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尹秋玲,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杨华,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献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摘要:在全国义务教育总体均衡的背景下,基于中部三县的田野调查发现,近年来中部部分县域教育失衡问题仍未得到根源性破解,这一现象可部分归因于县级政府主动推动的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供给的特定实践模式,过度教育城镇化具有三大核心特征:以教育发展的功利主义为导向,以县城集中办学为实践路径,以推动城乡师资、生源快速流动为运作策略。这一实践通过教育要素无序流动、教育单元上移、家庭教育竞争三重机制,持续扩大县—乡—村三级学校的起点差距,推高农村家庭获取教育服务的成本,加剧教育供给结果的阶层分化,最终侵蚀了县域教育在起点、过程与结果上的均衡性。进一步而言,过度教育城镇化还通过扭曲县域教育供给功能、破坏教育结构平衡、扰乱教育发展关系,引发县域教育生态的系统性失衡。据此,未来县域优质教育均衡治理的核心方向,需从传统的资源补差模式转向教育生态稳定导向。
关键词:过度教育城镇化;县域教育均衡;县域城镇化;县域教育生态;优质均衡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2025年6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指出,要扩大基础民生服务的普惠性,重点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实施基础教育提质行动计划。然而,在全国义务教育实现总体均衡背景下,笔者与团队近两年在多县的田野调查中发现,部分中部县域教育服务供给失衡样态尚未得到根源性化解,不仅“城挤乡空”的现象依然较为突出,而且农村家庭教育投入负担越来越重,这与部分县政府推动的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高度相关。教育供给均衡是县域发展状况的直接反映,教育供给失衡不仅直接限制了农村家庭教育发展与教育流动空间,也影响我国县域融合型城乡关系、高质量人口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实现。新时期地方政府主导的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与县域教育失衡有何关系?如何从“县域发展”的视角出发定位县域教育,平衡教育的经济、民生、政绩发展导向,推动县域教育优质均衡的实现?
围绕教育城镇化发展对县域教育均衡的影响议题,笔者与团队于2021—2025年持续对中部两省三县展开了相关田野调查。针对县域城镇化发展、农民教育进城与教育投资、县域教育规划、县—乡—村三级学校发展样态等问题,笔者与团队成员深度访谈了县域教育局人员、学校校长、教师与青年农民父母等群体,并收集了相关数据。总的来说,三县都是典型的去工业化发展条件的农业型县。工业基础薄弱,县政府财政收入不多,因人口净流出,农村家庭生计为典型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而且,三县教育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过度城镇化发展较为明显。据相关数据统计,三县义务教育阶段在县城就读的学生占总学生数比例约为60%,但其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2%、44%与30%。
一、什么是过度教育城镇化 从直观的人口城镇化与教育城镇化数据来看,我国教育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发展,大部分学生已在县区和县镇而非农村接受义务教育,以城市为主的“城乡教育大分流”时代已经形成,相关学者将这种教育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称为“过度教育城镇化”。从形成机理来看,部分学者认为过度教育城镇化产生于农村家庭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动,以及地方政府强化县城教育优势的措施;部分学者则认为教育过快进城源于很多地方政府走上了以教育地产拉动农民进城买房的地方经济发展模式。从过度教育城镇化对县域教育发展的影响来看,其不仅因为资源配置效率与保护弱势群体教育权利难以平衡的矛盾引发了教育学界在县域教育资源布局上的强化乡村教育与弱化乡村教育之争,而且因形成了“半工伴读”“一家三制”的农村家庭生活模式而强化了既有城乡教育二元体制与农村家庭县域城镇化风险。