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何晓斌、赵青矣:中国离县域中产社会还有多远——县域中产的特征、构成和发展趋势

作者简介:何晓斌,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长聘副教授;赵青矣,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

文献来源:《探索与争鸣》2025年第10期

摘要:共同富裕在社会结构上的重要体现,即中等收入阶层规模的持续扩大与“橄榄型”社会的形成。当前,我国的大中城市已展现出中产社会的特点,但县域的社会结构离中产社会还有较大距离,县域中产社会的建设是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重点和难点。综合分析多期全国性调查数据可以发现,县域中等收入阶层比例较小但规模不断扩大、地位不断稳固,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第三产业和市场部门;在生活方式和观念特征上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点;城市化和市场化是塑造县域中产社会的重要动力。测算显示,虽然我国县域中产的规模增速近年有所放缓,但仍有望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县域中产社会(中产比例大于45%)。在“十五五”规划即将开启的背景下,需要以市场的良性发育、县域数字化、“以人为中心”,积极推动县域中产规模稳定增长。

关键词:中等收入阶层;县域中产社会;共同富裕;社会结构;城市化



一、县域:中产社会建设和共同富裕推进   的着力点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中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在这一背景下,共同富裕成为党和国家下一阶段的重要发展目标。从党的二十大报告到《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再到2023年底《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印发,我国加速弥合社会差距,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创新成果。

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共同富裕在社会结构上的具体体现,即贫富差距的缩小以及相应的“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建立。这意味着社会分层体系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即是中等收入阶层比例的扩大与维持。换言之,中等收入阶层比重成为衡量共同富裕的直接标准,而中等收入阶层的生活状况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共同富裕的质量。而在中国,社会分层呈现“四个世界”的特点,城市与农村、大城市与中小城市之间展现出截然不同的社会结构形态:近年来,我国的大中城市的社会结构已经呈现出中产社会的特点,但在相对欠发达的、以农村为主的地区,“土字型”社会结构依然明显。而县域在地理空间和经济结构上恰恰符合后者的特点,这意味着其是中等收入阶层未来的重要增长点,因而也是我国建设中产社会的重要着力点。综上,笔者认为,当下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环节,即是在县域建成“橄榄型”社会结构,实现县域中产社会的目标。

郡县治,天下安。根据最新的统计年鉴数据资料,截至2023年,我国县域占全国国土面积的90%左右,占大陆人口和GDP比重分别为52.5%和37.8%,其在承接大中城市产业有序梯度转移、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就业等方面作用巨大,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县域这一地理空间同时也集中了中国绝大多数的低收入人口、包含着几乎所有的农村地区和农村人口,其中居民面临平均收入和生活水平不高的境况,因此成为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和迈向共同富裕的政策切入点。总的来看,县域地理面积大、人口数量多、经济地位重要但发展相对落后。因此,推动县域建成中产社会,既成为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也是这一过程中所需面对的重要挑战;分析县域中等收入阶层的现状,对提升县域中产比重、改善中产生活质量,乃至提升共同富裕质量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然而,现有对中等收入阶层的考察要么聚焦于全国并展现宏观状况,要么集中于上海、广州等少数巨型城市,县域这一广土众民的区域反而成了被忽视的对象;学界对于中国县域中产的构成、观念、行为与生活方式尚缺乏系统研究,对于县域如何建成中产社会也缺乏直观、定量的理解。本文的研究正是着眼于上述研究的不足而展开,致力于从社会分层的视角丰富对县域这一被忽视的社会单元的理解,同时从理论上探究中国未来中等收入阶层成长的驱动力和阻碍因素,进而为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提供切实的政策建议。

具体研究思路如下:首先,利用具有代表性的全国调查数据,对中国县域中产的规模、结构、地域分布进行分析;全景展现县域中产在收入、财产、消费等生活状况、思想观念和社会态度上所呈现的特点,并针对这些特征进行理论分析。其次,通过比较各期数据,对县域中产结构在过去十年间的变化进行刻画,并进一步测算其规模增速,以此为凭据使用不同类型的增长模型,对我国建成县域中产社会的时点进行不同约束条件下的预测。最后,在此基础上,为县域中产社会的建设和共同富裕质量的提升提出政策建议。


