先序结构及其内在限度。

制度维度,聚焦的是“正当性如何被制度化并得以持续生成”。具体而言,“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推动了一种以发展成效为重要支点的正当性表达方式,但这一规范理念要转化为社会主义制度正当性的稳定来源,必须依托制度化机制加以固化。这一过程需要通过发展规划制度、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资源配置与激励制度以及政策试验制度等关键制度安排,将“发展优先”从价值宣示转化为跨周期、可持续的制度安排。制度维度所要说明的,正是这种正当性如何通过制度配置被嵌入国家治理结构之中,从而具备可执行性与可持续性。

实践维度,重点分析“制度化正当性如何具体塑造国家治理的行动逻辑与运行方式”。在这一层面,本文考察的是正当性机制对治理实践的反向塑造效应,即发展成效成为重要正当性来源之后,国家治理在实践中所发生的系统性变化。这种变化集中体现在政策目标的重新排序、资源配置原则的调整以及干部考核与责任机制的重塑之中。随着发展绩效被持续纳入治理评价体系,国家治理逐步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实践逻辑,强调可衡量的成效、可比较的绩效和可问责的责任,这也构成“发展才是硬道理”由政治理念走向制度化运行的关键环节。

通过上述规范-制度-实践三维分析框架,本文试图展示一种从规范到制度、再到实践的理论建构路径。这一路径不仅有助于全面理解“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政治哲学意涵,也为分析中国政治中的其他经典命题提供了一种可参照的分析框架。通过正当性与治理理性的双重视角,本文试图打破一些学者将中国政治简单理解为“政策导向”或“经验主义”的研究惯性,展示其背后所蕴含的规范逻辑与理论结构,从而为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提供更具解释力的分析工具。


三、“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规范结构

“发展才是硬道理”并不仅是一个经验性判断或阶段性政策导向,更是一个在政治价值排序、制度正当性与治理评价标准上具有清晰规范结构的政治命题。其理论意义并不在于提出“要发展”这一重要主张,而在于通过对“发展”与“硬道理”的重新界定,完成了对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中政治价值体系的重大调整,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实践提供了稳定而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支点。

(一)作为重要政治价值的“发展”:政治价值排序的规范重构

在邓小平的理论语境中,“发展”从一开始就不是狭义的经济增长概念,而是一种以改善人民生活为最终指向的综合性政治价值。其核心并不在于技术层面的增长效率,而在于其对政治价值体系中优先序的重新排列,将“发展”置于优先地位。

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生活。发展生产,而不改善生活,是不对的;同样,不发展生产,要改善生活,也是不对的,而且是不可能的。”这一论断清晰地表明,发展与改善人民生活并非可以彼此替代的价值选项,而是存在着严格的因果与前提关系。发展被界定为改善生活的必要条件,而非可有可无的政策偏好。

更为重要的是,邓小平将“发展”直接嵌入社会主义的价值内核之中,赋予其规范正当性。他强调:“我们革命的目的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离开了生产力的发展、国家的富强、人民生活的改善,革命就是空的。”在这一表述中,革命、社会主义与发展之间被建立起内在的规范关联:发展不是社会主义的外在工具,而是其存在意义的内在要求。

正是在这一逻辑下,邓小平坚决批判了“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也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的观点,直言其“荒谬”。他明确指出:“当然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我们要发达的、生产力发展的、使国家富强的社会主义。”这并非对社会主义价值的削弱,而是对其规范内容的深化——社会主义不仅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革命性、科学性、先进性为重要正当性来源,而且以能否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增强国家实力为核心标准。

因此,“发展”在这里并非技术性手段,而是一种具有明确规范指向的政治价值。邓小平通过反复强调“社会主义首先要发展生产力”,“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进而将“发展”提升为关乎国家生存、制度存续与人民福祉的重要政治价值。这一价值排序的确立,构成了“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规范基础。

(二)“硬道理”的规范指向:不可回避性与结果导向的现实检验

如果说“发展”界定了政治价值的优先序,那么“硬道理”则进一步规定了这一价值在政治实践中的规范约束方式。“硬”并非意味着强制性或简单的技术理性,而是体现为至少两重重要的规范指向:其一,发展问题的不可回避性;其二,以实际结果为核心的现实检验性。

一方面,“硬道理”确立了发展具有不可回避的规范地位。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邓小平指出,反对霸权主义、实现祖国统一和推进四个现代化建设,是当时中国面临的三项重大任务,但这三件事能否做好,主要看“我们自己的事情干得好不好……要看我们自己经济建设成就的大小”。他进一步强调,无论是国际事务中的地位提升,还是国家统一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都要求我们的经济建设搞好”。这一论断清楚表明,在邓小平看来,发展并非诸多政治目标中的一个选项,而是所有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条件。不发展,其他目标便失去现实支点。因此,“发展优先”并非价值偏好,而是一种生存性判断和选择。

