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毛一敬,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刘建平,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0期。
一、问题提出
城乡关系是中国经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态,关乎着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实现。现有文献对中国城乡关系的研究多从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变迁角度切入,较为缺乏在中观层面上从行动者视角切入对城乡要素互动社会实践的分析。农民城市化作为推动城乡关系演进最基础、最活跃的元素,是城乡要素互动的重要载体,是研究中国城乡关系不可或缺的重要视角。c,基于在山西L县的田野调查经验,着眼于农民家庭就近半城市化实践,分析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形态和实现机制,并就推动中国城乡融合发展应坚持的立场和路径展开讨论。
中西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特征的差异性决定了我国城市化道路具有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两个特点,即人口的半城市化现象和就地就近城市化现象在中国普遍存在,我国传统农区农民的城市化实践是一种“就近半城市化”。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结构特征决定了农民城市化难以一蹴而就,“半城市化”下的农民家庭同时嵌入城市系统和农村系统,农民家庭成员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和互动,成为沟通城乡要素和资源流动的桥梁,城乡资源要素以农民家庭的城乡生产生活为载体进行紧密互动,构成了理解新时期城乡关系的重要切口。另一方面,在就近城市化模式下,县域是农民城市化的重要基点,也是新时期城乡关系的具体实践空间。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是我国城乡关系转型的一线。
立足于就近半城化理解新时期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形态和实现机制,是本文的主要研究旨向。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主要进行了以下拓展:第一,不同于制度变迁视角和宏观结构视角下的城乡关系研究,本文从行动者视角出发,分析具有主体性的社会实践如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第二,将对城乡关系的研究具体化为县域空间内的城乡关系,使具有抽象性、概念性的城乡关系具有实践感和可分析性。第三,从“三农本位”立场出发,展开对新时期国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应坚持的立场和路径进行讨论。
二、就近半城市化:L县农民家庭的城乡生活实践
L县位于山西省运城市,调查村庄L县先锋村,距离县政府10.7公里,全村人口385户,1 463人。据统计,村庄约80%农户的购房地点都选择在县城,实践的是一种典型的就近半城市化。主要原因有两点,第一是受家庭经济能力的限制:以代际分工为主的半工半耕经济积累方式决定了农民家庭难以负担更高水平的进城目标。第二是受家庭发展预期的影响:在家庭发展预期中,县城是青年有望实现稳定生活的主要空间。在以县域单元为主的就近半城市化实践中,农民家庭的城乡生产生活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生产方式工农兼顾。先锋村户均土地十多亩,人地关系宽松。农民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种植苹果,长期种植苹果使农民家庭积累起较为丰厚的物质财富,奠定了本地农民进城买房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农民进城生活的重要支持。子代进入市场务工实现了就业非农化,但中老年父母仍然是在村种植苹果的主力,农民家庭的生产方式集中表现为以代际分工为主的半工半耕,家庭生产工农兼顾。
第二,居住格局城乡分布。农民在城市买房后并非全家都搬入城市居住,而是子代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父代留村。这样一种代际分布于城乡的居住格局是农民理性选择的结果。首先是家庭生产需求,中老年父母是农业种植的主体,居住在村更便于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和农具存放。其次是农民对良好居住体验的需求。与农村住宅相比,城市居住空间狭小逼仄,举家进城必然直接影响农民城市居住体验。最后是对家庭代际关系和谐的需求。城乡分居是农民家庭保证代际关系和谐的策略性选择。
第三,城乡生活稳定可逆。农民进城居住和生活并不具有彻底性和不可逆性,而是以城市和乡村两个物理空间为基点,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一是历时性维度下,农民根据个体劳动力生命周期在城乡之间灵活调整和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二是共时性维度下,即使已经进城居住的家庭成员,与村庄仍保持着密切的联系。道路交通条件的改善极大便利了农民在城乡间往来,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出现的新经济机会也吸引农村青年回村创业,农民在城乡间的流动自由而频繁。
第四,农民双向嵌入在城乡社会系统。就近半城市化模式下农民家庭部分成员实现了居住城市化和就业市场化,以这部分进城的家庭成员为媒介,农民家庭实现了城乡生活的双向嵌入。农民家庭中的子代虽然居住和生活在县城,但并没有切断与在村家庭成员和村庄社会之间的联系。较短的通勤距离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使进城农民能够在节假日、村庄举办红白事、民俗文化活动等实现村庄在场,村庄社会没有因农民进城而陷入空心化和社会文化凋敝困境。
三、以就近半城市化为载体县域城乡融合的实践机制