二、县域中产的构成、生活方式与社会心态

参考当前社会学界探讨中等收入阶层的常见研究思路,我们将首先关注其整体性的规模与构成,接着深入其日常生活中,从客观的生活方式与主观的社会心态着手形成对该群体更为深入的理解。如前所述,中等收入阶层比例的扩大是社会学视域下共同富裕水平和质量的集中体现,而县域中产的发展是目前我国中产社会建设的薄弱环节,因此也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所在。通过对县域中产全景式的描摹,笔者意在更好地说明由这一群体所支撑的共同富裕进程当下进展如何,未来又将实现怎样的发展。

本文主要使用截至目前发布的关于中国家庭的最新调查项目数据,并综合其在其他年份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该项目通过多种科学抽样方式,以个体和家庭为主要关注对象,追踪中国居民的各项信息及其变化情况,力图使每期数据都对当代中国社会的整体状况具有一定代表性。

(一)县域中产的规模与构成

针对中等收入阶层的测量,国内常见的有两种标准:一种是仅以收入作为单一衡量指标,其以当年全国人口的平均年收入作为基准线,将处在基准线以下50%和基准线以上3倍之间的人群定义为“中等收入阶层”,而数据收集当年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883元。借此,我们可以测得,当年我国县域社会结构中收入下层占比约为55.10%,中等收入阶层占比为43.50%,而收入上层占比约为1.40%,橄榄型社会结构已经初见端倪。然而,收入维度单一,仅能反映个体经济资本的占有量;且其本身波动性较大的特点,使得以其为基准测得的群体规模在不同年份间的变化较大,因而无法反映社会结构本身的相对稳定性。除此之外,将收入作为对社会结构分布式刻画的衡量标准,其本身也忽视了结构中不同层级间的社会关系。

本文主要采用社会学界更常见的另一种以职业为核心的衡量标准。社会学者普遍认为,职业能够反映个体的综合地位和社会关系,其波动性也相对更小,因此可以作为社会分层的主要依据。特莱曼通过对世界范围内60个国家的85套职业声望数据进行整合,提出了标准的职业社会经济地位指数(ISEI),这一地位指数被认为具有强有力的国际效度。因此,我们首先分别以ISEI为依据绘制了数据收集当年中国县域与城市的社会结构金字塔图。如图1、图2所示,不难看出,县域虽然已经逐渐远离“倒丁字型”社会结构,但其中产比例依然相对较小,多数人口集中在社会结构中的相对靠下位置;而在城市,社会结构已经明显呈现出橄榄型特征,底端的人口分布规模相比县域大大减小,中产人口占据更为庞大的比例。在中国情境下,李强认为,ISEI得分在40分以下为职业下层,40~66分为中等收入阶层,而66分以上则被视作职业上层,下文所论及的县域中等收入阶层即是居住、生活在“非城市地区”,且ISEI得分在40~66分的群体。笔者使用该标准进行计算发现,在城市,中等收入阶层占总人口的比例已经达到了29.88%,而在非城市的县域地区,这一比例约为17.43%。与之相对应,在城市和县域,职业下层的占比分别为58.85%和77.24%。

我们可以进一步考察县域中产的地区和产业部门分布状况。首先,东部与中部地区县域内中等收入阶层占总人口的比例大抵相当,为20%左右;而东北地区、西部地区县域内中产人口占比相对较小,分别为13%和14%。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域差异密切相关,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县域内中产比例也相对更高,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县域内中产比例也相对较低。总体来看,我国县域中产社会的发育在地区间存在着不平衡状况。其次,传统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中,中产占比相对较低,而在教育、公共管理、文娱体育等第三产业中,中产已经成为行业的主要组成群体。事实上,在县域第三产业的从业者中,中产的占比约50%;与之相对应,全部县域中产中,有76%集中在第三产业内,而只有24%分布在第一、第二产业。从就业部门看,有近68%的中产在县域的市场部门就业或自主创业(其中45%的中产是市场雇员,23%的中产是创业者),而只有29%的中产在体制内就业;县域中产这一就业部门的分布与城市非常相似,在城市,有68%的中产在市场部门就业或自主创业,而体制内就业者也约为29%。不同的是,县域市场部门所有从业者中,中产的比例仅有30%,而城市的比例相对更高,达到了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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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揭示了县域中产在人口学上所呈现出的基本特征。从性别来看,县域中产以女性为主,但女性占比略低于城市;从户籍来看,县域中产中拥有非农户籍者只有约1/4。上述人口学特点,与前述中产在行业、产业间的分布以及地区间中产比例的不平衡共同说明,县域中产规模的扩大与城市化、市场化及其所带来的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息息相关。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服务业的壮大,县域的劳动力特别是女性劳动力的生活、工作空间发生了改变,市场的新兴需求使得她们不断走出家门,从传统的“家庭主妇”转变为服务业的从业人员,而其所从事的职业很多都是典型的中产职业;与之相反,男性或因外出打工,或因继续留在制造业或农业部门,未能在本县域迅速获得中产身份。而县域中产有超过半数是35岁及以下的青年群体,年龄结构相比城市更加年轻化,这侧面反映了县域中产社会的发育相对较晚,对于很多家庭而言,年轻世代是家族历史上的第一代中产。在文化和政治身份层面,县域约35%的中产有高等教育经历,其中14%的中产是中共党员;对比可知,县域中产的平均人力资本虽逊于城市中产,但高于全国人口的平均水平。除此之外,在婚姻家庭层面,县域中产的结婚比例和育有子代的比例与城市中产相差不大,但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体现了县域中产很可能与他们在城市的同阶层群体一样,有着区别于传统的婚姻家庭价值观念,以及相对更加开放的婚育选择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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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域中产的生活方式