这些考虑背后所关涉的县域现代化与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大实践议题是,伴随着我国县域城镇化与县域教育均衡战略的持续、渐进推进,我国县域教育治理是应该进一步推动县域教育城镇化发展呢,还是应该适度抑制教育城镇化的过快发展? 笔者认为,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以及我国地区发展的差异性,使此问题的回答并非简单地推动或抑制教育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而应先理清县域教育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发展关系,区分出教育城镇化发展在不同地区的经验类型,以此作为分析工具来对复杂的经验现象获得更为深入的认识,再对县域城镇化与县域教育现代化的实践方向做出判断。事实上,笔者与团队在数年的田野调查中发现,在一些就地、就近城镇化的东部发达地区,例如,苏南地区的教育城镇化发展并没有带来明显的教育失衡,当地的农村家庭教育投资不断提升但没有产生明显的家庭教育负担,城乡学校教育质量有一定差异,但尚未形成县城对乡镇学校的虹吸效应。这说明,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条件差异,在地方政府主导的县域发展实践中,教育城镇化与县域教育均衡以及县域城镇化发展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单向的正向关系或者负向关系。概言之,教育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有不同的关系类型,这进而影响了县域教育均衡与城镇化的发展样态。 进一步讲,根据苏红健对2019年全国人口城镇化率与教育城镇化率的相关统计,本文认为从直观的教育城镇化率与人口城镇化率的差额来看,人口城镇化与教育城镇化的关系可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人口城镇化驱动教育城镇化发展,教育城镇化是人口城镇化的结果。这种关系主要表现为教育城镇化发展同步于人口城镇化发展,或教育城镇化略快于人口城镇化,但两者差额在10%以内,地方政府并不依靠教育拉动农民进城,而是通过经济发展先带动农民进城就业,再带动其子女进城读书。以北京、上海、苏南、天津等地区为典型,因大量的随迁子女随农民工进城读书,教育城镇化率与人口城镇化率都相对较高;第二种为教育城镇化驱动人口城镇化发展,教育成为拉动农民进城的工具。这种关系主要表现为教育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发展速度,教育城镇化率超过人口城镇化率20个百分点甚至更高。以湖北、四川、湖南、山西等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为典型,因欠缺就业机会与经济支撑,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城乡公共品供给差异吸引农民进城,这不仅产生了县域学生进城但家庭没进城的社会现象,也引发了务工妇女返乡在县城陪读的浪潮。 从保障我国县域城镇化与县域教育现代化的整体稳定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第一种关系样态明显更为良性,第二种关系样态则会因为农民欠缺城市生活基础而造成农村家庭城镇化的压力过重,也会因城乡师资生源关系重组而导致县域教育失衡。由此,为了进一步解释为何同样是教育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在一些地区其并没有产生县域教育失衡,而在一些地区则导致了较为明显的县域教育失衡问题。依据学界既有研究,笔者暂且将上文第二种教育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关系样态中,地方政府主导的且欠缺内生人口城镇化发展基础的教育城镇化的过快发展称为过度教育城镇化。在本文分析中,过度教育城镇化作为核心的学术概念,不仅是一种教育城镇化率显著高于人口城镇化率的社会现象,还是一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供给的实践模式。尤其是在一些去工业化发展条件与人口城镇化发展缓慢的中西部地区,教育城镇化成为地方政府推动人口城镇化与实现土地财政的工具,农村家庭教育进城是县域政府积极推动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的结果。相比于学界既有分析,过度教育城镇化不仅能够进一步呈现教育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复杂关系,还能清晰地呈现地方政府利用教育推动人口城镇化发展的行为逻辑与实践路径,更能够凸显县域教育供给失衡中的地方政府因素。 