就近半城市化模式下,农民家庭是城乡之间能动的行动者,城乡要素和资源以农民家庭的城乡生产生活为媒介进行密集互动与交换。L县以农民城市化为媒介的城乡融合发展态势,内含着主体基础、实践动力和制度保障三方面要素。
第一,高农业剩余对劳动力的在地化吸附是城乡融合的主体基础。在L县,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和发展,使本地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和互换首先表现为劳动力资源在县域城乡之间的双向互动和优化组合。一是农民家庭劳动力资源在城乡之间相互补充,主要表现为父母农闲时进城照看孙辈,子代农忙时返乡协助父母开展农业生产。二是乡村振兴背景下回村创业是青年获得个人发展的新出路,务工是青年创业失败的退路。青年在城市务工获得资本、技术、信息等资源优势,返乡创业使这些城市优势资源以青年为载体向村庄回流,促进村庄社会的发展。
第二,发展型社会对城乡资源的双重依赖是城乡融合的实践动力。首先在微观层面上,发展型农民家庭对城乡资源具有结构性依赖。农民家庭若要实现以居住城市化、工作体制化、教育城市化等为表征的阶层流动目标,需要极强的代际合力和源源不断的代际资源供给。农民通过在城乡之间优化家庭劳动力配置,充分利用城乡资源,助力家庭实现体面城市化目标。其次中观层面上,在工业基础薄弱的中西部县城,农业及其延伸的三产服务业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L县果业发展并非下乡资本主导,而是农民家庭分散经营自发形成的集聚效应。因此,县域农业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能力与农民的生产实践和村庄社会发展紧密相关,以农业产业为媒介,城乡利益具有一体性。
第三,回应型政府的政策供给和支持是城乡融合的制度保障。L县积极主动回应农民的内生性需求,并非在服务城市目标下输入资源改造农村,而是着眼农村社会回应农民的需求促进农民在本地的发展。一是推动资本等物质要素下乡,通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奠定村庄发展的物质基础。二是推动市场信息、农业技术等要素下乡,通过示范引领的方式引导农民改良果树品种、更新种植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农业产业发展。三是推动文化要素下乡,通过文化公共品供给,引导农民健康有序的开展闲暇娱乐活动。从而夯实乡村发展的基础,培育乡村发展的特色和优势,以此实现城乡的互补式发展。
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实践效果
城乡融合发展强调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互补互惠,致力于实现城市和乡村社会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而这一目标建立在对两个问题的回应之上,一是乡村“三农问题”,二是县城可持续发展问题。L县的城乡社会表现出如下发展态势:
第一,乡村活力有序,农业繁荣发展。农村发展的可行路径是在利用城市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性要素基础上,充分发掘村庄社会劳动力、土地等资源优势,通过城乡优势互补促进乡村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在L县城乡发展实践中,城市优势要素在政府和市场的推动下流入村庄,使村庄社会表现为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土地抛荒面积小;家庭关系和谐均衡,因代际资源挤压引发的家庭冲突少;村庄社会不仅没有空心化和萧条,反而在青年支持下焕发新活力。
第二,县域经济活跃,城市特色凸显。农村劳动力和资本向城市流动,县城作为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和消费空间,稳定发展。在以买房为表征的就近城镇化实践中,农村青年在县城居住、上学、就业、消费,推动城市教育、房地产、三产服务业的持续发展,为县城发展注入动力。县城内,围绕特色农业的产销环节形成了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链,各类农机、农资商户林立,各类电商物流竞相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充分发展。与此同时,在围绕特色果业生产形成的品牌效应基础上,当地深入推进果业发展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进行深度融合,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讨论:融合“三农本位”立场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
L县的实践经验表明,新时期城乡融合发展并非是要消灭城与乡之间的差异,而是立足于农民城市化的阶段性和渐进性,强调城乡发展的互补互助性,这是一种坚持“三农本位”的城乡融合发展道路。
首先,在识别和发挥乡村社会优势资源和优势要素基础上增强乡村自身发展活力,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L县的县域经济发展表明,传统农业区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不在于放弃传统农业优势去发展与农业没有直接联系的第二产业。发掘乡村社会优势,因地制宜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是城乡融合的具体实践路径。
其次,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具有三位一体性。农业农村是农村老人的养老空间,是进城失败农民的退路。因此,农村社会秩序和农业发展作为农民城市化的遗留问题,应更多纳入在城市化研究和城乡关系研究中。
再者,政府是公共利益的维护着,公共政策是平衡城乡关系的重要手段。关于农村和城乡关系的政策制定,除了自上而下的城市视角外,还应更加关注农民的生产生活实践和生产生活需求。
最后,立足“三农本位”的城乡融合发展需要重视县域在城乡关系中的一线地位。乡村振兴背景下,党和政府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本质在于对生活在具体城乡关系情境中的农民需求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