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THE CENTER FOR COUNTY DEVELOPMENT RESEARCH
庄天慧、邱峰、杨浩: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用机理、现实困境与策略选择

作者简介:庄天慧,四川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四川农业大学西部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邱峰,四川农业大学西部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杨浩,四川农业大学西部乡村振兴研究中心教授。

文献来源:《改革》2024年第3期。

摘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难点在农村。县域一头连着乡村,一头连着城镇,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是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现实选择。县域富民产业是能在长期内显著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现代化产业集群,其在空间维度、组织维度和价值维度上具有独特的内涵特征。县域富民产业在产业发展端通过凝聚竞争优势提高产业效益;在农民参与端通过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实现农民就近就业和共享资产收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实践中,发展县域富民产业仍然面临产业集群培育不足、辐射带动效应不强,产业同质化突出、结构不优,产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不足,产业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等困境。加快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有效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应依托特色资源培育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生产经营主体产业支撑能力、持续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

关键词:县域富民产业;农民共同富裕;利益联结机制


县域既是连接大城市和小城镇的重要枢纽,又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更是农村人口的主要集聚地。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是破解农民收入增长乏力难题、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依托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已成为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重大课题。目前,已有部分学者聚焦我国富民产业的理论与实践展开研究,包括辨析富民产业概念特征、检视产业富民效果、识别产业富民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等。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对发达国家的产业富民经验进行了总结。以上研究为推进我国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了启示,但仍需进一步研究并回答如下问题:第一,基于县域视角,富民产业的科学内涵是什么?第二,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是什么?第三,实践中发展县域富民产业面临的困境及其应对之策是什么?这也正是本文研究尝试作出边际贡献之处。本文将进一步辨明县域富民产业的科学内涵,厘清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现实困境和关键路径,以期为提升县域产业富民效果、探索农民同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提供理论支撑。


一、县域富民产业的科学内涵

县域富民产业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时期提出的新型县域产业形态。已有研究认为,与传统产业相比,富民产业更加强调产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增收效益等方面的功能特性,县域范围内具有突出“特色”与“富民”特征的产业就是县域富民产业。结合中央政策的部署与已有研究的观点,本研究认为,县域富民产业是指根植于县域,能够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具有高层次产业竞争优势和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能够持续显著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现代化产业集群。结合县域实情,县域富民产业的外延主要包括“农文工旅”链式融合产业、“产加销”和“贸工农”一体化的特色种养业、比较优势突出的制造业以及生态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旅游业等。据此,可以进一步明晰县域富民产业的若干内涵特征。

第一,在空间维度上,县域富民产业是以县域城乡为载体的集群产业。县域富民产业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城镇产业和乡村产业的空间藩篱,强调城乡产业互动、融合发展。在空间布局上,能够体现县域产业独特发展方向的专业化企业往往分布在县城、重点镇等县域枢纽地区。围绕专业化企业而存在的各类关联性、依附性企业,则根据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最低原则在县城、重点镇和乡村腹地集聚分布,并呈现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集群特征。在城乡产业关联上,县域富民产业不是单个产业的“一枝独秀”,而是融合城乡产业的多元化产业集群。具体而言,富民产业集群内既有乡村腹地的特色种养业、农村电商产业、旅游业等,又有县城、重点镇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数字产业、文化产业等。乡村产业和县城、重点镇产业实现多维度渗透和交叉重组,进而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产业链完整、结构多元、比较优势突出、功能类型丰富的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城乡产业之间具有突出的关联、带动和扩散效应,持续增强县域富民产业集群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在组织维度上,县域富民产业是横纵向联合的一体化产业。产业组织是同一产业内企业间的组织或者市场关系,中国特色产业组织创新要求顺应生产技术的变化,平衡产业内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就县域富民产业的组织关系而言,在产业链下游,各类关联性、配套企业,或依托县域产业园区,或围绕特色资源开发,通过生产工序协作、配套服务支持、废物交换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和土地集约利用等方式,与专业化企业进行横向联合。并且,下游企业突出的价值创造功能通过“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向乡村腹地辐射,带动产业链上游经营主体发展。在产业链上游,乡村作坊、家庭农(工)场、农民等经营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中心紧密抱团,朝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方向发展。经营主体间相互联结、相互交织,呈现从个体到组织、从组织到群体的特征。上游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反租倒包”、入股分红、劳务输出等方式与下游经营主体进行联结。概而言之,富民产业上下游经营主体在横、纵向联合中形成高效稳定的产业化联合体。

