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朱信凯,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家炜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后;高原(通信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文献来源:《管理世界》2026年第5期
摘要:面对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大任务,本文认为,应从中文世界自主诞生且已形成广泛影响的“三农”术语革命和已有“三农”研究积累继续出发,进一步构建具有明确标识性概念和原创性理论的三农学。三农学理论体系由分析范畴论和“三农”治理论两部分组成。前者是提炼现代化进程中“三农”变迁系统特征的分析性框架,后者是关于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应对“三农”挑战、发挥“三农”作用的国家理论。考察“三农”变迁的分析范畴论和应对现代化挑战的“三农”治理论综合起来,构成阐明“三农”发展与整体现代化道路如何相互塑造的系统学说,是中国自主的研究议程应当确立的重要方向。本文基于三农学理论框架,对中国“三农”发展特征与“三农”治理经验进行了分析,并展望了三农学之于全球南方国家的启发价值。
关键词:三农学;分析性范畴;“三农”治理;中国式现代化;全球南方
2022 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这一重大命题。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不能仅仅作为西方社会科学的“应用场景”或“检验案例”,而必须成为概念、理论和学派的发源地。就“三农”领域而言,这一命题的紧迫性尤为突出。“三农”作为统摄农业、农村、农民3个领域的标识性概念,是中国学术界与政策界基于大量农村调研、回应本土现代化挑战而形成的原创性术语。然而遗憾的是,这场术语革命在完成概念创新之后,未能进一步升华形成理论体系。随着西方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对中国学界的强势渗透,“三农”研究议程逐渐被英语世界主导的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学科切割与消解。这一困境的本质是中国本土的知识生产需要,在西方学术话语体系中遭遇了议程设置权的剥夺。
走出这一困境,需要从“术语革命”迈向“理论自觉”。本文提出并系统阐述三农学的学理内涵,意在通过建立分析范畴论和“三农”治理论这两项理论支柱,确立一种可以阐明“三农”发展与整体现代化道路如何相互塑造的理论框架。建构三农学也是一种知识主权的实践。就中国而言,三农学旨在将中国式现代化的“三农”经验,从零散的政策解释提升为系统的理论叙事,使“三农”研究从被动追随西方议程转向自主设置议题、自主生产理论。就全球南方而言,三农学期望提供一种可以对现代化进程中“三农”挑战进行系统性诊断和探索性应对的分析工具。
一、“三农”术语革命——具有中国自主知识特色的概念总结
(一)农业、农村、农民之于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性
伴随全球殖民体系在二战后瓦解,众多发展中国家获得独立,开始了谋求“生存、发展、现代化”的艰辛进程。在这一进程中,来自农业、农村和农民3个领域的挑战尤为凸显,是必须加以应对的难题。
1. 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产品供给保障挑战
当发展中国家推动现代化建设时,城乡居民对农产品的需求快速增长,而农产品供给能力却赶不上高涨的需求——这些国家的农业生产条件普遍落后,缺乏现代化要素、技术和基础设施,导致农业部门增产困难。供需不匹配带来的农产品价格上涨会导致工人实际工资下降,进而减损福利、影响经济增长,甚至引发社会动荡。面临此情况,如果国家财政对居民进行收入补贴,那么补贴反而会导致更多的货币追逐有限的农产品,进而推高农产品价格,使通货膨胀愈演愈烈。如果国家试图进口农产品来弥补供给缺口,又会挤占本就稀缺的外汇储备——本可以用来引进现代化急需的资本品和技术。可见,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极为容易因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落后而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
2. 农村: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及社会形态巨变、急变带来的挑战
在开展现代化建设、城市化率大幅提升之前,农村往往是一个国家社会生活的重心所在。而现代化进程恰恰会对农村社会产生巨大冲击。为支持现代化建设,国家倾向于将行政权力深入农村社会,以谋求更加高效地从农村汲取资源。农村社会本身的生产剩余,在传统生产方式下,往往本就不多。因现代化建设需要而加剧的资源提取,将给农村生产生活带来更大的压力。现代化所谋求建立的新的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现代社会关系,也将对传统农村社会产生显著影响。新的经济形势冲击着农村传统产业和商贸活动;新的生活方式冲击着农村传统文化和社会规范。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扩展,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市场化、商品化也在影响着农村原有的基于互惠和传统习俗的安全网络。现代化的进程对于传统农村社会而言不啻一场天翻地覆的“大转型”。发展中国家在谋求现代化的同时,普遍面临着传统农村社会何去何从的问题。
3. 农民:生存发展权益保障和融入现代化的挑战
如何妥善处理农民与现代化之间的关系,同样是重大考验。一是一些国家的现代化对广大农民形成了排斥——现代化开展的同时并没有保障农民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反而是让农民持续陷入贫困状态之中,造成巨大的社会问题,也因此约束现代化本身的继续提升。二是农民本身具有的技能和知识与现代化的要求之间存在矛盾。如果一国之中人口占多数的农民不参与现代化建设,而只依靠少部分城市精英,那这一现代化也不可能具有足够的规模和格局。三是农民在农村社会的生产生活中,在历史传统下,对于农村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或经济资源,形成了特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关系到农民的生存和未来发展前景。然而现代化又往往会形成将农民原本拥有的资源按照新的逻辑进行运用的冲动。如果放任一些力量(如无序扩张的资本)去占取这些权利,那么可能导致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丧失。
4. 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整体关联性及其与现代化道路之间的相互塑造
综上所述,无论农业、农村还是农民问题,都为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建设带来了严峻挑战。同时也可看出,农业、农村和农民这3个领域之间具有密切关联,无法孤立地处理其中之一,而不及其余。可以设想这样一种情形:一个国家认为小规模家庭农业是农产品供给瓶颈的根源所在,由此采取鼓励大资本进入农村攫取小农户土地的政策,甚至给予额外的优惠支持跨国公司和国际资本占取本国农业资源。这一意在解决农业问题的措施,反过来会带来严重的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村庄社区衰败,农民失去土地进入城市贫民窟,不仅成为扶贫的“老大难”,而且容易影响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这说明农业、农村和农民三者必须作为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加以综合考察。
上述分析也揭示出,必须从现代化进程的总体视角去审视农业、农村和农民这三者形成的整体,去思考和应对其中涌现出的相互关联的问题。应将农业、农村和农民视为一个整体的3个不同侧面,而这个整体又嵌入在现代化的总体进程之中——它的发展变迁既属于现代化路径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又与现代化路径相互塑造。一个国家如何应对农业、农村、农民这三者带来的挑战,将深刻影响该国现代化路径的走向。建立了这样的视角,也就有了分析农业、农村和农民与整体现代化进程之间相互关系和矛盾张力的基本出发点。从这一出发点继续前进,再考察农业、农村和农民3个领域内的具体问题,就更容易形成深刻的理论洞见和妥当的实践方案。同时也可以看出,以农业、农村、农民简单划分研究对象并不足够科学,实际上有一些更精细的分析线索,例如上述讨论涉及的生产方式、财产权利、市场等范畴,贯穿于农业、农村、农民这3个领域之中,同时涉及这三者。这就需要构建更加系统的分析性范畴体系,对这三者作为一个整体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和挑战进行综合分析和特征提炼。进一步地,由于三者涉及诸多社会范畴、关联到多重维度的社会问题,而且与整个现代化进程高度耦合,这就迫切需要有一种能够对其挑战进行总体应对的主体,也需要有一种系统的学说来阐述这一主体应如何发挥其关键作用的理论机理。