二、过度教育城镇化的实践表征 上文呈现了过度教育城镇化的概念内涵,本节将结合笔者对A、B、C三县深度的田野调研与学界既有研究,分析作为一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公共品供给的实践模式,地方政府主导的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在价值导向、实践路径、运作策略上的特征。总的来说,地方政府主导的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有以下三点特征:第一,县域教育发展定位上的功利主义导向;第二, 向县城集中办学的实践路径;第三,推动城乡师资过快流动的运作策略。 1.教育发展的功利主义导向 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模式在价值定位上主要表现为县域教育发展的功利主义导向,即县政府将教育视为拉动农民进城的工具,服务于县政府的土地财政、城镇化率与升学率提升等目标。在社会主义制度与公立教育体制下,中央政府的基本目标是以普惠、高质量的教育服务供给来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服务需求。然而,自分税制与农业税费改革后形成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一方面,县域教育的维持、运行与发展便成了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在维持型财政体制下,因缺乏充足的财政资源与活钱,大部分欠发达地区的县政府缺乏推动教育公共品供给均衡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随着土地财政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教育城镇化激活了地方政府财政增收的潜力。由此,相比于中央政府在教育供给中的民生定位,地方政府对县域教育供给的定位是实现教育对地方财政与社会发展的经济效益,教育的经济职能凸显。具体来看,根据笔者对三县的田野调查,在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中,地方政府教育发展的功利主义导向体现为以下三点: 一是以教育城镇化推动县域房地产经济发展与城镇化率提高。以城市规划与教育建设为例,在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学校的项目支持与资源倾斜的背景下,三县政府都不约而同地减少对农村学校建设的投入并增加对县城新区的学校建设。例如,从2005—2020年,C县政府持续在城南、城西与城北开发了数个房地产园区并新建了3所规模超过3000人的初中。在县域生源总体稳定且学龄人口不断减少的背景下,这些学校通过城乡统一招生的政策快速吸纳了周边乡镇的生源,而农村学生进城读书的主要门槛为购买学校周边的房产。另外,城郊新校建起来后,C县老城区初中的生源规模也并没有减少。可见,地方政府在城郊新区大规模建设新校的主要目标并不是分流城中学校的生源,而是通过制造城乡学校设施差异吸引农民家庭进城买房,实现土地财政增收与城镇化率提高。二是以教育城镇化的相关项目推动城市建设,拉动县城GDP,形成地方城市建设与教育发展的政绩。例如,A、B两县政府通过项目融资的方式分别耗资近5亿元、12亿元建成了集小学、初中、职高为一体的教育新城。在缺乏工业基础的条件下,两县的教育新城投资并不能转化为地方长久的产业收益。三是以教育城镇化发展实现集中办学,提高升学率。例如,A县和C县新建的几所超大规模初中都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在每一个年级都分快慢班的方式办学,其主要目标是在优质教师与优质生源整体有限的条件下,通过生源与师资向城市集中以及分班教学,实现高中升学率的提高。 2.向县城集中办学的实践路径 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模式在实现路径上主要表现为向县城集中办学。为了保证学生入学方便与家庭教育成本可控,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布局的基本逻辑应是适度分散办学,而且随着生源规模下降以及县域财政有限,为了减少教育投资成本并发挥已有教育设施的优势,中西部欠发达县域教育资源布局方向之一是盘活既有的优质教育资源,比如合并乡镇小学,或在县城不同城区扩建既有优质学校。然而,在功利主义价值导向下,为了快速吸引农民进城读书与买房,即便中央政府相关资源不断向乡村学校投入,但地方政府也必须在教育资源布局上实现以县城为中心的集中办学。从三县向县城集中办学的方式来看,主要分为以下两种: 第一种是建设集中式、投资大、标准高且以超大规模中小学为主体的教育新园区。