第三,在价值维度上,县域富民产业是以共同富裕为价值取向的共富产业。与一些受工商资本主导,富了企业、富了精英而低收入者被忽视的产业不同,在县域范围内,县域富民产业以“共富”为价值取向,以缩小城乡差距、农村内部差距和城镇内部差距为发展目标,能够遵循高效的帕累托改进路径对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进行更加公平的分配。其不仅要致力于提高县域整体收入水平,而且要改善县域收入分配格局,确保农民群体在共同富裕进程中不掉队、不落伍。就城乡差距而言,县域富民产业能够在产业利益分配上兼顾县城、重点镇发展所需,并将更多的利益留在乡村、留给农民。就农村内部差距而言,县域富民产业能够更多惠及农村低收入群体,确保这部分人平等地参与富民产业的生产实践,保障其收入增长率大于平均增长率。就城镇内部差距而言,农业转移人口是关键。坐落于县城、重点镇地带的富民产业能够采取更加开放包容的姿态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在产业发展中全面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无论在何种地域差距视角下,县域富民产业都能够大幅度提升低收入群体的综合发展能力、拓展低收入群体的增收空间。


二、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

县域富民产业更加强调在县域全境内以产业兴旺推动实现产业富民,并以产业富民为终极目标,其在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上遵循特定的作用机理。

县域富民产业发展与农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一致(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原则一致(效率与公平相统一)、路径一致(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序社会统筹发力)。基于县域富民产业在空间维度、组织维度和价值维度上的内涵特征,县域富民产业的核心是产业发展在空间、组织上的联合,以及价值取向上对低收入群体的惠及。因此,本研究认为,县域富民产业能够通过产业发展和农户参与两大关键环节相互作用有效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一方面,在产业发展端,县域富民产业依托本地资源优势成长,并通过要素激活、需求引领、集群共生和结构优化不断凝聚产业竞争优势。在这一过程中,“休戚与共”的富民产业集群逐渐形成,产业效益持续提高。另一方面,在农户参与端,县域富民产业通过带动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和共享资产收益,有效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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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发展端:通过凝聚竞争优势提升产业效益

“分好蛋糕”的前提是“做大蛋糕”,高层次竞争优势是提高产业效益的关键。根据迈克尔·波特的产业集群理论(钻石模型),高层次竞争优势是要素条件、需求条件、相关支持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同业竞争)四个主要因素以及政府与机会两个辅助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县域富民产业应在县域空间内依托鲜明的比较优势成长和发展,并在这一过程中充分把握政策机遇,通过要素激活、需求引领、集群共生和结构优化不断凝聚产业竞争优势、提高产业效益,进而为农民共同富裕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1.要素激活

高层次的竞争优势来源于不断被激活的高级生产要素。在激活条件上,地方遵循比较优势原则选择产业和生产活动,能够创造大规模的初始经济剩余,进而有效提高县域资本投资回报率,吸引更多的工商资本下乡或者回流。由初始经济剩余吸引的资本集聚为农村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开发升级奠定了基础。在激活方式上,富民产业在整合土地、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的同时,通过引入乡村缺乏的工商资本以及由工商资本带来的机器、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解决传统生产要素报酬递减问题,提高生产要素在县域城乡空间内、产业部门间的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在激活结果上,高级生产要素的创造和集聚使得乡村传统产业和县城(重点镇)二三产业的结构、功能等发生转换和升级,促进城乡产业、上下游产业链之间相互交叉和延伸。最终,具备多元化产业体系的富民产业集群顺利形成,为农民生产效率提高、就近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2.需求引领

需求条件包括市场条件以及消费者的需求形态。从市场条件来看,一方面,县域地方民众与富民产业经营主体之间的“乡情”约束为富民产业提供了极具发展纵深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国内市场不仅规模超大,而且体系完整、层次丰富、高速增长、持续升级,为富民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国内大循环市场,在国内大循环市场的锤炼下,富民产业的产业创新力、竞争力不断提高,使其能够依托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国际外循环市场中的产业链分工。最终,优越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合力推动富民产业面对的需求曲线不断向右上方平移,并且通过价格机制传导形成更高水平的产业供需平衡点,促进产业效益提升。从消费者的需求形态来看,当前城乡居民的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特点,休闲观光、健康养生消费渐成趋势,为市场培育了大批具有高消费能力的消费者。富民产业凭借极具标识性的品牌化产品在市场上与这部分消费者进行精准对接,由此形成的“倒逼机制”迫使富民产业进行流程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条升级,刺激产业内经营主体不断改进和创新。在市场需求的引领下,富民产业集群内部新型产业业态持续涌现、产业链不断延长、产业发展层次不断提高,在县域范围内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会。