(二)中文世界“三农”概念的提出——一场“术语的革命”
正是因为农业、农村和农民三者间的密切联系,以及这三者作为一个整体在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以及与现代化之间的张力,所以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考虑,都有必要提出一个专门的术语和概念来对这三者进行统摄。然而,西方学界并未出现这样一个适合于统合三者,并且反映上述理论关切的术语和概念,而是中国学术界和政策界,首先创造了一个专门的术语,来对农业、农村和农民进行综合与统摄。这个术语就是“三农”。这得益于中文的一项独有特点,那就是农业、农村和农民,都是以“农”作为词头的双字词汇。在中文的表述习惯里,自然而然可以将农业、农村和农民统称为“三农”。英语及西方其他主要语言文字,均不具有这样的生动联系。“三农”的出现,是原发性地出现于中文世界的一场“术语的革命”,也是深具中国特色的标识性概念。
中国学术界和政策界开始广泛使用“三农”这一术语,则是在“三农”问题这一提法中。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在农业、农村、农民这3个领域集中涌现出一系列难点和挑战,如粮食生产徘徊、农民负担增加、公共事业滑坡、农民收入停滞等。面对这些挑战,学术界和政策界经过广泛深入的农村调研,逐渐意识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之间的密切联系,以及这三者作为一个整体与国家宏观政策和体制机制之间的相互作用。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学术界和政策界的一些理论研究成果中,已经开始使用“三农”问题的提法。自2004年起,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均聚焦“三农”。到21世纪最初10年,“三农”已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界重要的研究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三农”概念的创设,是迄今为止中国社会科学界影响最大、传播最广、影响研究视野和研究主题最深远的一场原创性“术语革命”。
(三)亟待推进的自主知识体系探索
然而,“三农”术语革命在经过了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最初10年的异军突起之后,并没有走向更进一步的理论化、系统化,反而有消解在越来越强势的西方社会科学研究议程中的趋势。随着中国国内学界对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主题、研究范式和评价标准的大规模引进,“三农”概念和“三农”研究出现了形式上保留、实质上虚化的趋势,研究议程设置能力逐渐弱化。而中国乃至全球南方国家,仍迫切需要将“三农”置于现代化整体进程中加以思考,明确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农”挑战,并从全局、系统的层面探索如何应对这些挑战。就“三农”而言,西方主导的研究议程和研究旨趣,与中国乃至其他南方国家的首要关切,存在深刻的矛盾。当前亟需以中国原发性的“三农”概念为逻辑起点重新出发,将中国学术界和政策界共同探索、体现集体智慧结晶的“三农”研究,进一步发展为具有标识性、原创性特征的理论叙事。
二、迈向三农学——延续“三农”术语革命的自主知识体系探索
(一)当前时间节点构建三农学的紧迫性
当前,西方社会科学相关理论在阐释中国“三农”实践方面仍存在局限;同时,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所积累的“三农”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更深层次上进行理论提炼与升华。
1. 西方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局限
在西方社会科学的学科体系中,涉及“三农”的研究分散于多个领域,如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均有所涉猎。澄清西方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局限性,对于构建三农学理论框架、厘清其学术谱系具有重要意义。
(1)研究议程的西方主导性。西方社会科学涉“三农”研究的首要特征,是其研究议程由西方学术界所主导。这一格局并非价值中立的学术分工,而意味着什么问题值得研究、何种理论具有解释力、什么方法被视为科学,其评判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西方学术界的旨趣与关切。以农业经济学为例,其研究议程高度集中于美国主导的议题领域。本文根据加德纳和劳瑟(2001a,2001b,2002a,2002b)、平加利和埃文森(2010)、埃文森和平加利(2007)、巴雷特和贾斯特(2021,2022)所列出的作者及单位统计了6卷全面反映世界农经研究脉络的《农业经济学手册》中撰稿者的国别分布,其中来自美国机构的占比高达80.2%,其他发达国家合计占15.6%,而发展中国家仅占4.2%。近年来,西方农经学界快速转向资源环境与农商管理问题,相关系科转为应用经济学系、合并入经济学系或商科。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意义重大的农经问题,如农产品供给保障问题或二元结构问题,在发达国家已退居边缘。
(2)重视边际改进甚于结构变迁。这一特点以发展经济学最为典型——其主流范式日益聚焦于微观干预的因果识别,回避制约发展的结构性因素。这一转向始于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经济学家大量采用双重差分、断点回归和实地试验等方法,从观察数据中提取因果关系或直接评估干预效果(班纳吉、迪弗洛,2009)。在研究旨趣上,重心转向如何拓展、优化穷人的边际决策空间,如分析穷人在饮食、健康、教育等问题上的决策行为,虽然正确认识到反贫困的关键在于理解穷人而非“想象”穷人,但实际上却不去触碰限制穷人生存发展的社会经济结构。这一范式固然推动了发展研究向可检验、可操作的实证方向演进,但其兴起本身也与新自由主义思潮塑造的政策语境密不可分。当宏观结构调整与制度变革逐渐淡出政策议程时,随机对照试验等微观方法便成为发展研究“技术化”的理想载体。因此,也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当前发展经济学的研究使“发展”的本质内涵从议程中消失了。
(3)缺乏聚焦“三农”治理的国家理论。社会学中“农业转型”研究是目前仍关注农业结构变迁的重要研究领域之一。这一研究脉络可以追溯到第二国际理论家围绕农业规模问题以及资本主义农业与小农家庭农业竞争优势比较而产生的论争。时至今日农业变迁研究仍在关注资本主义扩展下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分化和演变。国内学者也将这一领域称为“农政研究”。政治学中关于南方国家农村政治的研究同样是对主流农业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的重要补充。冷战期间,围绕农民政治行为的逻辑,学界曾爆发“理性小农”与“道义小农”之间的争论。但是,这两大研究脉络的共同局限在于:它们更聚焦于农民视角、批判视角,而缺乏一种关于国家在谋求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对“三农”进行治理,从而更好地推动现代化转型的理论学说。
(4)“三农”作为现代化进程中枢纽性视域的缺席。在上述学科格局下,“三农”作为透视现代化进程矛盾张力的枢纽性视域,在西方社会科学内部尚未获得充分的理论自觉。如前文所述,“三农”整体恰恰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矛盾最集中、张力最显著的场域。在西方社会科学的学科框架内,这些张力被分割为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并分别加以处理,未能在分析层面实现有效整合与系统延伸。
(5)三农学的学术创新空间。上述分析表明,西方社会科学涉“三农”研究的根本局限,不在于具体结论的正误,而在于其知识生产方式的特征和偏向。正是在这一格局面前,中国“三农”术语革命以及三农学的理论工作获得了明确的发展空间。三农学不以学科边界切割研究对象,而是以“三农”整体性为出发点;不预设西方议程的普遍有效性,而是以中国及全球南方国家的现代化实践为问题来源;不满足于将“三农”分解为各学科的碎片化议题从而导致重大议题如结构变迁与国家治理缺失,而是致力于揭示“三农”变迁与现代化道路相互塑造的脉络与动力。这完全不是简单排斥西方社会科学的一切,而是在承认其概念、方法与工具借鉴价值的基础上,确立自主的研究议程与理论生产能力。