例如,作为国家级的贫困县,B县在县城城东规划建设教育新城,仅新建学校就已投入公共资金13亿元,教育新城预计增加学位1.3万个,教育新城占地总面积1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总量15万人。各种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学校医院、人民广场、休闲公园、文体场馆等总投入超过110亿元,仅中央美院设计新城规划就耗费了近900万元。地方官员自豪地说:“我们教育新城的建设目标是50年不落后。”而A县政府耗费近5亿元在城东新区旁边建设了占地约400亩的教育园区,教育园区内除一所中职学校外,还有一所可以容纳5000个学位的12年一贯制的超大规模中小学。 第二种是吸引民办教育集团在县城新区办民办学校。以C县为例,相比于A、B两县政府通过项目在城郊新区建设耗资巨大的教育园区与公立学校,C县为了减轻县财政压力并快速实现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县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江苏某民办教育集团在城郊新建了数所民办学校并开发周边地产。为了保证民办教育集团能够成功办学与开发房地产,县政府在师资、土地、税收、生源上给予民办学校一系列优惠。例如,为了帮扶某民办初中快速办学,C县政府给予该校一定数量的公办师资帮扶,并且允许其在全县范围内招生。正因地方政府对该校办学资源与房地产开发的支持,从2010年办学到2022年该县落实民转公政策时,虽然该校校长与相关投资者的教育投资尚未收回,但因其房地产收益已经实现,当地政府很快便将其转为公办学校。 3.城乡师资生源快速流动的运作策略 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模式的运作策略是推动城乡师资快速向县城流动。在自然演进的教育城镇化进程中,师资与生源流动遵循内在规律,表现为县城人口先增、师资随增的特征,整体呈现缓慢渐进态势。为维系县域城乡师资与生源流动的均衡,县政府与教育局会制定相应限制性条件。然而,为了快速实现城郊新学校的发展,县政府与教育局不仅放开师资生源的进城限制,还会主动推动农村师资与生源快速向城市流动。结合笔者的田野调查,三县政府相关的运作策略主要有以下两点: 一是为县城新校大规模招考农村学校的优质教师。A县为了支持教育新城中的12年一贯制的超大规模中小学,在县政府授意下,县教育局不仅连续3年从下属的8个乡镇的中小学招考200多名优质师资,而且将县一中的副校长调任该校当校长。2010—2025年间,C县为支持县城新建学校发展,民转公政策实施前便直接向民办学校派驻公办教师,且每年通过教育局指标分配,从乡镇学校遴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进城任教。在此基础上,县政府既为年轻教师提供进城发展预期以调动农村教师积极性,又控制教师扩编的财政压力,同时契合国家农村师资建设政策导向,形成“新教师招聘到农村、农村优秀教师招考或遴选至县城”的流动策略。在该师资流动模式下,农村学校俨然成为城市学校的师资培养基地,国家针对农村的师资支持政策亦难以落地见效。可见,农村学校的师资结构性缺编,很大程度上是过度教育城镇化进程中这一师资流动策略所催生的。 二是鼓励学生进城并放宽学生进城门槛。为快速推动县城新校发展、吸引农村家庭进城购房就学,三县人民政府不约而同放宽生源进城限制,尤其鼓励县城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生,且对民办学校购买优质生源、教师上门招生等非常规招生手段持包容态度。从结果来看,三县县城新校的超大生源规模并非逐步增长,而是短时间内快速集聚:A县教育新城某12年一贯制学校自2019年办学以来,不足2年生源规模即突破3500人;B县教育新城某小学2022年招生时,不足3天便招满近2200名学生;2000—2025年间,C县几乎所有县城学校(尤以县一中和县实验小学为甚)长期存在大班额问题,新建城郊初中亦在数年内形成约4000人的生源规模。与此同时,县域内近80%的乡镇初中正快速衰落。 三、过度教育城镇化对县域教育失衡的作用机理 前文已呈现地方政府主导的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特征,本节将深入剖析其对县域教育失衡的作用机制。具体而言,该实践主要通过教育资源无序流动、教育单元上移与家庭教育竞争三重机制,导致县—乡—村学校起点差距持续扩大,农村家庭教育获取过程高成本化、教育发展结果阶层分化加剧,进而破坏了县域教育供给的起点均衡、过程普惠与结果公平。 1.教育要素无序流动 城乡学校间的资源与质量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例如县域重点学校与农村普通乡镇高中。但在人口城镇化平稳推进阶段,县域内师资与生源流动体量小、速度平缓,教师流动仅局限于政策许可的少数群体,生源流动也多为条件较优家庭的选择性迁移;少数优质重点学校的发展优势,并未挤压其他普通学校的生存发展空间与资源供给。 