另一方面,“硬道理”体现出鲜明的结果导向与现实检验性。邓小平反复强调政治判断与制度评价必须回到实际效果之上。在经济与制度问题上,他更是明确提出了压倒一切的检验标准:“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这一判断事实上确立了一种以发展绩效为核心的治理理性。它将抽象的制度优越性命题,落实为生产力发展和人民收入增长的实证考察。

在面对“姓资还是姓社”的根本性问题上,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了广为人知的判断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一标准将“发展”转化为一种制度与政策的检验原则,体现出“硬道理”的现实主义取向。

(三)“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三重关系

尽管“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确立了发展在政治价值体系中的优先地位,但这一命题并非价值独断,也并不等同于发展至上主义。相反,邓小平在论述中始终保持着对发展优先所可能引发问题的高度警惕。

首先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邓小平明确承认效率优先只具有阶段性的合理性:我们“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这是坚定不移的”;但他同时警告,如果只顾“多劳多得”而忽视整体利益和社会纪律,便会破坏社会主义目标。因此,他强调先富的目的在于“带动”和“帮助”后富,最终指向共同富裕。这体现了阶段性效率优先与终极公平目标之间的辩证关系。

其次是速度与稳定的关系。邓小平一方面指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另一方面又反复强调稳定的前提性意义:“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在南方谈话中,他进一步阐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不平衡和波动是相对的,但如果因过度谨慎而丧失发展机遇,则会“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发展与稳定并非对立,而是需要在动态中协调。

最后是当前收益与长期正义的关系。邓小平坚决反对以短期福利承诺替代长期发展能力,强调“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生活”,“考虑任何问题都要着眼于长远”。这种跨时间的考量,使发展优先不至于沦为短期主义,而是服务于可持续的制度正义。

总体来看,邓小平“发展才是硬道理”经典命题并非简单的政策判断,而是一个在政治价值排序、正当性基础与治理评价标准上具有清晰规范结构的政治命题。它既确立了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价值的优先地位,又通过结果导向的治理理性转变以及对发展至上主义的高度警惕,为中国治理实践提供了一种避免极端化的发展规范框架。这一规范结构构成了邓小平理论最具原创性的政治哲学贡献之一。


四、“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政治哲学意涵  

“发展才是硬道理”并非仅仅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关键节点上提出的一句政策性判断,而是一个具有深刻政治哲学意涵的规范性命题。它既体现了邓小平对中国现代化处境与社会主义实践困境的深刻洞察,也在事实上调整了中国政治正当性的表达方式与国家治理的理性结构。正是在这一命题的引导下,中国政治逐步拓展出以发展绩效为重要支点的正当性资源,并完成了从计划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治理理性的历史性转型。

从政治哲学角度看,“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其“发展”判断本身,而在于它通过持续改善人民生活,通过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绩效,进一步巩固了与中国国情、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相契合的正当性基础。

(一)正当性的中国式表达:以发展绩效为正当性的重要支点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尚处于形成与发展阶段,中国亟待对已有的正当性基础作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并使之更可持续。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以发展绩效为重要支点的正当性”逐渐成为影响当时中国政治的重要理念。所谓“以发展绩效为重要支点的正当性”,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实际治理绩效——尤其是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民生改善和国家能力提升——来获得公众支持的政治正当性类型。但需要强调的是,邓小平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并非对西方正当性理论的简单套用,而是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创造性表达。

具体地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贡献,在于它将“发展”明确确立为政治正当性的重要检验标准。邓小平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必须通过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来体现。在这一逻辑中,发展不仅是政策目标,更是重要的正当性来源。经济增长、就业机会扩大、生活水平提高、社会秩序稳定等,构成了中国政治正当性的重要现实基础。正是通过持续的发展绩效,社会主义制度得以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认同。

与西方正当性理论不同的是,中国式“以发展绩效为重要支点的正当性”并不以个人权利最大化为价值起点,而是在兼顾个人权利的同时强调集体福祉、国家能力与长期稳定等多维度目标。它并不否认社会主义的规范目标,而是将这些目标的实现路径锚定在发展之上;它更不否定传统的制度正当性,事实上,现阶段中国国家治理呈现的是“以发展绩效为重要支点的正当性”和制度正当性并重的格局。

(二)治理理性的转型:由计划导向到结果导向

如果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在规范层面重塑了政治价值的排序逻辑,那么在实践层面,这一命题最为深远的影响,在于改变了国家如何理解自身角色的深层逻辑,体现在国家治理理性的结构性转型之中。

在高度计划的经济体制下,中国国家治理长期依赖一种以管控、计划为中心的治理理性。这种理性以计划指标完成度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强调行政命令、层级服从。邓小平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实质上是对这一治理理性的根本性变革。他反复强调,判断政策、制度乃至改革方向的根本标准,应当为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这一判断逻辑的转变,首先体现在政策目标与排序逻辑的变化上。在过往偏重形式理性(即重视理念与程序上的合规性)的治理模式下,多项政治目标在逻辑上处于并列地位,其优先级往往由当时的政策偏好决定;而在“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逻辑中,发展被明确置于先决位置,成为其他目标的实现前提。这并非否认其他目标的正当性,而是通过价值排序,重构政策优先级体系。