2.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三农”实践的理论化需求
(1)“三农”实践的典型经验为理论化筑牢坚实根基。在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三农”实践的历程中,党始终紧密贴合现代化进程的不同发展阶段,推动“三农”实践,展现出鲜明的演进脉络。特别是步入新时代以来,中国“三农”实践迈向了更高层次,沉淀出一系列典范性经验。这些丰富厚重的实践成果,为理论发展提供了事实依据。
(2)“三农”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亟需自主知识体系提供理论指引。在当前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的大背景下,“三农”领域正面临着诸多前所未有的新挑战与新特征。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人口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农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新质生产力浪潮深刻改变“三农”领域,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面对这些新挑战与新特征,“三农”领域要实现高质量的发展,也需要从现有实践出发,构建符合中国需要的自主知识体系,以提供科学、系统、前瞻的理论指引。
(二)构建什么样的三农学
1. 学理内涵与学术任务
三农学是以现代化进程中“三农”整体性变迁及其治理为研究对象,以揭示“三农”发展与现代化道路相互塑造的内在逻辑为核心任务,以分析范畴论与“三农”治理论为理论基干,致力于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学术论域。
作为“三农”术语革命的延续,三农学承载两项基本任务:其一,建立梳理现代化进程中“三农”变迁系统特征的分析性框架;其二,形成关于如何应对现代化进程中“三农”挑战的国家理论。对于第一项任务,三农学通过建立分析范畴论予以回应。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三农学通过识别“三农”统摄的社会结构所对应的核心理论范畴,将复杂的“三农”现象依照内在学理关联梳理为可分析的范畴对象,揭示这些范畴内部及范畴间的动态联系,从而提炼复杂现象背后的结构共性与变迁规律。针对第二项任务,三农学致力于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的“三农”治理论。三农学聚焦于国家在应对现代化进程中“三农”挑战、塑造“三农”现代化角色过程中形成的系统性功能与实践,在分析范畴论的基础上,将治理实践分解为治理目标、治理渠道、治理举措和治理机制4个核心要素,来揭示国家“三农”治理的内在逻辑。
2. 在现有学科体系下的学术特征
以分析范畴论和“三农”治理论为基础,三农学构建起一种研究视域。该视域有助于克服西方社会科学涉“三农”研究的局限,能够系统总结、提炼和推广中国“三农”实践的成功经验,也体现了现阶段三农学的3个鲜明特征。第一,现阶段的三农学更宜被理解为具有明确研究议程指向和理论构造内核的学术讨论领域,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学科。第二,三农学构建分析范畴论和“三农”治理论这两项理论基干,其核心特征在于对研究议程与视角的引领,深入挖掘、提炼和推广中国“三农”实践中所蕴含的共性规律。第三,三农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对于各个具体学科的具体概念与工具,三农学扮演一种“元理论”的引导作用,与之互补而非替代。三农学不排斥任何研究范式与方法。无论是通过模型构建、定量分析等实证手段探索“三农”实践的一般规律,还是借助田野调查、案例研究等质性方法深入解析其内在成因与机制,只要契合研究议程的需求,均是三农学理论分析框架所能够对接的。
(三)如何以三农学延续“三农”术语革命
1. 构建考察“三农”变迁的分析范畴论
分析范畴论的功能是阐明现代化视野下“三农”变迁的本质内涵。三农学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现代化意味着生产方式从组织和技术尺度有限的小生产向分工协作和技术创新不断扩大的社会化生产的转型,以及生产方式所派生、与之相匹配的社会关系随生产方式的转型而发生的协同转型。在这一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主要矛盾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与针对物质资料的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全球南方国家的现代化挑战,也正是根源于落后的生产方式与向上发展的社会需要之间的结构性不匹配。这一主要矛盾也会派生到与生产方式密切关联的社会关系领域,展现为各领域内的矛盾、冲突。发展中国家需要推动生产方式变革、改革体制机制,从而应对这些矛盾。
“三农”正是嵌入在这一社会变迁的脉络之中,它一方面是现代化进程中矛盾与挑战的承载者和体现者,另一方面则是国家治理实践中应对矛盾和挑战的主要场域和抓手。由此,对“三农”变迁发展进行系统考察,就需要从刻画现代化进程矛盾张力的核心范畴出发,即从生产方式及与之关联的社会关系诸领域出发,去建立分析框架。三农学将核心范畴确立为生产方式、财产权利、市场、区域、人类与自然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本国与世界关系等7项。这7项范畴不仅是系统提炼“三农”发展脉络特征的综合性框架,还是国家推动“三农”治理、影响“三农”变迁路径的主要维度。从方法论上,范畴体系是从抽象理论到具体实践考察之间的中介性分析工具,是连接理论概括与经验材料的桥梁。
范畴体系是揭示“三农”变迁底层逻辑的参照系。正是诸范畴的内涵在具体历史时空中的变动,以及范畴间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三农”变迁的底层逻辑。三农学主张针对具体国家或地区,综合利用质性、量化方法,贯通历史与现实研究,结合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多学科概念工具,从错综复杂的范畴演变和范畴间相互作用交织而成的时变因果关系网络中,提炼出最主要的变迁线索,以此概括出反映“三农”变迁本质脉络的系统性特征。这样一种学术实践,不同于更为具体的、围绕上述脉络中某一侧面展开的实证和理论分析,而是类似于一种更高层面、针对整个体系的“矛盾分析法”的运用——从范畴间因果关系网络中梳理出驱动体系运动的主要矛盾、主要动力。实际上,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理论、理论联系实际、理论再返回实践加以检验的基本做法。基于这样的矛盾分析法形成的理论命题,也正是党的理论系统化和学理化的一个关键环节。
范畴体系运动中的主要矛盾、主要动力,又随时间演进而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也就是主要矛盾的阶段性转化。在古典社会科学的典范性代表那里,我们常常见到这种性质的理论性工作。例如,马克思对资本逻辑的兴起成为工业革命时期驱动西方社会结构变迁核心动力的把握,又如韦伯明确提出在资本主义兴起前复杂的历史情势下,是新教伦理和理性的、基于市民的工业资本主义之间的亲和力塑造了西方世界现代性的核心特征。三农学建立范畴体系,正是为提炼这样的核心理论命题、理论判断构造最基础的参照框架。
三农学认为,范畴内涵以及范畴间相互作用在历史时空中的演变,是需要学术研究加以阐明的命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是由某种一劳永逸的规律或教条所规定。诚然,三农学认为范畴体系中存在层次性,例如,生产方式的范畴相比于其他范畴,在客观世界的人类实践中更为基础,这是因为如果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一切其他社会关系都无法存在——这也是唯物主义最基本、最深刻的一条洞见。由此,生产方式的变动,在整个范畴体系所刻画的“三农”变迁过程中,具有分析上的优先性——我们需要首先关注生产方式的尺度和界限从而厘清这个社会所能支持的其他范畴的具体内容。然而,主张范畴间的这种层次性和分析中某些范畴的优先性,并不意味着三农学提出了范畴演化和范畴间关系具有“决定论”性质的理论命题。例如,三农学并不认为“三农”领域生产方式的演化必然是大规模产业化农业取代小农农业,也不认为生产方式的特定形式必然会决定财产权利的形式。这样的因果命题,在三农学看来,是研究的结果而非起点,而且在不同国家、地区和历史时期,其内涵也很可能截然不同。7项核心范畴的确立,正是为了指引此类研究。这也正是我们选择用“参照系”这个术语来称谓范畴体系的原因所在。
2. 构建应对现代化挑战的“三农”治理论