但在地方政府推进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后,城乡学校间的师资与生源流动壁垒被彻底打破,教育资源陷入无序流动状态。一方面,青年骨干教师出于家庭生活便利与职业发展诉求,主动把握县城学校释放的流动机遇,持续向县城集聚;另一方面,优质生源为追随优质师资,通过陪读、购房等方式进入县城就学,并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其他生源跟风进城。由此,县城学校大班额与农村学校班额持续萎缩的现象同步显现。 最终,教育要素无序流动的过程机制,不断加剧县—乡—村三级学校的发展差距,由师资、生源禀赋差异所塑造的县—乡—村三级学校等级化梯度格局逐步固化,这直接构成了县域教育供给的起点失衡。 具体而言,在当前县域教育生态中,县—乡—村三级学校的等级化质量差距,集中体现为民众认知中的择校梯度格局:县城重点公办校—县城优质民办校—县城普通公办校—县城普通民办校—乡镇中心学校—村级完整学校—村级教学点。 首先,县城重点公办校与优质民办校,不仅汇聚了最优质的师资与生源,还享有更充足的政策倾斜与更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班级学习氛围紧张有序、竞争充分且充满活力。其次,乡镇学校的生源与师资规模持续萎缩,且因优质生源与师资的持续流失,教学质量逐年下滑。以C县某乡镇初中为例,受优质生源与青年骨干教师流失影响,学校已难以组织开展正常的教学评比与体育竞赛活动;学困生的集中,更使得教师工作重心从教学教研转向班级纪律管控与校园安全管理。最后,对于在校生规模不足30人的教学点而言,教师授课既难以获得学生的积极互动,学生之间也无法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教师教学积极性与学生学习动力均难以激活。其提供的教育服务与资源更偏向福利性供给,缺乏教育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以2024年C县小升初考试为例,全县8900名考生中,有2000余名学生语文、数学成绩未达60分,这些学生绝大部分来自乡镇小学,且其中多数在1—4年级有过教学点就读经历。 2.教育单元上移 教育单元上移,指农村家庭子女从接受农村教育转向城市教育,教育主体进城推动县域教育结构重心从农村向县城转移的动态过程。一方面,随着农村家庭经济水平提升,其发展目标已从经济效益最大化转向以教育发展为核心的综合效益最优化,农村家长普遍希望为子女获取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与服务;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以计划方式向乡镇教育渐进投入项目资源,但县级政府却在县城快速兴建高标准新校,导致城乡学校客观环境差距持续扩大,农村教育设施已难以满足家庭的教育需求,农村家庭由此被迫选择让子女进城就读。例如C县,多数乡镇初中无法为寄宿生提供热水与空调,而县城新建学校宿舍均配备独立卫生间与空调,无论从教育质量还是生活便利角度,农村家庭都不得不将子女送入县城就学。笔者对三县家庭的个案调查显示,具备一定条件的家长在看到其他家庭将子女送入教育新城新校后,纷纷跟风送子进城,B县一位90后陪读母亲坦言:“别人送进城,你不送,你就对不起小孩”,农村家庭子女进城接受教育的需求愈发刚性。 教育单元上移必然导致农村家庭获取教育服务的成本攀升,进而损害教育供给的过程普惠性,构成县域教育供给的过程失衡。具体而言,为获取县城入学资格,三县农村家庭不惜耗费数代人积累购置学区房;经济收入较低的家庭若子女无法进入优质公办学校,便选择将其送入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部分无力购房或承担民办学校费用的家庭,则通过缴纳数千元至万元不等的择校费让子女进城,同时安排务工女性返乡在县城租房陪读。据B县教育局相关人员估算,该县县城陪读妇女规模近1万人。然而,三县均为典型农业型县域,多数农村家庭收入水平有限,两名青壮年劳动力务工年收入约8万—12万元,若有2名子女就读民办学校,年度教育支出至少3万元;若仅男性劳动力务工、女性专职陪读,家庭经济压力将进一步加剧。笔者对三县多个家庭的个案统计显示,当前农村家庭教育开支占家庭年收入的比重达20%—50%,部分子女数量较多或贫困家庭更是超过60%。 综上,教育单元上移持续加重农村家庭教育投入负担,这种负担不仅直观体现为教育相关的家庭经济压力,还表现为子女成绩未达预期引发的家庭成员关系紧张与家庭发展的精神焦虑。与农业税费时期的教育附加费不同,当前农村家庭的教育经济负担并非直接体现为学费,而是集中于子女进城就读所需的购房、择校、陪读等间接性经济支出。 3.家庭教育竞争 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以激活县域家庭教育竞争为第三重机制,持续加剧教育供给结果的阶层差距,进而损害县域教育供给的结果平等。