3.集群共生

符合比较优势的县域产业具有更强的获利能力,能够促进相关支持产业不断涌现,最终形成分工细化的产业集群。在地理上相对集中的县域富民产业集群缩短了产业间相互沟通、学习的距离,促进集群内部不断进行观念交流和创新,呈现共生发展趋势。一方面,受产业链联结所带来的价值增值驱动,富民产业集群内部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农文工旅链式融合”等为主要联结形式的前后关联性产业、同类产业呈现融合、互动、协调的共生发展状态。另一方面,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前后关联性产业、同类产业的共生模式不断由从点共生、间歇共生向连续共生发展,从寄生、偏利向互惠共生演进。这种由本地经营主体组成、上下游产业配套齐全的共生性富民产业集群,只要集群内某一共生单元建立起竞争优势,便可发挥对其他共生单元的“提携”作用,助力产业集群整体在市场上形成稳定的竞争优势。具备稳定竞争优势的富民产业集群能够在长期内持续为农民增收提供支撑。

4.结构优化

产业结构、竞争结构和战略结构是建立竞争优势的“三角习题”。一是产业结构优化。在市场需求引领下,富民产业以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产品结构升级,不断淘汰低质低效产品和落后的生产模式,进而提升产业的创新力、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二是竞争结构优化。富民产业优化竞争结构的核心在于特色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文化资源、能工巧匠等)。通过对县域特色优势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富民产业能够根植县域、面向全国,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乡土品牌。在乡土品牌的支撑下,富民产业在众多同类产业中脱颖而出,并发展成为具有鲜明市场标识的特色产业,有效避免陷入同质化竞争的困境之中。三是战略结构优化。富民产业基于产业集群优势坚持垂直整合型、横向拓展型发展战略,不仅全方位发展产业链中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而且在多个相关业务领域中进行投资和运营,进而通过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效应不断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增强竞争优势。通过产业结构、竞争结构和战略结构优化,能够有效促进农产品增值、提升农民的市场议价地位、拓展农民的增收空间。

5.政策和机遇

政策和机遇是上述四大主要因素的“助燃剂”。一方面,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结合的政策原则指导下,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就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县域产业联动机制、改善市场营商环境、完善县域基础设施等问题作出重要部署。2022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从提升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增强重点镇集聚功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经营主体做强做大等方面支持县域富民产业发展。202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置于推进乡村振兴的核心地位。这些政策部署为富民产业的成长提供了优越的支持条件。另一方面,新时代县域富民产业发展适逢多种市场机遇。其一,从需求侧看,全国城乡消费市场企稳向好,城乡居民消费持续升级为县域产业的多样化功能和多元化价值的释放带来新机遇。其二,从供给侧看,5G、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革命对宏、微观经济的广泛渗透显著降低了技术扩散、信息搜寻和市场推广等成本,为消除县域产业在市场利用方面的比较劣势带来重大利好机遇。总之,当下的政策支持条件和市场机遇将有效促进富民产业效益提高,进而为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创造前提条件。

(二)农民参与端:通过发展生产、就近就业、共享资产收益实现共同富裕

农民深度参与县域富民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在农民参与端,县域富民产业通过带动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和共享资产收益,将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有效提高了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促进了农民共同富裕的实现。

1.带动农民发展生产

发展生产是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的关键。富民产业带动农民发展生产主要通过以下三条路径:其一,生产多元化与可持续经营。富民产业能够引导农民将注意力由传统农业生产转向更为多元化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特色农产品、农业加工业、乡村旅游等。这种多元化生产经营活动不仅优化了农民的收入结构,而且增强了其抵御生产经营风险的能力,为农民创造了更为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其二,技术进步与知识分享。富民产业依托高层次竞争优势在产业发展和资本积累间建立起良性循环,促进现代技术、管理制度、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参与生产实践,使得农民能够通过示范带动、知识溢出不断提高其生产加工效率。其三,品牌建设。富民产业依托“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等富民强县工程打造的乡土品牌,在极大程度上拓展产品的市场溢价空间。在乡土品牌的支撑下,农民的生产活动能够获得更多的利润。