接下来,我们尝试从收入、财产和消费三个角度,考察县域中产的生活方式。表2直观展现了县域中产的收入样态,由此可见,县域中产在家庭收入总量和劳动性收入(包括工资和经营性收入)上低于城市中产,但高于全样本的均值,这生动地体现了中等收入阶层在经济层面上展现出的“中等收入”特质。相反,其财产性收入相对较低,甚至低于全样本的均值。如上的收入格局反映到收入结构上,县域中产的劳动性收入占比达到了高于其他组别的78%;而财产性收入占比仅为2%,低于社会的平均水平。

表3以财产为核心的分析提供了进一步的信息,与收入相比,县域中产与城市中产在财产上的差距达三倍左右,其中在金融资产上的差异为两倍左右,而在住房资产上的差距则超过三倍。城市中产不但平均拥有的房产数量更多,且住房资产占资产总量的比重也更大。这可能是由于住房商品化以来,中国城市和县域间住房价格存在着显著差距。有研究指出,地方房价与城镇化水平和经济发达程度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房价膨胀,不同地区、城市中心区与非中心区之间增幅差异巨大,使得房价的地理差异进一步凸显。这也使得即使住房面积相同,城市中产与县域中产住房资产的总量也大相径庭,遑论房产数量本身有一定差距的现实;而地方房价和房租的差异也使得两类中产利用住房资产获利的空间差异较大。进一步而言,县域中产虽然在金融资产总量上小于城市中产,但这一财产类别在他们各自的财产结构里都只占据相当小的一部分。不过,由于城市金融市场发育更完善、金融投资渠道更畅通,且城市中产的金融知识更丰富、金融素养更高,其相比县域中产更能利用这一资产获利。换言之,县域中产财产性收入占比更低,一方面源于其财产积累规模不足,另一方面源于县域的经济特征,即住房价值和房租相对更低、金融资本的可兑换性不足等;而更低的财产性收入占比则衬托出相对更高的劳动性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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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可以考察县域中产的消费状况。如表4所示,无论是在支出总量还是在各项具有理论意涵的消费类别上,县域中产都体现出了“中等消费群体”的支出特征,其相较全样本消费支出更高,但低于城市中产。而在消费结构上不难发现,县域中产享受型消费占消费总额的比例低于城市中产,这既展示了其尚未达到城市中产的整体生活质量,也展现出这一群体本身重视实用、克勤克俭的消费观念。而在发展型消费上,在中国人普遍重视教育的文化背景下,教育支出占总支出比例均较高且差别较小,县域中产相对城市中产的教育支出占比较高,也反映出其更强烈地希望子代通过读书改变命运进而离开县域到大中城市生活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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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域中产的社会心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分化不断加剧,各社会群体在思维意识、价值选择层面日渐多元化。由此,社会分层研究也开始转向主观层面,通过探究个体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对自身境况的判定模式以及获得感的社会分布,预测个体的生活状况、行为模式与社会行动。对此,我们首先针对县域中等收入阶层的主观阶层认同进行分析。研究发现,阶层认同与客观阶层位置间的差异在县域各阶层普遍存在,且各阶层均展现出明显的“趋中认同”,即认定自己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相对最高,这与学者基于全国其他调查数据(如CGSS)的发现是相符的。其中,县域中产中有51%认为自己属于中等收入阶层,而城市中产有56%认为自己属于中等收入阶层。相比于城市,县域各阶层“趋中认同”的态势并不那么明显,这体现了平均意义上更好的经济与教育状况对主观阶层认同的塑造作用。