分析范畴论揭示出,从传统“三农”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将沿着7个维度形成一系列挑战。这就需要一种能动性力量对这些挑战加以应对。中国式现代化在“三农”领域的实践经验,深刻诠释了国家作为这一能动性力量的重要性。针对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农”挑战,国家从全局、系统视角出发,推动的不同层次、不同维度的实践活动和应对方略,构成实践领域的“三农”治理。针对“三农”治理的实践活动进行考察、分析和提炼,进而形成系统的理论学说,这就是“三农”治理论。“三农”治理论主张围绕治理目标、治理渠道、治理举措和治理机制4个核心元素,对“三农”治理进行考察分析。
首先,治理目标决定了国家开展“三农”治理实践活动的主要导向,兼具实证性和规范性特征。在实证层面,可以通过梳理一个国家主要的“三农”治理实践,进而从中提炼出隐含的治理目标。在规范层面,具有普遍价值的治理目标,应当成为针对全球南方国家“三农”治理的倡议,并且推动其在国际组织中的应用。
其次,治理渠道是国家调节“三农”发展的主要方向。三农学分析范畴论所确立的7个范畴,正是“三农”治理论所强调的七大治理渠道。沿着这7个维度,国家调动资源、施加影响,或是直接干预或是激励和协调其他主体发挥作用,推动实现特定的治理目标。
再次,治理举措是国家在每个治理渠道下发挥其影响的具体实践活动。其中,国家既可以作为能动主体起直接影响,也可以通过激励和引导、对其他主体间关系进行协调,从而起间接影响作用。表1列出了7个治理渠道下的一些典型的治理举措类型。这里的类型划分,如同前述分析范畴论所给出的范畴间关联的阐述一样,发挥的是引导具体经验研究的参照系作用,而非作为僵化的教条;形成这些类型划分本身也是经验研究的重要内容。
最后,治理机制指的是在实践中具体如何推进治理举措的手段和方法。识别和概括这些具体方式、具体的手段和方法,同样属于三农学理论框架所指引的经验研究的范围。
构建“三农”治理论有赖于两种思想资源。一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调节学派理论、发展型国家理论等理论学说。这些理论阐明了国家在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体中发挥的居于首位的治理功能,指出资本主义经济本身并非自动调节的体系,而是建立在国家通过多种“调节模式”进行调节的基础之上。国家并非偶然地、仅在出现特定问题(如市场失灵)时介入资本主义经济——与之相反,国家职能与资本主义经济根本就是耦合在一起演化的一体两面。二是中国学者从国家治理视角展开的“三农”研究,以及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三农”发展国家战略的梳理和阐释。前者为理解国家如何影响农业经营组织提供了分析概念;后者则为“三农”治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材料。正是建立在这些研究的经验积累之上,“三农”治理论才能从抽象的国家理论、调节理论进入到与现实的对接关联之中。

三、三农学视角下中国式现代化的“三农”经验
构建三农学的一项重要目标是系统揭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三农”经验的本质特征和本质内涵。目前学界常见的做法,一是按照农业、农村、农民3个方面各自的细分领域,如农业生产、农村治理、农民收入等,来提炼中国“三农”经验;二是主要沿着党领导“三农”事业的具体做法,尤其是政策脉络,来概括中国“三农”经验。这些工作对于揭示中国“三农”经验各方面的成就具有重要价值,但仍相对扁平化,缺乏系统性和层次性。以“三农”政策的具体实践为脉络进行概括,好处是紧贴“三农”工作实际,但理论化程度不足,难以区分同一组政策实践或同一项发展战略所关涉的复杂范畴和包含的异质性逻辑。政策话语和理论论述缺乏清晰的分野,也阻碍了中国“三农”经验超越具体国别语境而发展为可资全球南方国家借鉴的普遍性理论框架。三农学理论体系力求对这些不足进行弥补。在三农学视角下,中国“三农”经验,可以从“三农”发展7个维度的基本特征、3个方面的创造性转化和阶段性动力转换,以及统筹协调粮食安全、经济绩效和社会保护三大目标而形成的“三农”治理方略来系统刻画。
(一)中国“三农”发展的基本特征、创造性转化和阶段性动力
1.7 个维度的基本特征
在生产方式维度,中国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组织形式上,在经历了从农民家庭经营到集体化再返回农民家庭经营的探索之后,形成了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经营主体、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与之相协同、相支撑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形成了小农农业和产业化农业共存互促的格局;二是从技术形式上,中国充分利用工业化成果和工业生产能力,在绿色革命、机械化、交通物流和数字化转型这4个方面,实现了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的大幅提升,实质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农业部门的产出和价值创造能力。
在财产权利维度,中国形成了既有力保障小农户土地权属又为超越小农户尺度的生产力发展留有权属空间的产权体系。中国在经历了从土地改革,到土地入社、土地公有,再到家庭承包的漫长探索后,建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性制度框架,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界定为强固的用益物权。针对农民城乡大规模流动迁徙的趋势,以政策的形式规定不得因进城落户强迫农民退出农村的土地权属。针对提高要素配置效率的需要,进一步推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在市场维度,中国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不断拓展市场赋能农民发展的潜力。农民参与农产品市场、城乡商贸网络、城乡劳动力市场以及土地、信贷等要素市场的机会不断增加,门槛不断降低,成为农业增长、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量。
在区域维度,中国针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进行持续干预,力求加强统筹协调。中国在经历了计划经济时代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改革开放以来持续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及显著的城乡发展差距之后,确立了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方向,力求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平衡。在实践上,逐步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产业发展水平,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形成城乡之间社会经济互动互促、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在人类与自然关系维度,中国确立了农村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道路,提升农业农村应对气候变迁的韧性。中国坚持针对农业资源进行总量管理和用途管制,保障农业生产具有保质、保量的资源基础。面对有限的耕地资源,中国通过推动科技进步,加大从森林、草原、江河湖海、设施农业、生物资源等多维度来源获取食物的能力,缓解农业自然资源约束。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完成了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和传统农村社区再造这双重任务,形成了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协作互促,共同推动农村发展的格局。中国具备了支持“三农”发展的国家财政力量,废除了农业税、减少从农村的资源提取,建立了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投入机制,初步形成了包括农村医疗和养老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农村全面脱贫。在党组织领导下,结合基层行政力量与农村社区能动性,形成了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并且不断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治理模式发展。