2.促进农民就近就业

促进农民高质量就业对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改善农民福利具有重要意义。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主要通过以下两条路径:其一,产业结构多元化、产业链延伸和整合创造丰富的就近就业机会。富民产业的发展涉及农业、加工业、服务业等多个领域的融合发展,并从原材料采集、生产加工到销售和服务形成一个相对完整和多元化的生产体系。这种多元性在县域范围内为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民就业的灵活性。通过就近就业,不仅解决了农民收入增长问题,而且有助于阻断“能力贫困”的代际传递。其二,人力资本投资提升就近就业质量。一方面,富民产业发展所创造的经济效益通过财政税收手段反哺农村地区的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有效降低农民的人力资本投资门槛。另一方面,伴随着技术进步、管理水平提升和经营理念优化,富民产业中下游生产经营主体将更加重视对劳动参与者的人力资本投资,并通过培训班、“干中学”等途径为农民提供更多接受技能培训和提升知识素养的机会。这些利好因素能够保障农民更好地适应富民产业的现代化生产经营模式,促进农民由简单劳动生产向技术、管理岗位转移。

3.促进农民共享资产收益

促进农民共享资产收益不仅是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关键,更是将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的保障。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共享资产收益主要通过以下两条路径:其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的共同投资与收益分享。联合社是县域富民产业链横纵向联合的产物,其作为农民合作社的高级形态,能够通过合作社之间的要素互补和资源整合,有效解决单个成员社资本不足的问题。在此条件下,联合社能够以投资或创办企业的方式向产业链下游延伸业务。这种投资模式本质上是农民群体的共同投资,使得农民能够实现资产共享、投资风险共担,并且分享投资利润的剩余索取权。其二,“企”“农”联结保障农民股权分红。在富民产业链横纵向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一些新的利益联结机制和模式为农民参与产业链增值收益分配提供了契机,比如“保底收购+二次分配(利润返还)”“农民入股+保底分红”“固定租金+企业就业+养老金”等。这些“企”“农”联结机制使得农民成为参与和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并保障农民能够分享到更多的产业增值收益。


三、发展县域富民产业面临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在我国县域产业发展实践中,一些地方已经初步形成比较优势明显的现代农业、主导产业突出的制造业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服务业等多种富民产业类型,县域富民产业发展水平和农民富裕程度显著提升。但值得高度重视的是,还有不少县域,特别是脱贫地区在发展县域富民产业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困境。

(一)产业集群尚未形成且发展层级不高、辐射带动效应不足

县域产业集群是集聚现代生产要素、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驱动力。县域产业发展面临集群尚未形成的问题,即使有一定集聚规模,也面临发展层级低、辐射带动能力不足的问题。在县域范围内,现代农业产业园是高层次产业集群的主要载体。截至2022年,全国各地共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现代农业产业园”)200多个,省级、市级、县级产业园共计5000多个,初步形成以国家级为龙头、省级为骨干、市县级为基础、梯次推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然而,当前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尚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共同富裕的短板地区缺少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整体辐射带动效应不强。从地理分布情况来看,以“胡焕庸线”为界,多数现代农业产业园集聚分布在“胡焕庸线”东侧;而在“胡焕庸线”以西,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较少。“胡焕庸线”西侧地区是我国共同富裕的短板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低、增收难度大。这些地区缺少现代农业产业园,表明多数县域尚未形成发展功能定位准确、建设水平区域领先、带动农民作用显著的高层次产业集群,不利于促进产业效益提高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从辐射带动效应来看,研究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农带农效应的平均水平仅为0.174,总体处于初级阶段;在31个省(区、市)中,仅福建、湖北、湖南等7个省份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联农带农效应评分高于0.2。因此,就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而言,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代表的县域产业集群尚未发挥出与预期相符的带动优势。

(二)产业同质化明显、结构不优

产业同质化(非合意性产业重叠)既是产业布局不合理的重要表现,又是产业竞争力不足的重要原因。在制度因素、市场因素和资源因素的驱动下,长期以来不少县域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偏离自身比较优势盲目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各类科技园区,出现“千园一面”的同质化现象。部分区县盲目发展乡村旅游业,且仅以满足游客的物质需求为服务导向,并未深入挖掘地方人文资源特色,使得各地旅游产品和服务项目极为相似。在同质化竞争中,县域比较优势无从发挥、产业竞争优势难以建立,提高产业效益和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也难以实现。