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其他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的社会态度变量。研究发现,县域中产对陌生人的信任,也即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信任”低于城市中产,这可能是由于县城熟人社会的特点,使得其信任本身高度嵌入在特定的社会网络中,因而难以形成城市中一般意义上基于市场经济、公民属性和声誉信号的信任机制,进而导致社会信任水平相对较低。而在幸福感上,城市中产因享有城市中更加丰富的物质与精神文明成果也显著更高。

最后,我们采用2023年7月至8月在共同富裕试验区浙江省进行的“县域共同富裕研究与实践”调查,对上述结论进行稳健性检验。从理论上看,该县域的共同富裕水平虽在全国领先,但在示范区内仅处于中等位置,基于此进行的分析,一方面能够体现我国其他地区中等收入阶层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对检验上述结论的稳健性也具有参考价值。在具体操作层面,这一数据由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领衔收集,通过多阶段抽样法对省内某县域的19个乡镇街道、1069个网格进行抽样,先随机抽取了105个网格,再从每个网格的200个家庭中随机抽取28个进行调查,其科学性和代表性由之得到保证。研究结果显示,在示范区县域,中等收入阶层依然主要集中于城镇地区、第三产业和市场部门,且它们吸纳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相比全国县域更高。从生活方式上看,示范区县域中产的收入依旧以工资性收入为主,住房资产是其主要的财产来源,其在消费上同样偏向实用主义,享受型消费占比较小。当然,由于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示范区县域内中产拥有着明显更优渥的生活环境,收入、财产和消费水平整体高于全国县域中产的平均水平。

(四)县域中产的总体现状

总体来看,县域中等收入阶层比例不及城市,社会结构正处在从“倒丁字型”向“土字型”过渡的阶段。从地域上看,东部、中部地区以及县域的城镇部分中产比例较高;从行业上看,中等收入阶层集中分布在第三产业以及市场部门中,部分第三产业中,中等收入阶层占比已经过半。从生活状况上看,县域中产的整体生活质量不及城市中产,在收入上以劳动性收入为主,财产性收入占比很低;在财产上,地区房价的差异成为其与城市中产相比财产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在消费上,县域中产以实用型消费为主,对享受型消费并不热衷。从社会心态上,县域中产与县域其他阶层一样,在阶层认同上存在着“趋中倾向”。

其一,从特征上看,县域中产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点。这包含两个维度:一是结构上的过渡性。无论是与西方还是中国城市相对成熟的中产社会相比,县域中产的规模都更小、占社会总人口的比例也相对更低;然而,与过往的“倒丁字型”社会结构相比,县域已展现出中产社会的端倪。二是生活模式与思想观念上的过渡性。如前指出,县域中产年轻化的年龄结构表明,其主体是家庭第一代中产,这意味着他们并非从小成长在中产家庭中,其成长与社会化过程迥异于城市中产家庭教养的下一代;与之相反,他们普遍成长在经济和文化资本相对较低的家庭中。换言之,这一群体并非“生而为中产”,而是通过向上的社会流动方才获得中产身份。布尔迪厄曾提出阶层轨迹的概念,来描述个人所拥有的资本量和构成比例在一定社会时空中所产生的变化及惯习在社会流动的过程中所展示出的“滞后效应”。根据这一理论,流动本身并不能带来阶层惯习彻底的改变,流动后个体的处世模式可能并非与同等社会位置的群体一致,而是携带着家庭出身的烙印。因此,相比于更大程度上由阶层继承而获得地位的城市中产,县域中产的生活模式虽然初具中产样态,但在这种惯习的作用下同样带有更明显的“非中产”特点——他们不太追求享受型消费,难以与城市快节奏的陌生人社会高度扣合,并对未来具有强烈的焦灼与不安。相反,数据显示,他们将大量金钱投入到实用性消费上,展示出乡土社会所特有的熟人信任与理性化程度较低的处世模式,并在垂直流动的过程里积攒了对自身未来的信心。与此同时,县域社会本身的民情特征也成为塑造县域中产“过渡性”特征的关键因素,即一种具有传统“共同体”色彩的体现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内聚力强而开放性差的社会结构。这一方面导致其物质与文化资源难以支撑中产在消费与投资上的升级;另一方面,个体在日常交往的过程中,更多遵循着传统意义上的弥散主义原则,而非就事论事、权利义务高度确定的专一性原则,也使得中产始终更大程度地维系着乡土社会的思想观念。而作为县域内最具活力的阶层,中产的上述特点也影响着县域社会未来的发展。县域中产内嵌于县域本身的结构与民情中,并与之形成了互构关系。

