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县域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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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娜、周云波、王梓印:数字经济能否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基于城市规模视角

作者简介:李梦娜,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周云波,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梓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中国农村经济》2023年第9期。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作为“后扶贫时代”的突出问题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主要障碍,相对贫困主要表现为部分个人、家庭或者群体因收入水平低下而难以满足自身发展性需求等问题。其中,农民工的相对贫困随着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和城市规模飞速扩大而日益突出。一方面,农民工因个人工作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的限制,难以获取安全的、稳定的、高收入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由于中国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长期滞后于城市规模扩大的进程,农民工难以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类公共服务,长期面临因病致贫、失业致贫等巨大风险。汪晨等(2020)的测算结果显示,2011年至2017年间,在中国城镇化率由51.27%增长到58.52%的同时,城市相对贫困率也由4.98%上升至10.23%。这一状况显然与共同富裕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如何在城市规模持续扩大的背景下解决好农民工相对贫困,是新时代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亟须完成的一项重要课题。

与此同时,得益于“数字中国”建设的持续推进,城市数字红利正逐步释放,催生出全新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模式,为农民工相对贫困治理提供了新方向和新思路。尤其是数字化产业链的形成及延伸,正借助城市规模经济效应为广大农民工创造出新型就业机会,稳定了其收入来源。《202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报告》显示,电商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分别达722万人和6325万人,较2021年分别同比增长6.17%和8.11%。事实上正是数字经济带动了诸如生鲜、餐饮、保养、美容、家政等生活服务领域的就业需求,为农民工和传统产业下岗人员实现就业、转岗创造了海量机会。此外,数字化产业的出现还通过提升城市创业活力催化出数量众多的小规模市场经营主体,让农民工灵活就业成为可能,进而有效地拓宽了农民工群体的收入渠道。特别是数字经济细分服贸平台的发展,使更多非标准化的专业服务和产品进入市场化发展轨道,发挥了稳就业、保民生的作用。

据此,本文以农民工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数字经济发展对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的传导机制,并深入分析城市规模效应对数字经济减贫效果的提升作用。本文的边际贡献可能有以下两点:一是将相对贫困治理的研究对象聚焦于农民工这一典型群体,并探讨了城市规模效应下数字经济发展的减贫效果;二是重点分析了数字经济发展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的两大传导机制,即工资收入提升和非工资收入提升,并验证了区域数字鸿沟与群体数字鸿沟的存在。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

(一)城市规模效应下数字经济发展对农民工相对贫困的影响

数据生产要素、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的出现,打破了原有的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模式,改变了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传统经济模式相比,数字经济模式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往往能借助数据集聚效应和资源配置功能衍生出新业态,使市场主体的经营规模更小、就业模式更灵活,并在减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以“城市群”“都市圈”建设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城镇化序幕已经展开,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大开始引发城市经济发展的诸多变革。因此,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影响农民工相对贫困的探究,不可忽视城市规模扩大带来的规模集聚作用。城市规模扩大带来的商业聚集度红利、人口红利和基础设施红利,可以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的减贫效果。综上,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1。

H1:在城市规模集聚效应下,数字经济发展可有效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

(二)城市规模效应下数字经济发展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的路径

1.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解决农民工相对贫困,关键是要改善这一群体的收入状况。因此,在城市规模效应下分析数字经济发展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的作用路径,就是要分析数字经济发展通过哪些机制可能提高农民工的总体收入。通常而言,农民工主要收入来源是其劳动所得的工资收入,而数字经济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会通过替代效应降低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但在城市规模的集聚效应作用下,数字经济发展一方面会保障并拓展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渠道,另一方面会提升农民工的整体工资收入水平。综上,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2。

H2:提高工资收入是数字经济发展在城市规模调节作用下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的主要途径。

2.提高农民工非工资收入。“数字鸿沟”是指部分技术弱势群体由于信息获取的高成本和信息处理能力匮乏,难以从数字经济中获利,与信息技术富有者的差距越来越大的一种社会现象。数字鸿沟通常可划分为区域数字鸿沟、城乡数字鸿沟和群体数字鸿沟。其中,区域数字鸿沟和群体数字鸿沟是农民工面临的长期问题。

农民工面临的区域数字鸿沟主要是指,身处不同城市的农民工因城市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城市总体规模差异,而在收入水平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若农民工能运用好数字经济工具,从事小规模个体经营,就能获得非工资收入。造成农民工群体数字鸿沟的主要根源则在于,农民工群体在学历和数字素养等方面存在差异,使得他们在获取和应用信息能力上出现分化。从提升农民工非工资收入水平的角度分析,数字经济群体鸿沟可以让一部分高数字素养的农民工从事自媒体、电子商务、网络作家和网络歌手等自雇职业,从而获得额外非工资收入。综上,数字鸿沟主要通过非工资收入让不同城市的农民工和不同数字素养的农民工在总体收入水平上出现分化。据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说H3。

H3:提高非工资收入是数字经济发展在城市规模调节作用下持续发挥减贫作用的有效传导渠道,但提高程度因数字鸿沟的存在而表现出差异性。


三、回归结果分析

(一)数字经济规模对农民工相对贫困的影响

研究发现,城市规模扩大可以降低当地农民工陷入相对贫困概率,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对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无显著影响。加入数字经济规模与城市规模交乘项后,数字经济规模扩大明显对大城市组农民工减贫效果更佳,而对小城市组农民工减贫效果并不显著。