除产业同质化外,产业结构不优是中、西部县域在发展富民产业过程中面临的另一大困境。低附加值产业占比高、新兴产业发展滞后是产业结构不优的主要表现。由于中、西部县域经济基础普遍薄弱,加之城乡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尚未建立,多数欠发达地区难以有效集聚现代生产要素,在产业结构上仍以技术含量和收益率较低的传统种养殖业为主,休闲农业、功能农业、生态旅游、农业科技、数字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滞后。传统产业发展层级偏低,容易导致产品低端锁定、产品市场溢价有限,不利于产业效益提高和农民共同富裕的实现。

(三)产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不足

只有生产经营主体具备较强的产业支撑能力,才能有效促进生产要素开发、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链延长和整合、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产业生产经营主体即在产业链中具有独立经营决策权和经济利润获取能力的组织或个人。在县域背景下,产业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当前,县域产业的四大生产经营主体均面临不同程度的能力不足问题。

一是县域企业规模小。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中、西部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数量有所增长,但东北地区下降明显;2021年,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县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数量分别为119家、52家和66家,分别仅占东部地区平均水平的45.2%、19.8%和25.1%(见表1)。在中、西部欠发达县域,企业短板问题更为明显。以四川和贵州为例,在2023年5月公布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中,四川省71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仅有1家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而贵州省30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无一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这意味着,目前中、西部县域加工企业体量偏小、抗风险能力弱,规模经济效益不足,难以为农民就近就业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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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层次较低,部分合作社质性漂移、名不副实。一方面,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500强合作社的平均加工销售收入占比仅为46.75%,从事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合作社占比不高,合作社科技创新能力普遍不足。这意味着全国绝大多数农民合作社的合作业务仍然局限于生产环节的互助以及初级产品的销售,不利于带动农民开展高附加值生产活动。另一方面,根据苑鹏等在浙江、广东、四川等8省份12县的调查,目前名存实亡的“空壳”合作社在多数地区普遍存在且比例较高,少则1/3,多则达60%以上。此外,钟真和李琦在河北、山东、安徽等5省份15县也调查发现,仅有55.4%的合作社采取规范的合作经营模式。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一些农民合作社仍然存在“空壳化”、经营模式异化等问题。这不仅会导致合作社应有的合作业务难以有效开展,更可能导致县域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难以实现开发升级,使得县域产业发展持续处于一种低水平的恶性循环状态。

三是家庭农场整体发展质量需要提升。近年来我国家庭农场总数已经接近400万,但目前全国家庭农场的质量仍需提升。一方面,从营收规模来看,2021年仍有40%的家庭农场的经营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年经营收入超过30万元的家庭农场不足20%;另一方面,从市场运营情况来看,2021年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仅占1.9%,并且仅有5.7%的家庭农场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不少家庭农场尚未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整体发展状况距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构建完善的富民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所需。这不利于提高县域产业的融合发展水平。

四是农民产业参与能力不足。正规教育、技能培训、投资意识是农民产业参与能力的核心。从受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来看,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5—2022年受教育水平为初中及以下的农民工占比仍高达70%左右;2015—2017年接受农业技能和非农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比分别仅为9%和30%左右。从产业投融资能力来看,根据2019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仅有12.59%的农民具备基础的金融知识;53.61%的农民风险承担能力极弱,另有25.41%的农民难以自主参与投资活动。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农民群体的产业参与能力还难以与现代化产业生产活动相适应。这可能导致县域产业链下游企业与上游生产经营主体间难以实现有机衔接,阻碍县域产业融合发展。

(四)产业联农带农机制不健全

联农带农机制是确保县域产业发展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的关键。近年来些地方产业已经逐渐发展成为县域支柱产业,但部分产业能够富企业、富政府却难富民。究其原因,主要是产业的联农带农机制不够完善。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指导意见》,规范性联农带农方式主要包括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吸纳农民稳定就业以及促进农民共享资产收益。各种联农带农方式各有优缺点,仅凭相对单一的方式难以将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村、留给农民。只有多种联农带农方式相互补充,才能构建起完善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实现更高水平的农村可持续发展、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由现实情况来看,目前我国一些县域产业的联农带农机制还存在明显的短板:一是县域产业带动农民就近就业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促进农民共享产业发展财产性收益的机制不健全。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3—2022年全国本地就业农民工占比仅提高了约3.6个百分点,截至2022年仍有近60%的农民工需要外出务工就业。在带动农民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共享资产收益两方面,以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河北省为例,2018—2021年,超过60%的农业产业化龙头经营组织通过合同关系与农民建立起利益联结关系,但通过利润返还、资产入股的方式与农民进行联结的龙头经营组织分别仅占2%和5%左右。这表明县域产业发展的联农带农机制还不够完善,在稳定农民生产活动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完善县域产业的就业带动机制、拓展农民共享资产收益的渠道。