其二,城市化与市场化成为塑造县域中产的主要动力,这背后其实是两种不同但相互促进的机制。对于城市化而言,首先,农村土地大量变为城市建设用地,农民从土地上被解放出来,在就业方式上向非农就业转换;而在居住模式上,城市化所伴随的“农民上楼”过程,使得许多农业劳动者无须如传统工人一样经历高居住流动性,而是能长久地在与村落具有一定相似性的社区共同体中生活,而无论是稳定的住房还是社区身份都是助推中产形成的重要条件。其次,城市化意味着地方产业结构的变迁,即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我国城市化为政府所主导,具有明显的财政导向色彩,政府对商业用地的出让可以提升对第三产业的投资力度,而土地金融政策则推动了税收较高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产业的转轨使得中产职业大量出现,从而促成了县域中产阶层的形成。对于市场化而言,由于体制内雇员虽大多属中等收入阶层,但再分配体制能够提供的带编岗位相对固定,每年的增额也十分有限,难以吸纳在城市化浪潮中就近、就地进城的巨大人口;市场化使得县域经济的活力和资源配置的效率大大提升,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新需求因之可以得到迅速响应,不同类别的服务业大量成长起来,县域由此产生了大量帮助个体进入中等收入阶层的全新就业岗位。市场化与城市化共同推动了县域产业的转型升级,从而吸纳了县域城市化过程中亟待市民化的人口,并提供了相应的中产职业;市场化所带来的地价膨胀也会为城市化提供新的动力,而城市化所伴随的“上楼”过程为新生的县域中产提供了住房保障,从而为其在市场化浪潮中巩固自身阶层位置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县域中产的变迁与未来发展

(一)县域中产的结构变迁

在对当前中国县域中产的构成样态、生活模式和思想观念进行全景刻画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引入时间维度,将“中国家庭追踪调查”的基线调查数据纳入分析范围,并与前面所使用的最新一期数据进行对比;数据库所具有的追踪特质,不但能反映县域中产结构状况的整体性变迁,也能部分地展现个体中产近十年在县域不同部门间的流动。

在宏观层面,2010年我国县域中等收入阶层的占比仅为9.27%,如上分析,这一比例在最新一期数据中达到17.43%,中国县域正向中产社会稳步迈进。具体到微观层面,表5展示了县域中产工作类型与就业部门的变迁,从中可以看出,过去十年最显著的变化,是县域中产中市场部门就业者的比例进一步扩大,由64.97%上升到了68.02%,且其中受雇者占比有所上升,而创业者(自雇佣者)占比有所下降。与之相对应,体制内工作的中产占中产总量的比例有所下降。这说明,县域中产正进一步向市场部门集中,且方式以受雇而非创业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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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行业的角度可以对其构成进行更加详细的分析。研究发现,21世纪10年代初期,县域中产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教育业、制造业和公共管理行业中,这四个行业吸纳了当年将近84.37%的县域中产。而在数据收集当年,中产的行业分布出现了较大变化,上述四个行业尽管依然囊括着绝大多数的县域中产,但其占比已经下降到了66.37%。其中,在公共管理行业就业的中产占中产总量的比例从17.85%下降到了12.05%,这与表1中中产向市场部门的转移是相互印证的。而在这四大行业之外,其他行业所吸纳的中产百分比大多呈现上升趋势。可见,中产的行业分布越来越分散,各行各业都开始产生一定数目的中等收入阶层,这反映了县域经济整体上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