伴随经济社会发展,县域社会结构伴随经济分化呈现出明显的社会分层特征。依据县域经济分化程度,可将县域家庭简要划分为以下四类群体: 第一类为县域社会上层家庭,这类家庭凭借高学历或经营能力在城市站稳脚跟,拥有体面且稳定的生活,典型群体包括医生、公办教师、房地产开发商等。第二类为县域社会中上层家庭,多为具备一定技术、管理能力或资本积累的经济能人,如种田大户、建筑小包工头等,其经济利益与本地深度绑定。这类家庭收入虽低于上层精英家庭,但作为县域社会的中坚力量,在基层治理与地方社会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第三类为以“半工半耕”为生计模式的普通家庭,这类家庭占比最高,年轻子代进城务工,父代或留守农村务农,或进城协助子女维系城市生活,其经济收入尚不足以支撑家庭在城市稳定扎根。第四类为贫困家庭,主要因劳动力匮乏、天灾人祸等因素陷入生计困境。 县域社会的经济分化与社会分层,不仅意味着家庭教育参与能力的差异,在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塑造的开放竞争型县域教育生态中,更意味着激烈的教育竞争过程本身成为家长经济能力与教育购买能力的展演。家长的教育购买能力甚至成为决定子女教育起点的关键变量,这进一步促成县域教育供给起点与农民家庭阶层分化结构的高度契合:少数县域上层与中上层家庭占据重点公立中小学等核心优质教育资源,其教育投入属于典型的有效竞争,家长参与可有效激活子女学业成就优势;绝大多数普通家庭耗费高额成本送子女进城就学,往往仅能获取中等水平的教育资源与服务;即便如此,在地方政府推进的过度教育城镇化进程中,普通家庭若不主动为子女角逐优质教育资源,仍可能陷入获取劣质教育资源与服务的困境。由此,普通家庭的高额教育投入往往仅能保障子女在教育资源获取上 “未输在起跑线”;贫困家庭子女则在农村教学点接受兜底性、福利化的教育服务。综上,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通过县域家庭教育竞争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学校发展差距与家庭经济地位差距的层级对应关系,无形中扩大了县域教育发展结果的阶层分化。 四、针对过度教育城镇化的治理建议 本文立足中部三县的田野调查,结合相关学者对全国教育城镇率与人口城镇化率发展状况的统计分析,细分人口城镇化与教育城镇化的关系类型,据此界定地方政府主导的“过度教育城镇化”,并将其视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教育供给的一种实践模式。本文结合田野调查系统阐释地方主导型过度教育城镇化的实践表征,同时剖析其对县域教育供给失衡的作用机制。这一研究不仅丰富了学界对新兴学术概念“过度教育城镇化”的内涵认知,深化了教育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发展关系的相关研究,而且从地方政府主体因素切入,补充了学界对“国家与农村家庭教育投入持续增加,但中西部部分县域教育失衡仍未得到根源性缓解”这一现实困境的学理解释。 进一步而言,在中央持续加大农村学校资源补差力度的背景下,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不仅加剧了县域教育供给失衡,更引发了县域教育生态的系统性失衡。在地方政府主导的这一实践模式中,其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其一,教育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能被过度凸显,城乡教育差距被异化为拉动农民进城购房的政策抓手,而教育服务民生发展的核心功能则不断弱化,最终导致县域教育供给功能发生根本性偏移。其二,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与学校发展水平呈现“弱势集聚”与“强势耦合”的分化态势——县—乡—村三级学校所构成的教育结构,已不再是单纯的教育资源供给层级,而是演变为承载教育质量、办学环境显著差异的发展层级。对多数县域家长而言,农村小学与乡镇初中已沦为劣质教育资源与弱势教育发展环境的代名词,县域教育结构严重失调。其三,在过度教育城镇化框架下,中央对农村的教育资源投入效率因乡村师资、生源过快流失而偏低;地方层面出现教育与经济发展关系倒置的错位现象,家庭被迫卷入教育投资的内卷式竞争;县城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师资、生源形成持续性虹吸效应,最终导致县域教育发展关系的全面失调。 本文认为,过度教育城镇化所折射的本质问题,在于地方政府对教育公共品供给与地方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之间关系的认知偏差。