四、县域富民产业的培育策略

破解当前县域富民产业的发展困境,应基于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从产业发展、农民参与两大关键环节入手,不断增强县域产业综合实力、优化产业收益分配。

(一)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是提高产业效益和带动农民增收的关键。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应从如下方面着手:一要全面开展县域资源优势识别摸底工作,通过摸底县域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地理区位等明确地区比较优势。在此基础上,结合地区比较优势确定适合本地的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围绕一至两个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潜力巨大的主导产业,打造结构多元、配套齐全的县域富民产业体系。二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农文工旅”链式融合为着力点,从原材料生产、加工制造、营销等环节全方位促进上下游产业高效协同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稳固产业基础;鼓励同业公平竞争、前后关联企业优势互补,增强县域产业集群的发展韧性。三要重点优化产业集群培育环境。一方面,持续推进“人、地、钱”城乡要素配置改革,制定支持产业集群发展的专项政策(包括财政、税收、土地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为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最大化集聚现代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加强县域特别是乡村的道路、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集群发展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

(二)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

合理的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是县域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就优化产业布局而言,一要优化县域产业决策系统。在制定县域产业发展规划时,地方决策部门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积极搭建决策服务平台,畅通决策部门与产业经营主体的建言交流渠道,提升本县内、县域间城乡产业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二要统筹县域空间一体化布局。地方决策部门应以宜城则城、宜镇则镇、宜村则村为产业空间布局的指导性原则,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以城带镇、以镇促村、城镇村协同的产业空间联动格局,统筹抓好产业兴县、强县富民、县域带动。就调整产业结构而言,要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方面,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分析本地已有的产业链,了解现有产业在全国甚至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深入挖掘潜在市场,制定产业链升级和市场拓展计划。另一方面,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建立地方产业与科研机构、高校的紧密合作机制。通过设立科技园区、孵化器等平台,提供创新企业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孵化环境,支撑新兴产业的技术升级。

(三)提升生产经营主体产业支撑能力

提升生产经营主体产业支撑能力是支撑县域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其一,持续培育壮大县域涉农龙头企业。加强社会宣传和政策引导,增强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辐射带动效果,鼓励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经营主体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其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一方面,持续对套取政府帮扶资金、盲目登记注册且自始至终均未有效开展合作业务的合作社进行清理整顿,提高其规范化运营水平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鼓励发展联合社,充分发挥联合社在整合资源要素、延长产业链、拓展市场空间上的独有优势,为县域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其三,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可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流转、技术培训、金融支持、市场拓展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其四,在进一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构建新农民综合素养培育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家庭农场、政府组织、公益协会等,在田间地头、养殖基地、工厂车间开展农户综合素养培训活动。既要提升农户现代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网络技术等实用技能,又要注重培养农民市场风险识别、接受和应对能力。鼓励农民以发展生产、劳动就业、资产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县域产业建设和发展。其五,发挥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方面,要坚持全职引才与柔性引才相结合,根据县域产业发展需求精准引入相应的技能型和管理型人才;另一方面,要重视培养“留得下”的本土人才,通过校企合作、集中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积极挖掘培养种养殖能手和家庭农场、合作社骨干。此外,要开展跨产业链人才培训计划,培养深谙产业链发展规律和方向的综合性人才,激发各类人才的知识扩散效应和溢出效应。

(四)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

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是提升产业富民效应的关键保障。其一,坚持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正式契约为约束,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间建立起紧密团结的产业化联合体。联合体内部明确分工、规范运作、共享资源、良性互耦,为最大化县域产业效益和公平化效益分配作出贡献。其二,鼓励涉农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保底收购+二次分配(利润返还)”“农民入股+保底分红”“固定租金+企业就业+养老金”等方式带动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民就近就业、保障农民利润分红。在合作过程中,应建立起动态化的收益共享机制,并基于此不断激发生产经营主体间的集体行动。其三,注重发掘本地内生型“强农”。应加强社会宣传、注重社会引导,着力激发内生型“强农”的乡土情怀,提高其以大带小、以强带弱的社会动力,更好地将“强农”的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用于县域产业发展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其四,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打造全方位联农助产平台。鼓励通过“村村抱团、村企抱团、飞地抱团”等创新性抱团发展模式将集体经济资金转化为创办企业和投资县域优势产业的股本,并通过设置包括基本股、资源股、贡献股在内的多种股权形式,在集体经济内部建立共有产权制度,提高农民分享资产收益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