为了探究中等收入阶层的稳定性,李强曾提出过“中产过渡层”与“中产边缘层”的概念,前者指的是职业下层中有望向中产提升的群体,即ISEI处于38~40分者;后者指的是刚刚迈入中产,但处于中产边缘,结构位置并不稳定的群体,即ISEI处于41~44分者。按照这一观点,中产过渡层代表着未来中产的可能增量,而非边缘中产的占比则代表着中产存量的稳定性。如表6所示,我们可以发现,从2010年到2022年,县域中等收入阶层不但在社会结构中的比例有所提升,且边缘层中产占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有所下降,而稳定中产的占比则持续上升,这表明我国县域中等收入阶层正向稳定化的方向发展。与之相对应,职业下层内中产过渡层的占比也有了一定提升,这表明我国县域中产未来可能有相对更大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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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域中产的规模增速

我们进一步对县域中产的规模增速进行测算。为了使测算更为精确,本文引入了2016的对比数据。该年中国县域中产的比例为15.30%,高于2010年的9.27%,不及2022年的17.43%,这说明我国县域中产比例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接着,引入年均复合增长率公式:这一公式常用以计算某一指标在一定时间的平均增长率,其自动平滑了增长曲线,避免了因短期变化而导致平均增长率测算结果发生巨大改变,其中Pend代表终点年份的比例,Pstart代表起点年份的比例,n是年份差。将数据代入公式可得,r2010-2016=8.6%,r2016-2022=2.2%。这表明,中国县域中产比例在2010—2016年保持了大约8.6%的增速,而在其后的6年增速有所放缓,约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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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域中产实现的时间节点

从结构形态上看,中产社会常被学者描述为“橄榄型”社会。吴晓林认为,当中产占比达到45%时,我国即可以被认为建成了中产社会。李强给出了更加严格的定义,即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需达到60%,“橄榄型”社会的目标方可宣告实现。以上述测算的增长率为基础,我们试图预测不同条件下我国建成县域中产社会的时间。

我们分别运用这两种标准对县域中产社会建成的时间点进行预测。首先,结合上述测算的中产年增长率,以及一般的赋权规范,时间越晚近的增长率对后续预测更有代表性。我们给予r2016-2022更高的权重0.55,而r2010-2016获得相对更低的权重0.45,最终用以预测的增长率取整为r=5.08%。接着,我们使用人口学中常见的离散马尔萨斯增长模型进行预测。这一模型假设县域的各项资源始终能足量支撑中等收入阶层的增长,因此中产规模将以固定的增长率形成指数增长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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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P(t)代指目标比例,即县域中产社会建成时的中产占比,P0为最近观测年,即2022年的中产实际占比,r代表增长率,而t即是我们需要求解的年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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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入数据可得,按照45%的比例标准测算,我国实现县域中产社会的时间点大约在2041年;而按照60%的标准测算,我国县域建成中产社会的时间点约在2047年。如前所述,马尔萨斯增长模型有一个重要预设,即县域资源能够足量支撑中产人口持续膨胀。然而,各国的发展经历表明,由于资源、空间、经济可持续性有限,中产比例难以始终以同样增速形成指数增长,相反,其增速倾向于逐渐放缓,甚至最终可能停滞为一个稳定且相对静态的社会结构。举例而言,日本在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经济腾飞后中产人口比例达到了59%,此后这一比例并未进一步增长;而在美国,由于丰富的本土资源和全球霸权的支撑,社会能够承载的中产规模也相对更大。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中产比例达到了70%并长期稳定于此,近年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其中产社会甚至出现了萎缩的趋势。

为此,我们引入了逻辑斯蒂增长模型,假设县域的各项资源承载能力存在上限,无法以足量比率始终支撑中等收入阶层的无限膨胀,因此其中产增速将不可避免地放缓,中产比例也会逐渐趋于饱和。这一模型已在对我国人口规模和产业结构的增长变化预测中展现了良好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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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各字母含义与之前相同,新引进的参数K用以指示具体的饱和点,我们分别以前述日本和美国中产比例的最终饱和点,即59%和70%作为参考代入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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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入数据可得,按照吴晓林45%的比例标准,以59%和70%作为最终饱和点时,我国建成县域中产社会的时间点大约在2062和2055年;而按照李强60%的比例标准,我国建成县域中产社会的时间在70%的饱和点下,大致为2079年。