其次,治理理性的转型还体现在资源配置原则的调整上。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资源配置主要通过行政指令完成,强调计划的完成与分配的均衡;而在“发展才是硬道理”的结果导向理性下,资源配置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与效率考量,国家角色从微观领域的“直接分配者”转向宏观与制度层面的“规则制定者与市场调控者”。这一转变并不意味着国家退出,而是意味着国家治理方式的理性化转型。

最后,结果导向的治理理性必然要求责任机制的重塑,强调责任与绩效挂钩。这一逻辑为后续制定与实施以经济绩效、民生改善和治理效果为核心的干部考核制度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使治理结果成为政治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更深层次看,治理理性的转型本身即是正当性基础变化的内在体现与要求。当发展绩效成为政治正当性的重要来源时,国家治理自然需要围绕“如何持续产生成效”来组织自身行动逻辑。从这一意义而言,“发展才是硬道理”不仅是一项发展命题,更是一项深刻构建国家治理方式与正当性基础的政治哲学命题。

(三)发展的辩证意涵与理论边界

从历史背景看,邓小平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首先源于对中国所处历史阶段的清醒判断。在长期贫困与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任何脱离发展基础的规范理想都难以获得现实支撑。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发展被赋予了生存性意义:没有发展,国家能力无法巩固,制度稳定无法维系,人民生活改善无从谈起。

当然,这一判断并不否认公平、正义或理想目标,而是强调这些目标的实现具有严格的条件性。发展在此并非终极价值,而是实现其他政治价值的必要前提。而且,与简单的发展主义不同,邓小平对“发展优先”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他清楚地意识到,一旦发展被绝对化,可能引发三类风险。其一是社会不平等的结构性扩大。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本身具有激励意义,但如果缺乏制度调节,可能会影响正当性基础。因此,邓小平反复强调“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正是试图为发展优先设置边界。其二是生态与资源压力。虽然在当时语境下生态议题尚未成为显性议题,但邓小平对“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批评,已经隐含对不可持续发展模式的警觉。其三是治理工具主义倾向。结果导向如果脱离规范约束,可能导致只看指标、不问过程,甚至侵蚀社会公正与制度信任。邓小平强调“两手抓”,并指出“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这一辩证思想正是对治理工具主义的提前防范。因此,“发展才是硬道理”并非一种无限扩张的价值命令,而是一种自觉设限的规范命题。


五、结论

回溯历史,“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并非一项孤立的政策判断,而是对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这一整体历史进程中核心难题的集中回应。更准确地说,它回应的是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根本问题:在制度建设尚未成熟的条件下,社会主义国家应当以何种方式重建自身的政治中心与行动轴线。因此,“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历史意义,首先在于它完成了对社会主义政治逻辑的一次方向性校准:在经历长期以革命动员和意识形态斗争为主导的政治实践之后,邓小平明确将“发展”确立为社会主义的中心任务,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道路上来。

更进一步说,“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命题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自身正当性基础的历史性调整。新中国成立后,政治正当性主要来源于革命胜利、政治动员;而在改革开放初期,时代呼唤一种新的、能够不断自我更新的制度正当性形式。在这一背景下,“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以高度凝练的方式,将政治正当性的重心转向持续可感的治理绩效,使发展成果、民生改善和国家能力提升逐步成为制度正当性的重要来源。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该命题以极其简洁的方式,为政策试验、制度弹性和一种新的绩效责任制打开了空间。可以说,“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不仅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正当性,也为改革得以不断深化提供了广泛的政治共识,使中国能够在保持制度持续稳定的前提下实现结构性转型。

进入新时代,中国的发展条件、发展目标与发展约束均已发生深刻变化,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内部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凸显;但“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命题并未因此失效,其现实意义恰恰在于,它为当代中国重新理解“什么是发展”“为何发展”“如何发展”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展开的规范起点。也正因为这一命题本身并未将“发展”限定为单一增长目标,它才具有在不同时代条件下创新发展的理论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党的十九大报告宣告“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在今天的语境中,“发展”已被赋予更加综合、更加结构性的内涵。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到对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生态文明、安全韧性以及新质生产力等多重目标的追求,“发展”本身已经转化为一个涵盖质量、结构、公平与可持续性的复杂概念体系。在这一背景下,“发展才是硬道理”命题的现实意义,在于它坚持了一种基本判断,即无论发展理念如何更新,发展始终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基础条件。正如习近平指出:“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公平、正义、绿色与安全,都需要以可持续的发展能力为前提。更为重要的是,该命题在当代依然构成中国治理理性的底层逻辑。一方面,它始终要求治理必须接受现实效果的检验,反对脱离实际的形式化治理和指标主义;另一方面,它的务实取向与开放结构,也为发展理念的不断升级提供了规范空间。在这一逻辑下,今天提出的“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发展理论正是在坚持发展优先这一前提条件下,对“何谓发展、如何发展、为谁发展”这些根本问题作出的更加成熟、更具时代意义的重大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