在本国与世界关系维度,中国确立了独立自主的发展方针,形成了主要依靠本国力量、探索符合本国国情模式,发展“三农”事业的基本原则。中国坚持保护本国农业资源,基于现代化建设形成的物质基础,提升国内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依靠本国农业及相关产业部门力量,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保障要求;建立国家主导的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储备和调控体系,防范化解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风险。在独立自主、立足国内生产能力的同时,中国也积极引进国际农业先进技术,稳妥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国外农业资源,既缓解国内农业资源环境压力,也为满足国内不断升级的农产品消费需求发挥补充作用。
2. 创造性转化
在概括中国“三农”发展7个维度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通过范畴间关联揭示出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三农”所实现的3项创造性转化——传统小农经济、“三农”发展环境以及“三农”对国民经济支持作用的创造性转化。
(1)传统小农经济的创造性转化。传统小农经济是现代化进程全面开启之前中国经济的底色,生产方式、财产权利、市场和区域4个范畴刻画了这种经济形态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局限。其生产方式主要表现为小农家庭经营的组织形式及基于农民劳动经验和村庄社区知识的技术水平,其财产权利主要表现为小农土地权属在气候冲击和市场波动下的不稳定性,其市场关系主要表现为基本生活产品(尤其是粮食与棉制品)之间的交换,其区域关系主要表现为农村向作为行政及商业聚落的城市单向输出地租与捐税。
今天中国的小农户在形式上和传统时代一样基于家庭经营,但已经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要素投入、技术条件和基础设施,而其在生产经营上的组织局限,则由新型经营组织来加以弥补。今天中国小农户的土地权属得到强有力的保障而近乎一种“身份权”,即便是气候冲击和市场波动导致的生产经营收益波动,也不会导致其土地权属的丧失。小农除非自愿退出,否则就一直享有从承包地上获得生存、发展条件的权利,享有基于土地权属参与现代经济增长带来的红利分配的权益。今天农民参与市场的尺度与范围,已经远超于传统时代生活产品之间的交易,而是能从广泛的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中获得发展机遇。今天中国的区域关系已经改变了从农村向城市单向输出资源的局面,而是广泛获得从城市注入的资源,城乡之间形成了双向联通的社会经济关系。这4个范畴的转变综合起来,就是小农在物质条件和社会经济关系上,获得了大范围的现代化改造,获得了参与社会生产力发展和高水平分工协作的渠道。经过这4个维度创造性转化而形成的新型小农经济仍以小农户为基本的微观主体,但是却深度利用了现代化的物质与社会条件,成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2)“三农”发展环境的创造性转化。人类与自然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本国与世界关系3个范畴,刻画了“三农”发展所嵌入的基本环境。在人类与自然关系方面,到19世纪,中国长期以来的人口压力导致农业生产资源利用趋于极限、生态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农村陷入生态危机。中国传统国家与社会关系,长期维持在一种“低水平均衡”的状态:国家缺乏必要的物质与社会条件广泛深入农村社会,仅能通过非正式治理发挥有限的功能(主要是治安和税收),农村社会主要依靠社区自治实现最基础的公共品供给(如社区水利),也无力扩展更为精细的治理功能。在西方帝国主义入侵之后,统治阶级也试图推动国家与社会关系变革,但这种变革主要后果是加重了农村向上输送资源的负担,导致社区衰败和治理劣化,在系统推动利用现代物质和社会条件改造农业农村上乏善可陈。在本国与世界关系方面,当西方帝国主义强迫中国开埠以来,本国经济与全球资本主义经济形成依附关系,中国不具备足够的主权力量来捍卫本国农民的发展权利。世界市场的波动,摧毁了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导致了20世纪30年代令本土学者与乡村建设实践者共同殚精竭虑的乡村衰败。海外低价粮食涌入口岸,使本国农村腹地的粮食生产毫无竞争力,导致农民破产和农业萧条,成为中国第一代发展经济学家严重关切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在这3个维度上彻底改善了“三农”发展环境。人类与自然维度上,通过约束农业资源的破坏性开发、保护恢复生态环境和利用技术进步推动可持续发展,中国极大缓解了19世纪以来的资源环境危机,使“三农”发展更有韧性和潜力。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上,国家政权建设和农村社区重塑的完成,以及其派生的国家职能扩展和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使国家力量和社会力量具备了协同推动“三农”发展的前提条件。本国与世界关系维度上,中国确立了强有力的国家主权,通过国家主导的粮食储备和调控体系确保农产品市场稳定,保障了本国粮食市场免受世界市场波动冲击,同时限制了国际资本对本国农业资源的占取。
(3)“三农”对国民经济支持作用的创造性转化。整个范畴体系综合揭示出,“三农”对国民经济的支持作用,在现代化进程中同样实现了创造性转化。在生产方式维度,不断巩固完善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农产品供给,满足居民最终消费和产业部门原材料投入需求,使国民经济积累和循环得以顺利进行。在财产权利维度,土地“三权分置”的架构成为上述支撑农产品供给保障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得以巩固的制度基石。在市场维度,农村不断提升的消费与投资需求为国民经济诸部门的现代产品创造了广阔的市场。在区域维度,农村成为国家生产力布局调整、提质转型和吸收产能的重要空间载体,来自农村的转移劳动力成为城镇化建设的主力军。在人类与自然维度,农村作为生态涵养、资源保护的主要场域,成为支撑整个国民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阵地。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党组织领导下的广大农村基层社区成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支柱,成为全社会稳定发展的压舱石。在本国与世界关系维度,中国依赖自身农业资源和生产能力建设而实现的粮食安全保障,成为中国立足于世界、应对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变幻的底气所在。
3. 阶段性动力
在历史时空中,刻画“三农”发展的范畴体系并非在各个维度上均匀运动,而是展现出阶段性的动力和节奏。虽然每一范畴在“三农”发展进程中一直在不断演变,但是在某一阶段很可能某一范畴的变革更为突出,并且为后续其他范畴的变革破除了瓶颈。
中国最先实现的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革。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武装斗争、从城市走向农村,首先开展的就是基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客观实际建设现代国家政权,重塑农村政治与社会秩序,建立党领导下的新型农村社会组织架构。而后,则是本国与世界关系的变革。随着中国革命的扩展和党领导的全国性政权的建立,中国确立了坚持依靠自身力量为主发展“三农”的原则导向,同时整体经济也不再依附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开始了独立自主的建设道路,这为建立本土工业化和农业增长之间的双向联系创造了必要前提。