实践中已然存在反例:部分地方政府通过稳定城乡师资流动、强化乡镇教育资源配置与质量提升等举措,既保障了县域教育供给均衡与教育生态稳定,也避免了县城学校大规模大班额现象的出现,陪读行为亦仅局限于少数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这一实践充分证明,以教育为杠杆拉动地方土地财政、助推人口城镇化的路径并非必然选择。当前,县域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心已从基础均衡转向优质均衡,针对过度教育城镇化引发的县域教育失衡问题,未来地方政府的治理思路需从传统的资源补差模式转向教育生态稳定导向,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推进: 1.巩固教育供给的民生定位 县域教育生态均衡的核心,在于巩固教育供给的民生定位。当前,我国基层治理中扩权强县改革正广泛推进,县政府已逐步获得中央教育项目及相关政策资源的统筹分配权,在县域教育供给与发展中将承担更重要的角色——义务教育阶段“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正逐步向“以县为主”的教育发展体制转型。在此背景下,新时期县域教育优质均衡治理中,中央及省、市级政府需警惕地方政府的过度教育城镇化实践,敦促其切实把握人口城镇化与教育城镇化的辩证关系;需明确我国农村家庭的城镇化进程必然是渐进式的,必须保障农村家庭人口城镇化与子女教育城镇化的同步协调。归根结底,教育城镇化应是人口城镇化的自然结果,而非通过刻意推动教育城镇化来拉动农民被动进城的工具。 具体而言,其一,在教育权力关系层面,需强化中央与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供给责任的监督力度,并适度约束地方政府在县域教育资源配置中的自主权。伴随资源下乡与项目治国体制的逐步成型,中央政府既要通过扩权强县改革,赋予县级政府更多基层治理统筹权与因地制宜的施政能力,亦需警惕因资源过度统筹而损害教育专项事业发展利益,确保教育供给达到基本统一标准,例如保障中央教育项目资源专款专用、地方教育经费足额投入。其二,需引导地方政府树立良性的教育政绩观与地方发展观:教育政绩并非简单体现为县城教育园区的建设规模与速度,而应落脚于县域教育生态的均衡稳定;县域城镇化的核心目标,应是保障农村家庭在城镇的稳定就业与安居生活,而非局限于土地城镇化与教育城镇化的表面推进。其三,需约束地方政府激进的教育新园区规划与建设行为,尤其要警惕教育新城中超大规模中小学的规划布局,此类规划显然与教育生态均衡的核心要求相背离。 2.形塑发展型乡村学校 县域生态优质均衡的重点是县—乡—村三级学校发展结构的均衡,其关键是打造发展型的乡村学校。若乡镇学校具备优质教育质量,多数农村家庭仍愿意选择在乡镇接受教育,尤其在农村双留守家庭普遍存在的地区,农村家庭对乡镇学校的教育质量抱有较高期待。结合多位乡镇中小学校长的实践经验,应以乡镇为基本单元,集中打造规模适中、教育质量优良的初中与小学各一所。具体而言,优质乡村学校的发展需具备三大核心要素:其一,规模适中以营造良性教学与管理生态。乡镇初中规模至少需达到500人,其中1000—1500人的规模区间管理效率最优;小学规模至少需600人,1000—1200人的规模区间管理效率较高。其二,师资与生源结构合理。师资层面需形成老、中、青比例均衡的年龄梯队;学生层面需构建优、中、差比例协调的成绩结构,避免两极分化。其三,学校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与发展态势相对稳定。核心是保障师资与生源的稳定性,尤其减少优质师资与生源的流动和流失,为学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当前制约乡镇学校发展的核心因素,一是县城学校对乡镇学校的资源虹吸效应,二是农村小规模教学点的广泛存在。据此,可从三方面着力扭转乡村学校衰败态势:其一,落实学区制管理,规范城乡生源流动秩序,严禁县城民办学校对乡镇优质生源的“掐尖”行为;同时可通过完善高中指标生到校制度,稳定乡镇优质生源存量,增强乡镇初中的吸引力。其二,规范县域城乡教师流动秩序,破解流动失衡难题。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需严控城区学校对农村学校师资的无序招考与抽调,建立健全城乡师资双向交流的稳定机制与保障环境。其三,针对人口净流出的农业型县域,在地形平坦、交通便利的区域,省级政府应出台专项政策推动农村小规模教学点整合,规避因小学布局过于分散导致的基础教育质量偏低问题。需明确的是,国家政策的基本导向是保留必要教学点,这种“必要性”主要适用于民族、边疆、边远等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山区,但这并不意味着忽视人口城镇化与教育城镇化的发展现实,放任多数其他地区农村教学点自然消亡。概言之,农村撤点并校工作应回归政策理性。