本文进一步计算数字经济规模对数值取特定值时,在不同城市常住人口数量对数值区间内农民工相对贫困发生率的变动情况。研究发现,无论城市常住人口数量对数值处于哪一区间内,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均有利于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此外,当数字经济规模很小时,城市规模调节作用较小,对农民工减贫效果也较小。究其原因,早期数字经济发展主要集中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对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和增加农民工收入未起到实质性作用。

随着数字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城市规模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有助于降低农民工相对贫困发生概率。究其原因,中国逐步形成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带动了物流行业、网络运营、零售业等发展。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大城市产生的商贸集聚效应、人口效应和基础设施效应将进一步释放数字经济红利,增加农民工就业概率,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降低农民工陷入相对贫困概率。

(二)工资收入效应

研究显示,伴随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大城市组内数字经济规模对农民工工资影响的边际影响呈上升趋势,而小城市组内数字经济规模对农民工工资的边际影响呈下降趋势,其下降速度要慢于大城市组内的上升速度。这充分折射出城市规模集聚效应对数字经济规模发展创造增收效应起到正向调节作用,而且在大城市组这种正向调节作用更大。

具体而言,当数字经济规模较小时,相较于较小城市,数字经济规模对大城市农民工工资收入的边际影响较小。究其原因,虽然大城市的互动效应和学习效应能够发挥一定作用,但规模效应带来生产率提高的好处可能更多流向掌握较多数字资源的资本家,劳动者获益较少。当数字经济规模较大时,大城市数字经济规模对农民工工资影响的边际影响要大于小城市组,即数字经济规模借助城市规模的共享、匹配、学习等机制充分发挥增收效应。

(三)非工资收入效应

1.传导渠道的基准回归结果。本文将农民工是否创业作为非工资收入的代理变量,以考察数字经济规模在城市规模调节作用下与农民工非工资收入的关系,结果显示,城市规模扩大有助于提高农民工创业概率,而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对农民工创业概率的影响不显著。加入数字经济规模与大城市和数字经济规模与小城市的交乘项。通过计算平均边际效应发现,无论大城市还是小城市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对农民工创业的影响均不显著。本文进一步计算数字经济规模对数值取某个特定值时的边际效应。结果显示,当数字经济规模较小时,数字规模扩大对提高农民工创业概率、改善其非工资收入状况的影响并不显著。当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数字经济规模在城市规模调节作用下显著提高农民工的创业概率,有助于增加其非工资收入。在创业活力较为活跃的大城市,以网络零售为代表的电子商务突然发力,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创造了较为低端的就业岗位,使农民工更易选择就业,引致其创业概率略小于小城市。

2.传导渠道的进一步分析。本文进一步将创业类型分为生存型创业和机会型创业,结果显示,城市规模扩大对农民工生存型创业影响较为显著。加入数字经济规模与大城市和数字经济规模与小城市的交乘项后,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在城市规模调节作用下对农民工生存型创业无影响。进一步地,本文详细计算了数字经济规模对数值取一系列特定值时的边际效应。结果显示,当数字经济规模较低时,它对农民工生存型创业的影响并不显著。当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它增加了农民工生存型创业概率。其中,大城市组的农民工生存型创业概率更高,说明区域间存在“数字鸿沟”现象。

(四)异质性分析

基于农民工的学历水平,将数据分为初中及以上组和小学及以下组,分别测算两组农民工相对贫困的概率。结果显示,初中及以上组相比于小学及以下组,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在城市规模调节作用下,产生的整体减贫效果更佳。这体现出个人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与现实较为吻合。

本文将被访问者对“阅读报刊”和“用手机发短信”两项回答均为“完全没问题”的样本归为高数字素养组,否则归为低数字素养组。结果显示,在大城市组内,数字经济规模扩大有助于显著降低高数字素养组相对贫困的概率。相比之下,低数字素养组通过城市规模调节的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对缓解相对贫困的作用并不显著。这说明群体间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现象,与现实状况相吻合。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研究发现:第一,伴随着城市规模扩大,数字经济规模明显缓解了农民工相对贫困。第二,提升工资收入是数字经济规模发展在城市规模调节作用下缓解农民工相对贫困的有效传导渠道;提高非工资收入是在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持续发挥减贫效果的重要途径,但区域间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第三,异质性分析显示,大城市背景下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高数字素养的农民工更易享受数字经济规模扩大带来的红利,群体间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启示:第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潜力型城市应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城市规模,在完善数字基础设施的前提条件下结合数字经济发挥固有传统行业优势,走传统产业动能激活之路。经济较发达城市则应坚持创新驱动,吸引数字经济领军企业为当地产业注入动力,走互联互通产业集群之路。同时,大小城市及小城镇之间应坚持深化协同发展,主动融入数字经济产业分工和配套体系,打造双循环发展格局之路,形成城市相对贫困治理的巨大合力。第二,发挥数字经济创业就业“孵化器”作用,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各地区应坚持市场引领和政府引导并重、放开搞活和规范有序并举,加大对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一是,引导农民工创办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给予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二是,主动推动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提质扩容,增强养老、托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三是,积极推动电子商务、网约配送、云视频、直播直销和移动出行等行业发展,支持临时性、季节性、弹性用工等形式。此外,还应强化平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在农民工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生活保障等方面给予扶持。第三,积极引导农民工再学习再教育,提高农民工互联网技能和数字素养。数据作为新生产资料和关键生产要素,广泛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因此,社会应大力提倡人力资本和数字素养较低的农民工参加再学习再教育,提高数据获取、处理和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