中国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本国与世界关系这两个维度实现变革突破,为“三农”其他维度发展破除了瓶颈。事实证明,诸多南方国家在“三农”发展上的困难,就来源于这两个范畴未能实现变革。一些国家迟迟未能完成现代国家建构,未能形成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相互协同、共同推进现代化建设和“三农”发展的有利局面,反而陷入国家失能、社会割裂、冲突频发的困境。还有一些国家一直未能摆脱对国际资本和霸权的依附,不具备独立自主的决心和能力,导致本国农业资源成为国际资本的投机对象,与农业相互促进的自主工业化无从开展。这使其他维度的“三农”发展受到根本制约。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本国与世界关系的变革取得突破之后,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的变革成为中国“三农”发展的主旋律。从建设时期到改革时期,中国一系列的制度变迁和政策实验的主线就是探索适合实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和与之匹配的财产权利形式,最后确立了农民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明确形成与保障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此同时,中国利用本土工业化创造的物质条件全面提升了农业的要素和技术现代化水平。这两个维度的变革不仅成为确保现代化成果普遍惠及广大农民的制度基础,而且奠定了今天中国农产品供给保障成就的组织和物质基础。
而继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的变革之后,中国“三农”发展又集中围绕市场这一维度展开。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成为创造经济活力、引导资源配置的动力源泉。形形色色的市场机制创新,参与市场的不同渠道和方式,成为激活“三农”发展动力的标志。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农”发展在国家与社会关系、本国与世界关系、生产方式、财产权利和市场等维度不断深化、取得新成就,并围绕区域和人类与自然关系发力,实现了决定性变革。新时代以来,在区域维度,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举措的推进,城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得到显著缓解。随着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持久实现城乡区域间统筹协调具备了基础。在人类与自然维度,在“两山”理论指引下,乡村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拓展,之前严峻的生态环境条件得到举世瞩目的改善。
(二)中国“三农”治理的实践经验
中国“三农”发展展现出上述特征,离不开国家主导的“三农”治理实践。“三农”发展的现实路径受到“三农”治理实践的影响。沿着范畴体系的每一个维度,“三农”发展都有多重可能——而之所以呈现出现在的样貌,恰是国家发挥“三农”治理能动作用的结果。中国“三农”治理的重要经验,是形成了粮食安全、经济绩效和社会保护这三大治理目标的统筹协调。国家为综合实现这三大目标而进行的治理实践,对“三农”发展的路径进行调节。前文所总结的“三农”发展7个维度的基本特征,正是这三大目标综合约束下的产物,是中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所容许的众多可能发展路径中能够统筹满足这三大目标的一种。
1. 对应于三大治理目标的主要治理举措
针对粮食安全、经济绩效和社会保护3个不同的治理目标,中国“三农”的实践在七大范畴展开,具体的举措如表2所示。在不同的范畴下,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农”治理面对不同的治理目标既具有共性也有异质性。在共性方面,面对不同的治理目标,中国的“三农”实践始终重视政策制度体系的构建。在异质性上,粮食安全目标下的相关举措聚焦于保障粮食产量与稳定供应,围绕农业生产基础夯实、农业科技创新、粮食市场调控及资源保护利用等展开;经济绩效目标下的举措侧重提升农业农村经济效率与竞争力,举措涵盖产业转型升级、市场体系完善、绿色产业发展及国际合作深化等;社会保护目标下的举措则着眼于保障农民权益、缩小城乡差距与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加强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等。
2. 统筹协调三大治理目标的基本逻辑
(1)实现统筹协调的基石:在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上确立农民家庭的主体地位。中国“三农”治理经验表明,实现粮食安全、经济绩效与社会保护三大目标统筹协调,关键是在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这两个治理渠道上,确立农民家庭主体地位。一方面,在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上确立农民家庭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实现粮食安全的稳健性和韧性。家庭经营单位规模小、决策灵活,能够根据气候变化、市场需求等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或生产方式,分散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的风险,避免大规模减产。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模式可以避免大规模单一化种植的脆弱性。同时,家庭代际传递的农耕经验与地方性知识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独特价值,补充现代技术的不足。另一方面,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上确立农民家庭的主体地位,能够协调经济绩效和社会保护这两项容易产生矛盾的治理目标。这一矛盾主要体现为:经济绩效红利为少数主体获得,广大农民无法普惠分享,形成弱者更弱而强者更强的马太效应。确立农民家庭在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上的主体地位,可以使大部分农民群体,拥有可以分享经济绩效红利的参与渠道。农民家庭经营及农民拥有的财产权属兼具生计和市场化二重逻辑,同样可以在经济绩效和社会保护之间形成一种动态平衡。中国的“三农”治理实践,则揭示出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上农民家庭的主体地位是复杂多变的现代化进程中最大的稳定器。
值得注意的是,确立农民家庭在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上的主体地位,并非排斥超出农民家庭限度的生产力发展空间。恰恰相反,沿着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这两个治理渠道,中国采取了一系列与确立农民家庭主体地位协同、互补的治理举措。这些治理举措,弥补、克服了农民家庭主导生产经营、拥有财产权属所带来的某些局限性,使农民家庭的主体地位更具可持续性。
具体来说,在生产方式维度,中国在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基础上,培育包括小农户在内、具有更加丰富组织形态的现代生产经营体系,同时持之以恒地推动农业技术进步来普惠小农户。在财产权利维度,国家则推动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架构,在社会保护的前提下,为经济绩效的实现开辟空间。
从历史上看,诸多发展中国家也曾实行土地改革政策,将大型土地产权分配给小农户。然而,这些小农农业未建立起持续发展升级的动力,也未扮演支撑国家整体现代化进程的重任。新自由主义浪潮兴起以来,有些国家采取了政策转向,不再支持小农农业,而是引入国际资本推动大规模产业化农业。一些经济学研究也指出小农户相比大型产业化农场效率低,并且质疑土地改革的合理性。在三农学看来,这些国家小农农业的徘徊不前,以及经济学研究所提出的问题,并没有否定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的重要性,而是揭示出,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需要一系列与其互补、协同的治理举措加以巩固,这正是上述中国经验所揭示出的。实际上,东亚一些实现了赶超的经济体,在经过土地改革确立了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后,同样建立了一系列支撑农民家庭经营持续发展、克服其局限性的制度和政策,与中国的治理举措具有类似功能。
(2)应对目标间矛盾的权衡:粮食安全和社会保护的目标优先性。在“三农”治理中,资源的约束是多个治理目标同时推进时的常见挑战。“三农”事业往往和资源利用(尤其是土地)密切相关,农民拥有的财产权利也往往以这些资源为载体(承包地和宅基地均如此)。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治理目标在因资源投入而发生矛盾时,建立目标的优先序就成为“三农”治理的重要主题。中国“三农”治理的经验是,当面临资源矛盾时,将粮食安全和社会保护置于经济绩效之前,优先确保有限的资源满足前两者的需求。