总体来看,在过去的12年间,县域中等收入阶层的占比从9.27%上升到了17.43%,作为未来增量的中产过渡层占职业下层的比例增加,作为不稳定中产的中产边缘层占中等收入阶层的比例下降,且县域中产的生活和心态正向着标准的“中等收入阶层”过渡,这说明中国县域虽然距离中产社会仍有较大距离,但正朝着这一方向稳步迈进。在结构上,县域中产在产业上呈现分散化状态,各行各业的中产比例都有所上升,但在部门上呈现明显的向市场部门集中的趋势。考虑到过去10年里县域中产的规模增速,以及美、日等主要发达国家中产占比的饱和点,我们认为,虽然县域中产的规模增速在近年将有所放缓,但仍会保持目前的增长态势;中国在本世纪中叶有望建成县域中产社会,届时中产占县域总人口的比例不低于45%;由于城市的中产比例远高于县域,我国总体上建成中产社会的年份,应早于上述年份。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同样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上述测算所依赖的增长率,其背后反映的实则是过去十余年间中国县域产业的兴旺、人口的城镇化、社会资源的富集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这依赖于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有效的政府政策。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县域内中等收入阶层规模的增长也出现了放缓的趋势。在县域内维持旧有的发展态势显然并非易事,这需要增长模式的转换、产业结构的升级、乡村振兴的深化、外部资源的助力以及政府政策的支撑,上述力量的聚合将为县域发展形成新的动能,并推动县域中产社会如过去十余年一样蹄疾步稳的成长。


四、“十五五”时期如何发展县域中产

随着脱贫攻坚的胜利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作为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共同富裕是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以浙江省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政策试点,更是标志着共同富裕从理论探讨转向了路径实践阶段。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共同富裕在社会结构上的标志性特征,即是“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而无论是在地理面积还是人口基数上都占据重要分量,经济发展却相对滞后的县域地区建设中产社会的进度,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基于此,本文结合有全国代表性的调查数据,尝试全景式展现中国县域中等收入阶层的状况与变迁,以此对“中国离县域中产社会还有多远”作出具有学术价值的回应。

尤其在“十五五”规划即将开启的背景下,结合县域中产所体现的过渡性特征,以及在发展上所呈现的增速放缓问题,本文尝试进一步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在推动县域中产规模稳定增长的同时,促使其逐渐趋近真正的中产生活。具体来说:

其一,以市场良性发育和产业升级进一步扩大中产规模。在前文中我们已经指出,中产的扩大来源于市场化及与之相伴的产业升级。因此,从产业上看,未来县域应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发展自身基础较好且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对于相对落后的第一、二产业资源与产品,应借助外部资源打通市场销售渠道,采取包括发展物流中心和专业市场、完善物流设施、打造工业品和农产品分拨中转地等具体措施。与此同时,应推动县域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在营商环境上,要通过市场化机制释放招商活力,改善当地营商环境,推动多样化的市场要素在县域空间充分涌流;在金融环境上,应加快推进普惠性正规信贷市场建设,为县域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也为县域中产的投资活动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着力提升财产性收入在其收入中的占比。

其二,以县域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推动中等收入阶层扩大。如前所述,中产规模的扩大还取决于县域资源本身的承载能力,而提升其承载能力需要引入新技术、新要素,数字化转型的浪潮正应和了这一主题。基于此,县域一方面可以引入外部电商资源。大型电商本身拥有巨大的数据流量,不但能够帮助县域产业获得外界关注,进一步拓展市场;也能通过信息的富集帮助县域产业生产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类型,提升产品和市场竞争力。平台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是促进县域产业自身提质增效的有效契机。由此,“电商+产业”的工业互联网模式可以为县域产业的兴旺带来新动能。另一方面,县域数字化的发展还为居民迈向中等收入阶层提供新路径,通过发展在线直播、众包劳动等平台化的就业方式,更多县域居民可以获得更丰厚的收入,进而实现社会经济地位的获得与巩固。

其三,通过“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扩大中产规模、巩固中产地位。如前所述,城市化是带动中产成长的重要力量,这不但意味着继续放宽户籍限制,推进土地空间从农村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的转换,以及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化;同时意味着城镇化过程应更多着眼于“人”本身,关注农业人口向“市民”的转化。因此,通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和居住证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保险,稳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数量和水平;逐步将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为常住地提供,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与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的权利;为新进城亟待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群体建立就业支持体系,推动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及职业院校面向这些群体提供培训服务,促使新进城群体尽快适应新的中产职业等方式,中产社会的建立才不是将劳动力安置在一些徒具中产之名的职业之上,而是促使这一群体稳定且“名副其实”地经历中产生活,认同中产身份。唯有建立在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和获得感提升的基础上,中产社会的发育才能真正成为实现共同富裕、促成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