粮食安全与经济绩效之间形成资源矛盾,突出体现在土地这一关涉“三农”发展最重要的资源,既可以用于保障粮食安全,也可以用于实现经济绩效。如无任何限制,农民既可以将耕地用于粮食生产,也可以将其转用为非农建设用地。地理气候条件优越、区位优势凸显、易于耕作的土地,往往既是良田,也会在转用过程中实现巨大的价值增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样的土地投入粮食生产而形成的收益,远无法与转为非农用地形成的工商业收益相比。如果单从增加农民收入、激活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经济升级这些与经济绩效目标密切相关的指标看,放开土地转用更有利于经济绩效目标达成,但同时会严重影响粮食安全目标的实现。
在这样的资源矛盾情形下,中国采取的一项典型治理举措为,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不允许耕地被无限制地转用为非农建设用地。这虽然会影响经济绩效,减少土地转用带来的价值增值,但是对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而言,这样的治理举措则为粮食安全命脉留有了充分余地,符合人民长远利益。另一项典型治理举措是要求粮食安全不仅主产区需要肩负,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也需要承担。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原本具有优越粮食生产条件的省份,因经济发展需要,农地不断非农化,导致从主产区变为主销区。从实现粮食安全目标考虑,如果主销区放弃粮食安全责任,那么主产区的资源承载负担势必不断加重;如果主产区日益减少,集中于少数省份,那么面对气候或其他不确定性冲击,粮食产量波动风险也将增加。要求主销区也要采取措施提升粮食产量,同样显示了在资源矛盾的情况下,中国“三农”治理将粮食安全置于经济绩效之前的权衡。
社会保护与经济绩效之间形成矛盾,突出体现为,社会保护要求经济发展具有包容性、能够惠及广大小农户,可能对追求经济绩效带来影响和制约。例如,在财产权利制度中,强化小农户的土地权属,对其拥有的耕地和宅基地权属的转让进行限制,不允许强势主体和资本力量买断这些权属,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土地和宅基地经营效率,对于单纯追求经济绩效而言不利。又如,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国家在产品市场推动消费扶贫、鼓励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产品,在劳动力市场采取针对贫困群体的特殊关照,如果从市场配置效率来看,这些干预措施都会使市场配置偏离最优前沿。但是,在实践中,面对此种矛盾,中国均采取了优先考虑社会保护目标的权衡方式。这并不是因为经济绩效不重要,而是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保护所具有的包容性、普惠性内涵的实现,相比于单纯追求经济绩效,对于“三农”发展而言更具基础性意义。
中国“三农”治理在面临目标间矛盾时所确立的这种目标优先序,还可以发挥一种稳定预期和前瞻指引的功能。换言之,确立粮食安全和社会保护在矛盾情境下的优先序,会对推动经济绩效的主体形成一种约束条件。类似于“诱致性变迁”理论所揭示的那样,这一约束条件可以引发主体决策的动态调整,激励追求经济绩效的手段更加资源友好、绿色、可持续,以及更加具有包容性、普惠性。从静态看,当前约束条件下经济绩效受到了影响,但是从动态看,当主体决策进行了诱致性调适后,经济绩效又可以因组织和技术创新得到补偿。动态补偿后的经济绩效,甚至可能超过原有未受粮食安全及社会保护目标约束下的经济绩效。例如,采用资源集约的组织—技术形式能够减少经营主体的投入成本,可能重新提高经营利润。又如,包容性和普惠性发展带来的大多数农民收入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也会在需求侧催生出具有更强购买力的消费群体,从而给激活农村经济带来契机,给经济绩效目标带来之前不具备的增长空间。
(3)强化三大目标的协同属性:以经济绩效带动粮食安全和社会保护。三大治理目标之间,并不是总是存在矛盾,而是在诸多情形下存在协同属性,即追求一项目标可以助力实现另一项目标。然而,这样的协同属性如何能尽可能地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对于“三农”治理而言是一种考验。中国的实践经验是,在三大目标具有协同潜力的场景下,尽可能发挥经济绩效的带动作用,以能够带来经济绩效提升的举措,统筹兼顾粮食安全和社会保护目标的达成。这样的治理技术,代表了不断发展演变的中国“三农”治理实践中最具活跃性和创新性的一个领域。确立生产方式和财产权利上农民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以及在目标矛盾场景下选择粮食安全和社会保护之于经济绩效的优先序,属于中国“三农”治理实践中“求稳”的一面。而以经济绩效带动粮食安全和社会保护,则体现中国“三农”治理实践中“求变”的一面。前者的功能是保障国家民族命脉、稳定长期预期,而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激发“三农”活力的重要推动力量。
以经济绩效带动粮食安全的典型治理举措主要集中于生产方式、区域和市场3个维度上。在生产方式维度,国家着力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建立粮食生产和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这些举措的核心逻辑,在于围绕粮食生产经营创造更多具有市场化收益的主体,由此激活粮食经济的微观动力。在区域维度,国家推动粮食加工业向主产区布局,建设粮食加工产业园区,依托粮食主产区原料优势,支持和激励粮食加工。这些举措的逻辑在于,通过促进粮食生产与加工环节的空间匹配,实现粮食产业规模经济,提高生产及加工主体收益。与区域维度相匹配,在市场维度,国家推动粮食及加工产品品牌建设,支持产品销售业态创新,提高粮食及加工产品的附加值。这些举措的逻辑在于,通过市场化机制和产业升级,推动粮食生产向下游产业及居民消费需求侧延伸,在被延长的产业链上,通过现代市场经济的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提高销售环节的价值增值能力,将粮食生产的经济价值转化为农民和经营主体的增收动力,从而激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与可持续性。
以经济绩效带动社会保护的典型举措如下。一是国家一直坚持在生产方式和市场维度,通过各类扶持措施和政策,为农民创造有价值的经营机会,来实现扶贫和发展赋能。这样的治理思路,相比于仅建设农村社会保护体系来为农民安全兜底,更加体现出国家积极培育农民和村庄社会内生发展动力的考量。二是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上,国家一直协调各类社会力量、经济主体,基于它们丰富的市场经济经验,参与帮扶。三是在人类与自然关系维度上,国家一直采取政策举措,支持将生态环境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通过经济价值提升来激励绿色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无论是推动乡村文旅康养产业的发展,还是鼓励绿色金融创新,均体现了这样的治理思路。
3. 治理机制的总体特征
中国“三农”治理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在治理机制方面,形成了鲜明的总体特征。
首先,治理机制最首要的特征是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一是中国共产党既总揽全局、又深入基层,是推动国家“三农”事业发展、落实“三农”治理各项举措的核心力量。中央一号文件长期聚焦“三农”议题,体现党中央对“三农”治理的战略引领。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中央各部委统筹协调、形成跨部门合力,地方政府通过行政体系落实责任,确保中央战略与政策的传导效率。二是中国共产党通过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对“三农”发展的历史方位和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形成理论判断和把握,构建推动“三农”治理的长期战略,并且基于不同阶段的矛盾转化予以动态调整。这就确保了“三农”治理的系统实践嵌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道路中。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三农”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方法,如问题导向、调查研究、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全局观念等,对于中国“三农”治理实践符合中国历史与现实、不落入教条陷阱、与中国人民长远福祉相一致,具有决定性影响。例如,前述“三农”治理三大目标的统筹协调,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中国共产党实践方法论得到贯彻的结果。
其次是国家组织架构中涵盖地方创新与灵活性的多层级协作。在“三农”治理实践中,一是对中央与地方权责进行划分,在确保统一战略方向的前提下,给予地方政府裁量空间,使治理举措的细节符合地方实际。中央负责宏观政策制定(如耕地红线、粮食安全考核等),地方在具体实施中享有一定自主权(如产业扶持方向、补贴发放细则)。二是通过“先试点、再推广”“以点带面”等策略,充分发掘地方创新潜力,并将其中可推广、可复制的优秀经验,吸纳到全局层面。在“三农”治理实践中,对于突破性、探索性政策,先选取若干行政单元进行试点,然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再提炼具有价值的实践,将其转化为正式的制度在全国推广,这已经形成惯例。
最后是国家、市场机制与社会力量的协同互补。在中国“三农”治理实践中,一方面,国家是实施“三农”治理的直接主体。国家通过颁布和落实政策法规,对部分“三农”事务进行直接管理。另一方面,国家还发挥着“元治理”的作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承担着整合各方力量、塑造社会共识、进行最高层面组织和制度构建的独一无二的职责。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成为实施“三农”治理的重要力量。在通过价格引导实现配置效率、通过竞争实现创新方面,市场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机制。参与市场的主体,是落实“三农”治理举措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市场机制、社会力量发挥作用的场域中,国家则承担着“服务者”和“监管者”的角色;而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都不足以承担重任的领域,如区域协调和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国家仍发挥着主导作用。
四、从“中国经验”到“全球贡献”的三农学
(一)三农学之于全球南方国家的借鉴价值
三农学分析范畴论和“三农”治理论除可以揭示中国实践的理论内涵外,还可以供全球南方国家借鉴。全球南方国家可以借助分析范畴论这一参照系,结合本国国情,识别本国现代化进程中“三农”挑战来源于何种维度。该范畴体系不提供标准答案,但提供探索答案的路径方向。“三农”治理论则在此基础上提供一种可资借鉴的动态适配路径。其启发在于,有效的治理并非寻求一个终极与普适的模式,而是在上述七大范畴中,依据本国发展阶段、资源禀赋与现实约束,持续调适治理目标并优化治理渠道和举措的组合,来应对本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农”挑战。由此,三农学倡导各国培养基于自身国情进行系统性分析、战略性选择和适应性调整的自主治理能力。
(二)三农学视角下全球南方国家的“三农”治理进路
1. 总体路径的启示
基于三农学的理论框架,全球南方国家应对现代化进程中“三农”挑战的一种可能的总体路径是:以治理目标的动态适配为导向,在生产方式、财产权利、市场、区域、人类与自然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本国与世界关系的七大治理渠道下,选择合适的治理举措并实施统筹组合。
在粮食安全目标下,治理举措可以稳固产能与优化分配为导向。可着眼生产方式、财产权利、市场等范畴的联合实践,构建涵盖土地产权明晰、耕地保护有力、市场交易规范的制度安排,通过协同效应保障生产有效与分配公平。也可借鉴“政策试验—经验总结—区域推广”的动态机制,基于区域异质性选择适配政策组合,实现治理能力与效能的阶梯式提升。在经济绩效目标下,治理举措能够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核心锚点。一方面,对具有市场竞争潜力的经营主体实施差异化扶持;另一方面,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放宽资本准入,破除要素流动壁垒,实现土地、资本、劳动力的优化配置。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协同,重塑激励机制。在社会保护目标下,治理举措的核心可放在构建以小农户为代表的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体系上。在生产方式、财产权利、区域格局和国家与社会关系4个范畴中,需加强对小农户、低收入群体在社会福利和发展机会上的倾斜性配置。
2. 全球南方国家异质性的影响
然而,在针对全球南方国家的具体分析中也需清醒地认识到,上述三大目标下治理路径的展开,始终受制于各国具体的历史与现实处境。全球南方内部的深刻差异,决定了任何理论框架的应用都必须经过审慎的在地化调适。事实上,广大南方国家承载着极其多样的历史轨迹与现实境况,其“三农”问题的呈现形态与治理约束条件存在显著差异。
例如,在“三农”深嵌于复杂传统制度遗产之中的南方国家,其复杂传统制度遗产可能导致资源配置与社会排斥问题远较中国繁难。在此情境下,三农学的分析范畴论若要适用,需重点关注财产权利范畴、国家与社会关系范畴在这些国家的特殊性,考虑如何在高度固化的产权结构与社会分层中,为小农争取基本的发展权利。又如,在那些拥有规模化农业同时又伴随剧烈土地冲突与环境保护压力的南方国家,“三农”实践的核心矛盾更多地体现于生产方式、人类与自然关系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三大范畴中的对抗性矛盾。此时“三农”治理破局的关键可能不在于如何提升生产效率,而在于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在经济绩效与社会保护之间建立平衡。
而在那些国家能力与社会组织力薄弱、长期依赖单一经济作物出口且深受国际农产品市场波动与粮食援助体系制约的南方国家,其“三农”困境的根源,往往在于本国与世界关系范畴所揭示的结构性依附,以及诸范畴下整体制度建设的薄弱。此时,应首先聚焦于如何在生产方式、财产权利与市场等范畴建立起最基本的制度框架,同时在国际层面争取更为公平的贸易规则,以实现本国粮食安全和社会保护的目标。
上述比较分析的核心洞见是:三农学并不是要提供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答案,而是致力于提供一种能够穿透表象、将各国具体挑战转化为可比较的“范畴组合问题”的诊断工具。基于这一认知,中国作为上述一系列治理举措的经验主体,也作为三农学理论分析框架的实践来源,可力争成为全球南方“三农”学术与话语体系的知识分享者、机制建设者和议程主权维护者,在引领“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全球“三农”发展道路上发挥作用。
五、总结与展望
“三农”是透视现代化进程中矛盾与挑战的枢纽性视域。妥善应对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农”挑战,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实践。正是因为认识到“三农”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整体性、关联性,以及认识到嵌入在现代化整体进程之中的“三农”发展变迁与现代化路径取向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塑造的决定性关系,中国学人结合问题导向的农村调查和国内外理论思想资源,形成了“三农”这一标识性概念以及围绕“三农”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场域。本文认为,在今天不应继续用西方社会科学涉“三农”学科的分化逻辑将“三农”这一研究场域加以消解,而应在已有的“三农”概念及“三农”研究积累基础上,构建更加系统化理论化的三农学,来推动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建设,重塑符合中国实际需要、可资全球南方国家借鉴和援用的研究议程。
本文主要讨论了如何以三农学延续“三农”术语革命,建立自主知识体系,进而刻画了三农学视角下中国“三农”发展与实践的理论内涵,初步探讨了其对全球南方国家应对现代化进程中“三农”挑战的意义。本文所阐述的这些基本论点当然不构成三农学研究的全部,而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研究议程的导向。在三农学基本理论所指向的研究领域中,存在大量更为具体的理论与实证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农经、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乃至历史学等学科的概念、模型、方法和工具加以处理。展望未来,这些研究同样值得学界同仁共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